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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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5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信访工作
分类号: D637.1
页数: 7
页码: 861-867
摘要: 本节介绍了1988-2007年,晋江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局成立并不断调整完善,负责处理信访工作,机构和编制逐渐规范化。
关键词: 晋江市 信访工作 编制管理

内容

一、机构
  (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1996年10月9日,晋江市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长庚(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邱华谋(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办、组织部、人大办、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信访局、政协办、纪委信访室、法院、检察院。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承担。
  1997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长庚(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吴松茂(市政府副市长)。
  1999年4月22日,晋江市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建辉(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陈少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办、组织部、政法委、人大办、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局、建委、土地局、环保局、信访局、政协办、纪委信访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仍由市信访局承担。
  2000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觉晓(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陈少华(市政府副市长)。
  2002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觉晓(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副组长方玉銮(市政府副市长)、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
  2003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陈长庚(市委副书记),副组长陈觉晓(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
  2003年12月13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丁聪枝(市委副书记),副组长高向荣(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陈埭镇党委书记)、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市委办、组织部、政法委、信访局、人大办、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政协办、纪委信访室、总工会、妇联。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信访局承担。
  2004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组长丁聪枝(市委副书记),副组长李建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朱新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向荣(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王庆芬(市政府副市长)。
  2006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长朱新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高向荣(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元巍(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许宏程(市政府副市长)。
  (二)市信访局
  1990年1月13日,根据省编制委员会文《关于信访机构问题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信访机构合一,改称为中共晋江县委、晋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归政府序列。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为正科(局)级行政机构,人员编制核定为7人。
  1991年5月20日,启用“中共晋江县委、晋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印章,原“中共晋江县委信访办公室”“晋江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两枚印章同时作废。
  1992年,改称为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1996年10月30日,经晋江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准《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保留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副科级机构。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
  2004年12月31日,经市委编办审核,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创建公共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加挂“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设置办公室、办信接访科、来话受理科、督查调研科(加挂晋江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牌子)等4个内设科室,均为正股级。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事业编制1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股级职数5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
  2005年5月23日,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信访局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市信访局作为市委、市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与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市信访局、民众咨询投诉中心实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管理,以市政府办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5年,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承担的受理机关效能投诉的职能划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4人,股级职数1人,其中2名编制从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连编带人一并划入。
