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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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15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商品经营
分类号: F715
页数: 16
页码: 471-48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晋江市供销社在改革开放时期的生活资料购销业务。在1988年,供销社通过批销、直销等方式向农民供应生活资料,并从国营商业和个体商业进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供销社逐渐改造购物环境,扩大经营规模,提供一流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1996年起,供销社开始改造经营门店,发展便民店、连锁店等新型营销业态。
关键词: 晋江市 商品经营 产品购销

内容

第一节 农副产品购销
  一、购销组织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系统在生产服务中,对农副产品实行经营型的直接收购、推销。县供销社有专业公司土产日杂公司、果品食杂公司、食品厂,各基层社设立收购站,承担农副产品收购工作;销售则由公司、厂对区内外进行批发,公司与基层社门市部承担市场零售业务。为发挥供销社系统优势,采取“分购联销”的方法,即由分布于各乡(镇)基层社的收购站就地向农民收购;收购总量联合销售,根据市场需要对区内外进行批发,为基层企业提供服务。
  199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晋江市逐步改经营型直接收购为代理型间接购销。即在不排除“分购联销”的前提下发展代理购销形式,组织农副产品代购、代销、代办、代加工或与涉农部门组织联合经营。
  1998年,晋江市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开通后,供销社系统把农副产品购销服务重点放在社会流通服务上,变代理型间接购销为服务型社会购销服务。把信息网络获取的农副产品市场信息经分析、预测后,在网上进行发布。有关信息情报、编发的信息刊物除发给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经营单位外,也及时向专业社(协会)和社会农副产品经营的企业通报,让专业社(协会)或企业根据市场信息,联系农户成片种植、组织收购、加工和销售,以加速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协调发展。这种服务型农副产品购销体制至2007年未变。
  二、收购与销售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直接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主要收购品种有“菌、笋、果、菜”四大项目。菌类主要是香菇、蘑菇、草菇、金针菇等;笋类主要是竹笋、芦笋、笋干等;果类主要是龙眼、荔枝及其干制品等;菜类主要是洋葱、菜花、包菜及其干制品等。是年,晋江市社农副产品采购总额2373.33万元,其中“四大项目”收购额2201万元,占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92.74%。收购的农副产品除供应味精厂和罐头厂作为原料外,其他大都安排供应市场。
  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特别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些商贩参与农副产品收购、运销,供销社经营量持续下降,即使传统经营品种也不例外。1988—1995年,晋江供销社统计12个传统经营品种,平均降幅90%以上,其中8个品种没有收购。面对农副产品购销直线下降的局面,供销社秉承为农服务的宗旨,推行代理经营,对外地商贩直接进入农村驻地收购、自销自运的,供销社也本着只要能够把农副产品推销出去,不致因产品霉烂、变质,导致农民或外地客商造成损失的,也尽力给予支持。
  1998年起,随着晋江市农副产品信息网络的使用和完善,供销社逐渐退出农副产品购销行列,改为及时收集、传递、发布各地农副产品价格、产销、技术、需求信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副业生产。
  第二节 生活资料经营
  一、经营业态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生活资料经营,主要是按照批、销形式向国营商业专业公司批进,在基层社设立专业门市部或综合门市部供应农民。有的基层社还分类设立批发部或综合批发部,由批发部统一组织进货,再调拨给零售门市部或双代店销售给农民。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营商业的批发公司经营乏力,社会个体商业发展并逐步开展批发业务。因而,供销社生活资料不仅向国营商业批进,同时向个体商业批进,并开始从较大型的超市批进,进货渠道更广泛。同时,为减少中间环节,供销社除继续搞好批销业务外,逐步开发直销业务。主要形式有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营或厂商、商商联营等。此外,供销社也对传统经营门店进行改造,改变营销业态,撤去柜台,变封闭式经营为敞开式经营的自选店、连锁店、超市等。供销社由此逐渐形成批销与直销搭配、辅以完善销售设施的营销模式,受到农民的欢迎。
