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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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09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卫生检疫
分类号: F752.857
页数: 5
页码: 343-3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检验检疫局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等进行卫生检疫,包括旅客、船员、飞机、船舶等。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检疫查验,以防止传染病传播。
关键词: 晋江市 口岸管理 卫生检疫

内容

一、出入境卫生检疫
  从1984年开始,卫生检疫机关对国境口岸从事饮食、饮水服务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和健康证书制度。1999年“三检合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晋江检验检疫局加强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监督工作,在辖区深沪、围头港区开展以除害防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监督,绿化美化港区环境,改善港区卫生面貌。在围头码头设临时隔离观察室。对辖区深沪、围头两口岸均进行蚊、蝇、鼠、蚤、蜱、螨类等媒介生物密度、种属、季节消长的本底调查,摸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消灭啮齿动物、病媒昆虫,防止传染病的传入传出。
  (一)旅客和交通员工检疫
  1995年8月至1999年11月,泉州卫生检疫局晋江办事处(以下简称晋江办事处)检疫出入境船员6216人次。1999年12月至2006年9月,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境船员26777人次,香港包机旅客1633人次。
  1998至2000年春节,晋江—香港开通客运临时包机通航。飞机抵达晋江机场后,卫生检疫人首先登机,经初步了解,在末发现疫情的情况下,旅客即可下机进入旅检厅,在卫生检疫查验台处填报旅客健康申明卡,出示相应有效的预防接种证书和健康证明书,对来自疫区或患有疾病的旅客做流行病学询问和医学检查观察,必要时发给“就诊方便卡”,旅客在居住处就近医院享受优先诊治待遇,医院及时将诊治结果报给发卡的卫生检疫机关。对患有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和精神病的外国人不准入境。出境人员必须出示相关的预防接种证书。对出境居住1年以上的本国公民和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回国的中国公民要求出示健康体检证明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对台贸易发展,2005年8月,深沪港开通对台小额贸易海上快运。对进入船舶船员的检疫查验,是把船员集中在甲板上,以逐个点名的形式进行肉眼观察,后改为按船长提供的船员名单顺序进入检查厅进行肉眼观察,并校对该船员的预防接种证书是否有效,对有病态者进一步检查询问,对新调入的船员了解其上船前的旅行史,作流行病学调查。随着卫生检疫改革,检疫人员在锚地登轮后,经了解确无疫情,同意驶进港内与其他联检单位一起联检。之后开始执行电讯检疫,凡符合电讯检疫条件的船舶,简化检疫手续,缩短查验时间,对航行途中或在港内生病,以及死亡的船员做详细的医学检查,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对出境的船员,因国内无疫情,不做医学检查,但仍应出示有效国际预防接种证书。2007年,共对6385人次的出入境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同比增加35.1%;其中检疫入境4392人次,同比增加33.3%,出境1993人次,同比增加39.2%。
  对入出境飞机的机组人员,在飞机抵达机场后检疫人员首先登机向机长或其代理人了解健康情况和查阅国际预防接种证书。1998—2000年,检疫入出境机组人员1358人次。2005年8月至2007年,检验检疫对台小额贸易船舶1470艘次,共检疫进出台胞5616人次。1995—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查入出境船员39378人次。
  (二)交通工具检疫
  1.船舶检疫
  1995年,晋江办事处成立初,晋江辖区口岸只有少量小型货轮往返于深沪—香港之间。晋江办事处对外轮的检疫查验实行登轮检疫和检疫锚地两种,船舶到达检疫锚地后应在前桅杆悬挂检疫信号,白天为一面黄旗,即“Q”字旗,夜间为3盏红灯。若船上有染疫或染疫嫌疑,则白天为两面黄旗,即“QQ”字旗,夜间为“红、红、白、红”4盏灯,悬挂检疫信号的船舶除引航员和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上船,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其他船舶不准靠近;船上人员,除因遇险外,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离船;引航员不得将船引离检疫锚地。检疫人员首先登轮初步了解无疫情后,其他联检人员再登轮执行各自任务。入境船舶检疫的程序为:船长填报“航海健康申请单”,提交船员名单、货物清单,并出示船舶除鼠证书和船员预防接种证书,检疫主办人员根据该轮航行情况,向船长提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必要的可索阅航海日记,然后进行船员医学检查及船舶卫生检查,包括船员宿仓、储存仓及冷存库、食品卫生、厨房和卫生间等,必要时下货仓检查。查验完毕后,若无染疫,检疫主办人员向船长宣布卫生检疫结束,交待船舶在港注意事项,签发入境检疫证;该船降降下检疫信号,方可作业。若发现检疫传染病,应按规定进行卫生处理,卫生处理完毕签发入境检疫证后方可开进港内。1998年7月,晋江办事处对中国籍“金捷”轮进入时未悬挂检疫信号,依法给予警告处理。1995—1999年,晋江办事处共检疫查验船舶528艘次,其中入境389艘次,出境139艘次。
