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兵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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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兵役登记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1227-122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县在1988年继续开展兵役登记工作,要求年满17-22岁的男性公民进行登记,每年定期征集。不登记不履行公民义务,不给办理考学、招工等手续。20世纪90年代兵役登记率90%,21世纪初宣传与法治加强,登记率逐年提高。2006年全市适龄青年登记率达93.2%,特别是高考落榜生、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登记率98.8%。同时完成转业军人、退伍军人转服预备役登记,并对普通兵、技术兵进行分类。2007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登记程序,全市适龄青年登记率达91.2%,特别是高考落榜生、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率96.5%。
关键词: 晋江市 兵役 兵役登记

内容

一、登记条件
  1988年,晋江县继续按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凡是年满17—22岁周的男性公民都进行兵役登记;每年定期征集时,未被征集服现役的18—35周岁应征公民和平时免服现役的应征公民,以及每年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伍的官兵,都进行预备役登记。对应该登记的对象必须到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并发给兵役登记证。登记后如果迁居,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兵役登记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不进行兵役登记,不履行公民义务,不给办理考学、招工、提干或其他生产经营等手续。
  二、登记程序
  依法服兵役宣传
  1988年,晋江县兵役登记于8月开始,9月30日前结束。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按规定携带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参加登记。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自愿的也可以到站参加登记。20世纪90年代,兵役登记率90%左右。21世纪初,宣传与法治工作加强,兵役登记率逐年提高。2006年,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兵役登记程序,突出重点对象,严密组织实施,全市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率93.2%,尤其是高考落榜生、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登记率98.8%,为征兵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完成转业军人、退伍军人转服预备役登记的工作,并对普通兵、技术兵进行分类。2007年,市人武部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群发短信、电视、电台广播、晋江信息网通告等形式,将兵役法规知识及登记通知精神通报给每个适龄青年,强化大家依法服兵役的观念和按时参加登记的自觉性,同时,注重规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确登记对象、登记内容和登记程序;另一方面,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登记工作,组织深入到教育局及各高中、职业学校、人事局,调查了解落榜生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情况,逐个组织登记,全市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率达91.2%,尤其是高考落榜生、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率96.5%。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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