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政法与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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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490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政法与综治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10
页码: 846-855
摘要: 本章介绍了晋江市成立政法委和综治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设立综治办作为办事机构。全市综治组织机构向基层村(社区)和非公企业延伸,成立镇级综治协会。
关键词: 晋江市 政法委 基层组织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政法委
  中共晋江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市)政法委]成立于1982年6月,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维护全县社会安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政法队伍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单位。政法委由书记、副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5名委员组成,1988年以后,增加武装部部长(政委)、司法局局长、安全局局长、综治办主任;1992年5月,晋江撤县建市,县委政法委改为市委政法委。政法委书记由市委副书记(常委)担任,1988年至2007年,先后担任政法委书记的汪进兴(1981—1984)、邱锦水(1984—1987.10)、许龙烈(1988.1—1989.11)、陈永恩[县(市)委常委]、林进德(市委常委)、朱新民(市委常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1997年9月,改为秘书科,增设督查调研科,2005年10月,秘书科改为办公室。
  二、综治委
  (一)县(市)综治委
  1991年3月21日,晋江县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会议部署,成立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人武部领导以及县直30多个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晋江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县委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非常设领导机构。县委副书记许龙烈首任综治委主任、副主任有陈永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志泉(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施祝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玉銮(县人武部部长)。1992年10月,县综治委改为市综治委。综治委的主要职责任务:根据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
  2004年,市综治委主任改由市委书记兼任,市长为第一副主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各一名副职任副主任。自1991年成立综治委至2007年,先后担任市综治委主任的有许龙烈(县委副书记)、江作梁(市委副书记)、陈永恩(市委常委)、陈章进(市委副书记)、陈长庚(市委副书记)、丁聪枝(市委副书记)、李建国(市委书记)、杨益民(市委书记)。
  (二)镇(场)街道综治委
  1991年,县委成立综治委后,各镇(场)党委也成立综治委,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主任(紫帽镇由副镇长、西滨镇由武装部长担任),并随人事变动而更替。2003年,晋江市区设立6个街道办事处,同时也设立街道综治委。2004年10月,根据省综治委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各镇(街道)综治委主任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镇长(办事处主任)为综治委副主任,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西滨镇武装部长)任常务副主任。
  三、综治办
  (一)县(市)综治办
  1991年3月,县综治委临时从政法各单位抽调若干人员组成办公室,作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县公安局。1991年7月,县综治办正式成立,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5人,办公地点设在县委政法委。1992年5月,县综治办改为市综治办。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综合治理的规划、年度计划和领导责任制,组织推动基层“创安”、治安重点整治、群防群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违法犯罪人员帮教工作,开展综治宣传、检查、评比、表彰。
  1999年4月以后,市综治办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
  2004年8月,市行政体制改革,市综治办与市政法委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二)镇(场)街道综治办
  县综治办成立后,全县各镇(场)也成立综治办,配备若干专兼职工作人员,作为该镇(场)综治工作常设的办事机构。2003年5月,晋江市区设立6个街道办事处,同时设立6个街道综治办,综治办主任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兼任。
  (三)村(社区)、企业综治办
  2005年,全市综治组织机构向基层村(社区)和非公企业延伸,至2007年,全市287个村(社区)112家非公企业建立综治办公室。
  四、综治协会
  2004年11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由市民政部门批准正式成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新民为会长。其宗旨是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联系和动员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基层创安和群防群治工作,促进基层的安全稳定。