  2005年12月31日,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等机构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重新明确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信访局)机关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原核定的编制不再使用。
  2005年,根据闽委编办文件精神,各县(市、区)信访局由副科级机构升格为正科级机构,仍作为部门管理机构。各县(市、区)信访局编制不足5人的增加到5人,所需编制在各地行政总编制内调剂解决。县级信访机构规格和编制问题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根据县级党政机关部门领导职数由市核定总额的规定,拟重新核定各县(市、区)信访局领导职数2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保留原有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2005年10月28日,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市、县(区)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精神,经泉州市委编委同意,县级信访机构规格和行政编制按照闽委编办文件精神执行,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重新核定县(市、区)信访局科级领导职数2人,其中核增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保留原有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2007年5月23日,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调整晋江市信访局机构设置的请示》,拟将市信访局由挂牌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机构,实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管理,以市政府办为主的管理体制。核定市信访局科级领导职数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保留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民众咨询投诉中心领导由信访局领导兼任。
  2007年7月2日,根据泉州市委编委《关于调整晋江市信访局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文件,同意将市信访局更名为市委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作为市委、市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部门管理机构,实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管理,以市政府办为主管理的体制。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1人。
  2007年12月19日,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核定市委信访局行政编制的通知》文件,核定市信访局行政编制3人。
  二、主要工作
  (一)信访宣传
  1988—1995年,晋江县(市)认真学习、贯彻《晋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规定》(以下简称信访规定)。县(市)委、县(市)政府发出学习《信访规定》的通知;县(市)信访局分发《信访规定》1000多册,做到全市各单位、各镇、村主要干部、信访干部人手1册;以布告形式印发《信访规定》1000张下发,在全市城镇、各单位、各建制村张贴;市、镇还利用有线电视、有线广播宣传《信访规定》。
  1996年1月1日,国务院《信访条例》施行后,标志着信访工作正式纳入国家法制轨道。同年2月8日,晋江市召开各镇、市直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镇单位秘书和专兼职信访干部参加的全市信访工作暨表彰会议,表彰安海镇等22个单位为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31人。
  1997年,利用市长接待日、群众上访、集体上访之机,继续深入宣传《信访条例》,进一步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年初,印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人民群众上访和党政机关受理程序规则(试行)》2160份,发至村一级干部,为全面推行群众依法信访做好宣传。
  1998年,《信访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是年6月,开展全市第一次信访条例法规宣传周活动。
  1999年,针对部分群众上访不按程序和少数地方接访群众不够规范等问题,加大《信访条例》宣传力度,努力消除部门间处理不及时,或推诿扯皮、执法不公引起群众上访的影响,劝导群众逐级有序上访,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接受正确的处理意见。当年6月,开展全市第二次信访法规宣传活动。
  2000年,将1998年以来晋江市出台的信访工作文件、规定汇编成册,印发给各单位领导和信访工作者。同年6月初,开展全市第三次信访条例法规宣传周活动。
  2001年,通过《福建信访》《晋江信息》、晋江有线电视等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反馈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情况,开展信访宣传。与晋江有线电视台联合采报晋江市信访工作动态及市领导接访活动等新闻12条。6月初,开展全市第四次信访条例法规宣传周活动。市信访局与市土地局、市纪委联合向镇、村干部宣讲“如何做好村级信访工作”等,推进信访法规宣传向三个方面延伸,即由书面材料宣传向视听节目宣传延伸、由向群众宣传到向群众、干部并举宣传延伸、由单纯信访部门宣传到与各部门联合宣传延伸。
  2002年,开展全市第五次信访法规宣传活动。
  2003年,开展全市第六次信访条例法规宣传周活动,向《福建信访》《晋江信息》《晋江快讯》投稿、报送信息并被采用30多篇(条);与福建日报社、晋江有线电视台联合组织采访报道5年来信访工作和“排查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活动的情况、信访工作动态及市领导接访活动。
  2005年4月,在新《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实施前,及时研究部署并认真制订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在全市开展以“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和谐晋江”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
  2007年8月,市信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的通知》。同时,大力加强市长专线电话宣传。以市长专线电话开通一周年为契机,通过侨乡频道、公交车、户外广告,印制宣传画册和纪念品,加强对市长专线电话品牌的宣传,开设市长专线电话和书记市长信箱网页,使市长专线电话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日常工作中加强与海峡都市报社、东南早报社、晋江经济报社、晋江电视台侨乡频道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开辟“倾听民众呼声、见证政府服务”等专栏,健全现场督办、联合督查等机制,及时报道市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及专线工作进展情况,对热难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矛盾纠纷化解
