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审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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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37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审计管理
分类号: F239.227
页数: 12
页码: 736-7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经济管理审计管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机构、政府审计实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
关键词: 晋江市 审计管理 经济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国家审计机构
  1984年3月,中共晋江县委决定筹建晋江县审计局。县政府决定由县财政局副局长许锦标负责筹建工作。6月,晋江县审计局成立。12月,内设行政事业工交股、商粮贸企业股。干部6人。
  1985年4月,县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内设工交商粮贸股(一股);财政金融、行政事业、基本建设、农林水股(二股)和秘书股等3个股级机构。干部10人。
  1987年9月,内设机构调整为“五科一室”,即财政金融科、工业交通科、商粮贸科、基本建设(含“三资”企业)科、行政事业科、办公室。干部28人。
  1989年11月,增设监察室(挂靠办公室)。干部29人。
  1991年8月,增设农林水科,即将基本建设(含“三资”企业科)改为基本建设、农林水科。
  1992年5月,更名为晋江市审计局。
  1996年10月,设“五科一室”:办公室、财政税务科、行政事业科、金融、固定资产投资科、工商企业科、农业外经科,机关行政编制20人,保留省专项编制1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人。干部22人、工勤人员2人。
  1997年3月,市委组织部核定股级干部职数12人。
  1999年6月,设立晋江市基建审计中心,为局下属全民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经费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对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保证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合法使用。至8月,在编干部1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7人。
  2004年12月,按照《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审计局行政编制15人,保留省专项编制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股级职数12人。工勤事业编制2人。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法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贸易审计科。增加组织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开展案件查办和协办工作的职能。取消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干部21人、工勤人员3人。
  2007年12月,干部24人、工勤人员4人。
  二、内部审计机构
  1986年9月1日,县水利电力局率先建立内部审计小组。至年底,县水电局、供销社及金融系统等9个部门和单位建立内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45人。
  1987年12月,县建委、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60人。
  1988年12月,县教育局、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民政福利工业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79人。
  1989年12月,县经委、县卫生局、县二轻局、县商业局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99人。
  1990年12月至1995年12月,内部审计机构29个,其中专职机构7个。配备内审人员137人,其中专职审计人员12人。
  1996年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国有企业改制不断深入,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转换,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不断减少。至1998年12月,内部审计机构20个,配备内审人员119人。
  2004年12月,晋江市市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报账,各主管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对象减少。
  2007年12月,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供销社、市经济发展局、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业集团公司等10个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三、社会审计机构
  1986年7月,福建省审计局批准成立福建省晋江审计咨询服务中心。同年12月,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86年12月,县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福建省晋江审计咨询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暂核定编制8人,经费从收取的服务费中开支,在收取服务费之前,先从审计业务费中列支。1987年1月12日,福建省晋江审计咨询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1987年2月,经福建省审计局批准,更名为福建省晋江县审计事务所,并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它是依法独立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的事业单位,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有偿服务,财务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依法纳税。1988年12月,审计事务所人员5人。
  1992年4月,县审计事务所更名为福建省晋江审计师事务所,并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1999年12月,审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改制中一次性安置13名干部、职工,其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移交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1999年12月,福建省晋江审计师事务所撤销。2000年11月,晋江审计师事务所经《中国审计报》刊载其终止公告。
  第二节 政府审计实务
  一、财政审计
  1988年,开展对18个乡镇、3个农场财政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50.79万元,其中应缴财政103.83万元,全部上缴入库。
  1989年,围绕“十查十看”开展乡镇财政审计,查出10个带倾向性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某单位领导将22万元公款借给两家外资企业从中牟取私利,审计立即依法进行处理,催收回借出公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990年,重点对13个乡镇财政所进行审计,发现一些乡镇财力较分散,资金并未全部归集财政所账户,不利于实施有效的管理。通过审计,促使各乡镇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减少漏洞。
