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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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35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分类号: F203
页数: 7
页码: 701-70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机构、计量管理、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关键词: 晋江市 质量技术监督 经济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行政机构
  1988—1990年,晋江无专门的质监行政机构。1990年10月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成立县技术监督局的通知》,批准成立晋江县技术监督局,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局)级行政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5人。1991年3月5日,晋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县技术监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批复》,重新核定行政编制12人,内设标准监督管理股、计量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综合管理股等4个股室。
  2000年6月6日,晋江市技术监督局名称规范为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挂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牌子。2000年9月,召开晋江市质量工作会议暨技监部门垂直管理交接仪式,晋江市政府市长龚清概和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郑乙全共同签署划转交接书,并为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牌,完成质监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工作。2001年12月3日,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编制的批复》,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正科级机构,加挂稽查队牌子,领导职数为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办公室、质量综合管理股、监督稽查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股等4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
  二、事业机构
  1991年3月5日,晋江县编委会同意下设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县计量检定测试所事业编制6人、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事业编制20人;同意下设青阳、磁灶、安海、金井4个技术监督站为局派出下设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每站3人)。1992年4月11日,晋江县编委会同意增加青阳、安海2个技术监督站事业编制各1人。1997年7月2日,晋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晋江市技术监督稽查队,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人。1998年3月13日,晋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晋江市技术监督情报所,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人。1998年9月27日,中共晋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增设陈埭技术监督站,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人。
  2002年3月18日,省质监局批准在晋江设立福建省鞋业质量检测中心。
  2004年5月14日,省质监局批准在晋江设立福建省鞋服质量检测中心。
  2005年3月1日,省质监局批准在晋江设立福建省伞具拉链质量检测中心。
  第二节 计量管理
  一、强制检定
  (一)法制计量
  1997年,市技术监察局负责起草的《建筑陶瓷墙地面砖企业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规范》,通过省局评审批准。3月1日,该规范由福建省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1998年5月,计量部门全面牵头开展实施“1112强检工程”试点工作。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讨论通过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帮助企业建立强检器具台账和周检计划,扩大计量检测业务范围。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行分行业培训,普及宣传贯彻《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规范》,做好分类指导,帮助用户正确划分强检界限,确定强检对象,创建强检新秩序。
  (二)农村电能检定
  1999年,成立全市农村电能表检定工作办公室,协助市政府制定检定方案。新建11台套标准42表位,做好农户电能表的检定工作。同年9月,全市网改计划开始实施,各承检单位转入配合网改的首检工作。至2000年农村电能检定全面完成。
  (三)计量检验检测
  1997年,配合省技术监察局加强对晋江电力公司、东石电厂、内坑供电公司等3家企业电表强检授权考核。
  2003年,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审批,正式成立晋江市眼镜验光准确度公正计量站,完善计量检测工作。2007年,完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标准、二等水银温度计标准装置和热工二次仪表检定装置的建标工作。全市计量管理工作日益加强,至2007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17601台次。
  二、计量认证
  1993—1995年,晋江市乡镇企业计量达标验收384家,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计量达标考核6家,强检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分别为90%、95%、96%。
  1997年,开展企业计量定升级及达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计量检测体系,至2007年,全市获计量一级1家、二级68家、三级135家、计量达标认定511家次,有3家企业通过国家级计量体系审核,36家企业通过省级计量体系审核,进一步夯实企业技术基础,增强管理能力,保证产品质量。
  三、节能降耗
  2007年,组织28家企业开展能源计量问卷调查;做好全市43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计量节能降耗工作,以名牌企业和重点耗能企业为切入点,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耗能计量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好地发挥计量工作对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第三节 质量管理
  一、开展“质量立市”活动
