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专卖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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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17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专卖管理
分类号: F717.6
页数: 4
页码: 500-50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在成品油市场管理方面,通过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了规范的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无证经营、违法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在盐政执法方面,设立了盐政执法机构,开展了盐业结构调整工作,联合多个部门进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贩卖私盐、假冒碘盐等行为。
关键词: 晋江市 市场管理 专卖管理

内容

一、成品油市场管理
  1999年7月,晋江市成立由市计经贸委、外经委、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的“晋江市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计经贸委。1999—2001年,晋江市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经过对经营企业的现场调查了解后进行重新审报,并经整顿领导组审核、上报省经贸委核准。106家成品油经营企业获得零售经营资格,有3家企业经报国家经贸委批准,获得成品油批发资格证书。同时,多次组织消防、工商、商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抽油、折加油机、办理留置等强制措施,取缔无证经营加油站38家,初步实现“管好油源、集中批发、规范零售”的规范的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的总体目标。
  2002年,晋江市坚持整顿规范与发展创新并重,建立联合执法有工作机制,市经贸局、质监局、国税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加油站进行整治,依法采取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改、查封取缔、强制搬迁、强制抽油注水、灌沙、新闻曝光、经济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一批无证经营、违法乱纪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全市共有加油站162家,检查153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3份,取缔无证经营加油站36家。
  2003年,晋江市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加大对成品油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9—10月,全市组织联合检查,先后与全市112家成品油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查封无证加油站点7家,没收成品油5吨。
  2005年,晋江市进一步深化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取缔土炼油点8家、取缔无证加油点18家、拆除非法加油设施设备27台次,没收成品油10吨。
  2006年,晋江市加强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各加油站点的基础档案,强制关闭无证照加油站2家。
  二、盐政执法
  (一)执法机构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近产盐区查缉私盐工作由盐场管理处负责,其他地区查缉私盐、保护税收工作,由税务和工商管理部门负责。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原由泉州盐业公司指定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的食盐供货格局逐渐被打破,食盐运销一度失控,盐业市场秩序混乱,非碘盐、私盐、劣质盐、假冒碘盐充斥市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1990年后,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工业盐实行计划管理,小工业用盐由盐业部门统一供应,食用盐实行“生产许可证、运输准运证、销售许可证”三证制度,盐业工作由单纯的计划管理走上依法制盐轨道。1992年,晋江盐管处成立经警大队,负责市场管理和打击私盐贩运活动。1993年2月5日,福建省盐务局根据省政府批复精神,在全省各地设立盐政执法机构,行使盐政执法工作。福建晋江盐场管理处加挂福建晋江盐政处,行使晋江市盐政执法工作。1997年7月,福建晋江盐管处更名为福建晋江市盐务局,同时撤销福建晋江盐政处。同年,设立盐政执法大队,由盐政大队开展辖区内的盐政执法工作。2002年3月起盐业机构改革,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直属泉州盐务局管理。
  (二)盐业结构调整
