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开放与开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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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067
颗粒名称: 卷十 开放与开发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64
页码: 304-36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累计批准“三资”企业4125家,投资总额112.87亿美元,合同外资88.47亿美元,外商实际到资50.2亿美元。晋江市形成多个国家级生产基地和具有集群趋势的产业,商品出口和进口均取得较大发展。同时,晋江市还与松溪县开展结对帮扶,落实帮扶资金894.96万元。
关键词: 晋江市 经济建设 外经贸发展

内容

1988年,晋江县继续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探索“‘三来一补’起步,乡镇企业铺路,‘三资’企业上路,成片土地开发迈大步”独具侨乡特色的外经贸发展之路,努力营造改革开放格局,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生产企业、商业物资企业、科研单位和大型乡镇企业、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同时,抓住国务院批复晋江市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大好机遇,加快水、电、路等“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成立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晋江市外向型经济进入一个快步发展的阶段。当年,全市出口创汇1.78亿美元,进口0.28亿美元;全市批准“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140家,投资总额35981万元(按当年兑换美元利率,折合9672.3万美元),合同外资0.72亿美元。
  1989年,受石狮从晋江县析出设市影响,晋江县批准“三资”企业数量回落至68家。1990年,晋江县从地情出发,制定外向型经济规划,遵循“统一规划,项目引路,分步实施,渐成规模”的原则,组织力量开展安平、晋南、福埔3个“‘三资’产业区”连片开发的前期工作。1992年,晋江以县改市为契机,以市区、重镇为综合发展区,以晋南、磁灶、陈埭为专业辐射点,做好企业布局工作。同时,投资989万美元开发66.67公顷荒山荒滩,引进韩国、菲律宾、日本、英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投资项目21项。当年批准“三资”企业385家,投资总额6.34亿美元,合同外资5.43亿美元。1993年,成为晋江利用外资的第二个高峰点,当年批准“三资”企业609家,投资总额9.89亿美元,合同外资8.6亿美元。1988—1993年,晋江市共批准“三资”企业1471家,投资总额19.43亿美元,合同外资16.7亿美元,实际到资5.69亿美元。1994年,晋江新批“三资”企业293家。之后,新批“三资”企业数呈震荡回落趋势。1996—1998年,与安溪县、德化县开展镇村结对帮扶活动,扶持资金97.7万元。
  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当年晋江新批“三资”企业数量下降至133家,1999年再下滑至90家。金融风暴过后,晋江新批“三资”企业数量又开始逐年快速回升。至2002年,国际金融形势好转,晋江撤县建市10周年,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迎来第二个契机,当年批准“三资”企业218家,投资总额5.1亿美元,合同外资3.81亿美元。进出口贸易进一步发展,市政府在多次考察、磋商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到匈牙利亚洲中心考察,并与亚洲中心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10年,租赁面积1185平方米。组织劳务输出,至2002年末达1800多人。2003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晋江市将此作为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并把利用外资与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引导、鼓励支持有实力企业到境外兴办企业,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当年,晋江利用外资迎来第三个高峰,批准“三资”企业392家,投资总额9.22亿美元,合同外资7.24亿美元。1994—2003年,晋江市利用外资处于震荡发展期。10年期间,晋江批准“三资”企业1944家,投资总额49.13亿美元,合同外资40.55亿美元,实际到资27.4亿美元。
  2004年,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在澳大利亚、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分设商务机构,在南非建立产品加工厂,完善匈牙利亚洲中心“晋江街”项目,扩大与东西欧经贸合作,开拓美国洛杉矶中国商品直销中心和南美洲市场辐射中心。同年,晋江新批“三资”企业338家,投资总额10.24亿美元,首度突破10亿美元大关。同时,区域经济协作进一步发展。1996年,晋江市同宁夏固原县正式结为对口帮扶关系,至2004年,帮扶关系结束,晋江市共向宁夏固原县无偿捐赠2009.2万元,帮助固原县开发当地资源,改善农业生产、群众生活、教育事业、医疗卫生条件等。
  1988—2007年,晋江县(市)累计批准“三资”企业4125家,投资总额112.87亿美元,合同外资88.47亿美元,外商实际到资50.2亿美元。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如“中国鞋都”“中国夹克之都”“中国伞都”“中国纺织工业基地”“中国拉链中心”等10多个国家级生产基地。同时,还拥有机械设备、精细化工、家居用品、纸制品、制药以及电子通讯器材等具有集群趋势的产业。2007年,晋江市的商品出口60.01亿元,进口达到45.01亿美元。与松溪县结对帮扶至2007年,晋江市共帮扶该县建设文化、社会项目35个,落实帮扶资金894.96万元。
  第一章 招商引资
  第一节 投资环境
  一、营造开放格局
  1988年,晋江县继续发挥侨乡和地理条件优势,闯出一条“‘三来一补’起步,乡镇企业铺路,‘三资’企业上路,成片土地开发迈大步”独具侨乡特色的经济发展之路,形成以市场经济、外向型经济、股份合作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和运行机制。根据晋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的实际情况,把吸引和利用外资始终作为对外开放最为重要的核心内容。是年,市委、市政府努力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提升产业集群发展开拓对外开放格局的层次。
  1990年,县委、县政府从县情出发,制定外向型经济规划,遵循“统一规划,项目引路,分步实施,渐成规模”的原则,组织力量开展安平、晋南、福埔3个“三资产业区”连片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1992—1995年,以市区、重镇为综合发展区,以晋南、磁灶、陈埭为专业辐射点,做好企业布局工作。同时,实施土地成片开发,为扩大对外交往和对台贸易,发展晋江经济带来明显的综合效益,投资989万美元开发66.67公顷荒山荒滩,引进韩国、菲律宾、日本、英国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投资项目21项。
