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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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65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工会
分类号: D412.6
页数: 10
页码: 1052-1061
摘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晋江市总工会及镇、系统、基层工会的组织机构和发展历程。从1988年开始,晋江县总工会逐渐完善组织机构,设立多个部门和委员会,负责职工物价监督、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等职能。镇级工会、系统工会和基层工会也相继成立,并不断发展壮大。至2007年底,全市有13个镇总工会、6个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1个开发区工会,市直11个系统全部成立系统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数量达到1561个,会员62200人。晋江市总工会在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发言,受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建行等与会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关键词: 晋江市 工会工作 工会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县(市)总工会
  1988年,晋江县沿袭第十一届总工会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1990年10月,选举第十二届总工会委员会,至2007年12月,选举产生4届委员会,换届均选出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负责县(市)总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共选举产生4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换届均选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负责县(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1988年初,县总工会工作机构设1室3部,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生产生活福利部。1月,成立晋江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总站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地内。同年,相继成立安海、青阳镇职工物价监督分站。4月,成立晋江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1996年10月,市总工会进行行政体制改革,设1室3部,即办公室、组织部、生产保障部、宣传教育部。机关行政编制11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人。
  2002年12月,成立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履行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总工会保障部。
  2003年5月,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站,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日常事务由市总工会保障部负责。同月,成立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履行困难职工帮扶、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职能,日常事务由市总工会保障部负责。
  2005年5月,成立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委员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6年5月,市总工会进行机关机构改革,设1室4部,即办公室、组织部、经济保障部、宣传教育部、女职工部。行政编制11人,其中主席1名(由市领导兼任),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2人,股级职数5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9月,成立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晋江办事处,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工作。
  二、镇与系统、基层工会
  (一)镇级工会
  1996年9月13日,市委批转市总工会《关于召开镇工代会并成立镇工会委员会的请示》给各镇党委执行,各镇及时成立镇工代会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至1996年底,全市15个镇(青阳镇、罗山镇、陈埭镇、池店镇、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紫帽镇、东石镇、永和镇、英林镇、金井镇、龙湖镇、深沪镇、西滨镇)召开镇第一次工会代表大会,并成立镇工会委员会,泉州安平开发区成立泉州安平开发区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3年12月,因青阳镇、罗山镇撤镇设置街道,市总工会对镇及街道工会机构进行调整:撤销青阳镇工会委员会、罗山镇工会委员会;设立青阳街道、梅岭街道、西园街道、罗山街道、新塘街道、工业园区与灵源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为市总工会派出机构,受街道党工委和市总工会双重领导。同时,还设立街道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2个配套组织。
  2006年2月,陈埭镇、池店镇、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紫帽镇、东石镇、永和镇、英林镇、金井镇、龙湖镇、深沪镇、西滨镇13个镇工会委员会改制为镇总工会。镇总工会接受所在镇党委、市总工会的双重领导,以镇党委为主。
  至2007年底,全市有13个镇总工会、6个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1个开发区工会。
  (二)系统工会
  1993年,成立市公安局工会委员会。
  2000年,成立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为市总工会派出机构,挂靠市党工委,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建设工作。同年,先后成立市直机关农业系统工会委员会、政府办系统工会委员会。
  2001年,先后成立市直机关党群系统工会委员会、计经贸系统工会委员会、建委系统工会委员会、政法系统工会委员会、统战系统工会委员会、宣传系统工会委员会、外经系统工会委员会。至年底,全市市直11个系统全部成立系统工会委员会,有225个基层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会员1.8万人。
  其后,因机构改革,市直机关计经贸系统工会委员会更名为市直机关经济发展系统工会委员会,建委系统工会委员会更名为建设系统工会委员会,外经系统工会委员会更名为商务系统工会委员会。
  (三)基层工会
  1988年,全县基层工会224个,会员16423人,约占职工总数的90%。
  1994年9月10日,市委批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机关和“三资”、乡镇、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步伐的请示》,并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杨逸蓉为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施并章、副市长苏维迎和市总工会主席林树熊为副组长的市工会组建领导组,各镇也相应成立领导组。至1997年底,全市基层工会1561个,会员62200人。
