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海洋与渔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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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15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海洋与渔业管理
分类号: F326.4
页数: 3
页码: 456-45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使用管理、水产养殖管理、渔船管理和伏季休渔管理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果。在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使用管理方面,晋江市实施了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和修编,并建立了海域使用申请与审批制度,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在水产养殖管理方面,晋江市推行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并编制了水产养殖规划。
关键词: 晋江市 农业经济管理 渔业管理

内容

一、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使用管理
  (一)海洋功能区划
  2001年4月,晋江市启动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技术工作委托福建海洋研究所承担。2003年5月,《晋江市海洋功能区划》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区划实施后,因海洋经济各产业迅速发展,在实践中发现区划存在一些不够科学合理的地方,且国家海洋局修订《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对分类体系和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省、泉州市海洋功能区划也进行修编。为此,为适应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和海洋综合管理的更高要求,衔接各级区划关系,2005年5月,启动晋江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2007年月,修编的区划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二)海域使用管理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确立海域使用申请与审批制度,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所申请的海域位置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界址和面积清楚的,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受理、审查、审核、公示、批准后,签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金的征收与管理按《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水产养殖管理
  (一)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以下简称养殖证)制度
  2003年,晋江市合理开发利用水域滩涂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制度。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合理开发、有利生产发展的原则,对符合养殖规划,界限、使用权属清楚的,依法确认使用权。申请人向当地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核,报主管部门实地测量,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颁发养殖证。当年即办理15本养殖证。随后,养殖户的办证意识逐步提高,办证量增加。
  (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育苗证)制度
  2000年,晋江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至2007年,办理对虾育苗、鲍鱼育苗、鱼类育苗、贝类育苗、藻类育苗38本。育苗场户应有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农业局申请办证。自繁自养的暂免办理。
  (三)水产养殖规划
  2000年4月,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部署,全面开展水产养殖现状调查,并由省水产研究所在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布设站点,测定参数,分析养殖历史统计资料,估算各海湾水产养殖容量,编制《泉州湾水产养殖环境及养殖容量》《深沪湾水产养殖环境及养殖容量》《围头湾水产养殖环境及养殖容量》。2003年,依据《晋江市海洋功能区划》和各海湾养殖容量,编制《晋江市浅海滩涂水产养殖规划》。2006年,编制《晋江市内陆水域水产养殖规划》。
  三、渔船管理
  (一)捕捞渔船审批
  1988年,晋江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捕捞实行渔船总数控制和渔船总功率控制的“双控”政策,继续办理渔船批准证书(俗称准造证),只限于办理更新改造的捕捞渔船,新增功率造船不批准。此审批至2007年未变。
  (二)渔业捕捞许可
  1988年,继续实行凡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方准进行作业制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分为捕捞许可证(包括近海、外海和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临时捕捞许可证三种。捕捞许可证是渔船合法捕捞的必具证书,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证书上贴有该船的功率数(俗称马力花)。此许可至2007年未变。
  (三)渔业船舶审验
  1988年,晋江县为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继续实施渔业船舶的所有人、经营者或代理人必须向渔船检验机构申请检验的规定。检验分为建造检验、定期检验、临时检验。检验合格后,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签发证书。此审验至2007年未变。
  (四)渔业船舶登记
  1988年,晋江市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渔业船舶继续实行登记管理。附属于渔业船舶的子船、救生艇(筏)等不再单独登记。渔业船舶登记机关对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抵押权、渔船租赁等事项进行登记,船舶所有人选择一个船籍港,并按统一规定授予一个船名。晋江市的渔业船舶编号是“闽晋渔××××”(××××为4个阿拉伯数字)。
  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是渔船必备的3本证书,必须同时出示才能保持合法有效。
  四、伏季休渔管理
  1998年,农业部发出《关于在东海黄海实施新伏季休渔制度的通知》,决定每年6月16日0时起至8月15日24时止(2000年起改为每年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禁止所有拖网、张网和大围缯作业。是年,晋江市450多艘渔船首次实行伏季休渔制度,所有应休渔船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无一渔船出现违规情形,第一次伏季休渔就取得显著成效,晋江市水产局获省水产厅伏季休渔先进集体表彰。之后历年伏季休渔工作中,主管部门强化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广大渔民的休渔意识和休渔自觉性得到根本性提高,休渔工作任务年年完成。2001年10月,深沪镇渔业信息站的吴电力获农业部全国伏季休渔工作先进个人表彰。2005年,市渔政管理站获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十年伏季休渔先进集体”表彰。
  五、渔业执法与资源费征收
  1988年,县渔政管理站继续授权承担渔业执法任务。1989年起,晋江县(市)依法对海洋捕捞渔船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一年征收一次,征收数额依据作业类型、主机功率计算确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是渔业捕捞许可证合法延期的必备条件。
  2005年,渔政管理站职能并入晋江市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2006年起,配备海监执法艇1艘(船号:中国海监805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查处违法作业行为等。
  六、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20世纪末21世纪初,晋江相继制定并实施《晋江市处置海上渔船遇险紧急救助行动应急预案》《晋江市渔业防台风预案》《晋江市渔船防灾减灾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渔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晋江市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障渔船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生产。每年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检查,消除渔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职务船员培训,提高船员持证上岗率,2007年船员持证率80%;为渔船配备安全定位电台214部、安全定位手机706部。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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