  至2007年,全市19个镇(街道)全部成立镇级综治协会。
  第二节 工作协调
  1988年,组织开展反盗窃、抓逃犯、挖团伙、抓流窜、打击流氓犯罪等10个专项斗争,出动警力、人力11000人次,破获刑事案件17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64人、批准逮捕241人、提起公诉144件213人、审判结案166件238人。
  1989年8月,组织开展清理与动乱有关的人和事,缉捕企图外逃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12人、公安部通缉参与动乱分子6人,当场击毙持枪拒捕外逃犯罪分子马奇,缴获手枪、匕首和机密文件。
  1991—1993年,召开5次大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建立县(市)、乡、村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336个村级调解委员会,310个户口协管组,432支、1296人专职治安联防队,112支、1800人民兵应急分队,组织“蓝盾二号”专项行动,围歼车匪路霸、打击流窜犯罪,开展创安、综治达标、清理流动人口等专项活动,抓获一批批犯罪嫌疑人并依法逮捕、起诉、审判。
  1994年3月,协调召开市离退休政法工作者会议,成立晋江市离退休政法工作者协会,制定章程,报市民政局审批、登记,成为市离退休政法工作者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发挥余热的社团组织。至2007年,共进行4次换届选举。
  1996年,中共晋江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成立政法系统党委。1997年1月,政法委协调召开中共晋江市市直机关政法系统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纪委班子,开始归口管理党员、党建和纪检工作。
  1995—1998年,按照市委的决策,协调政法各单位及人行、审计等部门抽调10多人,组成维稳工作组,进驻金井镇,指导配合金井镇党委、政府开办学习班,对金井镇发生私人钱庄倒闭引起周边几个乡镇、成百上千群众、金额数亿元的借贷纠纷的债权债务人进行排查登记,协助追讨债款,制止非法拘禁和暴力讨债行为,并以非法集资罪判处7名钱庄主有期徒刑,当地社会稳定。
  1997年,按季度召开4次稳定形势分析会,召集全市各镇(场)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副镇长)和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一起检讨上季度维稳工作,分析部署本季度维稳形势任务,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稳定形势分析会作为维稳的重要举措长期坚持,成为常态。
  2000年,协调挑选一些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离退休干部等部分兼任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并作为常态普法机制延续。
  2001年,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通知》,成立以市委书记朱明为组长、市各套班子分管领导陈长庚、林进德、陈永恩、陈少华为副组长的晋江市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4次动员部署、4次汇报会,市镇财政拨款224万元严打专项经费,100万元追逃经费,开展打击飞车抢夺、盗抢机动车、秋季侦破会战、追逃等专项行动,印发宣传品30万份、告全市人民公开信39万份。破刑事案件5905起,摧毁犯罪团伙173个、652人,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002人,批准逮捕1104件、1757人,提起公诉1050件、1551人,审判结案1057件、1587人,协调重大疑难案件44件,召开公审公判大会15场。
  2001年5月,协调成立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作为政法委常设的临时机构而不断调整、改进和加强。政法委书记兼任主任,政法各单位一名副职任副主任,组织政法干警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
  2003年,协调市财政局制定《关于政法干警人身安全保障的暂行规定》,以每个在职干警每年200元建立政法干警人身安全保障专项资金,用于政法干警因公牺牲、负伤救济补助。市委市政府以晋委〔2003〕12号文件印发执行。
  2004年,协调组织开展打击“六合彩”犯罪、整治民爆物品、调处矛盾纠纷、反盜窃破大案专项行动,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365起,收缴非法炸药2828.65千克、雷管8648枚、导火索4845米、烟花爆竹6196件,调处矛盾纠纷3945起,破获池店镇5·29、安平开发区7·13杀人8类严重暴力案件1189起、盗窃、抢夺、抢劫案件3364起。
  2005年,制发《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新民、副市长陈晋永任正副组长,建立政法委牵头,市纪委、宣传、监察、财政、工商、文体、武警、政法各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平安9号”专项行动。打掉涉黑团伙6个33人、破获八类暴力案件1162起、盗窃和两抢案件4694起。
  2007年,组织召开军警民社会治安联防联治共创平安动员大会、举行大型军警民联防联治踩街活动。全市建成93个规范的社区警务室、117个农村警务室,建电子监控系统2200个。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协管干部
  1988年,政法委配合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对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科股级干部进行考核定级,考核县公安局69名股级干部,考核定级副处级检察长1人、法院院长1人,正科级检察员7人、审判员7人,副科级检察员20人、审判员16人,股级检察员12人、审判员39人。
  199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县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政法委、组织部、人事局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辞退合同警4人、调岗79人、调整股级干部40人。
  2000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对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后备干部进行测评考核。