  1999年“三检合一”,组建晋江检验检疫局。2000年初,福建检验检疫局下发《关于规范船舶出入境检疫的若干实施意见》,规范出入境船舶检疫申报、专用章使用、证书签发等事项。2000年7月20日,又下发《船舶出入境检疫管理办法(试行)》和《船舶入境电讯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船舶检疫工作。2005年8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及时制定《晋江检验检疫局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验检疫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对台小额贸易特点,启用监管本,减化对台小额船舶检疫手续,提高通关速度。2000—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疫出入境船舶3432艘次,其中入境2471艘次,出境961艘次。
  2.航空检疫
  自1996年12月,泉州晋江机场改作军民两用机场,正式开通民航业务。1998年,为做好对香港的客运包机通航的卫生检疫工作,泉州卫生检疫局在旅客候机厅内划出部分场地作旅检场所,添置一些急需的仪器设备,并及时制订出台《晋江辖区口岸入出境飞机卫生检疫程序》。航空检疫的方法:飞机抵达晋江机场后,检疫人员首先登机,经初步了解无疫情后方准旅客下机,到旅检厅检查。机长或其代理人必须提交总申报单、旅客名单、载货仓单等,然后检疫人员对飞机进行卫生检查,对客仓、卫生间以及供应旅客的食品、饮料进行检查,必要时抽样检验。1998年,晋江至香港客运包机通航,后又增加晋江至澳门临时包机,航空检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晋江至港澳客运包机至2000年结束。1998—2000年,共检疫飞机90架次,进出人员1633人次。
  3.集装箱检疫
  1997年,晋江办事处开始开展入出境集装箱的查验工作,起初晋江辖区出入境集装箱大部分从厦门口岸进出,致使集装箱管理较为薄弱,漏报、漏检很多。为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病媒昆虫、医学动物以及有害公共卫生的物品通过集装箱传播疾病,同年,泉州卫生检疫局与厦门卫生检疫局制定《出入境集装箱分流后续监管措施》对集装箱进行管理,实行申报、验放、卫生处理“一条龙”,减少申报环节,方便货主。后又采用分流后续监管、注册登记制度、微机管理、举办培训班培训集装箱报检员等举措,基本消除漏报、漏检现象,提高卫生处理率。1997—1999年,晋江办事处检疫入出境集装箱19747个标箱。
  1999年“三检合一”后,晋江检验检疫局执行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台的《进出境集装箱检验规程(试行)》,规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对所有出入境集装箱都实行卫生检疫(包括空箱),并根据所装载的货物、包装、来源等情况,判定是否实施动植物检疫。对装载一般商品经审核予以直接放行;对来自疫区或装载废旧物品的集装箱,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实施卫生除害处理后,经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须开箱查验的,根据查验后的情况予以卫生除害处理或放行;对装载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在装箱前实施适载鉴定。
  2000—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疫出入境集装箱224393标箱。
  (三)废旧物品检疫
  晋江辖区口岸进口废旧物品主要是废塑料、合成纤维废丝等。晋江办事处对进口废旧物品从卫生检疫、现场查验、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等环节全面加强进口废旧物品监督管理。1997年,购制放射性检测仪,开展对进口废旧物品的放射性检测。1997—1999年,共卫生处理进口废旧物品10767吨。2002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又购置1台国产高精度、高灵敏度放射性检测仪,进一步提高进口废旧物品的检疫技术水平。2004年,福建检验检疫局下拨4套个人防护服,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又购进4台个人剂量仪,加强对现场检疫人员的个人防护。2000—2007年,共卫生处理进口废旧物品1925批、129219.91吨。
  二、传染病监测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入出境交通工具、人员、食品、饮用水和其他物品,以及病媒昆虫、动物均为传染病监测的对象,同时还规定应当阻止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入境。晋江办事处加强疾病监测工作。1999年“三检合一”,泉州卫生检疫局办事处人员大部分调回泉州,辖区内对外开展监测体检工作职能由泉州国际旅行保健中心承担,晋江检验检疫局不再从事对外监测体检工作。赴美移民的预防接种由福建国际旅行保健中心负责,其他机构不得办理。检验检疫部门按照疫情管理、疫情报告、疫情通报、公布规定,根据各种传染病传染性的强弱、传播途径难易、传播速度快慢、人群易感范围大小及不同的预防控制措施实行分级监测、分类监管,共分为甲、乙、丙3类34种,其中鼠疫、霍乱为甲类。随时报告发现的重大疫情,定期收集整理国内外最新疫情信息,按规定定期填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及时报告传染病个案及其流行病学调查报告。2000年1月24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下发《关于加强出入境健康体检管理的通知》,规定开展出入境健康体检的单位应先向福建检验检疫局申报,经对其体检场所、实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审核合格后,方可对外开展监测体检工作。