  1998年,市总工会把建立村级工会作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在企业较集中的村(居)组建工会。全年新组建村(居)工会80个、新经济组织工会310个,覆盖企业340家。
  2000年11月,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在浙江宁波召开,晋江市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工会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受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建行等与会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2001年3月,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4月,召开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确定5—7月为“工会组建月”,8—12月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规范完善阶段。市总工会采取人员分片挂镇,责任到人,并编印工会组建工作指南和宣传提纲下发到镇、村、企业,指导组建工作。2001年,全市新建村级工会162个,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2921个(覆盖企业5028家),发展会员13.5万人,工会组建、发展会员分别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86.2%和166.7%,市总工会获泉州市总工会“2001年工会重点工作创新综合奖”第一名。
  2002年,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年”,重点对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基本职责、工作制度、维权机制、活动方式以及硬件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按照有班子、有牌子、有制度、有场所、有队
  伍、有经费,即“六有”建设要求,指导“小三级”工会建设运作机制,督促基层工会建立例会制度、办公制度及其他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
  2004年,加强基层工会典型培育工作,制定《晋江市基层工会典型培育工作制度》和工会主席岗位津贴制度,遴选确定工建基础较好的19个村居和31家企业共50个基层工会为市级典型培育点,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强“小三级”工会规范化建设。
  2005年,开展用人单位组建工会和组织职工入会情况“拉网式”大普查工作,全市普查单位4843个,工会数6360个,职工262822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4654个,覆盖企业6145家,职工246362人。
  2006年7月29日,沃尔玛晋江店组建工会,为全国推动沃尔玛等在华跨国公司的建会工作探索路子,总结积累经验。2007年,跨国公司麦当劳在晋江市的2个餐厅成立工会。
  2007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换届)百日行动”,工会基层数和会员数进一步摸清。至年底,全市村、社区工会375个、基层工会4843个,覆盖6360个单位,会员26.8万人。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工人文化宫
  晋江县工人文化宫成立于1985年。1988年,定编事业编制8人,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2002年,因旧城改造,工人文化宫大楼被拆除,停止营业。
  (二)工人电影院
  晋江县(市)工人电影院前身为晋江县工人俱乐部,始建于1953年。1988年2月1日,更名为晋江县工人电影院。无定编。2002年,因旧城改造,市工人电影院被拆除,停止营业。
  (三)安海工人俱乐部
  安海工人俱乐部始建于1958年,无定编。1997年3月,安海工人俱乐部营业场所为危房,停止营业。
  第二节 重要会议
  一、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1990年10月11—13日,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县工人俱乐部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80人,特邀代表40人。大会主要议题:以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江泽民在庆祝建国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国工会十一大、全总十一届二次执委会精神指导全县工会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动员全县职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审议并通过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县总工会第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1人;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7人;表彰晋江纺织厂等29个基层为工会先进集体,蔡先报等24人为先进工会工作者,黄大情等191人为工会积极分子。
  二、晋江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1993年11月24—25日,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市工人电影院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178人,列席代表72人、特邀代表36人。大会主要议题:以中共十四大精神指导全市工会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建功立业;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委
  员21人;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7人;表彰晋江粉末冶金制品厂工会委员会等16个单位为先进基层工会,许清玉等12人为先进工会工作者,黄士杰等221人为工会积极分子;许锦标等7位为热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
  三、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1998年8月26—27日,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在晋江大剧院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246人,列席代表22人,特邀代表24人。大会主要议题:深入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晋江市跨世纪目标建功立业;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27人;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7名;大会表彰市教育工会等19个单位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市委机关等20个基层工会为“先进职工之家”;市地税局磁灶分局工会小组等10个集体为“先进职工小家”,王云传等41人为“优秀工会工作者”,吴伙土等212人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王茂泉等41人为“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
