第五节 实施“敬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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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81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实施“敬老工程”
分类号: D632.2
页数: 3
页码: 1287-128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积极筹集老年福利基金,为老年人事业发展奠定基础。全市各级老年组织在节日期间慰问老年人,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爱。晋江市财政也拨款慰问百岁和高龄老人以及特困老人。
关键词: 晋江市 老龄事务 敬老工程

内容

一、老年基金会
  1997年,全市新建立镇级福利基金会1个,有32个村老年人协会建立老年人福利基会。1998年底,全市有1个镇级和36个村级老年事业福利会,基金总额约1000万元,其中磁灶镇下灶村,安海镇后林村、桥头村福利会的基金都在100万元以上;有89个老年人协会有创收基地或创收项目,年创收500万元。1999年,晋江市各级老年组织筹集老年福利金1000多万元,为发展老年事业打下基础。2000年,市政府发出《晋江市老年人事业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决定建立晋江市老年人福利基金会。从本年起,按全市每年每个老年人拨1元计算,由市财政拨款作为市老年人福利基金(每年约11万多元)。是年,各级老年组织发动海内外人士献爱心。共捐献1300多万元,其中捐赠老年人福利基金800多万元。全市累计老年人福利基金近2000万元。2001年,全市有70多家企业460人捐出万元给老年人作福利金。安海镇后林村许书典老人将其子敬奉的110万元捐给村老人福利基金会。2002年,市委决定,把每年10月份定为“尊者敬老活动月”,带动常年工作,在活动月期间,全市各界共为老年事业捐资210多万元作为福利基金。2003—2004年,新成立的福利基金会6个,其中安海曾林村福利基金会给每位老人月发150元敬老金。2005年3月和8月,民政部原副部长、全国老龄办原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章,省老年协会副会长陈国梁,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常务副会长(省老龄办原常务副主任)李宗明一行在泉州市老龄办主任范丰仙、副主任商黎霖陪同下,先后到晋江市调研老龄工作及福利设施建设情况。2007年,全市有老年基金会32个,全年社会各界为老龄事业捐资达1120多万元,其中东石镇第四社区蔡志刚三兄弟捐50万元成立社区助老基金会。
  二、节日慰问
  1997—1998年,全市各地召开庆祝会512场,各种座谈会402场,联欢会62场,举行祝寿会284场,为4945名老人祝寿;慰问病灾、特困、高龄老人12492人,慰问金达68.99万元。1999年,在春节、老年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慰问6000多名老年人,慰问金54.24万元,为9名百岁寿星发放高龄生活补贴金共1万元。2000年10月1日,举行老年节庆祝活动,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全市3000多名老年人代表参加。市、镇、村共向3000多位70岁以上老年人赠送慰问金50多万元,慰问贫困老人400户,赠送慰问金13多万元。2001年,市涉老部门在重阳节期间,向全市1971名90周岁以上寿星(其中百岁寿星26人)祝寿。并慰问病特困老年人,市镇两级发送慰问金62.95万元。
  2002年,以市委名义下发文件,把每年10月份定为“尊老敬老活动月”,带动常年工作。在活动期间,全市各界踊跃为老年事业捐资,其中70多万元用于节日慰问及开展活动。同年6月,市老龄办下文,对全市特困社会老人开展调查摸底建档。同年9月,配合省、泉州市老龄办对第一批病特困社会老人进村入户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及部分棉被;年底,市财政拨出专款慰问100名病特困社会老人。老年节期间,慰问全市34名百岁老人(每人500元)和90周岁以上不足100周岁老人,共发放慰问金20万元,全年发放百岁寿星营养补贴6.1万元。2003年,市委、市政府注重营造“民心工程”,市财政拨出32万元专款慰问老年人(包括39名100周岁老人的营养补贴、重阳节慰问150名社会老人)。同年10月,在全市开展“尊老敬老活动月”活动中,泉州、晋江两级领导率先垂范,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发动社会捐资300万元为老年人办实事。2004年,晋江市财政拨出专款29.18万元慰问百岁和高龄老人,其中百岁老人40人,每人2300元,90周岁以上不足100周岁1998人,每人100元。各镇(街道)、村(居)共组织慰问老年人25136人,发放慰问金362.89万元。2004年10月17日,市委宣传部、老龄办、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市老年活动中心举行晋江市青少年敬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暨敬老助老活动基地揭牌仪式。
  2005年重阳节期间,市委书记李建国、市长杨益民先后深入安海、内坑等镇革命老区基点村慰问“五老”和特困老人,关爱老年人的生活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晋江市2005年度财政拨出专款30.8万元慰问百岁和高龄老人,其中,百岁以上老人39人,每人2300元;90周岁以上不足100周岁老年人2186人,每人100元。市慈善总会开展敬老活动,重阳节期间拨出2.5万元,慰问全市特困老人50人,每人500元。2005年度“四节”(中秋节、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市、镇(街道)村(居)社区慰问老年群体共27389人,发放慰问金486.8万元。2006年重阳节期间,泉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武,泉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高向荣等先后深入西园、青阳、梅岭街道的部分社区,慰问革命“五老”和百岁老人,关注老人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2006年,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拨出专款54.85万元慰问百岁老人和高龄老人(其中百岁以上老人41人,每年每人2500元:90周岁以上不足100周岁老年人2203人,每人每年200元)。市慈善总会开展敬老活动,重阳节期间拨出5.1万元,慰问全市病、特困老年人102人,每人500元。在“四节”期间,市、镇(街道)、村(居)社区慰问老年群体共28668人次,发放慰问金516.2万元及慰问品。2007年重阳节期间,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杨益民专程前往街道社区慰问百岁老人。市老龄办对全市42位百岁老人和120名特困老人进行慰问,发放每位老人慰问金500元。各镇(街道)对全市2382位90岁以上老人进行慰问,每人慰问金不少于200元。全市386村(社区)两委、老协会也采取不同方式对老年人进行慰问。