  1988—1995年,县(市)信访局牵头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地、查阅档案、走访群众,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老问题。如:霞浯马赛克厂污染车厝、小下浯等村的果林、农作物的赔偿问题,深沪与金井关于埔宅地界划分问题,以及其他有关矿产地界纠纷等久拖未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要问题。特别是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湖厝新村土地权属问题。1958年炮战期间,金井镇湖厝400多名村民迁到深沪,由运火、埔宅等村划地建立湖厝新村。随着海峡两岸局势缓和,移民陆续返回原籍。1991年,县政府从实际出发决定将新村土地使用权按原属分别归还,但因时间长,情况复杂,具体问题长期没理顺,引起多次激烈纠纷和成批上访。在市政府支持下,市信访局牵头,在市土地局、林业局密切配合下,多次实地调查,查阅档案,耐心协调,使纠纷双方达成协议。
  1996年,劳资纠纷较为突出,市信访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教育企业负责人,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997年,集体访占来访批数的37.4%、占来访人数的94.6%。主要热点问题集中在征地拆迁、劳务纠纷、干部作风、标会倒会、环境污染、对刑事判决不服、历史遗留问题等。为认真做好控制和处理群众上访、集体越级访,确保社会安定和稳定,晋江市积极采取对策和措施。
  1998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城建安置、市场改造、劳资纠纷、城市交通、用水用电、化境污染、村财村务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较好地解决一些集体上访事件。
  1999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集中研究和解决一些立而不办、办而不结和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
  2000年,市信访局与各镇(场)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尚未办结的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进行排查。依照“三定一包”(定责任人、定处理班子、定结按时间、由负责人包案)的原则,责任分解到单位,限期办结,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001年,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朱镕基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结合《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办和协调处理力度。对中央和各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和一些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问题,实行”四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狠抓落实。
  2002年,坚持和完善信访问题滚动督办制度,对每季度排查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新的信访问题和上季度未办结的问题,按照“五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承办人员、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原则,逐一分解,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进行督办。在督办、反馈中,严格落实领导审核把关、签报制度,对未按规定办理或处理结果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单位,予以退回重新办理,并由市委督查室予以通报,共滚动督办信访件83件。
  2003年,在全市开展“排查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排查信访问题213件。各镇、各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合法、合情、合理的问题积极想办法帮助解决。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委办、市政府办及人大、纪委信访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通过活动,一批信访难案积案得到妥善处理,省、泉州市、本市督办信访件67件,全部办理反馈;建立片区负责制,健全领导约访回访机制;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排查,掌握农村基层动态,及时化解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2005年,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切实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加强对土地征用与矿产资源、城镇拆迁、涉法涉诉、村财村务等方面信访突出问题的预测排查和调处工作,对中央、省、泉州市第二阶段交办的9件信访突出问题,落实“五定”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按时办结反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第二阶段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7·21”中央提出的“再用三个月左右时间,达到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秩序、引向深入、完善机制”的目标要求,对全市开展重点信访隐患苗头全面深入的排查分析。市委副书记、市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丁聪枝就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工作意见。着力提高办结息访率,确保“事要解决,人要稳定”。对第二阶段中央、省、泉州市交办的9件信访突出问题,市联席办发出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核查核实问题的办理落实情况。对未办结的抓紧办理,对办结未息访息诉的继续做好工作,促其息访息诉。同时,全力调处第二批排查通报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对省联席办交办的1件重点信访案件、泉州市联席办交办的6件信访热点问题及重点信访老户落实“五定”责任,认真调查处理,并按时反馈。
  2006年,针对信访老户串联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反弹问题,市联席办加大信访老户专项整治力度,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活动。
  2007年,全面推进领导包案制度。5月,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首先对信访老户实行包案处理。9月11日,晋江市召开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39次(扩大)会议。会上讨论领导包案制度,通过在坚持对9名信访老户实行挂钩所在地市领导包案协调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对当前信访部门排查出来的9件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市领导包案。
  (三)畅通民意渠道
  1.日常办信接访