  至2007年,此经营模式没有大的变化。
  二、销售状况
  (一)消费品零售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生活资料经营主要品种有: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和日用杂品、五金交电、体育娱乐用品、家用电器、文化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及燃料等14大类。是年,县供销社生活资料销售总额5429.72万元。
  1993—1995年,晋江市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各种专业商店随处可见,便民店、连锁店、超市、购物中心也开始渐露锋芒。当时供销社采取与工厂挂钩直销,加速产品—商品—消费品的转化,但由于购物环境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消费者难以在传统商品一次性购买到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光顾者日益减少,导致供销社生活资料经营逐年下降。
  面对生活资料销售持续下降的局面,晋江市供销社意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营销网络,改造购物环境,扩大经营规模,提供一流服务,尽可能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才能扩大销售。从1996年起开始对经营门店进行改造,着手组建便民店、连锁店、实行“开架式”服务。1999年初,青阳供销社大楼商场的职工因地制宜转换经营业态,商场7个柜组全部撤去柜台,实行开架经营,方便顾客自选商品。
  至2007年,全市供销社有分布于各乡镇的便民店、连锁店和超市、购物中心20多家,经营面积近万平方米。
  (二)煤炭经营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承担除青阳、石狮、安海以外的15个乡镇(包含石狮建市前的蚶江、祥芝、永宁及晋江市的紫帽)职工居民生活用煤的供应任务,当年安排计划供应煤炭23500吨(蚶江、祥芝、永宁计9620吨)。1988年,龙岩煤炭货源偏紧,且运价、装卸费用增加,煤炭供应紧张,市场波动。为解决这一供需矛盾,县供销社先后与燃料公司联合召开5次专题会议,3次书面报告县政府,采取保本经营的办法,从永春天湖山煤矿及小煤窑调运煤炭,解决全县城乡居民计划安排煤炭不足问题,全年供应煤炭76414吨。
  1990年,晋江县燃料公司安排居民生活用煤指标16320吨(含紫帽供销社)包干使用,按供应对象落实到户。1991年以后,煤炭经营放开,县供销社逐步退出经营没有统计。
  (三)成品油经营
  1980年,晋江县成立石油公司,管理全县石油购销业务。1985年,全县购进汽油、柴油、煤油共23746吨,销售量23244吨。
  1996年,晋江石油公司有2个加油站、3个油库、3个联营站,全部储容量仅有7550立方米。由于受市场冲击,青阳、安海油库停止经营,3个联营站受股份限制,控股权不在公司手中,实际上公司的加油站只有2个,油罐容量只有300立方米。公司以外的加油站有近200个,油罐容量近2万平方米。个数是石油公司的100倍,油罐容量是石油公司的66.7倍。加上本市有3个经批准的批发油库,库容量达到5万立方米(石油公司仅有东石油库的5900立方米),油库数是石油公司的3倍,库容量是石油公司的8.8倍。国有石油企业在全市石油市场经营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少。晋江石油公司销售各种油料34714吨,比上年增长23.5%;销售金额6461.8万元,比上年增长30.3%;上交税收55.3万元;实现利润5.7万元。
  1998年7月17日,中国石化集团成立后,理顺石油流通体制关系,全国性反油品走私斗争取得成效,合理调控油品价格。晋江石油公司面对全市200多个各类加油站内的剧烈竞争,为摆脱困境,2月底,把原个人承包的2个加油站收归公司经营。乘反走私斗争机会,抓扭亏为盈工作,把“人员、品质、价格、服务、安全”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油站软、硬件建设;采取管理从严、人员重组、形象再塑、服务从优等措施。8—12月,从福建炼油厂购进汽油、柴油7000吨,重新注入批发营销活力。全年2个加油站的净利润超过100万元。
  2000年,晋江石油分公司销售油品48996吨,其中批发销售21968吨、零售销售27028吨,分别比上年增长1.8倍和79倍;完成销售额13861万元,其中批发销售额5434万元、零售销售额8428万元,分别比增2.3倍、79倍。
  从2001年起,晋江市石油购销由泉州石油分公司统一管理,不再独立核算,没有统计数字。
  第三节 生产资料经营
  一、农业生产资料经营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系统的农资商品经营,主要以化肥、农药、农膜、中小农具为主,还有农用微生物和激素等。在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中,中小农具由市场产销直接交易,供销社经营量明显减少,从1993年起供销社把农资商品经营的重点放在化肥、农药(械)、农膜。
  (一)化肥经营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农资部门经营化肥有氮肥(尿素、碳铵、硫酸铵)、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钾肥、复合肥4大类。是年,供销社农资部门从减少环节,方便农业生产用肥出发,农资公司在基层社和主要农区、重点村落设立化肥供应点161个,负责化肥供应。同时,按照“物技结合”的办法,在设立庄稼医院或农技咨询服务站的地方,经土壤测试,采取氮、磷、钾肥配比施用,年供应化肥44555吨。