  1991年,重点对乡镇政府、财政所进行审计,发现乡镇普遍存在着违反控购规定购置摩托车、投影机、家具等现象。
  1992年,重点对12个乡镇财政所、5个税务分局(所)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乡镇土地所、企业办、计生办、矿管办等相关单位。
  1993年,完成对市税收征管、8个乡镇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1万元,其中应缴财政19万元。在乡镇财政审计中,继续加大审计深度,延伸审计到镇土地所、企业办、外经办、矿管办、计生办、文化站等职能部门,发现镇一级截留、转移财政收入比较普遍。
  1994年,以预算内外资金和自有资金为重点,开展5个镇财政审计,着重审查镇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合理性,揭露有无隐瞒、截留收入、支出是否合理、有否虚列支出等问题。经审计发现,部分镇政府、财政所未能及时足额上缴应缴款项,仅城市公共建设资金、土地管理费等几项就有178万元未及时上缴。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开始颁布实施,首次赋予审计机关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和制订《晋江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和《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单位、项目计划》,完成对财政、税务等37个单位(项目)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重点审计农业、教育、科技和预算外收支等对宏观经济影响大的以及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1996年,全面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查36个单位(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查出违规金额1265万元。乡镇财政审计发现,部分乡镇财务管理松弛、票据管理混乱,查出违规金额56万元,其中应缴财政30万元。同时,组织对市财政局、各镇财政所预算外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延伸审计各种周转金、专项资金、基金、附加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加强预算外资金的规范管理,为“九五”计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1997年,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预算收入以单位为载体进行抽样核对,对预算支出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入手逐笔审查,涉及银行开户数113户,资金总额25280万元,查处违规金额271万元,其中应缴财政267万元。此外,乡镇财政审计发现部分乡镇财务管理较为松弛,票据管理不够严格,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现象较为突出,查出违规金额89万元,其中虚列财政支出52万元。
  1998年,围绕“核实财务收支、揭露违纪问题、开展分析评价,提出决策建议”的审计目标,组织对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20个单位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全年审计银行开户数120户,资金总额3843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607万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金额173万元、应缴财政109万元。开展对罗山、紫帽、英林等6个镇财政所的财政决算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051万元,其中隐瞒转移财政收入1516万元、虚列财政支出118万元。
  1999年,组织对20个单位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203万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金额573万元,上缴财政509万元。开展6个乡镇财政收支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475万元,其中隐瞒转移收入91万元、虚列财政支出11万元、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万元、自行设立预算外资金30万元,应缴财政6.2万元。
  2000年,审计20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查出违规金额5254万元,其中决定处理处罚金额323万元,上缴财政323万元。此外,还开展4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433万元,其中指明纠正1429万元,应缴财政4万元、全部上缴入库。
  2001年,突出监督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开展20个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含金库审计调查),查出违规金额2353万元,决定处理处罚414万元,应缴财政414万元、全部上缴入库。同时,还完成对3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80万元,决定罚款1万元。
  2002年,围绕服务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促进部门强化预算管理,突出以财政预算执行为主线,加大对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延伸审计力度。全年开展20个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1412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325万元,应纠正金额5494万元,处理应缴财政88万元、全部上缴入库。
  2003年,审计19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查出违规金额115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388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40万元,其中应缴财政44万元、应调账处理1113万元。同时,完成3个镇财政决算审计,查出违规金额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75万元。
  2004年,以综合财政预算为基础,以财政局等具体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执行预算为主导,沿着财政资金走向,重点审查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全年审计20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查出违规金额44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93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4197万元、应调账处理198万元。
  2005年,审计抽查2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依法揭露和查处应缴不缴、虚收虚支、乱收费、人为调节收支等违规行为,堵塞财政收支方面的各种漏洞。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0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123万元,处理应缴财政23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万元、应调账101万元。此外,还重点核实英林、磁灶2个镇的财政决算情况。
