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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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1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93.3
页数: 1
页码: 51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1988-1993年期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允许单位分配、商品房出售和个人自建房。1994年开始清房工作,并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住房委员会。2000年出台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方案。2001年开始实行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办法,并开始实施住房工龄补贴。
关键词: 晋江市 房地产业 城镇住房

内容

1988—1993年,晋江县(市)城镇住房仍实行单位分配和商品房出售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允许个人自建房,保障城镇居民住房。
  1994年,晋江市开始开展清房工作,对全市3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住房标准进行登记和清理。1995年,清房工作对象扩大到科、局级及基层所、站的领导,共计1158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市陆续推行。此后,相继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和《关于简化办理出售公房和界定集资房产权手续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1999年,晋江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晋江市住房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随后,相继出台《晋江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和《晋江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等文件。2000年,市房委会出台《晋江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方案》,报省住房委员会审批。至此累计审批购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420户。2001年,市房改工作以中低档收入家庭为对象,实行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办法,累计归集公积金1.92亿元,实际余额1.42亿元,个人贷款余额3471万元。2004年,开始实施住房工龄补贴,累计向7049户家庭发放补贴5154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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