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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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3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26.15
页数: 3
页码: 1184-118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普法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晋江市成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规划目标,开展治理试点等措施,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晋江市还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办公室工作制度、依法治市工作信息反馈和检查督促制度,确保工作的落实。全市先后建立423个村调解委员会和23个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1982人,形成一支遍布城乡各个角落的调解队伍。全市调委会开始进行规范化建设,当年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有361个,达标率87.4%。
关键词: 晋江市 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

内容

一、人民调解组织
  1981年4月,晋江县司法局组建后,晋江县设置法建股(后称调解股、基层工作科),负责管理、指导乡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调解工作。同时推广洋埭大队治安调解承包责任制经验,建立完善基层调委员工作岗位责任制;配合中心参与“严打”斗争,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和探索指导新形势下民间纠纷的调解。
  1996年始,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服务,在整顿村(居)委会的同时建立健全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民间矛盾纠纷的特点,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调处活动,并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
  1998年,全市先后建立423个村调解委员会和23个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1982人,形成一支遍布城乡各个角落的调解队伍。全县三分之一以上的调解委员会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村,对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003年,全市15个镇成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调解员负责日常事务;对385个村(居)调委会班子进行调整充实,由村主任兼任调委会主任。是年,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实施方案》,用3年时间对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逐一加以调整、充实和加强。全市调委会开始进行规范化建设,当年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有361个,达标率87.4%。
  2004年,晋江市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市综治委副主任为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31个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组成的晋江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市司法局。同时成立各镇(街道)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是年,东石司法所被最高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
  2005年,全市6个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调委会,并及时调整村改社区的村级调委会。
  2007年,全市调委会数量增至442个,达标434个,全市调解员3370人,纠纷信息员6223人。500人以上企业及其他类型的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有较大突破,成立35个企业调委会及1个行业性调委会(深沪镇金田建设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区域性调委会内坑镇古山、黎山、后山三乡联合调解委员会和曾井菜市场调委会。
  二、调解处理民间纠纷
  1988—1997年,晋江县(市)司法局在全市城乡广泛深入开展每年2次的法律进千家万户、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活动,通过调委会和调解员的工作,及时针对不同时期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疏导,引导群众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纠纷,把民间纠纷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10年调解纠纷13984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1998—2003年,晋江市司法局每年开展3次较大规模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人民调解组织以“教育、防范”为重点,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定期召集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分析社会矛盾动向和其他的不稳定因素,抓住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成功调处化解一批难点和热点纠纷,解决一批历史积怨纠纷,消除大量社会不安定因素,有力促进社会稳定。6年调解纠纷22735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
  2004年,晋江市委、市政府以加强信访工作为切入点,制定《矛盾纠纷工作意见》,建立预警、排查、协调、处置四大机制,组织开展“平安3号”“平安8号”排查调处矛盾专项行动和涉法信访大接访活动,突出抓好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
  2005—2007年,市司法局全年调解民间纠纷3578件,调解成功率96.5%。深入村企、群众中开展矛盾排查、收集工作,及时把收集的矛盾纠纷信息汇总、登记,通过落实调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主任包面、委员包片、调解员包户的责任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恶化和群体化。2005年,永和镇马坪村调委会主任林荣登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3年调解民间纠纷11801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2007年11月14日,在灵源街道某建筑工地打工的陈某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工伤事故。次日,因医治无效,陈某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召集大批人员围在工地,要求巨额赔偿,扬言要包工头一命偿一命。社区调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呈报街道调委会,经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调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多方努力,双方接受街道调委会的调解方案,纠纷化解,矛盾没有激化。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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