  1988—1991年,由于化肥专营的优势,且价格稳定,全县供销社化肥销售量持续上升,1991年达到最高点62747吨。1992年起,由于化肥专营改为主营,且市场不规范,管理不配套,购销环节、价格波动随意性冲击市场,供销系统化肥销售量逐年下降。1993年,地产碳铵执行省定化肥出厂价,一级碳铵在晋江市的销售统一价为387元/吨。市农资公司和基层社两级实行送货制,其综合费率9%,区外调入的碳铵实行进货价加综合运费和综合费率定价销售。1999年,全市化肥销售达到最低点8141吨。2000年起,随着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的出台,农资经营市场逐步规范,供销社化肥销售量开始逐步回升,除2005年销售量低于万吨外,其他年销售量均在万吨以上,2007年销售量为11643吨。
  (二)农药(械)经营
  1988年,供销社农资部门供应的农药有杀虫杀螨剂(敌敌畏、乐果、甲胺磷、杀虫双、叶蝉散、1605单一粉、呋喃丹、拟除虫菊酯类等)、杀菌剂(稻瘟净、井冈霉素、多菌灵、三环锉、托布津等)、除草剂(丁草胺、草甘膦)3大类,同时配套供应农药械(主要品种有喷雾器、喷粉器等)。是年,销售农药793吨,农药械2295件。1992年,农资经营体制由专营改为主营后,社会商贩参与经营,产生价格波动。
  1992—1994年,随着工业的发展高效低毒新农药的出现,供销社农资部门推广新农药巴丹、来福灵、托布津粉、安氯菊酯、草甘膦、丁草胺、哒螨灵、多菌灵、喹硫磷等21个品种。其时,由于新农药除虫灭病的成效和社会个体商贩参与经营的缘故,供销社农药经营部门销售逐年下降。1992年,销售269吨,约为1988年的1/3,1990年,农药械销售737件,不到1988年的1/3,成为供销社农药、农药械经营量的低谷。
  1995年秋,由于稻田铁甲虫、福寿螺虫为害,仅晋江市陈埭镇受害面积近666.67公顷,超过历史记录。当年,全市供销社农资部门配合农业部门进行病虫情测报,并配合工商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农药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农药市场有较好的规范。是年,供销社农资部门销售农药316吨,比1992年增长1.17倍。
  1997年后,农药、农药械经营量随着农田病虫害情况而升降。1997—2007年,由于高效新农药的出现,供销社农资部门先后推广的新农药有无霸、BT生物杀虫剂、三锉酮、阿维菌素、农哈哈、赛丹、东丹、啶虫脒、阿克泰、艾美乐等26个新品种,农药销售量开始回升,2003年,达到最高点534吨,此后,又开始逐渐回落,2007年,销售量333吨。
  (三)农用薄膜经营
  1988—1989年,农用薄膜继续列入专营商品由供销社农资部门经营,实行计划供应。那时只用于水稻育秧覆盖,1988年销售76吨。随着农用薄膜应用的推广,1991年,销售量达到83吨。1992年起,农药薄膜由专营改为主营后,个体商贩参与经营,且货源充足,竞争力强,供销社农资部门经营量迅速下降。至2007年,全市供销系统销售量仅为14吨。
  (四)中小农具经营
  1988年,供销社农资部门除经营化肥、农药、农膜外,还有经营中小农具,当年全县销售量为43万件。但在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中,中小农具由市场产销直接交易,供销社经营量逐年减少,1993年,销售量18万件。从1993年起,供销社把农资商品经营的重点放在化肥、农药(械)、农膜。
  1993—1995年,是物资部门从物资计划供应向市场经济转化,从价格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化的关键时期。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基建规模压缩、生产资料市场疲软、个体经营竞争剧烈的情况下,物资部门克服困难,转变观念,艰苦创业,负重奋进。3年总购进8501万元,总销售8803万元,实现利润1.27万元,上交国家各种税费108.36万元。主要物资销售:钢材4757吨,水泥12338吨,烧纯碱327吨,橡胶291吨,塑料1495吨,火工产品1625吨,汽车、摩托车1058辆。其中,1993年,物资销售3361万元,实现利税50.76万元。
  1996年9月,晋江市物资总公司正式脱离政府行政序列,成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经过改革实践经营运作,逐步开展业务活动。
  1996年,晋江市物资购进总额1380.40万元,物资销售总额1501.16万元。主要物资销售:钢材455吨、水泥12333吨、火工产品600吨、化工产品903吨、摩托车147辆。全年上缴国家各种税费28.56万元,亏损总额19.14万元。
  1998年,晋江市国有物资企业全年物资购进总额815.06万元,销售总额897.3万元。销售主要物资:钢材1117吨,水泥212吨,火工产品700吨,化工产品477吨。上缴国家税收及附加费17.7万元,利润0.61万元,实现全系统的扭亏为盈。
  第四节 专卖产品经营
  一、盐业经营
  (一)专卖网络
  1988年,晋江县盐业购销经营继续由泉州盐业分公司负责专卖,晋江盐管处代办专卖业务。1997年4月,福建省盐业公司晋江支公司成立,直属于福建省盐业公司,负责晋江市范围内盐的销售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各类盐的计划编报、调运及市场供应。1999年1月,公司设立专营科,下设青阳盐业站、安海盐业站、金井盐业站,专门负责晋江市范围内各类盐的供应管理工作。全市实行分片管理工作,设置9个片区,由9名业务员分片管理;2个盐政执法大队维护专卖市场。
