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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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509
颗粒名称: 一、机构
分类号: D637.1
页数: 2
页码: 861-86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历经多次调整,信访局机构也多次改革,包括机构合并、升级、职能调整等。最终,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信访局)成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承担信访工作。
关键词: 晋江市 信访工作 信访局

内容

(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1996年10月9日,晋江市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长庚(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邱华谋(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办、组织部、人大办、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信访局、政协办、纪委信访室、法院、检察院。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承担。
  1997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长庚(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吴松茂(市政府副市长)。
  1999年4月22日,晋江市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建辉(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陈少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办、组织部、政法委、人大办、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局、建委、土地局、环保局、信访局、政协办、纪委信访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仍由市信访局承担。
  2000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觉晓(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陈少华(市政府副市长)。
  2002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觉晓(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方玉銮(市政府副市长)、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
  2003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长庚(市委副书记),副组长陈觉晓(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
  2003年12月13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丁聪枝(市委副书记),副组长高向荣(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陈埭镇党委书记)、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办、组织部、政法委、信访局、人大办、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政协办、纪委信访室、总工会、妇联。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信访局承担。
  2004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组长丁聪枝(市委副书记),副组长李建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朱新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向荣(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
  2006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朱新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高向荣(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元巍(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许宏程(市政府副市长)。
  (二)市信访局
  1990年1月13日,根据省编制委员会文《关于信访机构问题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信访机构合一,改称为中共晋江县委、晋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归政府序列。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为正科(局)级行政机构,人员编制核定为7人。
  1991年5月20日,启用“中共晋江县委、晋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印章,原“中共晋江县委信访办公室”“晋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两枚印章同时作废。
  1992年,改称为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1996年10月30日,经晋江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准《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保留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副科级机构。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
  2004年12月31日,经市委编办审核,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创建公共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加挂“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设置办公室、办信接访科、来话受理科、督查调研科(加挂晋江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牌子)等4个内设科室,均为正股级。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事业编制1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股级职数5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
  2005年5月23日,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信访局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市信访局作为市委、市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与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市信访局、民众咨询投诉中心实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管理,以市政府办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5年,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承担的受理机关效能投诉的职能划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4人,股级职数1人,其中2名编制从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连编带人一并划入。
  2005年12月31日,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等机构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重新明确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信访局)机关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原核定的编制不再使用。
  2005年,根据闽委编办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信访局由副科级机构升格为正科级机构,仍作为部门管理机构。各县(市、区)信访局编制不足5人的增加到5人,所需编制在各地行政总编制内调剂解决。县级信访机构规格和编制问题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根据县级党政机关部门领导职数由市核定总额的规定,拟重新核定各县(市、区)信访局领导职数2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保留原有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2005年10月28日,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市、县(区)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精神,经泉州市委编委同意,县级信访机构规格和行政编制按照闽委编办文件精神执行,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重新核定县(市、区)信访局科级领导职数2人,其中核增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保留原有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2007年5月23日,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调整晋江市信访局机构设置的请示》,拟将市信访局由挂牌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机构,实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管理,以市政府办为主的管理体制。核定市信访局科级领导职数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保留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民众咨询投诉中心领导由信访局领导兼任。
  2007年7月2日,根据泉州市委编委《关于调整晋江市信访局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文件,同意将市信访局更名为市委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作为市委、市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部门管理机构,实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管理,以市政府办为主管理的体制。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1人。
  2007年12月19日,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核定市委信访局行政编制的通知》文件,核定市信访局行政编制3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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