  (一)健康体检
  1995年,晋江办事处刚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时,技术人员少,设备简陋。办事处逐步增添X光机、心电图仪、自动化生物检测仪、尿十项检查等仪器设备,使体检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体检主要对象是国境口岸和入出境交通工具上从事食品、饮用水的有关人员;出国留学进修、劳务出口、商务、公务人员、援外人员、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以及来华工作学习的外籍人员等。
  1997年,泉州卫生检疫局成立泉州口岸卫生保健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国际旅行健康体检、疾病监测和咨询等服务,对前往传染病高危地区者予以预防接种或提供相应的预防和医治药品。1995年8月至1999年,晋江办事处体检的人数达12217人次,检出梅毒32人次、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1008人,以及其他疾患500多人次。
  (二)预防接种
  晋江办事处成立初期,由检疫人员自行承担预防接种和签发证书工作,主要预防接种对象为交通员工、出入境人员、旅客。1995年8月—1999年,预防接种霍乱7992人次、预防接种黄热病79人次,签发预防种证书8000多份。1999年“三检合一”,晋江辖区口岸预防接种及签发证书职能由泉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承担。
  (三)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查
  泉州地区是鼠疫流行区,晋江办事处在围头港、深沪港区多次进行疫源探索,由于设备、技术的限制,对鼠类只做密度调查、解剖观察。2002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围头港区进行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历时半年,捕获鼠类48只,检获蚤类17只,采集血清22份及肝脾48份送福建保健中心进行检测,均未发现鼠疫杆菌。
  (四)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
  1.鼠类监测
  2002年4—9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围头港区内布点,于每月中旬连续3天布放鼠笼,进行鼠类监测。共布笼1800个,有效笼1742个,有效率96.7%,捕获鼠3种共48只,笼捕鼠密度为2.75%。其中褐家鼠21只,构成比43.7%;黄毛鼠16只,构成比33.3%;黄胸鼠11只,构成比22.9%。在鼠蚤调查中,染蚤鼠数9只,染蚤率18.7%;印鼠客蚤共17只,印鼠客蚤指数为0.35。共布放粘蚤纸600张,检获蚤数0只。同时,采集鼠类血清21份,肝脾48份送福建局检疫实验所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2006年4月开始,在围头口岸每月中旬连续3天布放鼠笼,进行鼠类本底调查,至10月,捕获鼠类19只,经实验室鉴定隶属2科4种,分别为黄毛鼠、黄胸鼠、褐家鼠、臭鼠句。
  2.蚊类本底调查
  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对深沪口岸进行蚊类本底调查。在深沪口岸调查点捕获成蚊254只,经鉴定隶属3属6种,其中优势种为骚扰阿蚊,共135只,占捕获总数的53.15%;其次为致倦库蚊,共93只,占捕获总数的36.61%。
  3.蝇类本底调查
  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对围头口岸进行蝇类媒介生物本底调查。捕获蝇类17978只,经鉴定隶属4科11属16种,优势种为家蝇,占捕蝇总数的36.02%;其次为元厕蝇18.13%、中华海花蝇12.24%、大头金蝇10.99%、黑斑海花蝇7.20%、铜绿蝇5.71%、丝光绿蝇3.22%,其中元厕蝇、中华海花蝇、黑斑海花蝇、横带花蝇、巨尾阿丽蝇、东方溜蝇6种蝇类媒介品种是原全国口岸本底资料中未有记载的,填补全国出入境口岸的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资料,为今后全国各口岸的蝇类媒介控制和快速发现传入性蝇类媒介生物及其科学防治提供重要依据。
  不同生境蝇类优势种各不相同,职工食堂以家蝇为主;生活区树丛以元厕蝇为主;集装箱堆场以大头金蝇为主;码头以中华海花蝇为主;工人宿舍以黑斑海花蝇为主。
  围头港蝇类全年平均蝇密度99.88只/笼·日。以10月份为最高峰,密度234.93只/笼·日。不同生境蝇类密度有差别,以食堂的蝇类密度最高,达186.28只/笼·日。
  4.蠊类本底调查
  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对围头口岸进行蠊类媒介生物本底调查。布放蜚蠊诱捕盒2300盒次,捕获蠊类媒介生物311只,经鉴定隶属2属3种,分别为德国小蠊、美洲大蠊、澳洲大蠊,其优势种为德国小蠊。
  口岸媒介生物监测,查明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深沪、围头口岸的媒介生物种群,即鼠类2科4种,蚊类3属6种,蝇类4科11属16种,蠊类2属3种。
  三、卫生处理
  2000年7月25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于下发《福建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卫生除害处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福建检验检疫局法综处负责福建省(厦门市除外)卫生除害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晋江辖区从事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单位为上海浦检熏蒸消毒中心福州分部。每年均在辖区深沪、围头港区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消灭“四害”,加强口岸病媒昆虫的防制,改善港区卫生面貌。