  1996年,晋江市根据中央在外经贸政策方面出台的几项重大改革,加快新项目和在产企业增资、更新进口设备的审批进度。1998年,市外经贸部门大力开展调研活动,探究新形式下对外开放新路子,邀请厦门大学国际贸易系的专家、教授组成“晋江市主要出口产品竞争研究”课题组,并重点对本市鞋业进行调查研究,完成《晋江“二次创业”中对外贸易的战略定位》《晋江鞋业企业的企业管理制度》等专题调研报告,对于推动全市鞋业发展,带动其他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国际化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2002年,晋江市在多次考察、磋商的基础上,组织18家企业、45人考察团到匈牙利亚洲中心考察,并与亚洲中心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10年,租赁面积1185平方米,对外经济贸易有新的突破。2003年,晋江市围绕打造外经贸强市的目标,以发展开放型经济为主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逐步完善外经贸支持服务体系。按照市场经济的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依法管理涉外经济活动,强化服务和监管职能,加快外贸体制改革,推进外贸质量主体、出口产品、出口市场和贸易方式多元化,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品牌经营能力,提高出口竞争力。2004年,全市国际经济合作载体、机制、成效有跨越式突破。一是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鼓励、引导全市企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企业纷纷在境外设立办事机构,如三力机车在澳大利亚、长锋服装公司在德国和西班牙、雅绅服装公司在德国分设商务机构;金钹鞋业在南非建立1个产品加工厂,形成成年加工拖鞋100万双的生产能力,省外经贸厅给予10万元奖励。二是驻外商务稳步拓展。完善匈牙利亚洲中心“晋江街”项目,充分利用匈牙利加入欧盟的有利时机,扩大与东西欧经贸合作。全市有9家企业、22名企业人员入驻“晋江街”,销往匈牙利的货物有342个货柜,货值1374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1.7%和17.87%,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三是开拓新的国外市场。组团考察美国洛杉矶中国商品直销中心,拓展南美洲市场辐射中心。3月,组织12家企业考察美国西部市场,与洛杉矶中国商品直销中心达成入驻的初步意向,有近20家企业有意签订入驻合同,扩大晋江产品国际占有率。四是拓宽国际市场空间。组织企业与德国莱法州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合作项目,初步确立双方经贸往来合作意向和联谊关系。福建省于1989年与德国莱法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年内,晋江市多次与莱法州经济部洽谈,并初步在货物贸易、会展经济、工业合作和高等教育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11月,晋江和丰汽车贸易公司与德国弗洛舍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富泰康皮业公司、晋江恒泰皮业有限公司与德国福卡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分别在汽车照明灯、皮革进出口方面达成合作意向。
  至2007年,晋江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10多个产业集群,如“中国鞋都”“世界夹克之都”“中国伞都”“中国纺织工业基地”“中国拉链之都”等10多个国家级生产基地。形成以纺织服装、鞋业制造、建筑陶瓷、食品饮料、伞具、塑料玩具等比较典型的传统支柱产业集群,拥有机械设备、精细化工、家居用品、纸制品、制药以及电子通信器材等具有集群趋势的产业,成为晋江区域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主体,具有鲜明特点的区域特色工业。
  二、完善基础设施
  1988年,晋江县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硬环境。至2006年底,全市城乡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50万门,互联网接入用户10.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30万户,电话(含固定电话、泉灵通、移动电话)普及率4.6部/户,成为全省首批“电话市”之一。
  至2007年,建成以晋江市为中心连接长三角、珠三角两大区域的沿海高速公路通道,幅射全市各个镇、街道的高等级水泥公路网,外接福厦高速公路324国道、308省道等,市域公路通车里程1700.6千米,公路密度以每百平方千米262千米的通车里程名列全国前茅。全市拥有围头、深沪、东石、安平四大港区、19个500—1000吨级泊位码头。深沪港区成为国家开放口岸,围头港成为国家一类口岸,并开辟20多条内贸集装箱班轮航线和至香港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晋江机场成为初具规模的航空港,开辟晋江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舟山、成都、香港及马尼拉、日本冲绳等20余条航线。客货吞吐量跻身于全国通航机场的第37位,成为干线机场。全市拥有市、镇两级自来水厂17座,市域日供水105万吨引水工程全线贯通,市区20万吨自来水厂第一期13万吨投入使用,供水系统日趋完善。全市建有50万伏输变电站1座,22万伏输变电站4座,11万伏输变电站25座,装机总容量258万千伏安,建有10万千瓦的发电厂3座,启动建设LNG燃气发电厂。晋江用电量占全省10%,成为福建省电网配套最完善、电力建设最超前的地区之一。
  三、优化投资软环境
  1988年,晋江县外经贸部门出台《外商投资申办程序》,明确规定申办程序、审批机关、办理时限,有效地解决项目审批效率低、事难办的现象。1996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泉州市制定十二条实施意见,明确地规范收费审批权限和收费标准,建立集中收费的管理体系,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有效杜绝“三乱”现象和以权谋私不良行为的滋生。
  1997年,晋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管理行为,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简化工作程序,调高办事效率,共同做好外资企业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促进外资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行政和执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外资投诉、企业举报、外资评议、走访座谈、舆论监督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决定的重大事件和典型事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挖掘政策潜力,增创政策比较优势,使对外开放的政策从中央赋予型向地方自我开放型转化。
  1998年,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市政府召开党政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以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1998年开始,晋江市加强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外商投资企业总经理座谈会和政策说明会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部分外商企业总经理,就各个时期外商企业反映较突出的困难,或国家出台新的政策给外商企业带来的影响等问题,进行座谈和协商,消除疑虑,解决困难。1999年,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接待日制度。每逢投诉日市主要领导当场解答、处理外商投诉件,建立交办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限期解决问题,并将上个投诉日的投诉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布,深受外商欢迎。2001年,建立一幢楼办公、一条龙服务制度,为外商提供投资项目合同书及提供有关资信材料,其项目的所有报批及权证手续进行代理。晋江市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外资项目,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责任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目标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市领导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目标责任制,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努力做好协调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尽快投产,尽快见效。
