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自身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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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61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自身建设
分类号: D627
页数: 3
页码: 994-9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政协在思想教育方面持续开展活动,包括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党性党风教育、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双思教育以及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些活动提高了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在制度建设方面,晋江市政协根据中共中央和上级政协的规定精神,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等,规范了会议工作程序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
关键词: 晋江市 政治 协商会议

内容

一、思想教育
  1995年8月至1996年11月,根据市委的部署,中共晋江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围绕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目标,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活动,在学习中注重与开展“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坚持党员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与“学美岭,创五好”活动以及学习焦裕禄、孔繁森、李润五等典型事迹相结合,使全体党员经受理想、信念、宗旨、纪律教育,收到明显的成效。1997年1—3月,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机关面貌有明显变化,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基本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1998年4月,市政协根据要求,以常委会办公室为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活动。按照“讲质量、讲效率、讲规范、讲协作”的要求,以“搞好服务、当好参谋”为目标,大力倡导和弘扬敬业精神、服务精神、协作精神、务实精神和创新精神。2000年,根据中央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市政协领导班子开展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并在“三讲”集中教育结束后开展“回头看”活动。在“三讲”教育中,每个参加“三讲”教育活动的人员都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领导人的重要文献及一系列“三讲”教育的文章,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照党性党风的要求,进行认真的自我剖析,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集中分析研究,制定近期和远期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制度,促进“三讲”教育正常化、制度化。2000年,市政协机关开展“双思”(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通过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小组讨论和专题发言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理论教育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体会改革开放以来,晋江城乡面貌的巨大变化,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的自觉性,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感。2001年,政协机关根据市委的安排,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制订《关于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学习的重点和要求,学习方法和步骤。全体机关人员认真研读规定的学习篇目,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抓好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得以深入开展,干部精神状态和思想作风有明显的变化和进步,办事效率得到新的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新的进步,机关建设有新的起色,保证政协工作的开展。2005年1—6月,根据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坚持“讲求针对性、注重实效性”的原则,紧紧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线,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支部党员29人参加此次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中,紧紧抓住学习、评议、整改3个关键环节,做到理论学习求深,剖析评议动真,整改巩固务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预期的效果,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思想作风有较大的变化和进步,明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制定机关整改方案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风气,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二、制度建设
  1990年初,《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公布实施后,根据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和省委召开的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晋江县委于1991年7月1日发出《关于加强我县政协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和健全常委会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晋江县实际,1991年10月15日,县政协七届四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政协晋江县委员会第七届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包括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专题会议等,对会议主要形式、主要任务、列席会议对象等方面作具体规定,明确和规范政协会议的具体工作程序,使会议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地提高会议质量。
  1994—1998年,第八届市政协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政协规定精神,大力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995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政协制定的《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并发出通知。市政协把贯彻落实中央的通知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提高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范化、制度化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并结合晋江实际,1995年12月29日,市政协八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制定通过《政协晋江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1996年,召开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朱明和市长龚清概分别在会上做重要讲话,对市政协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市委和市政府分别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政协联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委与市政协、市政府与市政协的密切联系。市委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坚持“三在前”和“三在先”的原则。市直机关机构改革、重要人事安排、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决策出台前,都主动将其提交政协协商。市委召开的常委会和其他重要会议,都邀请政协正副主席列席;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和有关会议,都邀请政协领导及政协办领导列席,使政协了解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及各个时期的全局情况和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经常应邀参加政协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一年一度政协全委会、每季度的常委会以及政协重大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到会关心指导,听取委员的发言,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转发《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关于委员参加本会活动的基本要求》,使政协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出可喜一步。
  1999—2003年,第九届政协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履行职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999年,省委和泉州市委相继召开全省、全市政协工作会议,晋江市委于1999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次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出台《中共晋江市委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规范晋江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形式、内容、要求和程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有关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关于支持配合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市直有关部门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中共晋江市委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宣传工作的意见》《关于解决政协专项经费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开设统战和政协课程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落实各种措施和办法。通过这些配套文件的实施落实,有力地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市委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制度,更好地支持政协开展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列席党委、政府有关重要会议制度。市政协主席列席市委书记会(除研究人事工作外)、市委常委会及市委其他重要会议。二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有关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均邀请市政协领导或政协办、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参加,使政协了解全局工作,政协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相扣。三是市、镇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和市镇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均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四是坚持重要事项及时协商和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两次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通报工作情况。五是完善市五套班子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的制度,定期召开,通报情况,形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良好局面。六是建立政协各办公室与政府对口部门和单位联系制度,交流信息,联合开展各种活动。七是市政府建立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协建立提案跟踪办理落实制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同时,把是否重视政协工作,是否善于发挥政协作用,作为考察各级党委政绩的一项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民主作风的标志之一。基本形成检查闽委发〔1999〕13号文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制度,每年一次组织检查中央、省委及泉州市委、晋江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有关党政部门的配套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到实处。
  为提高政协履职实效,市政协坚持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建立、完善和创新工作制度,先后制定《晋江市政治协商计划》《关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意见》《关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意见》《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这些文件是对市政协工作不断进展的总结,也是政协工作开拓创新的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分别以市委、市委办和政府办的名义转发各级各部门。此外,市政协建立和完善政协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以及政协领导“约见”委员制度,密切政协领导与委员之间的关系,及时沟通情况。建立健全常委会、专委会、联络组例会的会议签到、登记、出席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会议纪律,保证会议质量。建立政协各委、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磋商工作方法,发挥整体功能。建立提案跟踪办理制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建立反映社情民意制度,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建立政协各专委会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合作,相互支持。
  2004—2006年,第十届政协传承历届政协的经验与做法,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2005年,市委召开第三次政协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泉州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中共晋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如何提高对政协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营造政协履行职能良好环境,推进政协工作上新台阶等方面作明确规定,使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对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为更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市政协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制定出台6个配套文件,从增强协商意识、加强对口联系、政协理论培训学习、政协活动宣传及经费保障等方面作明确的规定,为政协履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在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市政协制定《政协晋江市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晋江市政协关于委员工作的若干准则》《政协晋江市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暂行规则》《政协晋江市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暂行规则》《政协晋江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暂行通则》。健全提案跟踪督办制度、反映社情民意制度以及政协各专委会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口联系制度。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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