  三、表彰先进
  1997年,晋江市基层老协会普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1997年3月,在全省老龄工作会议暨先进老协会表彰会上,青阳居委会老协会、安海镇东鲤居委会老协会,罗山镇缺塘村老协会被授予福建省先进老协会称号。1997年10月10日老年节期间,召开表彰会31场,有45人受表彰。1998年老年节期间,基层老协会召开表彰会76场,有396人受表彰。1999年9月27日,市委、市政府在晋江大剧院召开晋江市庆祝国际老年人暨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表彰老龄工作先进集休61个,先进个人191人。2000年10月1日,举行老年人庆祝活动期间,以镇、村为单位,召开敬老、助老表彰会,共有500多人受表彰,增强全社会敬老意识。2002年,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把每年10月定为“尊老敬老活动月”。东石梅塘村和安海东鲤居委会被评为省敬老模范村(居),青阳莲屿、罗山缺塘等11个村被评为泉州市敬老模范村(居),深沪施能辉、内坑曾昭概等33户被评为泉州市敬老文明家庭。2004年,根据全国老工委发出的在全国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光进县(市、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晋江市积极按照创建六项条件参加评选。7月6日、7月21日,分别通过泉州市、福建省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的考核验收。还有2个“敬老模范村(居)”、13个“先进老年协会”受到泉州市的表彰。
  2004年10月22日上午,市老干局、老龄办、退干办、团市委等在市老干活动中心举行庆祝福建省第十四个老年节暨晋江市第三个“尊老敬老活动月”游园活动。2005年,市老龄办、市文明办、市妇联、市人口与计生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评选“敬老文明家庭”“敬老养老好女儿”活动,共评出“敬老文明家庭”117家,“敬老养老好女儿”46人。2006年重阳节期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开展评选全国“敬老模范村(居)社区”和“全国孝亲敬老之星”活动,东石镇梅塘村和灵源街道曾林社区老协会长吴清树榜上有名。同时,在全市开展评选村(居)社区先进老协会活动,共评出先进老协会52个(其中泉州市级13个,晋江市级39个),在重阳节进行表彰。2007年,市老龄办、民政局、文明办联合在全市开展评选“敬老模范村(居)”“敬老文明家庭”活动,共评选出“敬老模范村(居)”30个(含泉州市级12个),“敬老文明家庭”99家(含泉州市级40家),在重阳节进行表彰。
  四、落实优待优惠政策
  2000年7月1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出《关于对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待服务和免于负担按人口分配的有关收费的通知》,老年人看病实行挂号、就诊、检查、化验、取药、住院、交款等优先服务。公园、风景区(点)、名胜古迹、博物馆等游览单位,老年人可免费参观游览。离休干部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准予携带1名陪护人员。各级文化系统举办的文物、美术、书法、绘画、摄影等展览,老年人享受免费参观;老年人观看各种文艺戏剧会演、调演等,享受半价优惠。老年人在青阳市区乘坐公交专线汽车,享受半价优惠。老年人免于负担按人口分配的增长率事业附加费、优抚费、初级卫生保健费、民兵训练费等。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2003年1月20日,市物价局发文规定:离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世纪公园。2003年1月20日,晋江市物价局下发离退休干部、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项目的通知,规定离退休干部、老年人凭有效证件进公厕免予收费。离退休干部、老年人凭离退休证、老年优待证,进入市料技馆、博物馆、世纪公园等单位参观游览免购门票,离退休干部和80岁发以上高龄老人、准予携带1名陪护人员。市大剧院每月为老年人免费播映2场电影。
  1997—2007年,为老年人办理“四证”(福建省老年优待证、晋江市公交乘车优惠证、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优待证、老年协会会员证)共77402张。
  五、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
  1999年,为10476名老年人义诊。2000年,又组织卫生部门为2000多名老年人义诊。
  2004年,市委、市政府针对尚缺市级老年公寓的实际,决定分两步走:首先在池店镇依托福利机构筹建一座多功能、大规模的市级老年公寓,用地16.67公顷,政府补助150万元。其次,市政府会同慈善总会计划兴建占地6.67公顷,投资3000万元的老年公寓,统筹解决市、镇两级老年公寓问题。
  2007年,市民政局、老龄办联文下发《关于在全市村(社区)老协会设立老年志愿者队伍开展老年志愿者活动的通知》,10月底完成组建工作,12月1日全面启动老年志愿者活动。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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