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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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4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人事工作
分类号: D262.2
页数: 8
页码: 802-809
摘要: 本节介绍了1988-2007年,晋江市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专题教育、理论学习、健全制度等方式,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讲”教育要求,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关键词: 晋江市 思想政治建设 专题教育

内容

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专题教育 2000年3月13日开始,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五套班子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5个部门77名对象参加“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集中教育,至6月中旬告一段落。其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市五套班子、五个部门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三讲”办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4个阶段的各项工作。
  理论学习 1988年,认真抓好中共十三大和十三届三中全会文件的学习,在县委党校举办3期科级领导干部学习十三大文件培训班。1989年,把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文件作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举办4期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骨干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县直单位副股级以上干部及各乡镇(场)党委骨干1466人。1990年,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稳定骨干、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重点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不健全、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1991年,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作为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提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加强廉政建设、坚持群众路线、切实搞好团结、完善监督机制5点具体要求。2000年,以“三讲”教育为契机,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紧紧抓住“理论学习、进村入户、落实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狠抓落实。2001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中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届中考核的情况,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在镇场和市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2002年,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教育,制定下发《关于开好2002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指导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2003年,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市8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十六大精神学习培训,开展以“艰苦奋斗、勤政廉政”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谷文昌和郑培民精神的活动。2005年,开展全市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动员。2006年,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图片展,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巩固和扩大第一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同时,集中力量抓好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2007年,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健全制度 1992年,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继续健全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管理制度、党委负责同志与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廉政制度、接访群众制度和参加义务劳动制度等等,针对领导干部出国或赴港澳不断增多的情况,及时规定和实行“三项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自身思想教育的自觉性。1993年,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强化班子思想作风的制度化建设;以反腐倡廉作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强调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检查、指导基层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组织措施,着力解决个别班子不团结、不协调问题;加强同纪委、监察、计生等部门的联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加强对领导干部现实问题的审查;严格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和领导干部出国出境的审批,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1995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的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开展民主集中制再教育,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各基层党委普遍过一次以廉洁自律和学习孔繁森模范事迹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1997年,市委组织部制发《关于规范科(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指导、督促各基层党委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挂钩的市领导和上级纪检、组织部门派干部参加基层党委的民主生活会。1998年,市委组织部举办民主集中制专题讲座,不断强化领导干部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实施《晋江市乡镇党委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推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1999年,通过建立通气制度、拓宽群众联系渠道、健全民主生活会和党内议事制度、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2005年,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督促指导基层党委加强民主集中制、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建设,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运行机制,增进领导班子团结统一。
