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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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4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784-785
摘要: 本节介绍了1988-2007年,晋江市长期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立健全多项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关键词: 晋江市 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

内容

1988年起,建立健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规范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一定三包”(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员的思想教育;包带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包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包及时制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制度,同时聘请党风监督员,建立党风联系点,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990年,抓好清理党政干部违法违纪建造私房和多占公房工作。至1991年,清理全县党政干部建私房1160人,其中县处级12人、乡镇科级212人,建私房干部中不同程度违反省委〔1990〕12号文件规定的320人,占建私房干部总数的27.6%;查处多占公房151人,清理多占公房112套、62个单间合计建筑面积5357.8平方米。对有违法违纪和严重问题的10人立案审查,受到省、泉州市的肯定。
  1993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从10月1日起,对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的,一律停止审批,对因公出国组团严格审批,清理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
  1994年,抓紧清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收尾阶段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出国(境)人员分别作定性处理,属公务兼旅游的出国(境)人员23人给予退还制装费、伙食费的处理,退出总金额5353元。在清理过程中,还取消一个不符合规定的出国(境)团组,节省开支4万元。
  1995年,晋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会议提出的“两不准”规定,制定《晋江市关于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的规定》及补充规定。通过明查暗访和检查有关票据,使全市机关和单位用公款“吃喝玩乐”的现象得到遏制。通过自查自纠,全市有购买集资房的2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均按规定把原住房退还
  1996年,开始督促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和企业接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落实。着重对领导干部乘坐超标小汽车进行治理,共清退24辆违规超标车,并妥善处理。为狠刹公款“吃喝玩乐”歪风,制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就餐的规定》。
  1997年,查处通过旅游渠道用公款出国(境)10人,追缴款项42650元。晋江市把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压缩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土地综合楼2个项目的基建规模,压缩建筑面积19683平方米,减少投资984.15万元;缓建交通大楼、检察院大楼两个项目,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取消会议21场次,节约会议费开支40万元,会议费下降13%;取消4次庆典活动,节约经费35.5万元;市直公务接待费比1996年减少124.5万元,同期下降20.5%;取消、暂缓购置车辆20辆。
  1998年,市纪委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下发清理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的通知,抽调人员进行清理。全市165个单位共清理手机1193部(含自购242部),住宅电话697部(含自费安装378部),收回折价款71万元,违控处罚款38万元,收缴手机20部。全市共取消和压缩会议35场(次),节约开支36.2万元。市委、市政府还规定4月为“无会月”。9月初市委反腐败办转发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我市业务招待费管理的规定》。
  1999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编印1700本《制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文件选编》,发至各单位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还下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暂行规定》。
  2000年,全面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占用和借用小汽车问题,自查上报有自用小汽车干部77人,其中家庭自购65人,向近亲属借用12人。
  2001年,在节日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在节后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凡发现送收“红包”、礼金的,不论数额多少都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共查处党员干部送收“红包”9人次,数额最低的仅500元,使送收“红包”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晋江市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离退休处级领导干部从业情况登记、核查和清理工作,对个别存在违反从业规定的,动员其加以纠正。
  2002年,市纪委、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办15名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的案件,立案处理11人,交由主管部门处理4人。
  2003—2004年,市纪委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重点对奢侈浪费和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对各镇(场)、市直单位奖金福利补贴发放、接待费开支和电话费报支等进行专项检查。出台公务话费补贴及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重点整治送收“红包”,狠刹大吃大喝,借“红色之旅”名义组织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
  2005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及处级干部配偶、子女出国(境)证照专项清理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经过清理,28个单位超编车辆54辆、18个单位缺编24辆。
  2007年,晋江市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举行市五套班子领导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名仪式,召开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廉政警示教育会,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到泉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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