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林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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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15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林业管理
分类号: F326.2
页数: 2
页码: 458-45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森林防火方面采取了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护林防火承包责任制和防火制度,加强了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和技术措施。在林政管理方面,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强化林木采伐源头管理,执行伐前规划、伐中监督检查、伐后跟踪管理。
关键词: 晋江市 农业经济管理 林业管理

内容

一、森林防火
  1988年,晋江县继续在恢复与发展林业生产的同时,把护林防火作为保护森林的首要任务,采取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法,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专门设立晋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护林防火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1998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实施后,晋江市森林防火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护林防火承包责任制,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增设重点林区的地面防火设施,培训护林防火专业人员,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基本做法是实行群管群治,专群结合的办法。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市林业系统相继建立各种防火制度。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并在此基础上,划分防火区域,由各级领导成员分片包干,且与农业生产密切结合,统一部署,统一督促检查,统一汇报总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是防止森林火灾的关键。晋江市采取的技术措施有: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及连接省卫星监测系统;坚持实施火灾火情观察,严格进行地面巡视,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作用,搞好火情预报;加强森林消防器材配备,森林防火瞭望塔建设。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先后拨款在灵源山、紫帽山、深沪赤山等地建设多座森林防火瞭望塔,并配合相关设施及值班人员,随时观察森林防火动向。
  1999年,晋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依托晋江市双宅水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晋江市森林消防专业队,消防队成立后在火灾扑救中曾获得省、市多次表彰。各镇(街道)、村都建立护林防火组织。当年起,全市共建立兼职森林消防队伍20支,有队员300多人。护林员人数不断增加,有护林员100多人。采取群众扑救与专业队伍扑救相结合的措施,组织林区职工群众制定护林防火公约,参加防火灭火活动。
  2005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再次修订实施后,晋江市开展大规模宣传、检查和督促。截至2007年末,全市先后购置各种森林消防、通讯联络器材,从而保证信息畅通及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工作。
  1989—2007年,全县(市)无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二、林政管理
  1988年,晋江县的林政管理工作继续由林业局负责,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木材采伐审批手续、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以及从事木材市场规范管理,核发木材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事使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工作。林政部门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在林木采伐管理上,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坚持伐区调查设计“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源头管理,按照相应规定做好伐前规划、伐中监督检查,伐后跟踪管理工作,确保森林采伐不突破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和年森林采伐限额。
  1989年起,晋江县(市)林木采伐严格按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规定进行。林木采伐许可证统一由晋江市林业局林政科办理,但晋江市基本没有经营性林木采伐。
  2004年6月,农业局设立法制科,林政管理工作职能归属法制科。林木采伐许可证改由市农业局法制科办理。但是,无论是国有林木,还是集体林木,其采伐都必须严格执行林木采运的审批制度,先办证,后采伐,凭证采伐。至2007年,上述规定、做法无重大变化。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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