  2000年1月—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使用环氧乙烷、硫酰氟药剂对1402批、91617.871吨的进口废塑料进行熏蒸消毒、除虫处理。使用漂白粉精对2艘来自霍乱疫区的入境船舶所装载的900吨需在辖区深沪口岸排放的压舱水进行消毒处理。使用氯氰菊酯类杀虫剂对20艘入境船舶厨房、餐厅及食品储存舱等部位进行喷洒杀虫处理。2001—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40艘次入境船舶进行鼠患检查,签发免于除鼠证书40份。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时,应当立即将其隔离,防止任何人遭受感染。2006年4月,在辖区深沪口岸建设标准隔离室,2007年3月,在围头港区建成临时隔离房。至2007年,尚无留验、就地诊验案例。
  第六节 动植检检疫
  泉州动植物检疫局(所)和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应检物实施强制性检疫。1999年11月至2007年12月31日,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7665批、29988.7万美元,其中进境1794批次、19895.9万美元;出境5871批次、10092.8万美元。检疫除害处理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物3046批,截获各类动植物疫情34批次。晋江辖区进出境动植物产品主要包括出口热带鱼饲料、水产品、竹木制品、木包装物、保鲜胡萝卜、葵花籽、盐渍姜、观赏鱼和鳗鱼苗;进口盐渍牛皮、蓝湿牛皮、观赏鱼、木制品、木包装物等。
  一、动物检疫
  1992年起,泉州动植物检疫局对引进的丹麦丽佳种鸭苗隔离场地实行考核审定制度,以及部分进口动物产品加工厂的考核监管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疫情扩散。1999年1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受理晋江辖区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业务。2000—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出境动物32批次、12万尾、货值34.9万美元,进出境动物产品4878批次、144937.7吨、24583.4万美元。
  (一)进境动物及其产品
  2001年7月,围头港边防站截获1批来自台湾金门的走私甲鱼幼苗,64箱、89600只,货值近10万元,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该批甲鱼幼苗进行焚烧销毁处理。从2002年12月起,晋江市建荣水族生物基因有限公司先后进口4批观赏鱼,24556尾、0.14万美元,主要品种为花罗汉、七彩神仙等。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热带观赏鱼检疫。2003年,晋江边防大队在围头港查获1批来自台湾的走私甲鱼蛋100箱、42万粒,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该批甲鱼蛋进行深埋销毁处理。
  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进境动物产品主要是盐渍牛皮和甲鱼蛋,盐渍牛皮主要产地为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等国家,甲鱼蛋为对台小额贸易入境。
  2004年1月19日,晋江检验检疫局会同晋江市工商局从晋江海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不明的进口冻鸡翅50箱800千克,2月13日,会同质监局从晋江联发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不明的进口冻鸡翅11箱176千克,3月25日,从晋江海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阿根廷、无入境检疫证明的进口冻鸡爪265箱3975千克,4月2日,同质监局、公安局从晋江海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丹麦、无入境检疫证明的进口冻猪颈排8箱120千克,8月8日,协助晋江边防大队销毁处理截获1批产地美国的非法入境冷冻鸡爪、鸡翅164包3280千克,9月28日,协助晋江边防大队销毁处理截获1批产地美国的非法入境冷冻鸡翅90包、1800千克。
  2005年1月11日,会同晋江质监局从晋江海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澳大利亚、无入境检疫证明的进口冻牛筋16箱、233.6千克、冻猪舌42箱、420千克,5月10日,配合石狮海关对1批涉嫌走私入境10吨白带鱼进行销毁处理。9月,晋江对台小额贸易正式开通。2006年7月,台湾甲鱼蛋开始进入,按照相关规定,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进入甲鱼蛋进行现场检疫和外包装消毒,并加施检验检疫标识,调离到江西瑞金联亚淡水养鳗场隔离检疫。
  2002—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肉类产品的专项冷库执法检查活动中,查获来自疫区或产地不明的非法入境肉类共9批次、208046千克,对查获的非法入境肉类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2006年,泉州海关截获1批来自台湾的走私宠物犬7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该批宠物犬进行全部扑杀销毁处理。