  2003年,晋江市实行领导现场办公制度,针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难点,有的放矢地开好现场办公会,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地解决问题。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晋江市还优化外资服务。晋江市优化招商选资环境,发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全市招商选资工作难点和突破点,进一步改善吸引外资服务环境。健全抓招商促项目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招商浓氛围。精心组织各项招商选资活动。根据《对外招商重点产业目录》,转变招商方式,突出招商实效,努力推动一批与本地传统制造业发展相配套的装备、原辅材料项目落地,纵向延伸完善产业链,优化传统产业生态环境。注重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加大电子机械、新型材料、能源等项目招引力度,带动一批与高新企业配套上游企业随之入驻。结合全市培育区域性产业集群的功能性平台建设,重点引进研发设计、营销中心、中介机构、现代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更加重视软环境建设,着力完善法治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继续强化亲商意识,拓展亲商服务。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促进更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高效便捷,努力优化综合投资环境。
  第二节 招商活动
  1988年,晋江县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外经工作方针政策,利用各种渠道招商“引凤”。
  1991年,以亚洲晋江联合会成立周年和县侨联成立40周年庆典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和晋江的项目投向及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投资贸易。在福建省举办的“9·8”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上与外商签订投资项目119项,合同投资总额7.9亿元,其中外资7.3亿元外汇人民币。1993年,晋江市外经贸委主动参与“6·28”香港招商洽谈及“9·8”厦门洽谈会,把一事一批的微观行政审批权及时下放到各镇及加强对各镇外经办的业务指导工作。1994年7月,晋江市赴菲经贸展洽团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举办的“厦门暨闽南地区产品展销会”。晋江经贸团共签约投资项目17个,总投资额3428万美元,其中利用外资2690万美元。1995年,晋江市外经贸委通过各种途径搜集信息,编制《晋江籍深圳客商联络表》,为招商引资作前期准备工作。拓宽招商渠道,参加各级组织的招商活动,组织在香港、深圳等地招商。在1995福建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晋江市签订合同、协议、意向98项,总投资额2.78亿美元,其中利用外资2.4亿美元。在建市3周年庆典之际,经贸洽谈组共签约项目5个,均为外商独资项目,总投资额43360万港元,平均投资规模8672万港元。晋江市外经贸委健全对批准的“三资”企业的存档、统计、普查、跟踪以及落实重点项目工作,着重做好“9·8”招商项目的跟踪落实,争取招商一个成功一个。
  1997年5月,晋江市以世界晋江同乡总会成立活动为契机,经贸组牵头,举办招商项目发布会,洽谈落实21个项目,总投资近20亿元。6月,晋江市组织318家企业参加在菲律宾贸易中心举办的马尼拉1997年中国泉州出口商品展览会,参展产品以食品罐头、雨伞最为畅销,两大类产品订货额均达200多万美元。9月,在沈阳举办晋江市侨乡名优产品展销会,增进南北合作和横向联合。1999年3月,举办首届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签约17个项目,总投资额12956万美元,合同外资10086万美元。
  2002—2004年,晋江市组织、参加“4·19”国际(晋江)鞋博会、厦门“9·8”洽谈会,泉州“9·9”商交会。2005年,贯穿全年的五场宏大招商活动(“4.19”鞋博会、“7.13”福建炼化一体化洽谈、“8·3”泉州香港经贸洽谈会、“9·8”厦门洽谈会及“11·13”香港招商洽谈会)签订86个项目,总投资8亿多美元,合同外资5亿多美元。
  2007年,晋江市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企业考察俄罗斯等东欧市场,探讨俄罗斯中国年经贸合作项目。4月,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赴菲律宾进行全面的商务考察,与菲律宾政府高层就设立晋江市经济贸易合作区进行商讨,并对菲律宾设立“晋江加工贸易区”等事项做出明确的决策,争取把晋江投资项目纳入国家“十一五”境外投资经济合作区十大项目之一。9月,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合作举办“香港—晋江企业走向国际的理想平台”研讨会,探讨香港服务业如何配合晋江企业在发展、与国际接轨、提升企业竞争力中,如何在融资、财务、会计、市场推广及设计等方面为晋江市企业提供服务。国际市场开拓有新成效。组织54家/次企业参加迪拜、俄罗斯、印度、日本以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地的国际性专业展会,结交新老客户,提高参展效益。境外投资有新突破。
  第三节 资金引进
  一、引进资金总额
  晋江县自1981年批准成立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后,1988年,资金引进迎来第一个高峰点。当年,全县批准“三资”企业140家,投资总额3.5981亿元(按当年兑换美元利率,折合9672.3万美元),合同外资0.72亿美元。1989年,受石狮市设立县级市影响,晋江县批准“三资”企业数量回落至68家,之后稳步提升。1992年,晋江市撤县建市,全市利用外资工作迎来第一个契机,当年批准“三资”企业385家,投资总额6.34亿美元,合同外资5.43亿美元。1993年,成为晋江市利用外资的第二个高峰,当年批准“三资”企业609家,投资总额9.89亿美元,合同外资8.6亿美元。1988—1993年,晋江利用外资步入高速发展期。6年间,晋江批准“三资”企业1471家,投资总额19.43亿美元,合同外资16.7亿美元,实际到资5.69亿美元。1994年,晋江市新批“三资”企业293家。之后,新批“三资”企业数呈回落趋势。
  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当年晋江新批“三资”企业数量下降至133家,1999年,再下滑至90家。金融风暴过后,晋江新批“三资”企业数量又开始逐年快速回升。至2002年,晋江撤县建市10周年,全市资金引进工作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当年批准“三资”企业218家,投资总额5.1亿美元,合同外资3.81亿美元。2003年,晋江利用外资迎来第三个高峰,当年批准“三资”企业392家,投资总额9.22亿美元,合同外资7.24亿美元。1994—2003年,晋江市利用外资处于震荡发展期。10年期间,晋江市批准“三资”企业1944家,投资总额49.13亿美元,合同外资40.55亿美元,实际到资27.4亿美元。2004年,晋江市新批“三资”企业338家,投资总额10.24亿美元,首度突破10亿美元大关。之后,新批“三资”企业数量呈较快下滑趋势。