  二、干部考核调配
  1988年,在对县直机关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本着“基本稳定、个别调整、完善结构”的原则,在调整班子过程中,注意发挥50多岁领导干部的作用,对优秀干部大胆提用,对那些不能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妥善采取调、免、降、退等组织措施,经调整后的全县部委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08人。其中,新进班子和原班子中提拔使用22人,占10.6%;平调19人,占9.1%;留任167人,占30.3%;另外转任调研员(科级)34人,免职1人。
  1989年,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3人。其中,新进班子85人、副科提为正科8人,平调20人,转任调研员6人,免职2人。在1988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的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考核中反映问题比较多的2个单位、6个领导干部组织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充实3名领导干部,调整2名领导干部,免去2名领导干部的职务,暂不予定级的1人。
  1990年,调整后的16个乡镇(场)领导班子成员176人。其中,留任98人,占55.7%,异地平调交流31人,占17.6%。从文化程度看,大专以上46人,占26.1%,比原班子提高3.5%;中专、高中58人,占33%,提高3.9%;初中以下72人,占40.9%,下降7.3%;大专以上9人,占21.6%。基本符合“稳定骨干、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
  1991年,调整后的县直班子领导成员175人,其中留任129人,占73.71%,平调19人,占10.86%,新提拔干部27人,占15.4%。对乡镇换届选举中落选的6名干部转任调研员4人,平调1人,不予安排1人。全县科局领导班子通过调整、充实和补缺,提拔57人,平调28人,转任调研员8人。
  1992年,把握标准,严格干部考察和跟踪管理。先后对各镇(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市直机关科(局)级领导干部共415名进行全面考察。针对个别班子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环节薄弱的问题,采取调整充实措施,搞好班子新老交替、优化班子结构,以适应经济建设需要。是年,共提拔干部35人,平调交流7人,配齐镇计生专职副书记,科技副镇长,在安海等4个镇配备综治副镇长。同时,注意加强镇(场)、市直机关中层骨干力量,全年调整充实股级干部150人次。
  1993年,充分利用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成果,反复酝酿、多方协商,提出镇(场)领导班子的调配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调整后,新班子平均年龄41.9岁,比原来班子下降2.5岁;在文化程度上,高中以上占77.2%,比原来班子提高13%、初中以下占22.8%,比原来班子下降12.1%。调整后的16个镇(场)领导班子成员215人,7个镇配备8名妇女领导干部。坚持干部交流,异地交流70人,交流面32.6%。
  1994年,组织对市直80个单位的173名科级领导进行全面考核,并改进考核工作,提高考察水平。注重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专业结构,及时做好一些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工作。全年提拔科级干部48人,调整科级干部29名,安置团职军转干部3人,任命股级干部53人。
  1995年,全年共提拔科级干部50人,其中35岁以下17人,36—45岁20人。继续重视非中共党员、妇女、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适时调整交流23名镇场科级干部,增配16名公安分局长、派出所所长为镇场党委委员,及时配齐镇党政班子,进一步优化镇场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整体功能。
  1996年3月,组织对市直82个单位、191名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核。为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班子的调配提供依据,对机构改革后的37个党政机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备。调配后的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6.13岁,比机构改革前下降2.8岁,新提拔干部44人,平均年龄39.98岁,占班子总数的18.97%。做好市人武部未收归军队建制干部和团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安置6名科级干部和5名团职军转干部。此外,配合泉州市工商局调配晋江市13名工商分局局长,做好团市委、科协、侨联、计生协会等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国际商会成立的班子组建工作。对全市16个镇(场)领导班子、206名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的考核,拟出调配方案,并报市委常委研究同意。调配后,全市217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8.2岁,比届初下降3.4岁,其中30人党政正职平均年龄39.57岁,下降7.06岁,各镇都配备1名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和一名妇女干部,内坑、紫帽配备女书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52.97%,比上届提高11.16%,其中党政正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80%,提高23.3%。易地易岗交流面达48.5%,党政正职调整交流面66.7%。
  1997年,调整充实科级领导班子,调整市公安局科级中层干部,是年,全市共提拔科级干部99人,提拔69名市直科级非领导职务。
  1998年,制定《晋江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把握好选任工作的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三个关键环节。加强对《晋江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把关。全面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推进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1999年,组织对市直机关、镇场61个科级领导班子、542名科级干部、220名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严格规范的考核,实行考核工作公示制,设立联系信箱和电话,欢迎群众提出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新一届镇场和市直科级领导班子的结构有较大改善,年龄较轻,全市219名镇场党政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7.2岁,其中正职41.84岁,各镇均配备妇女干部和科技副职;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5.3%,并注意班子成员气质、能力、角色的合理组合;干部交流力度大,调整岗位和易地交流67人,占31.16%,其中市直机关到镇场任职的19人,占8.83%,镇与镇交流的51人,占23.72%。
  2000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组织部门提名责任制、市委常委会选任干部责任制和保守组织人事秘密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制定出台《晋江市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任前公示暂行规定》。及时调整充实市直单位、镇(场)的部分领导班子,做好市公安局中层班子的调整配备和法院、检察院非领导职务的选配工作。妥善做好军转干部的安置和挂职干部的安排工作。
  2001年,对15个镇(场)和51个市直科级领导班子,515名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核。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把考核情况向分管、挂钩市领导及各单位主要领导反馈,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及时调整充实金井、东石、池店等镇和市直单位的部分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晋江对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妥善做好2名团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配合泉州市委组织部做好个别处级干部的调配工作。全年人事调配涉及干部40人。