  2006年,重点抓好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和部分专项资金运行、管理的监督,完成19个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任务,查出违规金额172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649万元。同时,继续做好镇财政决算审计,重点检查灵源街道办事处执行财政经济政策和收支平衡情况,核实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摸清财政性资金对公共事业投入增长情况。
  2007年,突出以促进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开展20个预算执行审计和9个财政决算审计。开拓创新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领导、社会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在20个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突出对14个关系社会事业、民生问题的财政专项拨款和财政资金投资基建领域的审计。全年主要审计38个单位、延伸涉及81个单位,查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95条、金额27183万元,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61条。深入开展财政决算审计,重点检查9个镇(街道)执行财政经济政策及收支平衡情况,核实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查出违规金额1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953万元。
  二、金融审计
  1988年,重点对中国银行系统3个单位进行审计。
  1990年,在农业银行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违规金额9万元,全部签证上缴。其中违反控购规定购置10台彩色电视机,由储蓄代办费列支3万元,审计决定调整由专用基金列支,列支的储蓄代办费签证上缴,并按违反控购规定处以罚款0.9万元。
  1991年,在建设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违规挤占信贷资金搞基建,涉及金额19万元,并依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罚款。
  1992年,开展中国银行财务收支审计,审查农业银行乡镇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情况及有无动用信贷资金搞计划外基建、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并延伸审计5个农业银行营业所。审计发现农业银行营业所非正常贷款84.4万元,其中逾期4万元、呆滞80.4万元。
  1993年,金融审计重点开始转向对信贷资金的规模、投向和使用状况的审计监督。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决定,重点审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执行中央整顿金融秩序规定情况。从延伸审计结果看,银行的贷款资金投向还比较合理,动用信贷资金参与各类资金市场入网基金、购买债券、自办经济实体、经营房地产等问题,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清理和纠正。
  1994年,重点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支出、利润留成资金、内部资金等情况实施审计,并对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1995年,围绕服务银行商业化改革,开展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延伸调查金融企业亏损减利、潜亏和消费基金增长情况。审计发现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均有着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其中欠缴、漏缴各种税收及地方附加达31万元。
  1996年,审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重点检查其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延伸调查保险公司代办企业统筹养老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2万元,其中欠缴、漏缴各种税金18万元。
  1997年,围绕保持金融形势的稳定,审计农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现该行漏缴税金5.06万元。对贷款风险和不良资产增加幅度大问题,农业银行采纳审计建议,完善“三查”制度,降低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1998年,继续深化金融审计,维护金融秩序,规范行业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资产安全,开展中保财险公司、中保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发现中保寿险公司没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如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财险公司费用开支数额较大,以及两家企业均存在基本建设没有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
  1999年,开展对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实施审计,并延伸审计9个储蓄所、8个分理处和51家贷款单位,重点检查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情况。通过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状况的延伸审计,发现对个别单位贷前审查不严造成贷款难于收回、贷款管理不够严格、贷款手续不够完整、担保单位不具备法律主体要件等问题。
  2000年起,因审计工作重心转移和县级审计机关权限变化等因素,各年度没有再安排金融审计项目。
  三、行政事业审计
  1988年,先后对县医院、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审计。
  1990年,对38个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定期审计,重点审查是否截留、坐支各项财政收入,是否漏缴税金,是否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划预算内为预算外,是否虚列支出、骗取财政拨款,有否违反控购、滥发奖金实物等问题。
  1991年,围绕服务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审计,重点审查预算外资金多、事业经费多、罚没收入多和遵纪守法差的单位。在交警系统审计中,发现违反规定收取行政事业费13.33万元,审计处理全部上缴财政。
  1994年,对19个行政单位、12个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52万元,其中应缴财政44万元。
  1996年,审计26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规金额277.66万元,包括挤占挪用资金65万元、虚列转移金额33万元、截留应上缴款项16.66万元,以及违控购置旅行车、小汽车、移动电话、传呼机等专控商品金额40万元。
  1997年,开展27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41万元(含截留应上缴款项19万元)。
  1998年,围绕审查和揭露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中不讲效益、损失浪费、奢侈等问题,重点对公安、交警系统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款进行审计。全年审计13个行政单位、29个事业单位,查出违规金额3438万元,其中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1万元、预算外收入未缴专户606万元、挤占挪用1901万元、私设小金库18万元、虚列转移44万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3万元。