  1988—1995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043件、接访1403人次,其中集体上访645人次,向领导呈报信访信息288条。县(市)信访局牵头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实地、查阅档案、走访群众,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老问题。
  1996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41件、来访66批;检举揭发125件,集体来访16批、310人次。当年劳资纠纷较为突出,市信访局以劳动法教育企业负责人,帮助务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1997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51件(批),其中检举揭发278件,求决431件,集体访43批、1261人次。是年拓宽信访渠道,增强信访工作在社会上的协调力。各镇(场)及市直单位都明确分管的领导并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7月1日,设立市长信箱,让群众通过这些渠道向党和政府反映心声,密切党群关系。12月,从市长信箱中收到群众检举揭发学校乱收费问题,信访部门即协同物价局进行调查核实,及时纠正。
  1998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715件,来访204批、1721人次,其中集体访78批、1536人次;受理地市级以上查报、交办信访件6件,办结6件,办结率和按时结案率100%。调整充实市、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以及专兼职信访干部,增强信访工作协调力度。各部门开辟联系群众的新渠道、新途径。如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外经委、教委、土地局、青阳镇、内坑镇等确立接访日制度。其中,公安局把接访深入到基层所站。池店镇的一些村(居)建立起村民代表“议政日”。有些单位还设立领导信箱、公开电话和投诉办公室。
  1999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29件,接待群众来访201批、754人次,其中集体访43批、524人次。清理信访老户案件10件。办理上级交办件12件,办结12件,结案率和按时结办率100%;本级领导批办件45件,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98.4%以上。是年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全市分管领导与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300多人。
  2000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73件,接待来访301批、1250人次;其中集体访43批、755人次。
  2001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175件,接待群众来访254批、1815人次,其中集体来访72批、1569人次。市信访局开通信访服务专线电话,印制使用“便民卡”,方便群众咨询、反映问题;英林、陈埭等镇推行干部驻村夜访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东石镇推出“五个一”(一支信访队伍、一条信访专线、一个信访意见专箱、一本信访意见专簿、一套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问题。
  2002年,受理来信1124件、接待来访239批、2035人次,其中集体访72批、1718人次。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原则,建立完善以信访局为中心,各镇信访办为联系点,村(居)支书和调解员为信访员的市镇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一些市直部门也纷纷在本系统内建立信访工作网络。如市总工会建立“三级”工会网络及“四级”劳动争议调解委,把重点放在村级工会上,从源头上开展信访工作,及时受理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问题。
  2003年,受理来信977件、接待来访175批、2690人次,其中集体访70批、2440人次。
  2004年,受理来信641件、接待来访140批、2406人次,其中集体访69批、2235人次。
  2005年,受理人民来信879件,接待来访250批、2480人次,其中集体访72批、2171人次。市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以“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为目标,从5月18日至9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专门受理解决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取得成效,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先进集体”。
  2006年,受理人民来信964件次,接待群众来访405批、2753人次,其中集体访99批、2241人次。
  2007年,受理群众来信919件、来访442批、4487人次,接听受理群众来电来邮12526件(其中电子邮件810件),直接答复9661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2865件。
  2.领导接访
  1988—1995年,接待群众来访37场,参加接访的领导76人次,接待来访群众2467人次,受理问题1105件,其中当场解决302件,解释答复507件,批办296件。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使大量涉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基层就地解决,为民办数百件实事、好事。扶持农村特别是老革命基点村、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抢修水利工程,农田水电设施;维修中小学危房、教学设施、改善师生教学、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土地开发、公路拓建、机场修建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
  1996年,晋江市实行每月1次“五套班子”领导分别下基层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及时编写《信访信息》通报接访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到接访时有的放矢,实事实办。接访后,又及时编写《纪要》,转发各有关单位,以督促按时抓落实,取信于民。
  1997年,坚持安排市“五套班子”领导下镇接访制度,做到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与困难。
  1998年,市信访工作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强化服务观念,拓宽信访渠道,形成多层次联系群众的格局。该年共安排下基层接访14场,接待来访群众1450人次,受理468件,其中当场解决115件,转办交办127件,解释答复226件,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农田、水利、土地、劳务、文教卫生等问题。
  1999年,坚持市、镇领导联合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主动接访为民办实事。市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达15场,接待来访群众999人次,受理问题543件,当场解决109件,解释答复306件,转办交办128件,拨补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多个,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些“急、难、重”问题。为完善领导接访日,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市领导接访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青阳镇坚持每双月20日的领导接访制度;劳动局建立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土地局确定每月5日、15日、25日为局长接访日,每月25日为土地信访专题分析预测会议日。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的还有民政局、教委、法院、电信局等单位。公安局设立信访办,配备5名专职信访干部,并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