  2002年,为做好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和乡镇换届的人事调配工作,分别组织对全市53个市直单位和16个镇场科级领导班子,513名科级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做好镇场换届和市直单位部分领导班子调配的各项基础工作,提出调配方案。全市15个镇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共配备258人(含差额人选44人和挂职干部),其中配备妇女干部19人,少数民族干部8人,非中共党员副镇长(镇长助理)5人。调整交流175人(含参加差额选举的市管后备干部67人),占67.82%,提拔科级干部39人(其中正科级19人,副科级20人,含实行试用期制9人),推荐67名市管后备干部参加党政领导班子差额选举,占新一届党政班子成员总数25.97%。配合泉州市委组织部做好个别处级干部的调配工作和全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以及凤竹股份公司董事长陈澄清(拟任泉州市科协兼职副主席)和5个现代小城镇的党政正职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的考核工作。
  2003年,组织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班子和118名科级干部进行考核,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考核52名市管后备干部。组织对镇改街道相关镇、市直单位63名科级干部、33名后备干部进行考核,完成市区镇改街道6个班子72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和192名科级以上干部职工的调配工作。组织对9名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命工作,调配充实部分镇、市直单位职位空缺。
  2004年,组织对公安局领导班子、67名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考核40名市管后备干部人选。组织对市直46个科级领导班子和176名科级干部(公、检、法和学校、医院除外)以及131名市管后备干部人选和11名选调生进行考核。对16名拟任职的后备人选进行考核。2次调配提拔科级干部122人(公安局42人,其中正科级7人,副科级35人;其他单位80人,其中正科级23人,副科级57人),实现交流轮岗186人。同时,适时调整和充实个别领导班子。共6次个别人事调配,涉及干部30人,其中提拔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
  2005年,将干部考核工作和工作检查结合起来,全年组织4次干部考核,对17名试用期满干部、6名选派赴安溪挂职的推荐人选和15名镇(街道)、市直单位拟任职人选进行考核。配合泉州市委组织部做好对3名结束挂职干部、1名援疆人选和3名小城镇正职拟任人选的考核工作。全年人事调配5次,涉及科级干部30人,其中提拔干部11人(处级3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5人)。认真做好市总工会、计生协会、工商联、侨联、团委、科协等群团组织换届的人事安排。妥善安置7名团职军转干部。
  2006年,组织对全市19个镇(街道)领导班子、56个市直科级领导班子、649名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92名镇(街道)和179名市直单位的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察。全年共调整科级干部371人,其中新提拔干部108人。在换届人事调配中,提拔副科级干部83人,平均年龄35岁;妇女干部20人,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19.2%;19个镇(街道)领导班子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0人,比换届前增加3人。
  2007年5月,组织对53个中学领导班子、162人班子成员、24人校长助理和68人后备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当年8月,组织对公安局领导班子(含看守所、7个直属大队、20个派出所领导班子)和116名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考察57名后备干部人选。组织对基层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因制止“两违”工作不力受到停职处理的科级干部、农村信用社领导班子及成员、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等进行考核,以及配合泉州市组考察个别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全年组织考察84个领导班子和499名干部。认真做好镇(街道)、市直单位部分职位补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全市各中学班子以及部分基层司法所等人事调配工作。全年进行12次人事调配,涉及干部338人,其中新提拔科级干部143人(正科级41人、副科级102人)。
  三、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推荐选拔 1989年,根据班子职数配备和缺额情况以及年度考核推荐情况及时把思想素质好、政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列入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市管后备干部25人,县管后备干部92人。1991年,在全县股级干部考核工作中,结合进行民主推荐县管后备干部工作,全县推出近200名后备干部,通过广泛的民主推荐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管后备干部队伍。1992年,全市再推荐125名预备人选,对后备干部进行调整充实,使整个队伍在年龄、文化结构及妇女、非党比例等方面有进一步改善。1994年,各镇(场)、市直各单位推荐近200名优秀年轻干部。1995年,推荐市管后备干部222人,全年提拔使用后备干部35人,占干部提拔总数的70%。1996年,重新建立1支306名的市管后备干部队伍,提拔后备干部80人。1999年,提拔后备干部48人,占提拔干部总数的94.1%。2002年,选派67名优秀后备干部(含5名选调生)参加镇场换届差额选举,其中37名参选后备干部当选,进入镇级领导班子。2006年,结合市级换届考核和民主推荐,研究上报29名副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调整、培养和管理工作,滚动建立1支271人的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培养锻炼 1993—1994年,继续采取党校培训、下基层锻炼、岗位轮换、挂职锻炼和压担培养等措施,多层次、多形式地强化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1995年,推荐市管后备干部222人,制定培养计划,继续强化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1999年,举办第6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对57名市管后备干部和股级干部进行轮训。2005年,坚持民主推荐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及时滚动充实市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对选调生队伍管理,妥善安排10名新一届选调生的工作,选派240多名干部参与市镇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优秀后备干部在基层一线的实践锻炼。2007年,举办第8期青干班,62名市管后备干部及优秀党外干部参加为期40天的培训。