  1999年,重点对法院、检察院等26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500万元,其中乱收费乱罚款1675万元、预算外收入未缴专户145万元、虚列转移102万元,应上缴财政14万元。
  2000年,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监督,主要审计20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规金额1095万元,其中应缴财政8.7万元、全部上缴入库。对发现的侨声中学、松熹中学私设“小金库”问题,及时移送纪检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001年,审计31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规金额3678万元,应缴财政523万元。结合署定普教经费审计项目,突出规范中小学收费的重点,对首峰、毓英、希信、池店等中小学校进行延伸审计,促进学校加强管理,确保教育资金安全有效。
  2002年,开展对6个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审计,重点审查各单位国库统一支付工资、政府采购等执行情况,查出违规金额5万元,决定罚款1万元,应纠正金额1009万元。
  2003年,从内部控制制度入手,以查证票据的真实性为重点,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违纪违法问题的揭露力度。审计发现,市直机关主要存在着票据报销不规范、变相提高补贴标准、大额支付现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部分工程没有立项、一些经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没有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中小学校普遍存在着挤占代办费、现金管理不严格、收费管理不规范、超标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2004年,围绕服务创建公共行政体制改革,重点对部分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实施审计。全年审计19个单位,指出各单位在执行财经纪律、会计核算等方面,特别是部分单位在撤并划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建议,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有效地规范财务行为。
  2005年,开展对21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以审查真实性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防止财政资金流失,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6年,开展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市高登中学等25个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增强财经法规意识,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从根本上加以解决问题,堵塞漏洞。
  2007年,开展10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重点检查“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政府采购、规范奖金福利补贴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揭露和制止隐瞒、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促进各单位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四、企业审计
  1988年,重点对物资、百货零售、外贸、工贸联营、工交亏损大户等企业进行审计。
  1989年,审计发现东石粮食加工厂、县糖烟酒公司平转议问题,追回全部非法所得5万多元。
  1990年,开始由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对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延伸。如对电力公司及其下属供电所审计,发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多收燃料附加费及电力建设基金73万元。
  1991年,注重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发现大部分企业均能完成经济指标,但有个别企业弄虚作假,如某盐场为完成承包基数,人为调整利润。对内坑老区罐头厂审计,发现该厂生产管理混乱,倒闭后债务达58.59万元。
  1992年,突出“三资”企业审计。发现有的“三资”企业实收资本不实,合同、协议、章程不完整,中方投入实物估价偏低,外汇收支不平衡,生产管理经验不足,固定费用较高,产品质量欠佳,缺乏竞争力,经济效益较差等。如某厂将应作为企业收入的资金13.22万元转入小金库,部分用于发放奖金、补贴和过节费;晋江盐场某出纳员经手的出纳凭证全部烧毁。
  1993年,关注企业的效益、潜亏等问题,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对国有商业企业百货、华友、糖酒副食品、五交化、食品5家公司及其下属35家单位,进行潜亏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潜亏额较大、问题比较严重。至1992年底,5家公司潜亏额356万元。
  1996年,把支持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审计出发点,完成16家企业的审计和对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情况、国有商业企业亏损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企业漏欠各种税金比较普遍,其中外贸公司应缴税金17万元。对农资公司、基层供销社、良种场等农资经营企业及种粮大户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当前农资企业资金短缺,个体户非法参与化肥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资经营政策尚未落实到位等问题。对医药公司、百货公司减利、亏损和潜亏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医药公司至1995年底累计亏损95.85万元。
  1997年,开展外贸及中外合资企业审计。对外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承包经营情况审计,发现未交建筑营业税等13.26万元,促进企业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1998年,开展粮食体制改革审计。对粮食局1992—1997年粮食行业亏损挂账情况审计,发现晋江市粮食商业企业无亏损挂账,1997年,实现净利润总额156万元。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开展建阳市粮食财务挂账交叉审计。对利用世行第二批、第四批农村信贷2000年前外债偿还情况的审计调查及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审计。
  1999年,围绕支持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对9家企业的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88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补贴3.51万元,查处会计资料失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
  2000年,深化国企改革审计。完成对6家企业的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78万元,其中虚减利润35万元,揭露企业资产不实、盈亏不实、私设账外账、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开展企业国家股运行情况审计调查,对全市78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资产投资企业占用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核实,发现5家企业财政拨入专项经费323万元未作国家投资入账;17家企业对外投资21146万元,8家收益358万元、8家无收益、1家亏损1102万元;有的企业为内部承包担保,增加资产损失风险;有的多头设账,造成会计资料失真等。