  四、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2005年3月17—18日,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在晋江大剧院召开。出席大会正式代表268人,特邀代表54人。大会主要议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全市广大职工在实现“两个率先”征途中建功立业;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四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第十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34人;选举产生市总工会第十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9人;大会表彰青阳镇工会委员会等12个单位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晋江市明伟鞋服有限公司等95个基层工会为“先进职工之家”,晋江市青阳振兴鞋塑有限公司开发部工会小组等45个单位为“先进职工小家”,黄小闽等47人为“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好领导”,洪冬森等97人为“优秀工会工作者”,庄杰淼等236人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晋江市普斯特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为“爱职工先进企业”,陈志坚等94名职工为“爱企业优秀职工”,农行晋江支行科技组等10个集体为“十佳经济技术示范小组”,常向真等10人为“十佳科技创新标兵”,舒理奎等10人为“十佳管理标兵”,姚文昌等10人为“十佳窗口服务标兵”,唐振南等10人为“十佳安全生产标兵”。
  第三节 主要活动
  一、“职工之家”建设
  1988年,全县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县邮电局工会被省总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
  1991年,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复查验收工作。至年底,36个基层工会通过复查验收工作。同年,晋江纺织厂工会被省总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晋江公路段英厝油站工会小组和县邮电局英林支局工会小组被省总工会授予“模范工会小组”称号。
  1997年,全面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并对条件成熟的基层工会进行验收、确认。至年底,全市“合格职工之家”150家。
  1998年,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以“凝聚力工程”为中心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加大新经济组织“建家”活动的力度。至年底,58个基层工会通过“合格职工之家”验收,其中新经济组织工会53个。
  1999年,加强基层工会“五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活动场所、有经费、有制度)建设。
  2000年,市总工会编制印发《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合格职工之家评分细则》,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并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的意见》。
  2004年,市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
  工会中开展建设“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指导企业工会根据实际,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民主管理、企业文化、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建家”活动。
  2005年,市总工会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中开展以实现“六有建设”(有班子、有牌印、有制度、有场所、有队伍、有经费)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创建“职工之家”活动。
  至2007年,全市有1074个“合格职工之家”,42个基层工会获“泉州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9个基层工会获“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3个基层工会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二、“双爱双评”活动
  1996年起,市总工会在全市企业中广泛开展“双爱双评”即(职工爱企业、企业爱职工,评爱职工的先进企业、评爱企业的优秀职工)活动。1997年3月,中共晋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召开第一届“双爱双评”表彰大会,表彰1996年度“爱职工先进企业”35个,“爱企业优秀职工”47人;评出赴泉州市优秀厂长(经理)3人,优秀职工5人。
  1997年,晋江凤竹针织漂染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双爱双评”先进企业,晋江钻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亚温、晋江凤竹针织漂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澄清被评为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双爱双评”优秀职工之友。
  2000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召开第四届“双爱双评”表彰大会,表彰1999年度“爱职工先进企业”50家、“爱企业优秀职工”55人和“优秀外来职工”100人。这项活动延伸到各镇、开发区、部分村(居)和企业。经过几年的推行,至2003年,“双爱双评”活动在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中广泛开展。
  2003年起,市总工会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通过各级工会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引导职工增强竞争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成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知识经济要求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2005年,晋江市下发《晋江市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创争”领导小组。举办“我在晋江”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成才活动和在企业设立图书流通点等活动,并在凤竹公司率先设立首家图书流通点,至2007年,有9家非公有制企业流动图书点。
  2006年,市总工会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百部影片进企业巡回展映;分发各种法律读本和宣传材料1万多册;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捐书活动。至2006年底,晋江市级共召开十届表彰“双爱双评”表彰大会,表彰“爱职工先进企业”439个,“爱企业优秀职工”737人,“百名优秀外来职工”292人。
  2007年,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办、劳动局、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开展“辉煌岁月,携手同行”讲述会,邀请部分企业优秀职工到各个企业进行巡回演讲。同年“双爱双评”活动纳入市委市政府“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系列,表彰2004—2006年度“爱职工先进企业”20个,“爱企业优秀职工”30人。同年,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活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长途汽车站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中国电信晋江安海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长途汽车站、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福建工人先锋号”称号;凤竹集团公司、柒牌集团公司等6个单位获泉州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三、“送温暖工程”活动