  (二)销售
  1988—1997年初,晋江县(市)盐业市场由各乡镇供销社、各建制村双代店销售。
  1988年,调运57741吨。1989年,调运47404吨;1990年,调运36092吨;1991年,调运36896吨;1992年,调运75749吨;1993年,调运26459吨;1994年,调运34893吨;1995年,调运32734吨;1996年,调运31505吨。
  1997年,成立晋江盐业支公司后,各乡镇开始建立以个体户为主的供盐网点。晋江盐业支公司遵循“便于监管、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初步形成以青阳、安海、金井、石狮四个批发经营部为枢纽,辐射延伸到各镇、村(街道)各代批点的批发送销网络。
  二、卷烟营销
  (一)卷烟采购
  1988年,晋江在货源组织上仍然坚持“省内烟为主,省外烟为辅”的原则,调入省外烟,弥补市场烟源的不足。
  1989—1990年,受走私烟冲击,卷烟市场疲软,销售滑坡,晋江组织适销对路货源,安排好城乡市场。
  1991年,调进的卷烟数量充足,品种结构有较明显优化。
  1992年,全国烟草实行限产压库政策,其中从上海、云南、贵州、湖北等省市调进的卷烟虽都是乙级以上卷烟,但适销对路的卷烟仅占全年购进总量的13.58%。
  1993年,面对卷烟价格全面放开和取消批发环节价改资金这两大转折,在进货时把好三关:做好市场预测,不盲目进货;按适销对路的原则进货;对于在晋江市场上有培育前途卷烟,试进、少进或先进样后进货;同时,尽可能与生产厂家商定实行单向经销,以免多头投放,恶性竞争。
  1994年6月,鉴于系统内有些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从省外购进卷烟,违反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二级面向全国、三级面向本省”等规定,同时系统外有的单位和个人从省外调进卷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泉州市烟草专卖局特发《规范卷烟购销业务活动范围与加强专卖管理的通知》,重申各种政策法规,晋江市烟草专卖局贯彻实施。是年,贯彻省局“实施品牌计划,加强宏观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的指导思想,坚持“适销、优质、有效”的原则,重点争取云南、上海、贵阳等省市的有效货源,省外烟进货计划得到全面落实,弥补市场供应不足。
  1995年,执行省局调控计划,以提高效益为目标,拒绝订购经营亏损的卷烟。
  1996年,在上年卷烟销售效益滑坡的情况下,一方面抓好地产烟的稳价扩销,另一方面奋力抓好省外烟的经营。
  1997年,省局提出“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狠抓地产中高档产品的培育,立支柱、上规模、创名牌、增效益”的指导思想,泉州市局制订若干具体措施,其中主要一条:对计划购进的卷烟具体品牌,由分公司直接与总经销单位或生产厂家衔接联系,统一调入,然后根据各县(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容量、市场价格等情况统一安排供货,市局(分公司)不提价、不另收任何费用,搞好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与此同时,严格控制省外烟的市场投放。从10月份起,对省外烟一律实行加贴专卖防伪标识销售,防止省外烟冲击本省各地市场。
  1999年,卷烟市场供过于求,市场疲软,名优烟价格下滑,特别是云南产卷烟市场价格持续下滑,为此,积极争取地产烟货源和省外适销货源,与地产烟有明显冲突的,即调剂到省外。
  2000年,根据国家局关于整顿流通秩序,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按市场需求组织有效货源,提高市场占有率。
  2006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卷烟交易按照“统一计划管理、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交易鉴章”的方式进行。国家局统一下达各省级公司、工业公司的调入、调出计划,不再确定地产烟销售指标和省际间卷烟调出、调入计划;工商企业统一在国家局的交易平台上交易,不再区分省内、省外交易;工商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和合同,统一由国家局职能部门进行鉴章确认。卷烟工商集中交易流程实行“半年协议,按协议分解合同”的模式。工商双方根据商定的发货周期对半年协议进行分解,签订交易合同。具体签订方式和要求:一是交易合同累计总量不得突破协议规定总量;二是交易合同有效期为30天,具体执行时间由交易双方商定;三是交易合同一经鉴章,不得修改和解除;四是交易合同是开办准运证和资金结算的依据。
  2007年,根据行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交易管理及流程进行重大改革。上半年卷烟集中交易以“放开衔接、适度引导、定向整合、促进发展”为指导方针,交易方式由工业挂单商业确认改为商业挂单工业确认。
  (二)卷烟销售
  1988,晋江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制定《卷烟销售管理十条规定》,使经营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在市场供应上,实行“批发管严,零售放宽,内部管死,外部放开”的办法,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当年卷烟销售的16125箱。
