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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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5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1220
摘要: 本节介绍了晋江县法院成立行政审判庭,通过司法建议推动依法行政,行政非诉执行工作逐步发展。
关键词: 晋江市 行政审判 司法建议

内容

一、行政诉讼
  1987年3月,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成立。行政诉讼案件收结案数极少、办案阻力较大。1988年8月29日,县法院首次以判决形式维持县矿管办的处罚决定,驳回原告洪清扶诉县矿管办对其采矿申请不予办理的诉讼请求,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地推动依法行政,树立行政审判权威。1988—1992年,仅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8件。
  1994年,市法院将行政审判的立案、审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等工作,均统归行政审判庭统一行使。审判人员到各行政机关部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专业知识,向行政机关和社会大众印发宣传提纲,与各行政执法单位联席座谈,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有关程序和制度。1993—1997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9件,连同1992年旧存案件1件,全部审结,结案率100%。
  1998—2002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4件,结案82件。
  2003—2007年,推行行政案件的协调机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7件,结案187件。
  二、行政非诉执行
  1988—1991年,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系由执行庭负责。1992年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权交由行政审判庭行使,统一归口管理,使行政审判执行初成体系。在此基础上,县(市)法院主要是以配合各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1992年10月上旬,成立“公路征费、路政执行室”,当年执结147件、金额58万多元,第二年又执结216件、金额85.4万元。1993年9月成立“卫生执行室”,当年即执结17件,标的17.5万元。1993—1997年,公路征费、路政执行室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2358份,执结699件,追回、补征各项规费及处理罚没款475.6万元;卫生执行室执结505件,追回罚款200.2万元。
  1998—2004年,市法院以贯彻中央11号文件《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为契机,全面普及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守法意识,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步入正轨,年收结案数均在1000件左右,7年执结7482件、964.8万元。
  2005—2007年,市法院选派审判人员深入农村,理顺群众情绪,帮助行政机关做出合法而又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大幅度下降。3年执结964件798.9万元,同比下降69.9%。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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