  1994年,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动员全市职工参加“送温暖工程”活动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的通知》,并成立“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和基金办公室。元旦、春节期间,在职工中开展“讲奉献、送温暖、扶贫解困”活动,补助困难职工3200人次,补助救济金额75万元。
  1997年,市总工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全市国有困难企业及特困职工进行摸底建卡、建档,开展“送温暖工程”活动。市政府拨款110多万元,市总工会筹集慰问资金7万元(不包括各基层的慰问救济款),慰问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
  1998年7—8月,长江、嫩江流域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市总工会发动广大职工向灾区人民捐款献爱心,捐款48万多元。
  2006年,举行“百万真情关怀外来务工人员”活动
  2000年,市总工会发动职工捐资助学,资助上中专、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12人。
  2001年,市总工会开展“金秋扶贫助学”活动,资助特困职工的子女上大学14人,资助金15200元。至2007年,开展8届“金秋扶贫助学”活动,资助上中专、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119人,资助金17万多元。
  2002年,市总工会以“低保”扩面为契机,主动参与市“低保”扩面工作,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建档,同时,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加大“低保”宣传力度,做好全市特困职工“应保尽保”。2004年,市总工会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做好送温暖工作。
  2005年,市总工会与电信局联合开展“情系外来员工、享受亲情沟通”的通话优惠活动;与移动公司联合举办“百万真情关怀外来务工人员”活动,活动内容有移动话费回馈、保险赠送等。举办“情系外来工”五一系列活动,活动有以灯迷、游戏为主要内容的大型职工游园活动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以及企业员工厨艺秀。
  2006年10月,市总工会召开部属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动员会议。年底,联合劳动、文体、移动、广电、晋江经济报社、交警、长途车站、太平洋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开展“真情关怀外来工·畅通员工返乡路”活动和“情暖外来工·平安返乡路”活动,为外来工、农民工返乡提供订票服务和专机、专列、专车。同年起,向社会公开发出“困难职工没钱过年找工会”承诺。至2007年年底,累计361个单位、5.8万多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55名职工从保障活动中受益,支付保障金11.6万多元。
  2007年,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送温暖活动逐步从节日化走向日常化。全年各级工会共走访慰问困难职工2700多人,发放慰问金70多万元;建立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档案,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最大限度保证遭遇突发事故陷入困境的职工能得到及时救济。为31名特困外来职工提供过节救助,还开展“电影大餐过大年”活动和组织企业职工“春节免费游泉州游晋江”活动。同年,364名外来优秀职工和工龄较长的职工得到200—600元不等的包机补助,600名优秀职工得到返乡车票购票优惠,10万多名外来工获得100多万的移动话费优惠和17亿元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系列文体活动
  1990年元宵节,市总工会举办围棋、象棋比赛和猜灯谜活动;“五一”节举办文艺晚会、桥牌、职工环城跑和拔河比赛;举办交谊舞培训班。
  1997年,全市各级工会参加文体活动10多万人次,组织参加泉州市总工会举办的“百队千场”职工拔河比赛。市公安局男队获泉州市第一名,陈埭镇女队获泉州市第二名,市总工会获组织奖。7月,举办全市首届全民健身节暨职工千人环城跑活动,至2004年,举办7届;9月,举办全市首届职工游泳比赛。
  1998年“五一”节,市总工会举办“情系晋江、共创辉煌”大型文艺晚会。
  2001年,全市各级工会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100多场次,参加职工达10万人次;组团参加泉
  州市第五届工人运动会,市代表团位居奖牌榜首位。
  2007年,市总工会举办晋江市庆“五一”职工文艺汇演和“四海一家·欢乐和谐”职工文艺晚会,24个单位选送的49个节目参加汇演。与团市委、劳动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到晋江务工青年“乐在晋江”趣味运动会。
  五、职工维权机制建设
  (一)民主管理
  1988年,全县企业正式实行厂长负责制。晋江纺织厂工会主动配合行政推行“风险承包股份制”,车间“四定二保”经济责任制,并引进竞争机制,合理劳动组合,改革用工制度,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1.49%。
  1990年,开展民主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确定晋江纺织厂、晋江粉末冶金制品厂等为试点单位。
  1996年,市委成立市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先试点,后重点推广,再全面推开的方式开展这项工作。1996年,全市签订集体合同217家。1998年,市总工会推行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和集团公司集体合同模式,大大提高签订率。至2007年,全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6110份,覆盖职工28万多人。
  2000年初,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厂务公开工作会议,并制定下发《晋江市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在1999年试点的基础上,当年在全市20个应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业全面铺开。同年,市总工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撰写《晋江市厂务公开工作的现状与对策》的专题调研报告。
  2002年,市总工会印发《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同年,成立晋江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小组,在企业单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36家企业通过劳资双方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006年2月,制定《晋江市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试行)》。
  至2007年,全市签订369份工资集体协议。
  (二)参政议政