  2007年,下滑至87家。但投资总额却稳中有升,当年投资总额12.99亿美元,项目投资总额和平均投资规模均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另外,合同外资均保持在7.5亿—8亿美元之间,实际到资呈稳定上升趋势,从2004年的3.61亿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5.2亿美元。2004—2007年,晋江利用外资开始步入质量提升期。4年期间,晋江新批“三资”企业710家,投资总额44.31亿美元,合同外资31.2亿美元,实际到资17.12亿美元。
  1988—2007年,晋江市共累计批准“三资”企业4125家,投资总额112.87亿美元,合同外资88.47亿美元,外商实际到资50.2亿美元。
  二、招商引资形式
  1988年,按验资口径统计,晋江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三类形式企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为938万美元、2415万美元和1098万美元,所占比重分别显21.07%、54.26%和24.67%。
  1998年,按验资口径统计,三类形式企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为5231万美元、0万美元和23875万美元,所占比重分别显17.97%、0%和82.03%。
  2007年,按验资口径统计,三类形式企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为5133万美元、0万美元和34502万美元,所占比重分别显12.95%、0%和87.05%。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在利用外资总额中的比重明显减少,而外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比重则显著增加。
  三、资金投向结构
  自改革开放以来,晋江市外商投资产业投向就以第二产业为主。1988年,外商投资第二产业的项目111个,合同外资4439万美元,占晋江市合同外资总额的99.73%。外商投资第一产业的项目1个,合同外资12万美元,占晋江市合同外资总额的0.27%。
  1998年,外商投资第三产业的项目2个,合同外资115万美元,占晋江市合同外资总额的0.40%。外商投资第二产业的项目123个,合同外资28627万美元,占晋江市合同外资总额的98.35%。外商投资第一产业的项目4个,合同外资364万美元,占晋江市合同外资总额的1.25%。
  2007年,外商投资第三产业的项目6个,合同外资5988万美元,占晋江市合同外资总额的15.11%。外商投资第二产业的项目81个,合同外资33647万美元,占晋江市合同外资总额的84.89%。
  四、资金来源
  1988—1991年,晋江县外商投资没有统计。
  1992年,资金来源有菲律宾、新加坡、日本等国家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菲律宾及中国香港为主。
  1993年,有加拿大、法国的客商加入投资行列,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在晋江投资办厂。1994年,累计有印尼、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英国、智利、法国、加拿大、美国、阿根廷等13个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客商在晋江投资办厂。
  2000年,利用外资逐步延伸到欧美,墨西哥、罗马尼亚、南非、俄罗斯等4国首次在晋江投资。
  至2007年,资金来源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248家。外商投资按国别/地区排行前10位的是:中国香港地区2385家,占项目数73.43%;菲律宾349家,占项目数10.75%;中国澳门地区169家,占项目数5.20%;中国台湾地区158家,占项目数4.86%;新加坡32家,占项目数0.99%;马来西亚18家,占项目数0.55%;匈牙利16家,占项目数0.49%;日本15家,占项目数0.46%;维尔京群岛14家,占项目数0.43%;美国、韩国各13家,占项目数0.40%。
  五、投资类型
  改革开放初期,晋江县引进外资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项目规模偏小、技术含量较低、企业管理水平低。
  1992年起,外商看好中国市场,纷纷到晋江投资,项目规模趋大,技术含量有所提高。投资领域除涉及传统服装、鞋业、陶瓷建材、房地产等行业,新批外商投资项目出现果蔬,水产养殖等较新行业,旅游业吸引外商投资有突破性的进展。外商投资项目平均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88年,项目平均投资规模69万美元,当年项目平均投资规模340万美元。
  2007年,项目平均投资规模1493万美元,是1998年4.4倍、1988年21.6倍。项目的技术含量明显提高。基础原材料工业项目有所增加,高新电子产品项目有所突破,汽车配件项目有所发展。以传统服装织造、鞋业、建材、玩具等行业支柱产业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引进新型设备,提高产品档次。纺织服装业,从单纯的买布加工发展到织造、漂染、印花、成衣等一条龙生产。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世行贷款项目
  全部落实到位。
  第二章 进出口及与港澳台往来贸易
  第一节 进口贸易
  一、进口商品总额
  1988年,晋江市进口商品总额为2799万美元。此后,进口商品总额稳步增长。1991年,突破1亿美元,达到12519万美元。1995年,进口总额达到历史最高点,共进口商品83865万美元。
  1996年始,受市场影响,尤其是经历199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进口额呈现明显回落势态,由1996年的超6亿美元,逐年回落至2000年的1.8亿美元。
  2001年起,进口总额逐渐回升,至2007年,恢复到1996年的进口规模水平。1988—2007年,晋江市(县)共进口683768万美元。
  二、进口商品类型
  1998—2007年,晋江市主要进口商品有:植物产品、矿产品、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产品、塑料及制品、革、毛皮及制品、箱包、木浆、纸板、纺织原料及纺织品、鞋帽伞、羽毛品、珠宝、贵金属及制品、贱金属及制品、机电、音像设备及零件、车辆、光学、医学器材、杂项制品等,以纺织原料及纺织品、机电、音像设备及零件、塑料及制品为主,占进口总额71%。
  三、进口及购进商品来源
  1998—2007年,晋江市进口及购进商品主要来源地包括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东盟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地区。其中,从日本、韩国、东盟、欧盟、美国进口及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购进商品,占总量的80%以上。
  四、进口方式
  1998—2007年,晋江县(市)进口商品方式包括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等。从金额看,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进料加工贸易进口、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为晋江市主要的进口方式。三项进口总额达到576149万美元。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口贸易方式为晋江市(县)辅助的进口方式,总额为107619万美元。
  第二节 出口贸易
  一、出口商品总额
  改革开放之初,晋江县外贸出口每年仅几千万美元商品。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晋江外贸出口不断增长。1988年,全社会商品总额达1.78亿美元。
  1989年起,晋江市(县)外贸出口快速增长至每年以1亿、3亿、6亿美元的绝对增加值。1992年,则实现双位数出口。至1994年,突破50亿美元大关,至1996年,达到76.62亿美元的高峰。1997年,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海关总署及有关部委对市场秩序规范调整等因素影响,出口值呈大幅回落。当年,出口总额降至11.45亿美元,1998年为14.25亿美元。