  2003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对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副科后备干部的测评考核和中层干部调配工作。
  2007年,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政法部门科级、股级干部提拔正副科级干部97人、股级干部7人。
  二、队伍建设
  1990年,政法委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永恩为组长的清房领导小组,568名政法干警全部进行自查、填报、公布住房情况,有78人营建私房11198.44平方米、4人多占公房4套270平方米,17人建私房超面积514.48平方米,收缴罚款15人、10186.18元,拆除2人住房143.35平方米,清退4人、4套。
  1993年,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增强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密切警民关系”主题教育活动。
  1995—1996年,开展“敬业爱岗为民树形象”活动,市国家安全局获评省先进集体。
  1997年,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公安局成立全国首家县级刑警机构——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机构升格为副科级、领导高配副科级、扩编增员、财政单列,实行责任区大队运行机制;法院实行审执分开,建立审限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检察院实行批捕起诉分科;司法局成立全省首家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基金;政法委增设督查调研科,综治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政法委办公室改为秘书科。
  1999—2000年,政法委与市人事局联合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双争活动,政法委等20个单位、41名干警获评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1999年8月,市公安局刑警局被国务院评为“特别能战斗刑警队”。
  2000年,召开向市公安局刑警局学习表彰大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2004年,市司法局东石司法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
  2005年2月,市检察院获评“全国首届十佳检察院”,2006年2月,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2007年2月,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6年12月,市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2007年3月,政法委在市公安局举办市检察院获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向市检察院学习报告会,全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安全、武警、边防、消防600多名政法干警听取市检察院先进事迹报告。
  2006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参加机关干部公共科目知识笔试、岗位练兵竞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市公安局代表队获得第一名。
  2007年5月,省委政法委“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现场会”在晋江召开,会上介绍推广晋江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综合治理宣传
  (一)综治宣传月
  从1992年开始,把每年3月作为综治宣传月,组织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市综治委把每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年度计划。市综治办每年2月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召开各镇(街道)综治办主任会议,部署宣传月活动。
  1992—199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是市镇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大量印发综治传单、书籍,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刷写大的横(条)幅,出墙报,出动宣传车入村宣传,个别镇如青阳、安海组织踩街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
  1999—2003年,综治宣传月突出“严打”整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举办大型图片展、政法综治领导接待群众日、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各镇场也组织司法、法律、公安工作者进村居、到企业、入校园宣传,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部门法规宣传培训学习,青阳、陈埭、安海、磁灶、东石、金井等大镇举行大型踩街宣传,宣传内容上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1年,市综治委在华侨篮球馆举办《为了明天》大型图片展,组织市区中小学师生、机关干部职工和居民共2万多人参观,随后还组织“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远离毒品”等图片到各镇巡回展出。
  2004—2007年,晋江市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突出“平安晋江”建设宣传。宣传形式以媒体宣传为主,在新创办的《晋江经济报》和电视台“侨乡频道”开设“平安创建金点子”“平安建设访谈”等栏目进行宣传,开通固定彩铃电话、录制发送综治VCD、DVD光碟;增加固定的大型广告标语、自编文艺节目演出、入户访谈分发宣传材料、发送宣传挂历和春联;宣传“平安晋江”建设知识、法规、典型经验和事迹等。至2007年底,全市在重要路段、醒目部位设置116块综治平安建设标语广告牌,在重点社区、内部单位设置530块永久性宣传标志牌,在386个村(社区)设置500多个宣传栏,刷制2000多条墙面标语,60%以上居民固定电话开通平安晋江建设语音彩铃。