  为保证执行食盐计划的严肃性、食盐计划分解落实及产销平衡,保证合格碘盐的生产供应,缓解产销矛盾。2000年2月21—24日,全省盐业工作会议把盐业结构调整列入工作重点。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盐业生产结构调整的通知精神,2000年5月,在市政府办公室、经贸局和东石镇人民政府共同配合下,联合公安、边防、工商、技监、卫生等10多个部门近70人参加,联手对无生产许可证、无税务登记证、无工商营业执照、长期非法自产自销贩卖私盐的东石肖下盐场、东埕盐场、东石一居、二居、三居、四居、五居等盐场、东石镇一场、东石镇二场、井林盐场、郭岑盐场等依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完成省、泉州市下达废转弱、小、散盐场面积共20898公亩生产用地19168公亩的废转任务,取得整治源头、维护盐业正常产销秩序、维护食盐市场的良好效果,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落到实处,使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得到保障。
  2002年3月11日,召开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会议,成立晋江市盐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3月25日至4月12日,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全市的农贸市场、商店、学校食堂、厂矿食堂、酒楼饭店、加工厂家等用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涉嫌贩卖私盐、假冒碘盐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5—6月,再次组织复查,以市场查缉为主,对全市的商贸、农贸市场进行跟踪、追查根源,以公路拦截私盐车、水路伏击私盐船,严厉查处贩运贩卖非碘盐的私盐贩子。
  (三)执法检查
  1997年后,盐政人员开展经常性农贸市场检查和道路检查,每年对辖区盐业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清查,辖区盐业市场秩序发生根本性变化。2000年后,造、贩私盐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现代化,盐政人员联合公安办大案要案,联合卫生管理部门查食堂餐饮业,典型案件由市电视台公开曝光。至2007,辖区盐业市场秩序基本走上法制化轨道。
  1997年,盐政人员出动774次,2614人次,查处违法案件529件,办结案件529件,没收盐273.55吨,机动车16辆,罚款184644元。1998年,盐政人员出动127次,查处违法案件239起,办结案件239件,捣毁假冒碘盐窝点4个,没收盐产品302.56吨,罚款146014元。1999年,盐政人员出动2900人次,查处违法案件616起(听证案件1起),查获家用车18部,没收盐产品321.75吨,捣毁假冒碘盐窝点7个,没收盐44.35吨,罚款291000元。2000年,出动1796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34起,查获农用车47部,没收盐产品44.35吨,捣毁假冒碘盐窝点2个,没收盐339.5吨,罚款271555元。2001年,出动2013人次,查处违法案件212起,没收盐产品35吨,捣毁假冒碘盐窝点2个。
  2002年,共出动人数2000人,出动次数493次,查获案件数754件,查获各类盐产品272.5吨,捣毁窝点3个,查获运截私盐的汽车22辆,船只2艘,各类摩托车45辆,罚没变价款351367.62元。
  2003年,出动2905人次,查获违法案件216件,移交公安局立案1件,法院强制执行2件,查获机动车694辆,查获各类盐产品323.8吨,罚没款16.58万元。
  2005年,出动4567人次、1193车次,办结盐业违法案件414起,查获各类盐产品191.65吨,处理违法人员414人,查获机动车29辆,罚没款300850元,取缔制假窝点4个。
  2006年,共出动2206次、10270人次,检查市场6652个,检查厂家5875家,查获案件1595起、窝点1个、机动车辆4部、各类盐产品515.51吨,罚款53.74万元,罚没三项变价款55.32万元;举报案件253起,盐场处理盐工2人,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件,移送公安部门4起,投案取保候审3人,刑事拘留8人,判刑1人。
  2007年,共出动568次,2358人次;查获案件384起,办结案件384起;查获各类盐产品342.07吨;罚款156250元;查获机动车2辆;移送公安局立案2起,公安机关刑拘1人,晋江市人民法院共审结两起非法经营食盐案件(两案分别为:“4·11”“10·27”案件)。
  三、卷烟专卖管理
  (一)专卖机构
  1984年4月,晋江县烟草专卖局内设专卖管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卷烟经营行为。1998年4月,晋江市烟草专卖局内设青阳、安海两个专卖管理所,负责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及新办证户的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卷烟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本部门日常事务的正常运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2001年3月,增设陈埭、池店、晋南、磁灶4个专卖管理所。全市共设6个专卖管理所。2002年6月,晋江市烟草专卖局增设稽查大队,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烟草市场监管和涉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卷烟打假打私工作,协调、组织、指挥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侦破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线索。2005年4月,稽查大队内设缉私中队和市管中队。
  (二)专卖零售许可
  1988—1991年,全县共办理零售许可证1134本。1998年10月至1999年1月1日,全市进行换证,统一使用1998版新式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每年年检1次。2001年,晋江市局下发《加强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作的通知》,规定发放零售户许可证要严格审批,要与卷烟销售工作密切配合,加强办证情况的检查和管理,共新办证4024本。同年12月,根据省局《开展烟草专卖许可证年检的通知》,全市开展烟草专卖许可证年检。2003年,全面开展卷烟零售户换发新证工作。全市共换发2003版许可证6350本。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注重证件的动态管理,市场监管更加严格规范。当年,全市共发零售许可证7530本(有效持证数字),有效促使零售客户诚信、规范经营。