  1999—2007年,晋江市(县)外贸出口实现较为稳健增长,至2007年实现出口值45.01亿美元。
  二、出口商品类型
  1988—2007年,晋江出口商品主要为晋江优势制造产业生产的产品,包括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鞋类产品、机电设备及零件等。
  三、出口及销售商品去向
  1988—2007年,晋江市(县)商品主要出口及销售至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是晋江市主要出口市场,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等成为晋江外贸的新兴市场。
  四、出口方式
  1998—2007年,晋江市(县)出口方式,包括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边境小额贸易、易货贸易、其他等方式。从出口金额比例来看,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方式出口作为晋江出口贸易的主要方式。20年间,晋江市外贸出口贸易总额527520万美元。
  第三章 经济技术合作
  第一节 “三来一补”
  20世纪80年代初期,晋江县沿海乡镇普遍成立对外加工装配总公司,村成立的加工装配领导小组,有权出面与外商、侨商及港、澳、台商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组织劳力、安排加工。期间,“三来一补”企业在晋江发展迅猛。至1988年,晋江共签订“三来一补”合同17072份,引进各种机器设备2万多套,加工装配工缴费3114万美元,占同期福建省工缴费收入的43%。
  1985年起,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不断出台,许多“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三来一补”企业数量逐渐减少。至1992年,晋江共签订“三来一补”合同371份,加工装配工缴费152万美元,其中乡镇“三来一补”企业仅有93家,实现工缴费122万美元,占全市工缴费总额的80%。至1995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三来一补”企业基本消失。
  第二节 劳务输出
  1988年,晋江县对外劳务合作或由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晋江县公司(简称中福晋江县公司)直接办理或配合中福公司及中泉公司等对外联络。至1994年,签订劳务合作合同17份,分别派往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劳务人员包括国际海员、电子厂工人、玩具厂工人、制衣厂工人、针织厂工人、纸品厂工人等,共计747人(其中含续期轮换工45人)。
  1995年,晋江市在对外经济贸易局重新设立外经科,注册登记“晋江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巩固澳门劳务关系,加强劳工资料的管理。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接触,了解并掌握世界劳务市场的信息,拓展赴韩劳工市场。晋江市在澳门劳工达190人,并与中轻公司合作签订共同派遣330名赴韩研修生的合同。
  1996—2003年,在国际劳工市场不景气、中国国内特别是晋江市劳工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晋江市派澳门劳工基本维持原来的数量,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巩固澳门劳务市场,续签对外经济技术合同和劳务合同18份,替补劳务人员89人。2003年,累计在外劳工107人。
  2004—2007年,晋江市因自身劳工需求旺盛,暂停对外劳务输出。
  第三节 开拓国际市场
  1988年,晋江市政府继续鼓励和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市场空间。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较具影响力的专业性展会,巩固老客户,结交新商贾,奠定扎实的客户基础。同时,依托海外的商务机构和销售网点的辐射作用,依靠现代电子商务交易等手段,捕捉市场信息,扩大交易规模。
  1995年7月13—24日,晋江市经贸洽展团赴菲律宾参加“厦门暨闽南地区产品展销会”取得成功。该展销会共设摊位80个。其中,晋江市占41个摊位,共组织49家企业的11大类(服装、鞋业、食品、玩具、机械配件、塑料制品、建材、电子、家具、工艺品)1200多种产品参展,签订货合同9项65个货柜,成效额252万美元;现货交易额100万元人民币;18家企业签订意向协议,金额500多万美元;签约投资项目17个,总投资额3428万美元,其中外资2690万美元。同年8月,组织22家骨干企业8大类上百种名优新产品参加昆明交易会洽谈活动,向苏丹、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缅甸、泰国、法国、联邦德国、波兰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推介晋江产品,签订订货合同金额7305.1万美元,出口成交额100.2万美元。
  1997年6月23—30日,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办的1997年中国泉州出口商品展览会,晋江市共有318家企业(布馆15个国际标准展位)参展,参展产品中以食品罐头、雨伞最为畅销,两大类产品订货额均达200多万美元,占总成交额的50%,玩具、陶瓷建材则应客户要求包销或总经销。此次展览会,晋江总成交额846万美元。
  1998年起,晋江市定期组织企业参加加拿大多伦多北美贸易展览、德国纽伦堡玩具展览会、拉斯维加斯国际鞋展、杜塞尔多夫国际鞋展等专业性较强的展会。特别是以第84届秋季广交会为契机,首次组成“晋江兵团”参展,积极申请展位并探索组建晋江专馆的思路,掀开有组织进军广交会的第一页。
  2001—2003年,晋江市筹建匈牙利晋江海外投资贸易服务公司,匈牙利亚洲中心正式投入试营,14家企业与其签订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承租面积1300平方米,形成“中国鞋都晋江街”,借助匈牙利的地理、市场、政策优势,并以此向东、西欧市场辐射,使之成为晋江产品的配送中心和中转站。同时,有意识引导企业在俄罗斯以及东欧、中东、南非等国家和地区建立销售网点和办事机构。
  2004年,晋江市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开拓新的国外市场。组团考察美国洛杉矶中国商品直销中心,与洛杉矶中国商品直销中心达成入驻初步意向,有近20家企业有意签订入驻合同,拓展南美洲市场辐射中心,扩大晋江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组织企业与德国莱法州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合作项目,初步确立双方经贸往来合作意向和联谊关系。同年11月,晋江和丰汽车贸易公司与德国费洛舍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富泰在业公司、晋江市恒泰皮业公司与德国福卡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分别在汽车照明灯、皮革进出口方面达成合作意向。组织部分有代表性服装企业参加上海中国纺织产业集群贸易与发展会议暨跨国采购大会,参展企业共签订购销合同(协议)50份,合同(协议)金额达1000万美元。
  2005年,晋江市组办或参加数场重大展博会,如第15届华东出口商品交易会、第97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第98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第3届中国伞节、第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安粮油食品深加工技术展洽会、福建省网上投资洽谈会,累计共有273家参展企业、634个展位、成交金额达55218.7万美元,是历年来参加企业数量最多、展位数最多、规模最大、展品最丰富的一年。同年9月,约旦高级招商团在晋江市举行约旦投资环境推介会,市内部分企业对投资约旦有初步意向,为开拓中东市场迈开第一步。