  (二)百人法制宣讲团
  1998年4月,根据市委书记朱明的指示,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成立晋江市百人法制宣讲团,挂靠市司法局,负责对全市人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种法律法规和综治常识。百人法制宣讲团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和市、镇各级各部门选派100名有较好法律知识功底和宣讲口才的干部组成。成员不是专职的,平时的工作在原单位,也不是固定的,随着人事变动,每年进行调整充实。宣讲团一般按季度开展宣讲。宣讲前,由市普法办就某法律法规召开宣讲团成员培训会,请有关的法律专家、学者、高校教师或相关部门的法律工作者作辅导讲演,再由宣讲员安排时间深入镇、村、企事业单位宣讲或配合综治宣传月、流动人口宣传月、全国法制日以及一些部门的法律宣传周开展宣讲,百人法制宣讲团作为新生普法举措受到群众欢迎而延续不断。
  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1993年1月,市委、市政府建立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制定责任书,每年年初举行签订责任书仪式,由市委书记、市长与各镇(场)、(街道)党政一把手签订,市综治委主任与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各镇(场)街道责任书由各镇(场)、街道一把手与各村(居)、(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1993—2007年,全市签订市级综治责任书850份、镇级责任书6090份。形成横向到基层单位、纵向到村(居)、(社区)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格局。同时,各地公安派出所与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以及出租私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市综治委注重推进综治责任制的落实,建立检查监督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
  1993—2007年,市综治委每年组织半年、年终2次检查考评,由市综治委主任、副主任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带队深入各镇(场)、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听取党政领导汇报,查阅内部资料,实地查看,进入农户、居民家中开展调查、测评、访谈,然后进行汇总、评分、通报、表彰。通过考评检查,各级党政领导都能重视、履行综治责任,维护基层良好治安。2003年起,市综治委建立综治责任考评末位说明原因制度,在综治年终检查考评中排名末位的镇(场)、街道,其党政领导、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和公安派出所长到市综治委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2005年起,市综治委还建立镇(街道)领导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由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每年年终书面述职并报市综治办存档。至2007年,存档述职报告171份。
  三、表彰见义勇为
  1992年6月,市政府为褒奖激励人民群众见义勇为,成立晋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定《晋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每2年评选并表彰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单位、群体和个人。至2007年,全市召开6次表彰会,表彰见义勇为先进群体6个,先进个人109人,分别授予“晋江市见义勇为者”“晋江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推荐上报泉州市表彰39人、被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福建省表彰21人、被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十勇士”或“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国家表彰3人、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施秀棉、许建昌、洪荣誉、陈鸿、郑聪明、杨志峰、康少清等7人先后壮烈牺牲,其中施秀棉、许建昌2人被晋江市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此外,市综治委每年编辑见义勇为者先进事迹材料,结集成书,出版发行;每年春节组织抚恤慰问见义勇为者及牺牲者家属,帮助排忧解难,让见义勇为的精神昭示后人。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市综治委成立以来,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书和为民办实事项目。1995年,建立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永恩为组长的晋江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委政法委督查科。结合每季度社会稳定分析会,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矛盾排查、汇总、分类、登记造册、确定调处单位和调处责任人,限时调处。与此同时,市司法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各村(居)调委会也加强民事纠纷调处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矛盾。
  1998—2003年,市矛盾排查调处办公室挂靠市司法局。全市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立横向各综治成员单位,纵向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明确各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领导,各下村干部、下村片警和各村居两委均为矛盾排查调处责任人。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市各级调委会、司法所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476件。