  1989年,市场疲软,销售滑坡,牌市价格倒挂,库存积压,加之进口走私烟冲击,扰乱卷烟流通秩序。晋江加强专卖管理,整顿流通秩序,维护合法经营为重点,以扩大卷烟销售,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开展卷烟销售工作。晋江县公司,采取优惠措施,按总货源的60%供货给供销社,品种分配比例比个体商贩优惠10%—20%,供销社的销售量占该县总销售量的54.8%。当年销售14830箱。
  1990年,市场出现长时间疲软,卷烟销售日趋下降,晋江加强市场调查和信息反馈,改变经营手段,调整经营策略,贯彻“城乡兼顾”的原则下,重点开拓农村市场。在销售上给予扶持和优惠,使卷烟销售走出困境,出现转机。当年销售15451箱。
  1991年,贯彻卷烟批发环节价格放开的政策,改善营销策略,扩销增效。年初,卷烟市场销售不畅,在价改过程中出现倒挂问题。配合财委开展“一优三信,百日扩销”(一优:优质服务;三信:商品质量、价格、数量信得过)活动,在全县烟草行业开展“服务农村,扩销增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农村,为基层办实事,解决销售中的困难,力促扩销。当年销售数量略有增加,达到15451万箱。
  1992年,全国烟草实行限产压库,开展以卷烟条装为起点的小额批发,方便零售户进货。1993年,卷烟价格全面放开和取消批发环节价改资金。
  1994年,晋江市推行下伸网点,送货上门,当年卷烟销售13673箱。
  1995年起,卷烟专卖专营进入一种崭新的网络营销时代,全面推进下伸网点、送货上门工作。当年卷烟销售大有增长,达到18342箱。
  1996年,把培育地产烟(七匹狼)市场作为“全区任务、全省利益”,全力以赴,成立泉州烟草系统七匹狼卷烟市场开发协调领导小组。以七匹狼牌号为代表的地产名优产品迅速崛起,当年卷烟营销创优异成绩,销售20507箱。晋江公司的税利达4045万元,同比增长25.43倍。
  1997年,由分公司直接与总经销单位或生产厂家衔接联系,统一调入,统一安排供货;市公司选好经销户,采取限量、多批次供货的办法,保证地产烟均衡投放。对经销户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促使经销户发挥培育地产烟市场的功能作用。对确实难以销售的品牌,禁止组合拼盘,变相降价抛售。当年卷烟销售20499箱。
  1998年,抓网建工作,促进卷烟经营,当年销售卷烟18332箱。
  1999年,晋江建设以配送、访销为主线,与农村卷烟销售网络相衔接的城市卷烟销售网络。2001年,晋江市提出“把市场做大,把管理做精,把效益做强”的工作目标,开拓省产烟的市场空间,实现主攻一类、扩大二类、稳住三类的市场目标,推进全市的网建工作。卷烟销售连续增长,2001年突破30000箱,达到32880箱。2002年,提出“狠抓基础、狠抓规范、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实施一库式大配送。当年卷烟销售突破40000箱,达到44816箱。2003年,全面深化网络建设,狠抓经营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市场占有、品牌培育和综合效益取得突破。卷烟销售继续上扬,当年达到48120箱。
  2004年,随着烟草行业从传统商业向现代营销的转变,卷烟营销模式不断更新和发展,通过整合卷烟品牌,重点培育全国百强牌号的卷烟市场,促进卷烟销售。当年卷烟销售突破50000箱,达到56251箱。
  2005年,按照泉州市发展战略,系统调整和完善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当年卷烟销售突破60000箱,达到67425箱。
  2006年,全面实施质量经营战略,做好品牌规划和市场投放管理,严格合理定量和星级销售策略,规范订货送货流程,保持供需适当紧张平衡,加强零售终端建设,卷烟市场价格调控取得进展,大多数品牌实现顺差销售。合作的工业企业共20个,其中强势工业企业17个,占85%;在销品牌38个,在销规格76个,全部属于百强牌号,排名前10名的品牌销量占总销量的75.91%。当年卷烟销售突破70000箱,达到71287箱。2007年,加强和完善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把做强做大七匹狼品牌、提高七匹狼新一类产品销量作为品牌培育的重点,当年卷烟销售77232箱。
  (三)合作开发“七匹狼”卷烟
  1995年初,晋江市烟草局(公司)为摆脱企业经营不景气的困境,在泉州市举办企业家联谊会之际,晋江市公司经理与七匹狼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商谈合作开发“七匹狼”卷烟。随后,晋江市公司联合龙岩卷烟厂一起走上“工商联手、共创名牌”的联产联销“七匹狼”高档卷烟的创业之路。晋江市公司成立品牌联营开发工作小组,开始品牌的商标、配方等的设计与市场开发前期工作。由龙岩卷烟厂具体负责产品开发生产,晋江市公司负责品牌的市场开发、培育和总经销。为提高产品质量,在卷烟工艺技术、配方结构方面,龙岩卷烟厂不断进行探索和改进,卷烟“减害降焦”收到良好效果:七匹狼卷烟烟丝总糖19.44%,总烟碱1.79%,烟气中焦油含量18.90%/支,烟碱1.34%/支。工商双方在共同开发七匹狼卷烟过程中,从精选原料配方到确定配方,从市场定位到生产加工,从包装设计到烟标交付印制。1995年11月28日,“七匹狼(白)”卷烟成功问世,翻盖七匹狼(白)产品在晋江建市三周年庆典之际面市,批发价117元/条,第二年就生产1万箱,销售8853箱,销售收入达1.52亿元。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之日,正式开发上市“七匹狼”(红)牌卷烟,批发价为137元/条。