  2001年,服务企业改革,对7家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外经贸出口企业退税调查,综合分析制约晋江市中小企业和外贸出口发展的问题和原因,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2年,关注企业改制,组织对进出口公司、外贸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实施审计。
  2004年,密切关注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环保技术服务公司审计中发现该公司内部控制严重失控,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2005年,深化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审计。对6家国有(集体)企业进行审计,发现有个别企业资产流失严重,国有资产的监控任务仍然严峻。如审计发现第二福利厂现金、材料等内部控制混乱,资产严重不实等问题。发现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工资总额未经有关部门核定,存在未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等问题,并移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对该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基数进行核定,该公司职工补缴应缴个人所得税12万元。
  2006年,围绕资产质量开展企业审计,完成对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市种子公司的审计。对发现公路公司财政基建还贷资金33020万元账务处理错误的问题,要求该公司及时调账处理;对市种子公司违反规定分配投资股权收益及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要求该公司收回并调账处理。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8年,组织对自筹基建资金来源进行重点审计,配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查工作。
  1989年,为控制消费资金的盲目增长,对13个停缓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总投资额417万元,发现6个单位没有办好征地手续、多数单位资金缺口较大。
  1990年,开展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停缓建项目跟踪审计、在建项目审计和新开项目开工前审计,对商品房代征建筑税进行审计调查。自筹基建事前审计33个单位,审计金额1016.73万元。
  1991年,开展40个单位的自筹基建来源和8个单位基建项目的开工前审计,总金额5836万元。
  1992年,开展48个单位的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和5个单位基建项目开工前审计,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920万元,审计金额1538.8万元。
  1993年,开展磁灶镇政府综合大楼基建资金来源及预、决算等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1994年,审计自筹基建项目77个,总投资79470万元,完成投资1400万元。
  1996年,开展青阳自来水厂职工宿舍楼开工前审计和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总投资7757.3万元,审计金额2804.8万元,核减154.7万元;开展机场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办理结算工程造价2万元,核减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造价227.83万元。配合市纪委、计委、建委等部门,开展全市71个单位103个工程检查,发现须办理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的56个工程,有36个工程没有办理;须办理开工前审计的56个工程,只办理1个工程,要求上述工程限期进行审计。
  1997年,开展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审计调查31个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968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11512.8万元,超计划投资1832.8万元,发现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未经计委立项、未经资金来源审计、未办理投资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开工前审计、未办土地许可证,多数只有规划部门或村建所红线签章图。开展商业集团房地产开发价格组成审计调查,金井围头万吨级对台贸易码头及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安海镇政府综合楼和松熹中学数学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开工前审计11项,审计金额13890万元;完成自筹基建资金项目审计89项,总投资28250万元,审计金额14576万元。
  1998年,开展东石粮食仓库和供销社宿舍楼两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建设总投资32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1.3万元。开展鸿江中学、罗山育德小学和市盐管处的开工前审计及76项自筹基建来源审计。
  1999年,《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全面审计制度的通知》出台,全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开始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制度。
  2000年,开展基建工程程序合规性调查,发现部分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高(虚)估冒算;招标书与合同不够完整,漏洞较多;施工中随意签证增加造价等。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审核额2047万元,核减金额411.43万元,核减率为20.1%。
  2001年,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143个自然村总造为1.13亿元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核减工程造价415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23%。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结工程项目33个,送审总造价为40896.6万元,核减金额2228.82万元,平均核减率为5.45%。
  2002年,以结算方法、执行定额、收费标准及材料价格为重点开展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基建审计项目50个,送审造价22267.86万元,核减造价2178.15万元,核减率为9.78%。
  2003年,从工程量、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入手,开展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118个工程项目的审核,审核工程决算金额72299.57万元,审计核减金额6075.33万元,核减率8.4%。送审项目中35个核减率大于10%,其中某住宅工程决算核减率高达29.62%,核减金额509.13万元。
  2004年,重点加强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的决算项目审计。送审基建竣工结算项目86个,送审造价62051.3万元,核减3246.26万元,核减率5.23%,其中完成经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项目14个,送审金额12091.4万元,核减199.64万元,核减率1.65%。
