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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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4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848-849
摘要: 本节介绍了1988-2007年,晋江市政法委在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协管干部、清房、教育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晋江市政法单位在全国获得多项荣誉。
关键词: 晋江市 政法委 干部管理

内容

一、协管干部
  1988年,政法委配合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对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科股级干部进行考核定级,考核县公安局69名股级干部,考核定级副处级检察长1人、法院院长1人,正科级检察员7人、审判员7人,副科级检察员20人、审判员16人,股级检察员12人、审判员39人。
  199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县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政法委、组织部、人事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辞退合同警4人、调岗79人、调整股级干部40人。
  2000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对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后备干部进行测评考核。
  2003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对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副科后备干部的测评考核和中层干部调配工作。
  2007年,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政法部门科级、股级干部提拔正副科级干部97人、股级干部7人。
  二、队伍建设
  1990年,政法委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永恩为组长的清房领导小组,568名政法干警全部进行自查、填报、公布住房情况,有78人营建私房11198.44平方米、4人多占公房4套270平方米,17人建私房超面积514.48平方米,收缴罚款15人、10186.18元,拆除2人住房143.35平方米,清退4人、4套。
  1993年,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增强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密切警民关系”主题教育活动。
  1995—1996年,开展“敬业爱岗为民树形象”活动,市国家安全局获评省先进集体。
  1997年,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公安局成立全国首家县级刑警机构——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机构升格为副科级、领导高配副科级、扩编增员、财政单列,实行责任区大队运行机制;法院实行审执分开,建立审限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检察院实行批捕起诉分科;司法局成立全省首家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基金;政法委增设督查调研科,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政法委办公室改为秘书科。
  1999—2000年,政法委与市人事局联合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双争活动,政法委等20个单位、41名干警获评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1999年8月,市公安局刑警局被国务院评为“特别能战斗刑警队”。
  2000年,召开向市公安局刑警局学习表彰大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2004年,市司法局东石司法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
  2005年2月,市检察院获评“全国首届十佳检察院”,2006年2月,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2007年2月,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6年12月,市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2007年3月,政法委在市公安局举办市检察院获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向市检察院学习报告会,全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武警、边防、消防600多名政法干警听取市检察院先进事迹报告。
  2006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参加机关干部公共科目知识笔试、岗位练兵竞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市公安局代表队获得第一名。
  2007年5月,省委政法委“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现场会”在晋江召开,会上介绍推广晋江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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