  在品牌经营上采取专营策略,由晋江市公司总经销。产品投放市场之初,首先在晋江、泉州、南安市等地选择重点经销户经营,后逐步铺开,并实行定点、定量、定价和控点、控量、控价的“三定三控”策略,开展大规模的品牌推介和促销活动,“与狼共舞,尽显英雄本色”在八闽大地回荡,使品牌销售势头稳步增长,并从省内市场走向省外境外,市场逐步扩展,经营效益大幅度上升。晋江市公司税利由1995年的263万元分别跃升到1996年3854万元、1997年5259万元、1998年7628万元、1999年的1.04亿元。1999年,“七匹狼”(白)牌被评为全国名优卷烟,“七匹狼”(红)牌被评为全国卷烟优等品。
  2000年1月1日起,“七匹狼”(红)牌经销权收归龙岩卷烟厂经销,不再由晋江市公司专销。2001年,“七匹狼”牌号被国家局评为全国“名优卷烟”,品牌价值评估达24.62亿元。2002年12月,在晋江建市十周年之际,由省公司与龙岩卷烟厂联合开发的“七匹狼”(SP200、SP300)卷烟新品面市。是年,“七匹狼”卷烟获“中国十大公众认知商标”荣誉,并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2004年1月1日后,“七匹狼”品牌归福建中烟工业公司经销,并入选全国《卷烟产品百牌号名录》。2005年,“七匹狼”卷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成为福建中烟“一优一特”战略的主导品牌。
  (四)销售网络建设
  1984年,泉州市烟草公司建立后,属二级批发机构,担负着全区卷烟货源的调拨、储存和批发的任务。晋江县烟草公司为三级批发机构。为做到便购多销,公司除自行下伸设立批发点,还委托基层供销社代批。同时,采取赶集展销、流动批发、送货上门等方式开拓农村市场,遍布全区城乡,形成卷烟批发网络。
  进入20世纪90年代,卷烟营销体制的不断探索和改革,卷烟销售方式不断变革。1991年,简化进货手续,实行单品种作价和零星进货的作法,尽力为零售服务。1992年,福建烟草商业企业深入开拓城乡市场,重点发展农村流通渠道,推广联营下伸或委托供销社代批的经验。泉州烟草在全省首开卷烟以条为起点的小额批发,方便零售户进货。1994年10月,全省及泉州全区开展建设卷烟下伸批发网点的试点。
  1995年,建设“以我为主、由我调控、归我管理”的城乡卷烟批发销售网络,全面推进下伸网点、送货上门,开启卷烟营销网络建设时代。1月,全省卷烟销售(网建)现场会在泉州召开。确立下伸网点建设五种模式:在农村重要的乡镇或城市区域中心自建网点;委托基层供销社或其他乡镇企业设立代批点;利用烟叶收购站设立批发点;与基层供销社或乡镇企业联营设立下伸批发点;开展小额批发。1997年,全省商业不再建联营、委托等非自建形式的卷烟批发网点,非自建网点收归为自建网点。晋江分公司把网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网络建设攻坚战。9月,制发《批发网点工作实施管理规定》,就网点的组织和经营管理形式,卷烟购进管理、调拨管理、销售管理、购销定价原则,专卖管理,劳动工资和网点费用的管理、临时工的劳动管理,网点的安全管理和财产保护制度等作相应的规定。1999年,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全国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公司对网点布局进行调整,确定“巩固山区,突破沿海”的工作重点,把“送货服务”作为网络建设工作的核心,规范和完善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建设以配送、访销为主线,“专销一体、分散访销、集约配送、三线互控”的卷烟大配送模式;城市卷烟销售网络建设进入高峰。取消联营挂靠网点,全市网点全部自建。并导入“CI”战略(企业形象战略),网点实行“九个统一”,即:标识名称、进货、配送、价格、管理、核算、服装、店面装饰、广告宣传的统一。在实现较为合理的卷烟销售网络格局的同时,公司派员专程赴外省大连、上海和省内漳平等地考察取经,实施网点考核奖励制度,以漳平经验为样本制定以网点送货、奖惩、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具体实施意见,将机关科室、专卖管理与批发网点业绩挂钩考核,实现网点送货的实质性突破。晋江分公司获全省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2年,全省推进“专销一体、分散访销、集约配送、三线互控”的卷烟大配送模式,完成网点大整合,实现以县为单位的一库式配送。
  2003年,贯彻落实福建烟草商业提升卷烟销售网络运行质量,推广以“电话订货、电子结算、网上配货、现化物流”为手段,标准化、信息化和程序化的现化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卷烟销售步入网络化营销的时代,传统的卷烟销售模式逐步向现化卷烟营销方式转变。进行客户管理系统(CRM)的开发和实施,全面深化网络建设,销售、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的业务流程自动化,加强经营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在营销的方式和手法上,提倡诚信经营和情感营销理念,把服务意识贯彻于营销活动的全过程。对普通客户实行标准化服务,对重点客户采取个性化服务,加强对其经营指导和有效货源倾斜等。11月起,晋江分公司成立电话呼叫中心,卷烟零售户全部实行电话订货。推行卷烟销售明码标价,基本实现“三到位”,即大型商场超市价格到位,城关及乡镇所在地价格到位,卷烟零包价格到位,零售户每户月获利均增714元,获利水平明显提高。晋江分公司成为全省网建联运单位(二类)的7个县(市)公司之一。