  1992年5月,晋江市制定《晋江工业标准化三年规划》。1994年5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制定实施晋江质量立市“九五”工程计划的通知》。同年6月,市政府制定《“六五”规模工程计划》。1996年11月,市政府制定《关于印发〈晋江市“九五”质量立市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1997年5月,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10家中央级和4家省级新闻单位对晋江市“质量立市”工作经验进行采访报道,给予高度评价。国家《质量振兴纲要》颁布后,同年11月,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通过《关于印发(晋江市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计划(草案))的通知》。12月,晋江市政府成立“质量立市”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把“质量立市”工作推向组织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动各镇、各行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同时,晋江市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八闽质量行”“九月质量月”等活动,举办质量分析会、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名牌产品申报、管理相关知识,提高企业争创名牌、打造品牌之都的意识,有计划地组织制鞋、纺织服装、食品饮料、陶瓷建材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厂长(经理)、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监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产生显著成效。
  1997年始,晋江市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打假活动,结合“质量兴市”的战略,对市场进行大检查大整顿活动,坚决打击伪劣假冒商品,开展“放心店”和“百店千柜无假货”等扶优限劣活动,规范市场行为,把市场交易行为引向文明健康的发展轨道。2001年,全市出动40561人次、车辆10726辆次,检查1533个次,检查次数63863次,检查单位21776家次,查处案件2716件,总案值2783万元,罚没总值561万元。其中,立案1392件,案值2374万元,结案1152件,结案案值118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2起,案值1005万元。加快案件的督查力度,及时梳理、反馈案件办理情况,使中央、省和泉州市督办的重点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2年,晋江市进一步开展无假货活动,社会参与面广,涉及的行业面也日益扩大。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倡导文明经营活动,晋江市决定选送威兰超市等4家企业参加泉州市无假货商店的评选活动,并全部获得“泉州市无假货商店”的称号。
  2004—2005年,将全市辖区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500万元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涉及国计民生和健康安全国家实施审批发证管理范围内的产品生产企业列入质量档案的调查建档对象。2004年,制定《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企业进行调查建档工作的辅导培训,对部分无法按要求进行建档的企业采取上门指导服务,累计完成调查建档企业954家,为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的质量状况和管理水平,开展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构建质量诚信体系提供科学的质量信息依据。
  2007年,对2006年度产品质量先建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奖励金额2585万元。以品牌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以质量取胜战略,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大从源头加强质量建设工作力度,推动“质量立市”活动深入开展。
  二、实施名牌战略
  2001年5月,根据不同时期的规划重点和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十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优惠政策的通知》,开始提出创名牌产品战略。2003年5月,市政府制定《关于打造品牌之都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4年4月,市政府制定《关于调整充实打造品牌之都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5年6月,市政府制定《关于调整充实打造品牌之都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7年4月,制定《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打造品牌之都鼓励政策的通知》,积极对企业创牌工作进行引导扶持,拨出专项资金重奖品牌企业。2000—2007年,晋江市发放各种名牌、质量奖励资金8000余万元,有效地调动全市企业抓质量、创品牌的积极性,加快“品牌之都”的发展进程。至2007年,全市累计获中国名牌产品企业24家24项,中国名牌产品数量居全国县级前茅;获国家免检产品企业81家88项;获福建名牌产品企业125家131项。
  第四节 质量监督
  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起,晋江县(市)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监控产品的对比性跟踪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实行重点质量报告制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产(商)品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和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案情,及时向各级领导报告;严格整改制度,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一律勒令整改,整改到期,严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企业,积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产整顿,省级监督检查不合格后处理率100%,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利用简报等宣传媒体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和企业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2003年,强化“非典”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对食品、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非典”相关产品的专项检查,检查生产经销企业70家,抽检19批次。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晋江市医院等5家医疗单位,并对各镇卫生院进行抽查,督促医疗机构的强检计量器具按周期进行检定。积极会同市卫生局、药监局、经贸局开展对医疗单位、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生产领域、支柱产业和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至2007年,全市生产企业累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35660批次,综合合格率由1991年的57.5%提高到2007年的76%;监督检查定量包装物1965批次。
  二、实施“质量放心工程”
  20世纪90年代初起,晋江县(市)采取“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深挖案源”的措施,突出大案要案查处,有效遏制区域性集中制假售假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打击农资、食品、饮料、烟酒、鞋服、建材等假冒伪劣商品。1998—1999年,深入开展“质量放心工程”,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化肥、钢筋、眼镜、热水器、饮用水、酱油、白酒、家用电器和茶叶9大类产品,加强对商品的监督管理和打假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质量服务承诺,推荐14家示范单位深入开展“质量放心工程”,促进重点行业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1998年,三益钢铁有限公司荣获泉州市首批“质量放心示范单位”称号。以实施“质量放心工程”为依托,深入开展“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营造放心的购物环境。2005年4月,制定《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打假和食品安全监管承担的第一责任,并从政府的高度对确保食品安全做出部署,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把好食品质量关。至2007年,共立案查处2477件,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总标值4194.6万元,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总标值2874.3万元,没有出现案件听证,未发生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三、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