  1999—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进境动物产品1187批、75018.6吨、12399万美元,主要品种包括盐渍牛皮、蓝湿牛皮、水产品和甲鱼蛋。1999—2007年,晋江兴业皮革公司、晋江国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晋江峰安皮业有限公司和晋江锦兴皮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先后取得进境牛皮定点加工厂资格,经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境的动物皮张1535批次、99477.5吨、货值12227.2万美元。
  (二)出境动物及其产品
  1999年1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出口动物30批、34.8万美元。
  2001年,检疫1批出境旅客携带20头鹦鹉到菲律宾。按照国家法规和《出境观赏鱼检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出口观赏鱼养殖场实行检疫登记制度。2004年7月,晋江市建荣水族生物基因有限公司通过检疫考核,成为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首家出口观赏鱼检疫登记企业。同年8月,首批观赏鱼2250尾出口到马来西亚,至2007年共检疫出口观赏鱼17批、9.4万尾、4.5万美元,主要出口日本、马来西亚。
  晋江辖区出口动物产品主要品种为热带鱼饲料和冷冻水产品,检疫重点对象为热带鱼饲料,冷冻水产品作为动物源性食品主要是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监控。晋江市闽南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通过韩、美出口食品卫生的注册,2006年9月通过欧盟出口食品卫生的注册。2006年4月,晋江对台公司首批鳗鱼苗出口到台湾,至2007年,检疫12批、30.3万美元。
  二、植物检疫
  1999年1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成立,开始受理晋江辖区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业务。晋江进出境植物检疫主要包括出境木制品、植物源性食品如保鲜胡萝卜、木质包装和进境木制品、木质包装。2000—2006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出境植物产品2443批次、28287.8吨、货值3705万美元。2001—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每年的5月到11月均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诱捕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辖区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分布危害情况。其中,2005年开展刺桐姬小蜂、红火蚁的疫情普查,2006年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清查工作,查获48支疫花。
  (一)进境植物检疫
  1995年,东石镇粮站从美国进口1批小麦,经上海进口后分流入库,上海动植物检疫局在下舱卸运时检出小麦矮腥黑穗病疫情,泉州动植物检疫局对该批疫麦进行封存。晋江检验检疫局分别于2004年12月从香港进入船舶食品舱的绿豆中、于2005年5月从越南入境船舶食品舱的大米中检出四纹豆象并作销毁处理。
  木材检疫主要来自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物。2004年起,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辖区3家草木制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经考核3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均为二级,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产品,按照管理办法的监管规定实施监管。2005年9月,晋江市新塘宇兴木制品加工厂取得资格考核,成为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首家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标识企业,编号为039。2006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从1月1日起所有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物需加施有效的IPPC检疫除害处理标识。
  (二)出境植物检疫
  晋江检验检疫局出境植物检疫主要产品包括木质鸟屋、木质垫板、干燥花和木质包装物,未从出境植物及产品中检出植物疫情。1998年起,泉州动植物检疫局对晋江菲莉集团公司公司大量出口到美国、加拿大货物中包装用的木托盘试行集中熏蒸处理、分批出口核销的管理办法,减轻菲莉集团公司70%的熏蒸费用。1999年1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指导菲莉公司建立检疫管理制度,经福建检验检疫局卫监处现场考核同意给予集中熏蒸的优惠措施。
  2000年9月起,实施熏蒸处理业务转由总后勤部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负责实施,晋江检验检疫局负责加强对熏蒸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2005年9月,晋江市罗山新塘宇兴木制品加工厂建立除害处理(热处理)设施和防疫管理制度,经福建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处现场考核合格,取得出口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加施标识企业资格,辖区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开始按规范要求处理并加施有效标识。