  2006年,晋江市在鼓励企业出国参展的同时,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交易会,如广交会、香港国际玩具文具展、欧尚公司福建供应商见面大会等。其中,广州(锦汉)纺织服装面料展参展企业90多家,参展摊位近300个,分别同比增加9.1%、12.3%,海外订单和成交额总数超亿美元,为历年新高。同年,共组织108家企业分赴北欧、美加、澳新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专项经贸考察活动,引导企业进行海外投资设厂、跨国营销设店,有效规避国际市场风险,增加国际项目的合作交流。
  2007年,晋江市继续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企业考察俄罗斯等东欧市场,探讨俄罗斯中国年经贸合作项目。晋江市政府与菲律宾政府高层就设立晋江市经济贸易合作区进行商讨,并对菲律宾设立“晋江加工贸易区”等事项做出明确的决定,把晋江投资项目纳入国家“十一五”境外投资经济合作区十大项目之一。
  第四章 境外投资
  第一节 设立境外企业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晋江市“引进来”的同时,加快“走出去”步伐,一方面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闲散的资金、设备、技术和原辅材料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向外扩张、投资、收购、兼并,设立境外企业。2002年,晋江市恒盛糖果食品有限公司首先在埃及成立办事处,注册资金50万美元。至2007年,全市共设立境外办事机构3家,境外分公司11家,境外加工贸易企业3家,投资总额累计达507万美元。境外投资地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甚至在印度尼西亚、埃及、南非、澳大利亚、西班牙、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地,行业主要涉及纺织服装、鞋类、伞具、批发零售等领域。
  第二节 设立商业平台和投资贸易区
  20世纪90年代,晋江县(市)开始探索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商业平台和投资贸易区。
  2000年,市政府与匈牙利林青集团合作拟在匈牙利设立晋江产品欧洲分拨中心,组建匈牙利晋江海外投资贸易公司,组织晋江14家品牌企业在匈牙利“亚洲中心”设立“晋江街”。
  2003年,晋江市政府与美国洛杉矶五大商会合作,拟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区政策入驻“中国商品直销中心”,组织50多家企业实地考察,并确立入驻意向。
  2007年,为响应商务部号召,就“菲律宾经济贸易合作区”项目,连续组织三批企业赴菲律宾实地考察,并做好可研论证等实质性的工作,并取得一定进展。但当年,“菲律宾经济贸易合作区”尚未有企业入驻。
  第五章 区域经济协作
  第一节 山海协作
  一、晋江市与安溪县、德化县镇村结对帮扶
  1996—1998年,晋江市分别与安溪县、德化县开展镇村结对帮扶活动。晋江市的青阳、龙湖、陈埭、内坑、西滨、东石、金井、深沪、英林、永和、安海、磁灶、池店、罗山等14个镇,分别与安溪县尚卿乡的黄岭、银坑、长坑乡的南洋、福春、青宛、云集、云一、云二、水缸、湖上乡黄武、格头、长林、盛富、飞亚、白濑镇白濑、长基、寨坂、蓝田乡益岭、内春、乌殊、龙门镇龙美、仙东、蓬莱镇登山、竹林、西坪镇上尧、盖竹、桃舟、德化县水口镇毛厝、龙门滩镇石室、番坑等30个村结对帮扶。各镇党政领导多次率领有关人员到结对的村考察、了解情况,开展“持贫献爱心”活动,赠送新华社兴农信息135份,帮扶建设水、电、路、果林、学校、卫生所、养殖、加工等项目,扶持资金97.7万元。
  二、晋江市与松溪县结对帮扶
  2004年10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拓宽山海协作通道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江市与松溪县结对帮扶,两地开始频繁开展互访活动,并在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开展帮扶。至2007年,晋江市共帮扶松溪县建设医院、学校、党校、全民健身综合楼、老人公寓、饮水工程、文化广场、定点屠宰场等相关项目35个,落实帮扶资金894.96万元。除此之外,两地部门之间也相继建立帮扶协作关系。市教育局支持松溪县一中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捐赠设备价值27万元(该中学配套25万元)。两地卫生部门通过网络开展疑难病例会诊。两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衔接工作,2005年12月接收劳动力转移1批37人到晋江企业就业,劳动部门无偿给予松溪县劳动力转移组织资金0.5万元。特别是2006年6月4—7日,松溪县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市委、市政府派出党政代表团,并组织价值32多万元的救灾物资赶赴灾区慰问,市农业局还专门拨付慰问资金3万元,有效帮助灾区开展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三、晋江市与安溪县结对帮扶
  2006年1月13日,晋江市与安溪县签订《关于开展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的协议》,结成山海协作帮扶对子,两地开始频繁开展互访活动,并在教育、卫生、救灾等重点领域开展帮扶。2006年,晋江市帮扶安溪县建设龙湖中学、茶都小学、县中医院、金谷镇卫生院、湖上灾区移民搬迁造福工程等相关项目5个,帮扶资金200万元。
  第二节 支援中西部地区
  1996年11月,晋江市同宁夏固原县正式结为对口帮扶关系。1997年4月,两(市)县签订帮扶协议。至2004年,帮扶关系结束。晋江市共向宁夏固原县无偿捐赠2009.2万元,帮助固原县开发当地资源,改善农业生产、群众生活、教育事业、医疗卫生条件等。新建3所希望小学,捐建城区中学教学科研实验楼、三营中学科技楼、教学楼各1幢,发动市直干部、中小学教师、各镇干部、职工“一帮一、手拉手”捐资助学活动,帮扶固原2000名失学适龄儿童就学;援助固原县添置卫生医疗设备,培训基层医疗骨干14名;实施耕地“坡改梯”工程7000亩,建设深水机井,解决1.2万人和2.55万头牲畜用水问题,扶持众多的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支持购置环保监测设备;发动社会各界热心支持,开展为固原县贫困山区送温暖活动,共捐赠衣被20.678万件、凉鞋1500双、学生桌椅150套、三菱吉普1辆及传真机2台等办公设备。双方组织党政代表、企业界代表互访22批275人次,签订9项开发性投资协议,投资4350万元,同时出台来晋务工的固原劳工免收管理费、中介费、暂住费等优惠政策,累计吸收1518人次。固原县输往晋江的劳务人员总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收到“一人输出,全家温饱”的明显效果。组织干部交流挂职活动,双方先后共13人互派到县(市)委、乡镇党委任副职煅炼,晋江市派出支教老师2批共8名,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为晋固帮扶协作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章 口岸管理
  第一节 机构
  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1988年,晋江县设置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1992年5月,改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4月,更名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2004年8月,改称为商务局。
  二、口岸与海防管理办公室
  前身为晋江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于1964年成立。1988年12月30日,晋江县打击走私办公室撤销。1990年11月,晋江县打击走私办公室恢复,人员编制6人,1990年12月,挂牌办公。1992年3月6日,晋江撤县建市后,晋江县打击走私办公室撤销,成立晋江市打击走私办公室,编制6人。2002年5月15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口岸与海防管理办公室成立,对外加挂“晋江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要职责包括口岸、海防、打私等职能。