  2005年5月15日,市质检所和省伞具拉链质检中心通过省质监局专家评审组现场评审
  2005年3月,组织对辖区内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对食品添加剂及染料生产企业的检查、排查工作,并开展对全市辣椒油、辣椒酱及番茄酱等添加着红色素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检查有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6家、漂染厂7家,抽检涉嫌质量问题的食品32批次,合格32批次,以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健康。2007年,将涉及饮料、饮用水、冷冻饮品、罐头食品、大米、食用油、糖果、蜜饯、调味品等类食品列为重点产品,以农村、社区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生产、经销企业725家,立案查处40件,查处违法货值金额16.8万元,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配合卫生系统对学校食堂、各大酒店等集体用餐的地方所提供的食品质量及加工过程、包装材料、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安全卫生状况及产品自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帮助、引导和教育其管理人员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劣的能力,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预防群体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质检体系建设
  2004年9月,市质检所、省鞋服质检中心通过国家实验室扩项认可和年度监督审核,这是泉州市首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实验室,取得CNAL(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标志,获得国际多边互认资质。立足科技兴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检测科技含量,多方寻找技术合作平台,积极探索检、学、研结合,与四川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五节 标准化管理
  一、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
  2006年4月26日,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福建工作站在福建省鞋服质量检测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继北京、广州、杭州之后全国第四个工作站,承担服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促进企业正确掌握和执行标准。2007年,晋江市积极构建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标准对接体系工作不断完善,推动劲霸(中国)有限公司、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组建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分秘书处。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夹克衫工作组在晋江设立,由劲霸男装担任秘书处单位,劲霸男装副总裁为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夹克衫工作组组长。晋江为世界夹克衫技术标准化起草成员单位。
  同时,晋江市探索推动采标工作的方法、途径,鼓励和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至2007年,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丝梦洋伞业有限公司为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富隆(福建)洋伞有限公司、晋江鸿盛雨具有限公司、晋江鸿泰雨具配件有限公司、晋江佳乐美洋伞有限公司被认定国家标准起草单位。
  二、企业标准化
  1992年,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研究全市工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实现工业标准化示范工作的三年规划,并经市工业标准化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由市政府批准付诸实施,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沿海地区工业标准化示范县(市)活动。在活动中,集中力量对全市300家试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摸底调查,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采取收集、转化标准和制定企业标准等办法,提高产品质量。1992年,制定企业标准和转化省地方标准13项,为103家企业提供标准资料103份,受理企业标准备案73项、37项产品、101项标准,推动全市主要行业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有341家企业获得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为开展标准实施监督奠定基础。至2007年,晋江市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663项,企业采标注册登记163项,使用标志产品68项。
  三、农业标准化
  1998年11月,晋江市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宣传贯彻农业标准,开展优质稻谷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和沿海防护林体系标准化示范区等2项农业标准化项目。1999年,会同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成立项目领导组和指标领导小组,制定2项标准化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完成2项农业标准化项目的标准体系表,拟定6个验证点,开展验证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四、消灭无标生产工作
  1999年,晋江市组织对4098家工业企业、5800项产品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建立普查登记台账。全市有标生产3925家工业企业、5556项产品标准覆盖率95.8%。在普查的基础上,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帮助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加大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步伐,全市标准化工作达省A级水平,主要产品采标率68.7%,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规模企业125家,顺利通过省质监局对晋江市消灭无标生产工作验收,获评全省沿海地区标准化示范县(市)称号。
  五、条码与代码
  2005年初,晋江市情报所被省代码办确定为电子档案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单位。市情报所确定电子档案建设的工作模式,不断开拓代码管理新领域,推动代码信息档案管理网络化。至2007年,完成新赋码单位13100家、到期换证29000家、复审54200家。继续做好ANCC(中国物品编码)编码技术的推广应用和ENA.UCC商品条码系统(物流信息标识和条码表示系统)成员发展,发展商品条码系统成员985家,拓展ANCC(中国物品编码)编码技术的应用领域。
