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药品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384
颗粒名称: 第八章 药品市场管理
分类号: R954
页数: 5
页码: 753-75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药品市场管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机构、企业申办与认证、检测、监督管理等。
关键词: 晋江市 药品市场管理 经济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2001年11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原市卫生局药品检验所划归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管系统垂直管理。原市卫生局管理的药政、药检部门和职能相应划出。
  2006年9月1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变更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为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具体负责行政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行政监督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管理。在继续承担原监督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增设食品安全监管股,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人。
  第二节 企业申办与认证
  一、药品零售企业申办
  2002年4月下旬,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情况制定零售药店布局规划,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缺医少药的地方延伸。同时引进东南、百合等医药连锁企业,让其在辖区设点,促进零售企业的规范经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整体素质,有63家企业获得开办资格。
  2004年,在受理申请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时,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并做好新开办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初审、验收工作。至11月,共受理申请新开办药品经营门店42家,促进晋江市药业经济的发展。
  2005年,在对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的前提下,对申办流程进行认真梳理,缩短申办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引导有实力的个人和单位到内坑白垵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整合当地资源,规范药品市场,变“堵”为“堵”“疏”结合。至2005年12月,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家,药品经营(零售)企业208家(含连锁90家),其中市区37家,乡镇以下及农村171家。2007年,全年共新开办企业64家,75%的药品零售企业位于乡镇以下,为满足农村药品需求提供有效保障。
  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003年,指导辖区内5家药品生产企业做好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认证工作,按分类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或车间,要求企业严格按GMP组织生产和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监督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出现管理松懈、回潮现象。其中,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通过车间GMP认证,紫华药业通过省药监局GMP认证中心组织的GMP认证工作现场验收。
  2004年,根据晋江市药品经营企业现状,采取召开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现场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现场督促指导企业进行GSP认证准备工作等不同措施帮促企业加快GSP认证步伐。分发134套GSP认证申报材料填写样式、申请书、检查评定标准等相关资料给药品零售企业,为药品零售企业加快GSP认证提供技术指导。至12月,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泉安医药连锁全部通过GSP认证,晋江同益医药连锁进入GSP认证的攻坚阶段。此外,7家市区和1家乡镇的个体药品零售企业也通过GSP认证。
  2007年,共对28家申请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指导,16家药品零售企业取得GSP认证证书,宏信药业有限公司通过GSP现场检查;开展GSP跟踪检查工作,对2005年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回头看”,共检查80家,其中69家通过检查,对没通过检查的11家企业,要求他们限期整改。
  第三节 检测
  一、ADR(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2006年,晋江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举办3次ADR(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座谈会,邀请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建立监测网络,设立一名专(兼)职ADR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将ADR工作落实到人。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下发46份ADR资料,加强信息收集。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4例。
  2007年,根据“确定不虚报,争取不漏报”的原则,结合药工培训、义务监管员、药师(质量负责人)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开展ADR工作。走访各相关医疗机构,帮助他们进行网上注册,增加网络直报家数。定期与卫生局联合发文通报各医疗机构ADR上报工作情况。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09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4例。
  二、开展药品抽验
  2004年,按照“监督检查与抽验相结合,以监督检查为主,抽验为辅”的原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镇、乡、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将药品抽验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以及药品快速检测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圆满地完成药品抽验工作任务的同时,提高执法效率。共抽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7家次,抽样药品42批次,快检60批次。其中抽验不合格的9批次,案值9万多元。
  2005年,以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开展药品快检和药品抽验工作,充分发挥其技术辅助作用,提高鉴别假劣药品的科学性与时效性。共完成药品抽验63批次,合格62批次,合格率98.41%;完成快速鉴别检验134批次,合格128批次,合格率95.50%。对抽查的不合格药品,市药监局及时进行调查,共立案12起,罚没款0.21万元。
  2006年,在开展药品抽验和快检工作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可疑线索,立即追踪溯源,查清来龙去脉,掐断假劣药品流向晋江市药品市场的渠道。共抽样药品80批次,不合格药品3批次,快检102批次,其中不合格8批次。通过抽验和快检查处假劣药品案件8起,没收药品25批次,罚没款1.5万元。
  2007年,完成抽样药品93批次,检验93批次;11月,根据省局安排,增加抽检药品30批次,现全部完成。对快检、抽验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送交泉州药检所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品种和批次,追踪溯源,从购进和销售两端,查清不合格药品的来龙去脉,掐断假劣药品流通渠道。共快检、抽验的123批次药品,其中检验93批次,不合格6批次,立案8起,上缴罚没款0.83万元。
  第四节 监督管理
  一、特殊药品管理
  2003年,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进行全面换卡,协商确定3家核发“专用卡”的市直医疗机构,并监督帮促医药公司进行剩余麻醉药品的移交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麻醉药品经营体制改革。开展禁毒执法检查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活动,共出动32人次,检查18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45家卫生所室、个体开业医,19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使用,有效地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2005年,加强监管力度,规范管理麻醉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全市共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490张,满足病痛患者的用药需求。加大对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流通渠道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力度,共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检查相关单位36家次,其中责令整改11家,并定期回收麻供点的麻醉药品专用卡,进一步规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制剂的使用管理,既保证临床用药的合理需求,又避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帮忙促进晋江市英墩华侨医院通过泉州市药监局的现场验收,成为晋江市第19家持有麻醉印鉴卡资格的医院,方便群众购买、使用麻醉药品。
  2007年,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监管。同卫生、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动,做到信息即时互通,资源共享。除每季度对麻精使用单位的例行检查外,于第三季度联合行动,对麻精药品使用单位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麻精药品在使用环节中存在的漏洞,加以纠正。并组织全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参加省麻精药品网络动态监管培训。每月对全市唯一的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泉安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其安全设施、进出货验收复核、批次进行详细核查。现场监督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销毁过期原料药咖啡因。协同禁毒部门指导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美莎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筹建工作,并通过国家、省联合小组的验收,成为泉州第二个维持治疗点。开展罂粟壳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经营等多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参加市禁毒检查组,对全市8个重点镇(街道)禁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医疗器械管理