  2004年,组织结构调整,保留县级局,取消各县级公司的法人资格,改设市场营销部,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全市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确立分公司的主体地位。与此同时,开展卷烟销售网络建设联动。参与省公司搭建的7个地市(一类)及7个县市(二类)组成的全省联动单位交流平台。强化与上游供应商协作,择时举行名优高端新品推介会和工商联谊会,结成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联盟,建立起管理科学、布局合理、档次齐全、品类丰富的名牌战略体系。与下游经销商则致力拓展市场营销的空间,将全市卷烟市场划分为“高、中、低”3个区域等级市场,细分为:企业家、管理者、白领层、蓝领族群和劳工群等5个目标市场,实施品牌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分为: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淘汰期4个阶段,实行相应的培育策略和普及管理办法。率先使用客户“烟E通”,全面推进一户一码,向现代物流适度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迈进。开展“卷烟零售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这些经验在全国卷烟销售网建现场会上一枝独秀,引起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与会同行的关注与好评。
  2005年,按照“平衡发展、系统完善、全面提升、深度应用、不懈创新”的总体要求,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提高服务能力,做精做细做实销售网络。围绕“品牌+网络+质量型”发展战略,调整和完善卷烟销售网络建设,打造“精品网络”工程,实现现代卷烟营销网络建设“七化”,即品牌营销管理科学化、客户管理精细化、营销服务标准化、卷烟货款结算现代化、工商关系深化、业务流程优化、零售终端建设强化。
  2006年,晋江市强化调查研究,找准市场定位。采用访谈、问卷调查和消费行为观察等3种方式,进行市场营销调研,观测分析消费市场对高、中、低档卷烟的需求容量。与福建中烟、上海烟草集团、云南红云烟草集团等开展工商协同,沟通供求规划,形成具体的营销思路。消费引导,提升终端价值,将终端建设工作与客户知情权、明码标价长效机制、客户服务及培训有效结合,提升全市营销队伍客户服务能力。开通短信服务平台,以短信息的形式向客户传递新品投放、销售策略等实时性较强的信息。制定客户经理拜访工作制度,开展专题研讨、“QC”小组活动和智囊团研讨会,激发不同岗位和层次的营销人员智慧,提高内在素质。
  2007年,母子公司体制建立后,以地市级公司为经营主体,按照“突出服务、注重效率、优化流程、提高素质”的网建工作要求,抓网络建设重点突破,以“提升形象,提高素质,加强服务”为原则,强化终端建设。对客户进行业务培训与经营指导。开通客户网上订货服务、搭建客户短信平台,拓宽客户服务沟通渠道。建立科学公正的品牌评价体系和供应商评价体系,有效提高品牌集中度。前10位卷烟工业企业销量占总销量的97%。试行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建立“三指三维四层”预测模式,做强做大七匹狼品牌、提高新一类七匹狼卷烟销量作为品牌培育的重点。通过在特营场所进行重点品牌醒目陈列、开展卷烟品吸派送、满额赠送和致谢服务等多种多样促销活动,培育七匹狼品牌。推进农网建设,全市建制村办证率在99.9%以上;制定《中低档卷烟货源倾斜供应制度》《农村客户拜访工作制度》和建立以直送为主、定点取货和约时定点取货为辅的送货模式。构建“四大机制”:星级杠杆引导机制、诚信客户促进机制、优质客户扶持机制、需求预测保障机制。成立营销专业委员会,市场营销部改为卷烟营销中心,品牌策划中心改为品牌部,电话呼叫中心改为订单部,新增渠道部。将原电话订货“一周两访”改为“一周一访”的订货模式,打破按县区域进行分组订货的做法。针对酒店、大型娱乐场所、大卖场、大超市、监狱等特殊经营业态的零售户,执行差异化卷烟供应策略,制发《特殊经营场所卷烟供应机制与试行办法》,以相对满足特殊场所客户的卷烟需求。
  第五节 药品和医疗器械营销
  1988—1995年,晋江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经营由县(市)卫生局管理,医药公司统一营销,但没有具体统计数字数据。
  1996年,晋江市医药公司下设青阳、安海、金井、白垵等9个中、西药品批发部,设有国有零售商店14个(本年度新增设青阳第三、第四商店)。负责全市医疗药品的购销供应工作。本年度购进药品金额1447万元,销售总额1638万元,年终库存药品金额385万元,上缴税利36万元。
  1998年,晋江市医药公司商品销售总额1958.38万元,比上年增长10.5%;利润总额24.88万元,比上年增加0.55万元;实现税利88.27万元,比上年增加14.49万元,比增16.42%。
  2000年,晋江市医药公司年度销售额突破3000万元大关。全年实现销售额3004.05万元,比上年增长26.59%;实现利润总额42.24万元,比上年增长31.3%;实现税利总额124.63万元,比上年增长16.13%。
  2001年起,晋江市医药市场放开,药品经营企业蓬勃发展,其中2001年11月30日至2002年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含医疗器械)发展到68家。随着药品行业的改革,经济的不断发展,由原本集中在市区药品零售企业逐步向各乡镇发展,并由各乡镇向村发展,呈现以市区、镇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发展趋势,药品连锁企业蓬勃发展。