  考察筛选 1993年,结合全市镇(场)领导班子考察的同时,对49名拟进班子的后备干部也进行重点考察,为班子的调整充实提供人选准备。1999年,结合科级干部届末考核,对部分市管后备干部进行考核,经考核筛选,重新建立1支226名的后备干部队伍,通过分析比较,列出近、中、远期可进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2000年,结合公、检、法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陈埭镇届中考核,确定、考核64名后备干部人选(其中陈埭镇5人、公安局36人、法院13人、检察院10人)。2002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通知》,结合镇场和市直科级领导班子考核,确定考核199名市管后备干部人选。2003年1月,在对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的同时结合考核12名后备干部人选;5月,对公安局领导班子和67名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的同时结合考核40名后备干部人选。2004年2月,结合公安局中层科级干部的调整,组织对公安局领导班子、科所队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的同时结合考核40名市管后备干部人选;5月,在组织对市直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公、检、法和学校、医院除外)进行考核的同时,对131名市管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核;10月,为做好公安局基层部分职位的调整充实,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16名拟任职的后备人选进行考核。2006年,结合镇(街道)换届考核,酝酿确定271名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并对镇(街道)92名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核。2007年,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突出考察工作实绩,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切实发挥考察工作基础性作用,5月,组织对68名后备干部进行全面考察,8月,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考察57名后备干部人选。
  四、干部教育培训
  在职培训 1989年,组织副股级以上干部1466人,分4期在县委党校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培训班;安排乡镇党政领导干部77人,分4批参加市委党校的岗位职务培训。1990年,制定晋江县干部培训5年规划,举办1期党政干部轮训班,参加对象为副科局和正副股级的干部49人;建立干部培训卡,坚持培训学习与使用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对刚从市委党校毕业的2名学员,结合乡镇换届,及时给予安排使用。1991年,选送2名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短期培训、26名干部参加科处级干部进修班、乡镇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党政干部培训班等不同班次学习培训。县委党校举办2期股级干部培训班。1992年,完成省委党校下达晋江市的3人短期培训任务和泉州市委党校下达给晋江市85人培训任务,组织全市各镇组织委员、副镇长参加泉州市委党校举办的岗位培训,市委党校举办3个班次培训。1994年,在市委党校举办11期《邓小平文选》(以下简称《邓选》)学习班,对全市514名科(局)级干部进行轮训;举办1期学习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骨干培训班选送3名处级、6名科(局)级干部分别参加省、泉州市委党校的各种班次学习,34名处级干部参加泉州市《邓选》班学习;继续抓好青年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900多名参加学习考试。1995年,举办1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骨干培训班,举办3次“两学习”辅导报告会;继续抓好35岁以下青年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全年2000多人参加学习考试,提前完成5年规划的培训任务;组织1598名青年干部参加省、泉州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1996年,选送5名处级干部、84名科级干部分别参加省、泉州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学习;乡镇换届后选送30名镇(场)正职参加泉州市委、市政府举办的乡镇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学习;举办14期培训班,组织镇(场)174名领导干部参加各种业务培训。1997年,选送处级干部43人次、科级干部91人次分别参加全国、省、泉州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举办1期青年干部培训班,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外语、计算机培训考试。1998年,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专题研讨班,组织全市545名科级领导干部轮训;举办青年干部、村主干后备干部、新经济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选送处级干部52人次、科级干部81人次参加省、泉州市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班。1999年,对市、镇两级党政群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近3000名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选送72名处、科级干部和省组选调生参加省、泉州市举办的学习培训,组织960名青年干部参加英语、计算机培训考试,及时组织对换届后镇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计生、农业与农村工作等12个专题的业务培训。2000年,举办副科级干部理论研讨班、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培训班、计生业务培训班、党外及少数民族科股级干部培训班、财经审计法规知识培训班、流通领域国企领导干部工商管理知识培训班7期,选送16批82名处(科)级干部、军转干部和选调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实行《科级干部培训登记卡》制度,进一步健全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档案管理;组织163名青年干部参加计算机培训考试。2001年,举办第7期青年干部培训班、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及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七一”讲话精神理论骨干培训班等,700名干部参加计算机培训考试,2717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002年,举办4期干部WTO知识培训班,开展WTO知识讲座3场,培训干部3000多人;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680名干部参训;举办网络技术培训,举办科级以上干部电脑培训班3期330人、副科级以下干部办公自动化培训班首期430人、青年干部一级B计算机培训班387人以及互联网培训班177人;举办市直机关《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培训班,培训科级以上干部101人;完成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泉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WTO知识培训班、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班、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培训班、处级干部十六大精神培训班以及其他各类专题培训班等共26班次,配合上级调训处级干部77人次,科级干部60人次。2004年,举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提高执政能力”大型主题讲座,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1862人参加学习;举办全市街道干部岗位业务、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和村主任后备干部等培训班,参训人员500多人(次);举办干部因特网、办公自动化、电子政务以及依法行政等各类培训班,组织9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省组、泉州市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17个班次培训班。2005年,完成处级干部进修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培训班、选调生培训班、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产权培训班等22个班次、82人次的调训,其中处级干部15人次、科级干部63人次、选调生4人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基层工会主席、纪检干部、信访干部等短期岗位培训班,分级分类培训各类干部1075人次。