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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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1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分类号: F326.3
页数: 2
页码: 424-42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发展沼气、畜粪有机肥等措施,建设生态型农牧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关键词: 晋江市 畜牧业 畜禽养殖

内容

20世纪末起,晋江市随着畜禽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发展,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特量多而且集中,加上大多数畜禽场在建场初期粪污处理设施普遍比较简陋,或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较严重的污染;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致使一些畜牧场距离饮用水源、城镇、村居较近,污染水体或影响居民生活,畜禽养殖污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晋江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在做好变废为宝、发展农村沼气的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998年起,晋江市农业局(牧医站和农村能源站)协同有关场(户)开展《规模化畜禽场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研究》课题攻关,先后采取几个不同技术方案,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扶持,至2005年,全市有18个规模化猪场建设沼气池8120立方米,配套生化池(包括沉淀池、曝气池、静化池、生态池等)2.8万立方米的粪污生化处理工程。沼气和沼肥(沼液和沼渣)也得到一定的开发作用,初步建成一批“猪—沼—粮(蔬、果)”生态型畜牧场。此外,晋江磁灶儒南养鸡场和晋江市绿色保健蛋品有限公司成功引进生物发酵技术处理鸡粪,加工生产鸡粪有机肥料,经省农业厅检测合格,发给《福建省肥料正式登记证》,并分别注册“儒南牌”和“满园春牌”有机肥,产品销售到市内外种植大户中使用。
  2006年起,泉州市政府出台《泉州湾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列入其中五大整治内容之一。泉州、晋江两级政府又先后制定多项整治措施,建立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泉州、晋江两级人大、政协和市政府督查室先后开展十多次的检查监督工作,狠抓计划进度的落实,完善考核验收和责任追究机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由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和各镇(街道)共同为责任单位,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坚持“一旬一简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各单位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狠抓计划进度的落实;开展调查摸底,编制治理规划,委托华侨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晋江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划(2007—2010年)》;由市农业局组织编制《晋江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7—2010年)》;由市农业局编制《畜禽养殖禁建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场(户)关闭(或搬迁)补偿方案》,2007年12月21日,上述两份规划及补偿方案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农业局、环保局和有关各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组织人员深入各镇(街道),对污染较严重的养殖场(户)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对严重污染的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关闭或限期关闭(或搬迁),共关闭(及搬迁)禁建区内畜禽规模场(户)17家;推行生态养殖,发展循环农业。引导和扶持畜禽养殖场(户)实施粪便及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2006—2007年,有36个规模场(户)新建(及扩建)沼气池5720立方米,配套生化处理池5200立方米的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结合实施“农业资源可持续高效利用”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示范项目,新建9家种养结合的“畜—沼—农”生态型农牧场。此外,一些大、中型畜禽场通过采用干清粪(或人工捡粪)和污水先行固液分离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把畜禽粪便收集起来,集中发酵作有机肥外运销售,畜禽粪便回收利用率明显提高,促进农牧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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