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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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37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分类号: X921
页数: 1
页码: 748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97年晋江市建立“五套班子”领导成员与挂钩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每年与乡镇、市直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行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目标责任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情况和事故指标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评先、奖金等挂钩,落实下点、下村干部工作职责。200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意见》,明确“三合一”企业整治奖惩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关键词: 晋江市 安全生产管理 生产目标

内容

1997年,建立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与挂钩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检查、督促挂钩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1998年起,市政府于每年年初与乡镇、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按其分管的范围各负其责,部门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至2007年,镇(街道)与村、村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100%。同时,市政府每年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内容,在年终时组织对各镇(街道)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情况和事故指标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均相继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评先、奖金等挂钩,落实下点、下村干部工作职责。
  200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意见》,明确“三合一”企业整治奖惩机制。对“三合一”企业整治中,镇(街道)分管“三合一”厂房整治工作的领导、下片(点)镇(街道)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责任追究制度做规定。该报不报或上报但未整改到位的,上述相关责任人向晋江市政府作书面检查;该报不报并发生火灾,或上报但未整改到位又发生火灾的,除作书面检查外,晋江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将对上述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该报不报又发生火灾且造成人员死亡,或上报但未整改到位又发生火灾且造成人员死亡的,上述责任人停职检查,按相关规定处理,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相关负责人也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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