  2004—2007年,市委、市政府以加强信访工作为切入点,制定矛盾纠纷工作意见,建立预警、排查、协调、处置四大机制,健全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平安3号”“平安8号”排查调处矛盾专项行动和涉法信访大接访活动。2006年,市长亲自抓信访工作,在全省率先开通县级市市长专线电话,设立市长电子信箱。2007年,开通网上信访,并把市长信箱改为市委书记、市长信箱。随时接受市民信访,适时安排各镇(街道)、市直各职能部门领导接听市长电话,畅通市民矛盾纠纷、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4年全市各级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774件,调处14616件;调处涉法涉诉信访242件。市法院加大民商事案件审判、调解和执行力度,在全国首创“茶桌调解法”,把大量民事案件通过茶桌喝茶聊天,成功调处。4年调结审结17828件、执行结案15812件,标的7.09亿元。
  五、平安晋江建设
  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启动“平安晋江”建设,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丁聪枝为组长,政法委书记朱新民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建设“平安晋江”的工作意见》,决定从2004年至2008年,在全市集中开展“平安晋江”创建活动。从抓街道带社区,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抓“两线”(公路线、沿海线)带一片,广泛开展“平安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平安1号”至“平安10号”专项行动,2007年,市政法委、市综治办先后组织召开“平安晋江”达标验收誓师大会和推进会。实现城乡互动,整体推进。至2007年底,考评并命名“平安校园”362所,“平安企业”112家,“平安单位”35个,“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家庭”覆盖率97.7%和74.25%。18个镇(街道)通过泉州市综治委的考核并命名为“平安镇(街道)”。全市提前一年达到“平安晋江”标准,通过省委政法委的考评验收。
  六、治安联防
  (一)防控体系建设
  1992—1998年,晋江市注重建立健全村级“两会”一队,即治保会、调解会和民兵治安联防队。村治保会和调解会结合村民自治委员会选举,均能配齐,并开展工作;少数村民兵治安联防队在春节前后开展巡逻。
  1999—2003年,晋江市健全群防群治队伍,民兵治安联防队改为村治安巡逻队。村级治保会、调委会进一步健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组建治安巡逻队开展常年巡逻;一些村自己雇请本村青年组建巡逻队,开展间断巡逻;少数村党员干部或老人自愿组成巡逻队义务巡逻。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都招收一些待业青年或复退军人组建治安联防队,开展市区、镇区巡逻。一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陆续雇请保安员开展值班巡逻。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治安巡逻队先后配备1—2辆摩托车,开展摩托车取代步行巡逻。至2003年底,全市共建镇级治安巡逻队20支、215人,村级治安巡逻队386支、5975人,其中专职57支,义务21支,组建保安中队9个、2934人。
  2002年起,全市着力构建立体打防控网络,整合警力,在市区建立以治安警为主,刑警、巡警、交警和辅警等多警种联勤联动一体化机制,健全卡点、巡线、控面三层次网络;公开招聘80名治安辅警员,由市公安局管理、培训、使用,各镇开始组建镇级治安巡逻队,市保安公司增收保安员,增建保安中队。发展岗亭工程,在市区重点部位阳光广场、曾井汽车站等增设治安岗亭,实行24小时站岗值勤。实施亮光工程,全市90%的村居安装公共路灯,偏僻路段每户安装1盏门前灯。实行“上锁”工程,宣传发动摩托车主加挂防盗锁。推广技防工程,全市285个金融网点、大型企业、党政机关、居民小区落实CK电脑联网自动报警器、对讲系统、电视监控系统400多套。
  2004—2007年,市委、市政府加大治安防控建设投入,市综治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把2005年、2006年定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全面推进以科技防控为主的综治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加强以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为核心,以350兆赫无线集群系统为支柱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整合中心市区警力,形成多警联勤的巡逻、防控、查堵网络,全市投入400万元,增置40辆公安巡逻车,新建联防执勤岗50个,整合镇级治安巡逻队19支、205人。
  2005年,推进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建立电子监控探头800多个,实现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复杂场所、交通要道电子监控;建成高科技现代化的110、119、122“三台合一”的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完善集中统一的实时报警和高效、权威的指挥调动系统;2006年,加强基层政法办公办案环境建设,开工建设公安局国保、经侦办公综合楼、晋江市拘留所新址。对办公条件拥挤、陈旧、不适应的深沪、内坑、紫帽、龙湖派出所、深沪和伍堡边防所等进行重建重修;推行农村(社区)11211工程建设,把综治工作向农村和非公企业延伸,全市386个村(社区)全部健全1个综治办、1个警务室、2个治保会和调委会、1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1支治安巡逻队,建立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公室,以池店菲莉集团为试点,成立115家企业综治办,做到有牌子、有办公所在、有办事人员、有办公设备、有规章制度、有工作记录;推广10户、10店联防、10厂联巡机制,建立平安中心户长、综治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制,全市386个村(社区)聘任平安中心户长2231个、流动人口协管员1960人,综治协管员386人;建立军警民联建联防机制,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建立93个高标准社区警务室和117个农村警务室,建成440个监控探头,为56辆巡逻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建立人身安全保障机制,为全市基层综治办工作人员、综治协管员、治安巡逻队员建立人身安全保险,提高基层综治办工作人员每月70元的补贴,以保证和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权”制度