  2002年,晋江市严格医疗器械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整治和日常监督。依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条例》,配合省、市局做好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2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验收发证工作,规范医疗器械的进销渠道,堵住假劣医疗器械流入市场的路子。
  2006年,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督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群众用械安全。组织对全市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博士伦护理产品,共检查16家。
  三、药品稽查
  2002年,晋江市对重点地区白垵市场的监督,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无证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防止沉渣泛起。至11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1家,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402家,超市20家,性保健用品店5家,检查药品品种数86950种,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28家,限期整改23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895种次,价值31800元,其中假劣药品186种,假劣药品标值21500元,上缴罚没款13万余元。
  2003年,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用药质量、抗早孕药物、过期失效药品等专项检查活动和农村药品市场大检查。在防治“非典”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防治“非典”医疗制剂、农村防治“非典”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活动。至11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685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056家次,检查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378000种,取缔无证经营户155家,限期整改24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4500种,价值约62万元,其中假劣药品566种,标值43400元,上缴罚没款51万余元。
  2004年,加大市场整规力度,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至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725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0家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6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816家次,超市45家次,性保健用品店36家次,检查药品品种数386050种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164个,限期整改49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5215种次,案值约34万元,其中假劣药品243种次,立案176起,罚款到位30余万元,对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2005年,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为抓手,采取分片划区、分组检查的方法,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市场整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22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8家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47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660家次,超市35家次,性保健用品店16家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65家,限期整改70家。检查药品品种数108000种次,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6500种次,价值约35万元,其中假劣药品768种次,标值0.93万元。上缴罚没款50余万元,其中万元以上的大要案10起。
  2006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2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6家次,经营企业270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485家次,超市34家次,性保健用品店7家次,检查药品品种数128900种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62家,限期整改138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4130种次,价值约13万元,其中假劣药品498种次,标值4.15万元,上缴罚没款43.6万元,进一步保障晋江市药品质量。
  2007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56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次,经营企业436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412家次,超市兼营药品专柜45家次,性保健用品店8家次,检查药品品种数115300种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102家,责令限期整改89家,立案处理96起,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5940种次,价值约13万元,其中假劣药品394种次,标值3.9万元,罚没款入库43.54万元。
  2001—2007年,晋江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16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73家次,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47家次,卫生院及社会医疗机构4030家次,超市224家次,性保健用品店130家次,检查药品品种数1213200种次,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596家,限期整改402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数29180种次,价值194.8万元,其中假劣药品2917种次,上缴罚没款244.64万余元。
  四、专项执法检查
  2002年11—12月,晋江市政府部署,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进行米非司酮等抗早孕药物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诊所、性保健品店等单位的销售、使用以及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100多个单位。
  2003年2月,会同泉州市药监局,在白垵村的宏宝建材厂和金兰瓷砖厂分别查获两个无证经营户的药品仓库。从宏宝建材厂的三个房间中查获一批中西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共22个品种400多件,标值13万元左右;在金兰瓷砖厂查处时,当场查获药品150多件,品种600多个,品种涉及中西药品、成药、进口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其中还有米非司酮,涉案金额4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地下非法经营活动。
  2005年,加强与晋江市法院的沟通联系,移交强制执行案件2起,执行上缴罚没款0.7万元。
  2007年9—11月,先后3次与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药品市场整治工作,对梅岭街道、内坑镇、青阳街道、西园街道、陈埭镇、池店镇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82家,取缔无证行医售药65家,没收药品60件,其中假劣药品48种,并对8家经营企业存在问题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立案处理5起。
  五、医疗用药质量专项整治
  2002年4—6月,开展医疗机构用药质量的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是镇及镇以下医疗机构的药房和利用设立分院、门诊部或门诊分部等名义对外销售药品的行为。共检查25家。
  2004年7月,开展抗菌药物监管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零售药店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至11月,全市共变更35家;对未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以教育、引导为主,督促其按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规范抗菌药物的销售;对不听劝告或屡教不改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2005年6—7月,根据要求开展米非司酮等终止妊娠药品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120多家次,立案查处12起,查获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397份,罚没款近18万元。同时统一制定米非司酮等抗早孕药品购进验收、销售、使用登记表,促进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007年4月,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执法车辆24辆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68家,药品是用单位85家,超市24家,没收“非药品”145盒,立案2起,各种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擅自添加或标示药品成分,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所谓的“非药品”得到清理,专项整治工作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