  (三)市场监管
  1988年9月,晋江县从当月1日起暂停收寄香烟包裹,对卷烟厂寄往烟草质量检测中心的香烟货样,由当地烟草专卖局出具证明,可准收寄,每次每件包裹限寄2条。
  1989年1月,晋江县申卷烟的批发只能由烟草公司及其委托的代批发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一律不得经营卷烟批发业务。批发单位不得向无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卷烟;实行限额供应,需要超量供应和向县(市)外调剂者,必须办理批准手续;持有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国营商店、供销社、集体商业和个体商贩,均需亮证经营,依法经营,不卖走私卷烟和假冒土卷烟。
  1990年3月,执行国家局对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规定,限定旅客异地携带国产烟以10条(2000支);进口烟以5条(1000支并加盖“处理走私烟”印记),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0条。凡因特殊需超限量携带者,应持有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
  1992年7月起,晋江市在全市开展打假打私及市场清理整顿,出动322人次,查处涉烟违法案件25起。
  199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取缔无证经营,打击非法批发大户,查堵非法渠道进货等。市政府专门发布《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烟政部门重点对晋江市安海镇卷烟市场开展清理整顿,经过反复地宣传、教育、疏导和重点打击,取得安海镇政府、安海镇商会的支持和配合。全市共清理整顿非法卷烟批发户22家,清理取缔无证经营户17家,打私打假和清理整顿市场共出动779人次,卷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1996年,加大全市清理整顿卷烟批发市场的的力度,集中打击乱渠道经营和打私打假。重点整治从乱渠道流进的省外卷烟红河、钓鱼台、翡翠、九华山、白沙、红中南海、宝石等20余种牌号。1997年9月,晋江市局贯彻执行《整顿卷烟市场秩序实行卷烟销售专卖标识化管理的联合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卷烟销售专卖标识化管理。1998年11月1日,晋江市局启用新版卷烟防伪标识,旧版标识同时停止使用。卷烟贴标销售实行专卖局长负责制,对标识管理、使用、检查、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1999年,对晋江卷烟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清理和以端窝点为重点的打假活动。组织专卖缉查人员对主要卷烟市场从事卷烟批发大户、乱渠道流通环节的无标识烟及假冒商标卷烟、走私烟进行整治,着重对晋江安海重点市场进行反复突击检查。
  2000年,加大卷烟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净化卷烟市场,全市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大户,取缔未经批准的卷烟专卖店和经销点2个;查获非法卷烟批发大户50个;捣毁批发大户地下仓库及查获无证运输违法案件37起;查获非法渠道进货卷烟7557件,罚没款80万元。2001年,开展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三种烟”(假烟、走私烟、乱渠道烟)的违法行为,密切配合铁路、民航、海关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运输环节的违法行为,切断省外非法流入卷烟的渠道。2002年,开展取缔无证经营卷烟零售户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分宣传摸底和限期整改、逐户取缔、自查整顿、复查巩固等四个阶段,逐步取缔无证经营卷烟零售户。当年取消、取缔不法经营户经营资格69户,清理无证户183户。2003年,加强市场整顿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全年市场检查1万多人次,查获非法渠道进货案件1076起,乱渠道卷烟912件(45600条),罚没款35万元。
  2004年,发挥稽查打击职能和作用,对重点违规户实行监控、跟踪,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04起,查办违法经营卷烟1685件(8425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起。2005年,突出清理整顿卷烟市场,开展以打击地下非法经营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全年查处非法经营案件630起,查获违法经营卷烟134件(6700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起,市场净化率稳定在95%以上。2006年,实行专卖管理资源整合,加强专卖组织建设。突出稽查异地跟踪、监控、打击效能,开展以打击安海地下非法卷烟经营户为重点的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全年查处非法经营案件1502起,查获非法渠道卷烟582.86箱(2914.3件),市场净化率达98.5%。2007年,晋江市局联合市工商局开展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业务的经营户,重点查处城区街道、城乡结合部及中小学校周边区域。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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