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要决议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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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534
颗粒名称: 三、重要决议和决定
分类号: D034.3
页数: 3
页码: 901-9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88年至2003年,晋江县(市)人大常委会在不同时间点做出了多项重要决定和决议,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如设立联络员、义务教育规划、建市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法制宣传教育、乡镇建制改变、市标设计方案、表彰决定、环境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殡葬管理暂行规定、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依法治市决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等。
关键词: 权力机关 政权组织 代表大会

内容

1988年3月15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县人大常委会联络员的决定》。
  1989年6月28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县实施义务教育规划〉的决议》。
  1991年4月30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上报〈关于要求晋江设市撤县的请示〉的决议》。
  1991年4月30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晋江县“八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1991年7月13日,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1991年7月13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上报(龙湖、英林、池店、罗山四个乡改为镇建制问题的报告)的决定》。
  1991年10月30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英林、龙湖、池店、罗山等乡改为镇建制后有关问题的决定》。
  1991年10月30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上报〈永和、内坑、紫帽三个乡及西滨农场改为镇建制问题的报告〉的决定》。
  1992年3月12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做出《晋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晋江县建立晋江市有关问题的决定》。
  1993年4月23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依法治市方案〉的决议》。
  1993年4月22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八五”科技规划〉的决议》。
  1993年11月9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1993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和意见〉的决议》。
  1994年12月28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晋江市市标设计方案的决定》。
  1994年12月28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市人大系统“双先双优”的决定》。
  1995年8月25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审议批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的决定》。
  1995年10月30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环境规划〉〈晋江市区环境规划〉的决议》。
  1996年8月13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1996年10月10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的决议》。
  1997年8月12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决议》。
  1997年10月30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1997年10月30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的决议》。
  1998年6月30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规定的决议》。
  1999年4月9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
  1999年12月24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晋江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决议》。
  2000年3月9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
  2000年8月14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磁灶岭畔万山建筑陶瓷厂油污染专项整治情况实施个案监督的决定》。
  2000年8月14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第十二次会议会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实施个案监督的决定》。
  2001年9月28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的决议》。
  2002年4月8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02年10月30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处理选举工作中有关事宜的决定》。
  2003年5月20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决议》。
  2003年11月5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12月18日定为晋江市“慈善日”的决定》。
  2004年8月6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司法机关提请批准对市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和采取法律措施的决定》。
  2004年8月6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04年10月29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聘请蔡谋溪等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决定》。
  2005年8月11日,市第十四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政府驻地迁移的决定》。
  2006年2月24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决议》。
  2006年11月10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07年10月3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暂行办法〉的决定》。
  2007年11月27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做出《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李永波等同志“晋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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