  2005年,完成66个基建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送审造价31901.57万元,核减金额2220万元,核减率6.96%。其中某工程送审造价181.4万元,核减60.77万元,核减率高达33.5%。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新体育场建设项目审计和泉州市沿海大通道晋江路段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审计调查等基建投资专项审计。
  2006年,重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完成基建审核项目156个,核差造价金额8028.94万元。其中审核结算工程项目112个,送审造价31859万元,核减金额2316.53万元,核减率7.27%;标底审核项目44个,送审金额80728万元,核减金额5468.04万元、核增金额244.37万元。开展华侨职校教学楼、图书馆、安海医院病房大楼、泉安路北段改造工程和计生局计生服务中心等基建投资专项审计,对安海医院病房大楼、计生服务中心超概算投资的行为分别处以2万元的罚款。
  2007年,加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审计,完成基建审核项目165个,其中审核结算工程项目送审造价36218.50万元,核减金额3283.27万元,核减率9.07%;标底审核项目送审金额68570.88万元,核减金额3691.88万元、核增金额505.31万元。开展养正中学第三教学楼、侨声中学体育馆、安海幼儿园综合楼、泉州出口加工区卡口及其他监管系统和晋江市华洲安置小区配套道路等5个基建投资专项审计,核减基建投资结算价158.16万元。
  六、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市委印发《晋江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晋江市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6个镇10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形成综合报告将新形势下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反映给市主要领导。
  2000年,对4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针对松熹中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移将有关负责人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
  2001年,市委办、政府办印发《晋江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5个镇和1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发现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引起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整改。
  2002年,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监督制度范围,并在全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上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50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名干部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全面实行审计公示制度。
  2003年,开展1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从划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工作失误与违规违纪的四个界限进行评价。
  2004年,开展对调整岗位的41名党政、学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占全年审计项目的40%。开展公安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探索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新方式。市政府就《2003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反映的问题,发出《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全面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开展2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任中审计领导干部14人,查出违规金额133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092万元。市政府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出《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
  2006年,开展2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4名镇、街道主要领导和9名市直单位主要领导,查出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由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601万元、主管责任27521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做出处理处罚和后续跟踪监督落实。
  2007年,开展2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由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38506万元。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2名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市政府发出《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
  七、专项审计
  1988年,开展对县烟草公司、糖烟酒公司、酒厂以及林业“两金”进行专项审计,查出各项违规金额57.6万元。同时,还积极开展世界银行贷款、城市维护费、车辆购置费、单位个人拖欠公款、乡镇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土地管理费、规划费收缴,以及奖金补贴发放等审计调查,揭露一些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
  1989年,开展烟草、酒类、医药3个行业审计,及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停缓建项目跟踪审计、公路养路费收支情况、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4个专项资金审计,同时还开展保险、世行贷款、农业投入、扶贫资金、住宅开发、医院收费等13个专题的审计调查。审计揭露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党政领导反映,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
  1990年,开展扶贫资金、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城建资金、世行贷款等专项审计,同时先后二次组织对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其中,对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提出的一系列办法、建议和措施,经县长批示以县政府名义转发给各乡镇主要领导。