  2006年9月15日,设立晋江市口岸办晋南办事处,为市口岸与海防管理办公室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为事业编制人员4人。该办事处对深沪、围头两港区的现场协调,掌握工作动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对外工作之间的关系。
  三、打击走私领导小组
  1979年,晋江县沿海一些社队出现走私贩私活动苗头,1981年,走私贩私活动日渐严重,且有一些公社甚至出现群众普遍参与的程度。针对这种情况,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关于成立晋江县打击走私、投机倒把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1981年元月20日,成立晋江县打击走私、投机倒把领导小组,组长江正兴(县委副书记),组员14人,领导全县开展反走私斗争。1983年10月21日,成立晋江县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魏林(县委副书记),组员3人。为加强反走私的领导,1985年2月25日,成立县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组长陈世狮(副县长),组员17人。由于县政府换届,人员变动,1988年5月3日第四次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王志泉(副县长),组员12人。1989年8月30日,成立晋江县打击走私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王志泉,协调各缉私职能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工作。1991年5月10日,重新成立晋江县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组长王志泉,组员12人。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1993年,晋江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筹建处成立,由泉州商检局和漳州商检局抽调人员组成,地址设在晋江市外经贸大厦三楼。1993年11月底,筹建处正式对外办公。1993年12月20日,福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决定,李宏阳、郑向东任晋江商检局筹建处副主任(副处级)。1994年2月1日,李宏阳任晋江商检局筹建处主任(正处级)。
  1994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晋江商检局)成立,定为县(处)级机构,人员编制60人,负责晋江市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签证、监管等业务。1994年4月11日,福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决定李宏阳任晋江商检局局长(正处级),郑向东任晋江商检局副局长(副处级)。1994年4月27日,晋江商检局正式成立。1994年9月29日,晋江商检局设置办公室、检务科、第一检验科、第二检验科、第三检验科5个职能科室。1994年10月,晋江商检局办公地址移至晋江市融星花园城二楼。1997年12月25日,晋江商检局改设办公室、检务科、检验监管一科、检验监管二科、综合业务科5个职能科室。1999年11月,并入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9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分支局,副处级,实行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接领导的垂直管理体制。1999年11月20日,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李宏阳任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正处级),傅捷云任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副处级)。1999年12月29日,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晋江检验检疫局)设置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卫生检疫科、动植物检验检疫科、检验监管科、轻纺检验科、检务科7个职能科室。2000年2月16日,晋江检验检疫局办公迁移至晋江市青阳洪宅垵。
  2000年9月15日,晋江检验检疫局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机构。2002年12月30日,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内设机构进行业务重组,共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卫生检疫科、动植物检验检疫科、检验监管科、轻纺检验科、检务科、晋南检验检疫办公室8个职能科室。
  2004年3月12日,晋江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正式验收,2004年4月19日举行乔迁典礼,办公地址迁移检验检疫大楼并对外办公。2007年4月20日,晋江检验检疫局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共设办公室、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卫生检疫科、动植物检验检疫科、检验监管科、轻纺检验科、检务科、晋南检验检疫办公室9个职能科室。
  六、泉州卫生检疫局晋江办事处
  为适应晋江市对外开放及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的需要,1995年8月21日,国家卫生检疫局下发《关于设立泉州卫生检疫局晋江办事处的批复》,同意泉州卫生检疫局在晋江市设立泉州卫生检疫局晋江办事处,机构为副县处级,编制30人,人员从泉州卫生检疫局调剂。办事处承担晋江市辖区的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传染病监测、进口食品等卫生检疫任务。
  1995年9月,陈勤英任泉州卫生检疫晋江办事处主任(副处级)。1997年12月,陈勤英任泉州卫生检疫局副局长兼晋江办事处主任。
  1999年10月,泉州卫生检疫晋江办事处内设办公室、业务科,实有人数4人。1999年11月23日,泉州动植物检疫局、泉州卫生检疫晋江办事处、晋江商检局合并成立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泉州卫生检疫晋江办事处职能划入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继续承担着晋江市辖区的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传染病监测等卫生检疫任务。
  七、泉州动植物检疫所
  1965年2月8日,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在国境口岸(含福州、厦门)设立动植物检疫所。1981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动植物检疫所,正处级单位,机构隶属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和福建省农业厅双重管理,管辖泉州地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贸易性出口动物产品检疫仍由商检机构负责)。1992年4月,泉州动植物检疫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动植物检疫局,正处级单位,划入厦门动植物检疫局管辖,负责泉州地区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贸易性动物产品出口的检疫由商检部门负责)任务。1999年8月“三检合一”后,泉州地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职能划入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11月,成立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承担晋江辖区的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任务。