  2000年,市领导下基层接待群众来访13次,受理问题528件,当场解决405件,转办交办123件。市委、市政府把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列为“三讲”教育整改措施,并推动领导接访活动向市直部门延伸,向部门联合解决专类问题延伸,市政法委专门组织公、检、法、司“四长”联合接访。
  2001年,安排组织市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13场、1390人次,受理问题418件,为全市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本级市领导下基层接访批办件33件。
  2002年,推行领导“三个亲自”(即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各镇场、市直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排查各类群体性矛盾,亲自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亲自接触重点户、重点人)和约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稳妥处理。全年共安排组织市领导下基层接访5场,接访群众598人次,受理问题222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项目43个。
  2003年,坚持领导接访约访制度。市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4场,接访群众335人次,受理问题96件。
  2004年,坚持安排组织市领导“接访日”活动。全年安排组织市领导下基层接访9场,参与接访的市领导15人次、市直单位部门领导117人次,接访群众826人次,受理问题301件,解决“三农”、村间道路建设等资金80多万元。
  2005年,进一步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市“两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镇(街道)、市直部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建立专项问题信访接待日制度,并把落实接待日制度情况纳入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市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6场,接待群众550多人次,受理问题112件。
  2006年,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在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同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为载体,及时向民众公布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加强对领导接待日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展“领导接访日”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大力配合举办行风政风现场对话会活动。8月5日,组织32个市直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在晋江体育中心面对面接访群众,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参观和咨询投诉的群众2000多人,受理咨询投诉191件,现场办结111件。
  2007年,接访制度日臻完善。按照市委书记杨益民在“6.13”全市信访和市长专线电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市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程序革新,切实把重点放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与问题上。本年共组织市领导19人次、部门领导174人次下基层接访群众10场,直接受理问题380件,集中解决一批社会热点、难点和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
  3.书记市长信箱和市长专线电话
  2005年,晋江市正式组建市民众咨询投诉中心,于2月25日挂牌成立,内设办公室、办信接访科、来话受理科、督查调研科4个科室,作为行政系统内外交流的载体和民意处理的快速反应机构,综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咨询、投诉。努力创建统一、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倾听民声、服务民众、便民利民的“市长专线电话”建设工作,以方便人民群众和企业咨询投诉,提高办事效率。是年完成硬件调试,呼叫中心软件进入后期调试。
  2006年3月20日,市长杨益民点击开通试运行市长专线电话和“市长信箱”,并于10月16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举行正式开通仪式。试运行至12月31日,民众和企业人员拨进电话14181次,其中接听受理的来电、来邮7874个,日均受理电邮37件,转交办事项办结反馈率98.4%。实行市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轮值市长专线电话制度。即每周二、四下午安排2个市直职能部门(包括垂直管理、上级派驻的职能部门)领导、每月安排1名市政府领导轮值市长专线。启动下乡现场督办、联合督查等机制,与《晋江经济报》《海峡都市报》《东南早报》等媒介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开辟“倾听民众呼声、见证政府服务”等专栏,加大热难点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报道,拓展与社会各界联系的监督平台。制度推动。出台《市长专线电话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试行市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轮值市长专线电话制度》,对受话、交办、督办和市领导及部门轮值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基层电话网络建设,畅通服务行政渠道。
  2007年,晋江市被国家信访局列为开通“网上信访”全国100个试点单位之一。为整合创新“市长信箱”资源,深化市长信箱内涵,市委、市政府把“市长信箱”更名升格为“书记市长信箱”,并作为“网上信访”的重要组成部分。10月23日,市委、市政府举行市长专线电话联席会议暨“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开通仪式。全年组织14名市领导和82个职能部门、18个镇(街道)的主要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受理问题1082件。建立健全市长专线电话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市长专线电话受话员管理办法》,以及镇(街道)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制度等,对受话、交办、督办和镇(街道)领导轮值等事项进一步完善,确保专线工作有序运行。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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