  1991年,开展财政周转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救灾款的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城建资金使用情况、土地占用费使用情况、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以及世行贷款专项审计,撰写9份综合报告,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服务宏观经济决策。
  1992年,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就粮食销价提高对粮食企业盈亏和财政收支的影响情况、物资企业钢材垫供差价情况、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城市建设资金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
  1993年,重点对工商规费、福利募捐款、农业资金、体育彩票、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占用税、教育事业费附加、林业经费、离退休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资金等实施审计,促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展房地产开发使用情况、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情况、公路建设资金征收使用情况、商业企业潜亏情况、农村电价执行情况、城建资金征收使用情况等9个审计调查项目,服务党政领导宏观决策。
  1994年,开展“先行工程”资金、林业“两金”、公路建设基金、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两金”和教育事业费附加等5个专项资金审计,先后审计调查农资行业、国有民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三资”企业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治理乱收费执行情况、城建资金、联营企业损益情况等7个项目,提交12份专题报告,其中被领导批示9份。
  1995年,开展公路养路费、小汽车培训费的专项审计,审计调查财政有偿资金使用情况、金融企业减利、潜亏和亏损情况,消费基金增长情况、教育事业费附加、公路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11个项目。重点围绕促进财政部门管好用好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提高信用资金效益,组织对财政局1994年度财政有偿使用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8个借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
  1996年,重点开展农业资金、普教经费、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等专项审计,促进加强规范管理,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1997年,围绕服务医疗制度和药品购销改革,开展对11家医药企业和医疗单位进行专项审计。
  1998年,开展“6·22”洪灾救灾款物、镇自有资金投入教育、教育事业费附加和农村、机关、劳保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等专项资金审计,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
  1999年,重点审计国家增发的1000万元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活动情况和养老保险金征管用情况,审计调查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2000年,开展对政府负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企业国有股运行情况、公检法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基建项目等进行审计调查,提交专项审计调查报告9份。
  2001年,开展地税部门提退税手续、三峡移民资金、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生专项资金、世行沿海渔业资源可持续性发展、地方金库、教育投入以及教育事业费附加等10个专项审计调查。
  2002年,开展署定沿海资源可持续性发展项目(审计署确定的审计项目,以下简称署定)、世行贷款卫IX项目、三峡库区外迁移民安置资金、农业发展银行、政府外债审计调查,省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以及泉州市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和含有国有成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资产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密切配合纪检部门,对全市15个镇2001年度奖金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2003年,开展署定沿海资源可持续性发展项目(署定)、世行贷款卫IX项目、土地专项资金审计,省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围绕促进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和确保教育投入实现“三个增长”,组织对全市15个镇预算外资金投入教育和教育事业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工业园区债权债务调查为切入点,重点审查工业园区投资总额、应收账款和应收未收款数额,揭示主要原因,服务领导宏观决策。
  2004年,开展九十九溪建设项目、教育事业费附加、镇财投入教育、教育捐赠资金、农村退税费和非典专项资金等6个专项审计调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2006年,开展现金管理、镇级计生经费、镇级预算外资金投入教育事业等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引起市主要领导的重视。市政府办根据杨益民市长的批示,对现金管理等审计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和财政局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联合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005年4月,全省外经审计工作会议在晋江召开
  2007年,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等7个社会保障基金审计,以及教育危房改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九十九溪下游防洪排涝工程、晋江下游防洪堤工程、“村村整治、百村示范”扶持资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7个审计调查。同时,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对镇(街道)政府负债、征地拆迁补偿等进行审计调查。
  第三节 内部审计
  1988年,首次召开内部审计工作会议,会后建立内审机构有县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当年全县16个内审单位开展审计47个,查出违纪金额60.54万元。
  1990年,全县内审机构开展审计42个,纠正违纪金额3万元。县供销社开展对14个基层社及所属公司财务收支审计、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第一阶段预审工作。县供销社被评为泉州市供销社系统内审先进单位。
  1991年,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县审计局委托,开展对32个单位审计。其中县供销社内审科完成13个基层社及6个公司的财务收支及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并且实行离任审计。在承包经营责任审计中对原材料、库存产品盘存、催收往来账款等。县工商局内审组结合消费品理“三乱”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检查。在内部开展整章建制工作,修订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制定财务制度施行细则(试行),并受省工商局委托,草拟全省工商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1992年,内审机构接受市审计局委托审计48个单位和项目,市供销社审计科在审计方法上由原来侧重账面审计转向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并积极开展审计调查。市工商局审计组开展对下属16个工商分局、所、缉私队实施就地审计,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0.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9.4万元。金井财政所在全市首开对镇办集体企业的审计。