2006年,完成8个班次的调训,选派58人次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泉州市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举办的处级干部进修班、中青班、科级干部进修班、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培训班、选调生培训班、“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题培训班等,其中处级干部12人次,科级干部43人次,选调生15人次。2007年,举办镇(街道)、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培训班、第4期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培训班和第八期青干班,114名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为期3天的短期培训,66名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参加为期3周的集中培训,62名市管后备干部及优秀党外干部参加为期40天的培训;抽调182人次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其中处级干部24人次、科级干部126人次和一般干部(含选调生)32人次;3月,协助省委组织部在晋江市成功举办2期“省乡镇党委书记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题研修班”。
  学历培训 1989年,推荐10名干部报考泉州市委党校大专班,录取7人。1991年,选送26名干部参加泉州市委党校学历班,并在县委党校举办1期科级干部学历班。1993年,晋江市委党校举办1期副科级干部学历班。1997年,鼓励领导干部参加在职进修函授,攻读高学历,获取多学位,要求40岁以下的领导干部在1999年以前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99年,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规定5年内未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能担任科级领导干部,并对重要课程实行考试制度。2000年,全年612名党员干部报考中央党校函授大专、本科班,报考人数为历年来之最。2001年,全年219名党员干部被录取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大专、本科班的学习。2002年,全年483名干部报考中央党校函授大专、本科、研究生班。2003年,做好干部的学历、学位更改和确认工作,更改干部学历4人次,确认干部学历149人。2005年,全年办理干部学历更改、确认121人次。2006年,全年办理科级干部学历确认、更改58人次。2007年,全年更改、确认22名科级干部学历。
  五、干部监督管理
  任期目标管理 1988年,全县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干部岗位责任制,成立县任期目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府召开全县任期目标责任书的签字仪式。1989年,制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员目标责任书,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组织部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干部岗位责任制。1991年,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本届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并作为制定目标的一项重要的实质内容。
  健全管理制度 1989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健全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等。1991年,建立通气制度,在选拔干部之前都能征询纪委、监察局的意见。1996年,制定《干部问题会议制度》《干部谈话制度》《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有关问题等各项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1997年,设立干部调查审理科,把干审工作的重点从对干部历史问题的审查转到对干部现实表现的审查、监督上来,切实抓好组织人事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干部谈话制度、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有关问题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对干部“打招呼”“拉袖子”,对来信来访和干部考核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1998年,召开全市科级干部大会,由市委书记进行集体谈话,加大对干部的跟踪管理和教育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干部谈话制度、干部请销假制度和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有关问题的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1999年,制定实施《晋江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干部谈话制度、请销假制度、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有关问题制度等,进行个别谈话或诫勉,结合民主生活会督促限期整改。2000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有关问题制度》,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办理各类督办件、批办件和信访件551件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谈话制度,严肃科级干部请销假纪律。2002年,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适时通报全市经济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2004年,严肃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纪律,会同市纪委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2005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向组织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和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项规定,加强对科级干部因私证照的管理,严肃科级干部请销假纪律。2006年,紧紧围绕为市、镇党委换届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目标,不断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结合镇(场)换届,组织对6个镇的党政正职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0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部分镇和市直单位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1年,对6个单位正职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2年,对39名离任的科级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3年,对12名离任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4年,对27名离任的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任期经济主任审计。2005年,对12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举办《领导干部财经纪律审计监督》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意识。2006年,结合换届调整,做好26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处级干部上半年收入申报工作。2007年,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做好处级干部收入申报工作。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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