  2002年,晋江市医药公司全年总销售6466万元,比上年增长44.98%;实现税利161万元,同比增长34.53%,创历史最好水平。
  2003年起,晋江市药品及医疗器械由市药监局管理,医药市场发展进一步加速,药品经营企业每年以50家以上速度增加。当年药品经营企业95家,2004年149家。2004年,晋江市医药公司全年药品销售总额达7197万元,实现利润42.5万元,缴纳税金148.98万元。
  2006年,药品经营企业321家,全年药品总销售额6180万元。
  2007年,药品经营企业381家,全年药品总销售额5600万元。
  第六节 粮油经营
  1985—1990年,晋江县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合同定购的主要品种是稻谷和小麦,其余品种通过市场调节。对于完成定购任务的地方,粮食可以自由收购和销售,粮食市场由此形成。合同定购的粮食实行“三挂钩”政策(定购粮食任务与预购定金,奖售化肥、奖售柴油挂钩)。1991年秋季开始,粮食合同定购改为粮农与国家定购。
  1993年,晋江市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将粮食定购任务改为粮食收购指导性计划,以经济合同形式向农民收购粮食。全市下达向农民收购粮食的计划5150吨,仍然实行“三挂钩”政策。同年9月,除军粮供应外,晋江市率先放开城镇居民定量供应,保留粮籍关系,居民供应改为按市场价供应。同时,在正常情况下,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粮食企业按市场价格经营粮食。
  1998—1999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粮食收购条例》中的粮食收购“三项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顺价销售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晋江市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下达水稻产区陈埭、青阳、罗山、池店、内坑、磁灶等乡镇的早稻定购任务共5000吨。同时还按市场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并全部实现顺价销售。
  2000年,晋江市粮食收购政策按照省、泉州市政府有关文件作出相应调整:早稻谷退出保护价范围,晚稻谷仍实行定购制度和保护价收购政策,下达晚稻谷定购任务3000吨,取消价外补贴,粮肥挂勾政策不变,对稻谷优良品种,按“购得进、销得出”原则确定收购价格。对于退出保护价范围的早稻谷,国有粮食企业坚持按市场价挂牌敞开收购并实现顺价销售。
  2001年5月1日起,全市取消使用《市镇居民粮油供应转移证》《农村粮食供应转移证》《市镇居民粮油供应证》。同年10月,晋江市按照省政府关于粮食市场化改革的部署,根据市场规律和晋江实际,实行“一取消三放开”政策,即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至此,沿袭近半个世纪以计划经济为主导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终结,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出坚实的步伐。此项改革至2007年没有变化。
  第七节 废旧物资回收
  一、供销社回收废旧物资
  1988年,县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主要由基层社在农村集镇设立收购站收购,资源主要来自农村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可利用废弃物或废旧物资,如工业生产或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钢材和废铜、废铝等有色金属,生活消费中产生的废橡胶、废塑料、废布、废麻、旧书报纸和酒瓶等。是年,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660万元。1991年,各废品收购站积极收购农村生活废弃物,既减少社会污染,又提高可用物质的利用价值,当年废旧物资回收683万元,比1990年增加329万元。
  1993年后,由于社会个体回收商贩组织废旧物资收购,有些废钢材收购直接组织外运,供销社废旧物资收购直线下降。从1994年开始,供销社废旧物资收购逐渐萎缩,直到退出市场。
  二、企业回收再生资源
  1988年,晋江县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仍以国有物资回收企业为主。1993起,逐步演变为个体私营企业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2007年,晋江市开展专项调查摸底,共有再生资源企业178家,分布在全市19个镇、街道,其中企业较为集中的镇(街道)是灵源街道(48家)、安海镇(29家)和池店镇(26家)等。其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再生资源企业有39家,成为泉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员的有57家。再生资源企业的主营业务有回收废旧金属、报废机动车、废塑料、酒瓶、擦机布、废造纸原料等,从事废品回收人员2000多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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