  1996年1月15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中央综治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试行)》制定《晋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意见(暂行)》。
  行使一票否决时要制作“否决决定书”,送达被否决单位和个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将决定书复印件通报市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并报上一级综治委。1996年1月起,全市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报送市综治委审核签章。1999年12月26日,市工商银行内坑分理处因管理不善遭持枪抢劫53.9万元,被一票否决;2004年5月13日,内坑镇柑市村因民爆物品清查管理不到位,发生严重爆炸案致7人死亡、16人受伤,周围10座房屋损毁,内坑镇政府、内坑公安派出所、柑市村委会被综治一票否决。至2007年,经综治委一票否决的单位12个、个人17人,43个单位被取消评先受表彰资格。
  (三)治安满意率测评
  2000年起,市综治办每年按季度开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的测评,每次每个镇抽查100户(西滨、紫帽每次抽查50户)。社会治安满意率每季度测评后进行通报,4个季度的满意率平均数作为该镇当年满意率,各镇的满意率平均数作为全市满意率。泉州市综治办每年也对各县(市、区)进行治安满意率测评并登报公布。
  七、专项整治
  (一)“严打”专项行动
  1992—2007年,根据中央、省、泉州政法公安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晋江治安规律和特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每年适时开展几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如“追捕逃犯”“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打“两抢一盗”、打“盗抢机动车”“缉枪治爆”“春季严打攻势”“冬季百日会战”“禁赌禁毒”等。有的专项行动冠以“天网”“蓝盾”“平安1号”等专门名称。每个专项行动都制定行动方案,规定指标任务、方法步骤、行动时间,确定责任人、奖评措施等。对发生在辖区内的重特大杀人、爆炸、抢劫、涉黑涉恶等恶性案件以及影响极坏的群体性事件,则及时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驻案发现场,分组侦查线索,合力解疑克难,以尽快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在“严打”斗争中,市检察院和法院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协同作战,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从重从严打击犯罪,震慑犯罪。
  (二)治安重点镇、村整治
  1997—2007年,市综治委每年根据上年治安情况,确定一个治安差的镇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治安重点村则由各镇(街道)综治委确定报市综治办确认。陈埭、内坑、永和、安海等镇曾因发案多或发生重特大案件被省、泉州、晋江市综治委确定为重点整治镇,青阳陈村、磁灶张村、罗山后库、新塘上郭、永和英墩等173个村曾被确定为重点整治村,实施重点整治。整治活动由市综治办负责监督指导,各整治镇、村具体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年终结合综治检查由市综治办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即作为下一年整治对象继续整治到验收合格。实施重点整治的镇(街道)、村(社区)均成立由镇、村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组织整治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常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基础防控设施、排查调处矛盾、开展治安巡逻等,使治安得到好转,通过市综治委的检查验收。
  (三)金融安全专项整治
  2000年,全市各地接连发生多起金融尾随盗抢案件(即作案分子尾随到银行存取款的客户而实施抢盗犯罪),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晋江市综治委决定开展全市性的金融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市综治委各副主任带队,组织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人行和市公安局内保、治安、刑侦、市保安公司对市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兴业银行等各金融单位共287个营业网点进行为期半年的安全检查,逐一完善安全保卫制度、配齐保安人员,落实安保责任、改善防范设施、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措施,有效遏制金融案件的发生,保护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交通安全整治
  2004年,市综治委决定开展全市交通安全大整治。市综治委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新民为组长的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全市排摸确定17个整治项目,组织开展“反超载”“交通道路改造”“市区交通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开展车辆安全检测、培训驾驶员、整治交通事故多发地段、重新规划道路交通标识、确定停车场所、建设灯控系统、拆除部分圆盘、增设护栏减少岔口、惩治违章驾驶和非法运营,全市共建设自感应智能灯控系统7个,拆除环岛4个,整治交通事故黑点8个,施划交通标线74.8千米,减速带3000米,建成市区停车位2574个,正式启用“交通违法查控系统”,保障道路畅通,车行有序,停车规范,交通事故减少。