  1993年,在金井镇召开全市内部审计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内部审计工作。市商业局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全年完成20个单位的审计任务。市工商局进一步健全内审机构,强化自身建设,由财会科长陈松柏及抽调分局两名会计组成审计组,开展对基层工商所、分局、缉私队及市个体协会、消委会等16个单位实施就地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对会计人员教育与培训、加强收费检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票证制约环节、加强罚没案件及财物的清理、加强现金控制、加强专用基金审查、加强账外资金监督、加强部门上下联系、加强内审计机构建设等“十个加强”的建议。
  1994年,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纪委、市商业集团公司、市供销社等内审科(组)接受市审计局委托对所属20个单位审计;市公安局内审科与审计局行政事业科联合对该局本部及所属15个分局、派出所对宣布取消的18项乱收费项目和纠正5项超标准收费的执行情况检查,防止乱收费“回清”现象,并督促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市工商局内审科开展对各工商分局、所等单位的审计,并结合开展财务基础工作考评,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市工商局内审小组对下属16个单位会计执法、治理“三乱”、会计基础工作、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审计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管理工作规范。
  1995年,先后召开两次内部审计工作会议,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市农业局、市水电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商业局等内审科(组)配合审计局完成年度部分审计工作任务。
  1996年,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分别就本系统的特点,制定一系列的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市供销社内审小组开展对各基层供销社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内审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多样化。
  1997年,市审计局加强对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农行晋江市支行对调换主任的12个营业所、部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组织撰核;专项稽核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查出因利率执行不正确而少收贷款利息26.7万元,多付存款利息3.7万元;对逾期贷款及时进行跟踪检查,收回逾期贷款485万元和2.5万美元。
  1998年,全市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单位246个,其中财务收支审计145个、经济责任审计36个、基建项目审计6个,纠正各类违纪金额6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995元。
  2001年,市审计局派人到农业局给经管站人员讲授审计业务知识,两次召集内审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探讨内审工作的新途径。
  2004年,对内审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内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档案;向各内审单位分送《国家审计规范》汇编;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全省内部审计准则培训班,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证书评定,有6位同志取得岗位资格证。
  2005—2007年,定期召开全市内审工作座谈会,规范内审机构及内审人员的审计行为,提高内审工作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第四节 社会审计
  1988年,接受审计局委托审计36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88.96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38.11万元;接受委托对县民政工业公司安海经营部、永宁镇子英村财务收支的审计责任。
  1990年,县审计事务所接受审计局委托审计8个单位,配合办理案件查证4件,开展为企业举办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培训班,开展乡镇企业及“三资”企业验资及其他鉴证核实专项审计。
  1991年,县审计事务所接受审计局委托,开展企业承包终结审计及审计调查共18件,审计中查出违纪金额28万元,应上缴财政4万元;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案件鉴证、企业验资等400多件,社会审计工作被省审计局评为社会审计达标单位。
  1992年,开展乡镇企业、“三资”企业验资、集体私营企业资产评估、经济纠纷案件查证、鉴证、为企业提供审计咨询服务等审计事项935项,年收入20.3万元。
  1993年,进一步开拓社会审计业务,在原有业务范围内,增加资产评估、自筹基建资金来源事前审计、营运车辆权属评估等业务,全年承接委托事项2172项,核减虚假注册资金742万元。
  1994年,完成委托事项2101个,其中验资年检1994项,核减虚假注册资金325万元。
  1995年,社会审计完成委托事项1625项,核减虚假注册资金454万元,业务收入突破百万元。
  1996年,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在做好验资等业务项目的同时,在省审计事务所的支持帮助下,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和晋江机场基本建设预决算审计。全年完成委托事项375项。
  1997年,社会审计完成委托事项2475项,业务收入127.80万元,同时,不断探索业务领域,开展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核,与省华审资产评估事务所联合开展资产抵押贷款评估业务,服务晋江经济发展。
  1998年,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审计业务,全年完成委托事项926项,其中,审计查证50件,验资年检757件,资产评估115件,基建项目审计4件。
  1999年12月31日,完成晋江审计师事务所改制,撤销晋江审计师事务所;成立晋江诚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中一次性安置13名干部职工,其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移交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2000年,全年出具会计报表审计报告87份,验资报告578份,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6份,承办资产评估业务543起,业务收入260万元,缴纳税费30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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