  1988年,县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或转发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文件近10件。如开展群众性物价监督的《晋江县职工物价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县工会领导参加县委委员会、政协委员会,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2001年,市总工会参与政府有关建立工资保障机制和约束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2004年,市总工会向市政协提交《关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秩序,促进晋江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提案被列为重要提案。
  2007年,市总工会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基层工会干部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等法律、法规的意见征求和调研工作,从维护职工权益的角度出发,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三)保护职工利益
  1988年,县总工会继续对职工来信来访,认真对待,组织人员调查解情况,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1993年起,各级工会陆续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
  1998年,全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96个,培训一批劳动争议调解员,配合有关部门调处劳动争议案件415起,涉及1210多人。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31起、302人次。2002年,市总工会在镇、村、企业建立三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全市各镇、369个村居以及上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003年4月,市总工会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法律援助站,负责困难职工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欠薪追讨和来信来访等工作。当年,帮扶中心共接听职工救助和咨询电话989起,接待来访职工1551人次,参与调解劳资纠纷237起,追回拖欠职工工资及赔偿金51万元,提供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
  2004年起,市总工会与劳动、商会等有关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
  2007年,市政府牵头,市总工会拨出100万元参与设立企业欠薪保障调剂金,市、镇两级工会积极参
  与运作。与劳动部门联合建立欠薪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检查督促制度。
  (四)“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999年,全市各级工会积极牵头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2家企业获泉州市“优胜企业”,1家企业获省“优胜企业”,市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
  2000年,广泛开展“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选送10家企业参加省、泉州市第二届“安康杯”竞赛。市总工会参与市政府组织安全检查34人(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3起,对一些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等方面存在隐患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32条。
  2007年,全市1500家企业、28.8万名职工参加全国第九届“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企业数、职工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42%和18%,晋江市3家企业被授予“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5家企业被授予省“安康杯”先进单位。
  六、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
  1988年,县总工会围绕“双增双节”,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1988年,全县6537名职工参加这项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2861件,采纳2193件,实施730件,节约和增创价值78.8万元。
  1996年,全市参加岗位练兵的职工6250多人次,举行14个工种的技术、业务比赛,并在各行各业中获省级技术能手7人,泉州市级技术能手39人。
  1997年,全市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活动,参加劳动竞赛的职工73000多人次。
  2001年,市总工会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岗位技能练兵和技术比武72场(次),参加职工17210人次。
  2002年,市总工会确定10月为“职工技能月”,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练兵、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种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253场,参与职工6万多人次。
  2003年,市总工会组队参加泉州市职工技能大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2006年,市总工会与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开展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全市参赛人数2354人。
  2007年,市总工会与劳动等部门联合组织服装、制鞋、机械、旅游、建筑、伞业、电力、汽车维修等行业的8个工种技术练兵比武。荣誉酒店岑兴元荣获泉州市旅游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组织选送4个企业的6个职工技术创新项目参加福建省“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和海峡两岸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展活动,华强涂料、维德福消防材料多项科技发明获得奖项,福兴公司隐形拉链项目成功对接。
  2007年11月,举行行业技术练兵比武,图为伞业比赛现场
  七、劳模管理服务
  1995年5月30日,市劳动模范联谊会在青阳成立。第一届理事会会员117人。会长1人,副会长10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15人;名誉会长5人,顾问11人。其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中,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先锋、骨干、桥梁作用,为晋江经济腾飞建功立业。全体会员捐款12万元作为劳模基金。劳模联谊会每年春节、“五一”期间召开2次座谈会。为劳模办实事20人次,慰问伤病、病故劳模及其家属13人次。
  2004年,市总工会建立劳模档案管理网络系统,对全市180多名劳模实现动态管理。
  2006年,市总工会在晋江电视台和《晋江经济报》开设“劳动者风采”栏目,每日报道1—2则劳动模范先进事迹。
  八、队伍建设
  (一)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1996年,全市15个镇和安平开发区工会配置工会专职干部,建立一支镇工会干部队伍,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干部副职的条件配备,专职副主席按正股级配备。