  1999—2007年,检疫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物5950批次、484673件。其中,检疫除害处理出境木质包装物2035批、287941件。
  三、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检疫
  根据口岸的特点,对旅客携带物的检疫在现场进行,对可能带有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而又没有申报的旅客进行查询、抽检,必要时逐件开包检查。199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等相关法规发布,正式实施全面的携带物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颁布后,在旅检现场进境流程中于海关查验台前设置动植物检疫工作台位,出境工作台设在海关附近。主要通过“察、问、查”的方法或行李过海关X光机时,发现可疑带有应检物品的旅客手提行李、托运行李实行开包查验。旅客进境时,携带有中国检疫法管制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要求填写“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动植物检疫;对携带中国规定禁止进境物以及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土壤等,除有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特批准许进境外,一律予以截留销毁或监督其复带出境,现场开具“进出境旅客携带物留检/处理凭证”;对携带植物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办理引进植物种苗检疫审批,携带猫、狗等伴侣动物要求有输出国的检疫证书及免疫注射证书,并限量带进。对携带禁止入境物或重点检查物进行检查,按照规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如对水果、茄科蔬菜以及生肉制品等进行没收销毁或退回处理,或对截获的水果在实验室进行剖果、观察以获得害虫;对种苗及繁殖材料进行截留检疫;对可能带有某种潜伏性检疫对象的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动物,截留进行室内检验或隔离试种(养)等;对带土壤和植物性包装物的植物,剔除土壤及包装物,并进行消毒处理等;对未发现疫情的植物产品,现场检疫合格予以放行,随检随放等。各种检疫处理均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运输工具装载物检疫
  1999年11月,“三检合一”,晋江检验检疫局全面开展进出境运输工具检疫业务。按照规定,对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进境运输工具,所有进出境、过境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包括集装箱均依法执行检疫检查或检疫监督。
  (一)船舶装载物检疫
  1999年11月起,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实施对出入境航行船舶的动植物检疫查验工作,主要对船舶上生活食品舱存放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2004年10月10日,从来自日本的“绿色先锋”轮生活舱红豆中检出玉米象、烟草甲害虫,12月1日,从来自香港的“东旭”轮生活舱绿豆中检出四纹豆象害虫。2005年1月6日,从来自香港的“伟兴”轮生活舱红酒中检出露尾甲害虫。5月17日,从来自越南的“金宝”轮生活舱大米中检出四纹豆象害虫。8月24日,从来自朝鲜的“业达”轮生活舱玉米粉中检出玉米象害虫,10月21日,从来自香港的“文龙”轮生活舱花生中检出锯谷盗害虫,10月21日,从来自香港的“联发66”轮生活舱玉米中检出赤拟谷盗、锯谷盗害虫,12月11日,从来自台湾的“上和”轮生活舱绿豆中检出赤拟谷盗害虫。2006年3月20日,从来自越南的“东山”轮生活舱香茹中检出扁谷盗害虫。
  2000—2007年,检出有害生物9批次,截获来自疫区的动物肉类产品19批次、698千克,均按要求进行封存限制食用的检疫处理。
  (二)集装箱装载物检疫
  对集装箱的检疫,重点是检疫有无害虫、杂草、蜗牛、植物性残留物和土壤。集装箱检疫由货主、箱主或代理人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提前申报检疫,对装载检疫物的集装箱,连同内装物一道申报检疫。进境集装箱抵达口岸时,在码头堆放场进行箱表检疫并拆封开箱检疫,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经检疫不合格的,通知报检人作熏蒸消毒或除害处理。报检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联系落实具体的检疫事宜。至2007年,未检出动植物疫情。
  (三)飞机装载物检疫
  1996年8月,国家动植物检疫局下发《关于加强空港动植物检疫工作的意见》《进境飞机动植物检疫规程》等。飞机检疫的重点是飞机的食品舱、货舱、配餐间及机上存放动植物废弃物的场所。重点检查机上是否带有国家规定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如生猪肉、生肉制品,以及水果、茄科蔬菜等,同时还须对机上废弃物、泔水以及存放的容器、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的的防疫性处理。检疫人员在飞机入境时登机检疫并实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发现飞机上有疫情则另行处理。对福州口岸装载活鳗、活虾等运载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货物包机依法进行检疫消毒处理。至2007年,未检出动植物疫情。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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