  第六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锅容管特设备普查
  (一)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治
  2000年,晋江市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由晋江市劳动局移交到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1年5月,召开全市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市开展锅容管特设备普查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重视普查整治工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市镇两级印发宣传材料4.8万份,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标语林、简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专题会议83场,以会代训培训普查骨干人员3206人次。专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对全市锅容管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填表登记、整理归档,并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各镇(场)政府进行自查,认真申报注册登记,加大检查核实力度。同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镇(场)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落实普查情况,实行分级整治,积极配合各镇(场)政府进行整治和校对普查汇总材料,落实普查整治工作。2001—2002年,普查核实使用单位2509家,在册特种设备11952台,其中锅炉1844台、压力容器6916台、电梯296台、起重机械2260台、厂内机动车辆633辆、游乐设施3台。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合作,圆满完成全市普查任务。2002年,晋江市通过泉州市验收和全省抽查,获得上级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气瓶普查整治
  2004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市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2家永久性气体充装站、1家溶解乙炔气体充装站等11家气体充装企业进行普查整治。2004年,完成各类气瓶普查整治152817只,其中液化石油气瓶142700只、无缝气瓶8312只、溶解乙炔气瓶1805只,报废气瓶580个,检验液化石油气瓶19622只,任务完成率95%,产权转移率100%,检验整治率95%,登记建档率100%,登记准确率98.3%。2004年5月,晋江市气瓶普查整治工作通过泉州市质监局验收。
  (三)压力管道专项普查
  2004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市765家企业进行普查登记,涉及供热系统、制冷系统、液化石油气系统及化工管道等多个系统。2004年,普查登记压力管道总长133.68千米,其中GC2压力管道13.64千米、GC3压力管道120.05千米。2004年11月,晋江市压力管道通过省质监局、泉州市质监局的验收。
  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2001年起,在元旦、春节、“五一”前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都有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活动,对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宾馆酒店、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梯、锅炉以及城市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察,督促使用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维护。至2007年,共整治特种设备5960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9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83份。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突出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土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土设备取缔整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共强制取缔拆除土特种设备611台;查处148家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案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企业106家,自查隐患120条,整改108条,整改率90%,其中重大隐患5条,整改5条,整改率100%。开展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完成普查登记14家。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经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特种设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通报晋江市安监局、当地政府,予以协助解决。
  三、开展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安全整治
  2006年10月14日,制定《晋江市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安全整治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措施要求等方面,全面部署全市非煤矿山桅杆起重机安全整治工作,杜绝无证使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煤矿山、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桅杆起重机的行为。至2007年,组织对120台桅杆起重机进行整治改造,企业投入整治资金41万元,完成整治改造检验合格的桅杆起重机有13台,正在整治改造中的有14台;企业自行拆除的有2台;企业报停用的有2台;“双证”被取消的有4家企业12台。
  四、无证设备安全整治
  2006—2007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宣传发动,开展无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对一些长期无法纳入正常管理范围的历史遗留小型锅炉进行安全整治,经整改验收合格后,给予办理使用登记证。至2007年,全市共完成整治特种设备4482台,其中锅炉831台、压力容器3121台、电梯40台、起重机械490台,锅炉和电梯完成整治任务,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五、应急预案管理
  2006年5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晋江市处置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2007年9月,成立晋江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救援专业队工作小组和专家队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全市处置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

《晋江市志(1988-2007)》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四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金融业、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群众团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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