  2003年8月,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组成调研组,到各镇和安平开发区开展镇级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调研。
  2003年12月,市总工会设立的各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由街道党工委分管组织或企业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副主任1—2人,其中专职副主任1人(按正股级配置)。街道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7人。
  2006年2月,改制后的镇总工会,按照“牌子变,班子、职责和现行管理模式暂时维持不变”的原则运行。镇总工会每届任期五年,民主选举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1—3人、委员若干人。镇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干部副职的条件配备,专职副主席按正股级配备。
  2007年底,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程序,依照《工会职业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择优聘用23名工会职业工作者,并于2008年2月下派到各镇、街道、安平开发区工会,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
  (二)工会干部培训
  1992年4月,市总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后简称《工会法》)的实施意见。同年5、6月,举办4期《工会法》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干部200多人。
  1995年11月,市总工会首次举办签订集体合同培训班,参加首批试点的30家企业的工会主席和有关行政领导参加培训。
  1997年起,市总工会加强镇、村和新经济组织工会干部培训工作,聘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师来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会有关业务知识,并分期分批组织工会干部到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参加工会业务知识培训。
  1999年5月,市总工会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镇、村工会主席培训班;7月,举办重点新经济组织工会主席培训班,200多人次参加。
  2001年,编印下发《镇、村居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简明教材》10000册;7—10月,市、镇两级举办村居和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培训20期,培训基层工会主席1000余人,全市村居和重点企业工会主席均接受上岗培训。
  2002年,市总工会通过举办镇、村、重点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班、选派基层工会干部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培训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培训基层工会骨干500余人。
  2003年,市总工会建立市、镇工会干部培训责任制,将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列入全市工会工作的常抓工作。
  2005年,市总工会建立典型培育点季度现场观摩会议制度,交流、学习典型培育的工作经验。
  2006年,市总工会举办非公有制企业典型培育点工会主席培训班,邀请省总干校和泉州市总工会领导进行授课;举办劳动合同指导员、监督员和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工会财务人员、经审干部培训班、女职工干部培训班、劳动仲裁员培训班;结合全市机关干部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市、镇两级工会干部深入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
  2007年,市总工会把《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新任工会干部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印发《条例》单行本分发给各级工会干部,做到人手一册,全年举办各类《条例》培训班8期,培训基层工会干部2000多名。制定印发《2006—2010年晋江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三)会员及职工思想教育
  1990年,县总工会组织参加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在中国”“雷锋在我身边”征文、演讲、读书、知识竞赛活动。全县1500名职工参加知识竞赛活动。
  1995年,市总工会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单行本1.5万册分发到各基层工会和职工;组织1.7万名职工参加全国举办的劳动法知识答卷竞赛;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培训各专业骨干285人次。
  1996年,市总工会参加技术培训、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的职工达13200余人次。
  2000年,晋江钻石公司、晋江凤竹公司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经验在省、泉州市的专题会上介绍推广。同年11月,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晋江市召开。
  2002年,市总工会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争创“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十佳职业道德标兵”活动,市电信局获泉州市“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称号。在市区和镇区主要路口制作工会宣传广告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有关报刊和墙报专栏等形式,宣传工会工作、宣传工人阶级和模范先进人物,弘扬劳模精神。
  2003年,市总工会开展以理想信念和公民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教育活动。举办培训讲座和知识竞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广场咨询、宣传广告和印发材料等形式学习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和《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印制工会法单行本1万本、《职工劳动权益简明手册》5万本、信息卡13万份,分发到各级工会和职工手中。在全市主干道投建大型户外广告牌9个,在全市各建制村(居)和职工密集场所设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常识》宣传牌400个。在防控“非典”期间,专门印制《致全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一封公开信》和《关于职工防治“非典”“五要十不要”倡议书》共计1.6万份分发到各级工会和职工手中,要求各级工会要协助做好职工防控“非典”工作,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
  2006年,市总工会与卫生、妇联、公安等部门组织为期1个月的防治艾滋病暨禁毒宣传活动,深入41家企业开展讲座、培训,分发各种宣传材料1万余份,受教育职工8000余人。
  2007年,市总工会全市分发各种法律读本和宣传材料10000多册。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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