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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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1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油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62.1;F762.2
页数: 2
页码: 497-49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通过加强粮食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粮食安全和稳定市场秩序。采取措施规范市场主体,加强监管和执法,并建立优良品质认证和转基因粮油产品标识制度,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创优质、创品牌。
关键词: 晋江市 市场管理 粮油市场管理

内容

一、粮食市场准入管理
  随着晋江县(市)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常住人口急剧增长,粮食缺口不断加大,因而引粮入晋成全市粮食总量平衡的重要来源。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家放开粮食统一购销,国有粮食企业独当一面的局面被打破,凭借经营机制灵活,各项负担少的优势,20世纪90年代起,全市上百户粮食个体经营户形成的粮行米市应运而生,逐步发展壮大,与国有粮食企业平分秋色。每年从省、内外购进数十亿吨粮食入晋,确保全市的粮食总量平衡,对稳定粮食市场,确保本市的粮食安全起无可替代的作用。晋江市委、市政府加强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让更多的个体粮食经营户和种粮农户进入粮食流通领域,搞活流通,培育和发展粮食市场,并严格规范,加强管理,有序发展。
  1998年,晋江市工商、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规定,加强对粮食管理和监督。在每年收购期间,工商、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巡查,严厉查处非法收购和贩运粮食的违法行为,整顿各类粮食加工企业,检查粮源,建立台账制度,取缔无照经营,让个别违规粮贩无从入手,违法经营粮食得以有效遏制,确保晋江市粮食收购市场的正常秩序。
  从21世纪初晋江市就规定,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户须符合规定的经营资金达50万元,仓储设施500吨,具备检验储存技术等方面的条件,经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入市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同时,须遵守有关法规和承担粮食收购方面应尽的义务。2005—2007年,晋江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核入市资格的经营户19户,并对获取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户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2004—2007年,晋江市粮食、工商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市场及其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购,违法经营等各种行为。不断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定所有粮食批发,加工经营户,骨干粮店、经营粮食的超市,粮食库存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在价格异常情况下,粮食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库存,确保晋江粮食市场稳定。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逐步实现依法管粮。
  二、粮食质量监督管理
  2001年起,粮食购销市场放开,晋江市工商、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标准体系,改进检测技术和手段,加强对粮食产品的检验检测,保证粮食产品质量安全。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严防于陈化粮流入晋江,在工商、粮食部门的配合和监管下,查清陈化粮的数量、来源、直至作饲料粮处理,确保晋江没有陈化粮加工进入口粮市场。晋江市建立、健全和实施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优良品质的认真和转基因粮油产品标识制度。2007年,晋江市政府拨出专款,对获得福建品牌称号的晋江市三禾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进行5万元的奖励,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创优质,创品牌,生产更多健康、绿色粮食产品。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对粮食质量和卫生的检验监督,杜绝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粮食产品,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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