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安警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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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71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安警务改革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1150-115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公安局在不同时期进行了多项改革,包括户口管理、110报警服务职能、派出所职能、刑侦体制、巡逻体制、经侦体制、消防体制、法制体制和出入境管理体制改革。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关键词: 晋江市 公安 公安警务

内容

一、户口管理改革
  1991年,以青阳镇为试点,组建户口段和村级户口协管组人口管理试点,为主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和加强对“三口”的管理等群防工作。
  1993年10月4日,经省、市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组织验收,晋江市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英林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推出前台办公。
  1995年,大力推进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在完成“一户一簿一册一员”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农村编订门牌工作;加快人口信息微机建设步伐,通过做好户口整顿、档案清理核实、人员前期培训、资料采集、编码和录入等工作,结束40多年靠手工操作管理户口的历史。
  2001年,全面实行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在全市15个镇建成区内实行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
  2002年,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从2002年起,本省内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进一步放宽科技管理人才、在城镇购房、自建房和投资兴办实业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二、110报警服务职能改革
  1993年9月,市公安局成立指挥中心,设立110报警台,依法受理本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报警,开展110报警工作。
  1996年6月10日,市公安局正式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向社会提出“有警必接、有灾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承诺,对各派出所接处警进行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形成新局面,树立公安机关新形象。
  1998年7月1日,晋江市110社会服务联动系统正式开通,对群众报警求助需要提供服务的医疗救护、城市管理、民政、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维修等非警务事项或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联动部门职能分工,直接通报相关联动部门,各联动部门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置通报后,立即安排应急处置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
  2006年,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110指挥中心实战指挥调度工作模式,实现110、119、122“三台合一”,使110、122、119的信息充分共享,信息快速流转;中心具有IP通讯接警系统、GPS系统、警情自动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和信息自动查询、比对等先进系统,并在全市重点路段和卡口,设置高清晰“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快出警、快处警”,方便群众报警,提高接处警工作效率。
  三、派出所改革
  1988年,开始进行派出所职能改革,县公安局把派出所工作从户口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治安管理为中心,以户口管理为基础”上来,授予陈埭派出所、安海公安分局、青阳公安分局行使县局部分职权;对11个治安情况复杂的乡镇派出所提格:派出所民警工作包括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等基础性工作。
  1997年,市公安局把派出所职能转变为负责实有人口治安管理以及预防、控制社会面违法犯罪;全市17个派出所(分局)划分为47个警务区117片,实行“一片一警制”,警长、片警全部下到各自警区、片区,全面负责片区内的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安全防范等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建立起以派出所长、警务区警长、片警为核心的三级防范管理系统。
  四、刑侦体制改革
  1994年12月1日,启动刑侦体制改革,实行队建制,撤销刑侦科、经侦科,组建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为副科级单位),下设3个中队和1个秘书科、1个技术科,全力加强对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1995年,在刑侦大队和派出所刑侦组推行探组制,由若干名刑警组成一个探组,设探长1名(享受副股级待遇),相对独立开展侦查工作。
  1996年12月,启动侦防分开改革,明确刑侦大队负责所有刑事案件侦查任务,派出所不再承担侦查刑事案件责任;将青阳、陈埭、磁灶、安海、金井划为5个责任区,成立5个直属刑警大队的责任区侦缉中队,承担起全部刑事案件的侦破责任,实现专业队伍专业化。
  1997年,刑侦体制实现侦审合一。同年8月,刑警大队改制为刑警局,原预审科并入刑警局,设预审大队(五大队),刑警局实行侦审合一,在青阳、陈埭、磁灶、安海、金井5个镇各设一支刑警大队,再由刑警大队向责任区的派出所派驻探组,实行24小时值日侦缉制度,建立起以刑警局、责任区刑警大队、探组为核心的三级侦查破案系统
  1999年5月,刑警大队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1999年8月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命令,授予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特别能战斗刑警队”称号。2004年5月,刑警局改制为刑侦大队,下设1个科及6个直属中队、17个责任区中队。2007年,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加挂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和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两个牌子;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试点工作单位。
  五、巡逻体制改革
  1992年11月,市公安局正式成立治安巡逻大队,对市区实行全天候的武装巡逻,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1995年8月,治安巡逻大队更名为巡逻警察大队,将巡逻覆盖面向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的巡逻管控工作,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1996年,110报警服务台建立后,巡逻警察大队快速出警与处警,全面服务辖区群众,提高打防犯罪效能,提升社会群众的治安满意度。
  六、其他相关改革
  1993年2月,全市公安机关实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1993年7月起,市公安局将每月15日设为局长接待日,接待群众来访,服务群众。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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