  2005—2006年,市综治委继续督导交警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巩固和拓展整治实效。2007年,为“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区”,市政府成立以市长李建辉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清金为常务副组长,“市五套班子”各1名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晋江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从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秩序整治、环境治理、车驾管理入手,全面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重新施划市区交通标线2.5万平方米,安装曝闪警示灯48套,设置振荡标线1500米,反光凸起路标500块,隔离护栏380米,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27428辆、报废注销登记9477辆,年检汽车57072辆次、摩托车60574辆次,办理新增驾驶证13407本、补换证10291本,体检驾驶员11029人,查纠交通违规18000多起、暂扣违章车辆7000多辆次,强制解体报废拼装机动车1万多辆、非机动车1300多辆,登记报备工程运输车647辆,查处酒后驾车482人、拘留55人,制作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卡5万份、扑克牌游戏棋2万盒,发放交通安全扇3万把、“平安福”挂饰3万个,编印《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册》28万份。
  第五节 流动人口管理
  2001年1月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晋江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意见》,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综治委主任陈长庚为组长的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副市长陈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治安、劳动、计生、法制、综合五个组,工作人员从市综治办、公安局、劳动局、计生局、司法局等单位抽调。各镇(场)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设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站。全市招聘240名综治协管员,经培训分派到各镇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站工作。按照“综合管理、合署办公、分级负责、分别执法”思路,开展试点、实践,形成暂住证、就业证、计生审验证“三证”一条龙服务,治安管理、劳动管理、计生管理三项管理整体推进,教育、管理、服务三管齐下的“三三”制管理模式。全市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逐年大幅提高,2006年,全市登记办证流动人口79万人。
  2007年,晋江市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启动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7月2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以市长李建辉为组长的晋江市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副市长许宏程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有办公场所、有统一名称、有办公设备、有办公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工作制度”的标准,在各镇(街道)成立以镇长、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各村(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抽调公安、劳动、计生、司法、教育、卫生、工商、建设、税务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按照200名流动人口配备一名协管员的要求,全市重新招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协管员800人,为流动人口提供办证、办事、求助服务,同时开展出租私房清理、登记、签订治安责任书和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实行“以税管房、以房管人”。在服务方面,市政府提出“决不让一名到晋江务工人员因恶意欠薪而拿不到工资、决不让一名到晋江务工人员的子女上不了学、决不让一名到晋江务工人员维不了权”的“三不承诺”,建立工资保证金制、企业欠薪保障调剂基金、出台《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应急处理办法》、设立职工维权中心、劳动争议法庭、扩办外来工子弟学校等,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让流动人口安心晋江生活,放心晋江务工,真心成为新晋江人。2007年,全市建立健全规范的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服务中心19个,村级管理服务站89个,青阳阳光社区、梅岭双沟社区、罗山罗裳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作为全市试点和榜样,得到上级的肯定,省、泉州市政法、综治领导鲍绍坤、郑道溪先后到晋江视察,调研指导“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并先后召开省、泉州市流动人口“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晋江经验,很多兄弟县市区综治部门组团到晋江参观交流。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有序、到位,流动人口办证87万人,安置12万到晋江务工人员子女上学,受理举报投诉171起,处理劳动争议2956起,为流动人口追回拖欠工资327.6万元。为加强流动人口人性化管理,2007年底,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改为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改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村级管理服务站改为服务管理站。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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