  八、泉州晋江海事处
  晋江海事处成立之前,辖区海事管理工作主要由围头港务监督和安海港务监督负责,隶属泉州港务监督。2001年3月2日,组建晋江海事处筹备组。11月23日,晋江海事处正式挂牌成立,为隶属泉州海事局的副处级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通航科、船舶科3个科室(副科级),并下设安海、围头、东石、深沪4个办事处。晋江海事处是对晋江市沿海水域统一实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航海保障管理的执法监督机构主要管辖范围为:以24°39′N纬度线为北界线,24°30′N纬度线为南界线,118°27.5′E经度线为西界线,北、西、南界线之间的中国沿海水域,包括24°39′N纬度线以南的深沪湾内水域以及24°39′N纬度线以北的围头湾内水域,以及24°39′N纬度线以北的安海湾内水域。
  第二节 口岸申报管理
  一、空中航线申报
  2002年12月18日,晋江市举行撤县建市10周年庆典活动,又逢晋江世界同乡总会成立5周年庆典在澳门举行,约有350多名来自世界各地的晋江籍华侨及港澳同胞乘坐厦门航空公司波音757飞机,从澳门直飞晋江市参加庆典活动,驻泉查验部门对此予以大力支持,为配合搞好庆典活动,特申请在2002年12月17日上午飞澳门至晋江机场临时包机2个航班,2架包机。海关总署批复,同意2002年12月17日厦门航空公司飞行澳门至晋江的临时包机2架次在晋江机场入境。晋江机场临时开放期间,检查检验任务由泉州晋江口岸有关查验单位负责。
  2003年10月27日至2004年10月26日,申报开通泉州至香港、澳门和东南亚航线。泉州晋江机场通航以来,东南亚国家侨胞和港澳知名人士纷纷致函或来人联系,强烈要求开通泉州至香港、澳门和东南亚航线,以方便外商投资贸易和“三胞”的探亲旅游。在各级口岸主管部门和查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泉州晋江机场自1998年12月以来,先后开通香港、马尼拉、冲绳那霸和澳门临时包机航班,得到海内外人士的普遍欢迎,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恢复开通香港、马尼拉包机和航班,每日往返各1班次;新开新加坡、吉隆坡包机航班,其中新加坡为每周一、三、五、日,吉隆坡为每周二、四、六往返各1班次。包机航班飞行日期:2003年10月27日至2004年10月26日,请东方航空公司执行上述包机航班任务,泉州晋江机场开通境外包机航班,利用现有国际通关条件及查验队伍。
  2007年12月8日,举行晋江撤县建市15周年庆典,又逢澳门晋江同乡会成立20周年庆典,约有350多名来自世界各地的晋江籍华侨及港澳同胞乘坐厦门航空公司波音757飞机,从澳门直飞晋江市参加庆典活动,经市口岸与海防办协调,驻泉查验部门对此表示予以大力支持,为配合搞好庆典活动,特申请在2007年12月7日上午飞澳门至晋江机场临时包机2个航班,2架包机。海关总署批复,同意2007年12月7日厦门航空公司飞行澳门至晋江的临时包机2架次在晋江机场入境。晋江机场临时开放期间,检查检验任务由泉州晋江口岸有关查验单位负责。
  二、海上航线
  2004年8月19日,晋江台货海上快运首航成功。根据省政府关于台货海上快运试点专题会议精神,经过多次与驻晋查验部门协商,决定临时启动深沪对台小额贸易点,把原来在围头贸易的客商引导到深沪对台贸易点交易,此项工作经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于8月19日海上快运首航成功,至2007年顺利运行。晋江开展台货海上快运。此举是落实省委书记卢展工“开正门、堵邪门”的指示精神,有利于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又方便台商生产、生活的需要。据统计晋江市对台贸易从2005年的8月开始至12月底共贸易船次41艘,贸易数量737472千克,贸易金额3829472元,交缴关税1064216.24元。贸易的主要产品的茶叶1860千克、化工原料79251千克、机器零配件490625千克、包装材料23924千克、针车头9234千克、其他132475千克等。接待贸易的台胞达111人次,从贸易情况看是单向进行,为把贸易工作做好,推动双方进行贸易。
  2003年11月12日,深沪港区晋升为国家一类口岸。深沪港区对外开放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2003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泉州港口岸深沪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深沪港晋升为国家一类口岸。2003年12月20日,召开口岸大通关协调会。建立口岸协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建立外贸运输月份分析和通报制度。查验单位改革创新,建立以信息平台为主轴的“快速通道”,推行分类管理、简化手续,缩短周期的“便捷通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口岸查验通关实现出口货物海关检验检疫通关平均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进口货物海关通关平均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大通关效应逐步显现。
  2006年,围头港区获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围头港区对外开放工作从1999年开始就与部队协商,于2003年与部队签订协议书,并获得南京军区同意,市口岸与海防办积极地做好各级申报工作,2006年8月18日,泉州港围头港区获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围头港是晋江市重要的集装箱码头,具有良好的深水港条件,围头港区对外开放后推动对台直航和对台经贸关系的发展。
  2007年8月17日,台湾力氏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通顺”轮试航成功。台轮与大陆直接通航,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口岸办经与上级口岸主管部门,多次与驻晋江各查验单位的协商,经大陆和台湾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通顺”轮满载台湾美旗集团丁苯橡胶40个标箱480吨货物,于2007年8月17日9时50分顺利抵达围头港区。正式开启围头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台湾—金门—泉州这一国内特殊航线的开通,不仅方便台商在大陆投资兴业的发展,加快台商所需生产、生活物品的快速运转,而且对两岸经贸往来注入新的活力,为晋江经济发展增添另一张新的名片。这条航线的开通,实现对台小额贸易(10万美元,100吨以内)向一般贸易过渡,实现海峡两岸口岸之间(经金门转关)的直达货运。
  2007年10月,深沪港区联检楼建设主体工程通过验收,建筑面积2890平方米。联检楼设有各查验单位晋江海事处、泉州边检站、晋江检验检疫局、石狮海关、口岸办事处对外办事窗口,实行联合办公,为各查验单位配备办公桌椅及自动化办公设备。在联检楼的三楼,为各查验单位的入驻人员安排宿舍、食堂等相应生活设施,把口岸开放、建设与发展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点狠抓不懈,多方筹措资金投入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帮助相关查验单位解决实际困难。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晋江市用于相关查验单位的业务、基建等方面补助资金达1400万元。一如既往地支持、帮助相关驻泉、驻晋查验单位各项建设。
  2007年12月13日,围头、深沪、围头港区通过省级验收。市口岸与海防办把围头、深沪两港区省级验收当作当年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围绕省级验收工作。召开4次口岸部门协调会。各驻晋江查验单位晋江海事处、泉州边检站、晋江检验检疫局、石狮海关通力合作,相互支持配合,深沪、围头港区码头生产作业现场均按口岸查验监管要求,进行封闭式管理,设有码头作业隔离场地、卡口、外籍船员专用通道,配备电视监控系统,内外贸仓库、内外贸货物堆场有明显的隔离标志,能确保人员、货物进出港区的安全。港区的进出航道、锚地、助航标志建设及通航水深扫测完成,港区媒介生物调查基本完成,通过万吨级码头通航安全技术认证。向厦门港口公司租用一艘拖轮和消防轮,可满足码头生产作业的需要。口岸服务单位也将逐步健全配套,外代、外运等中介组织均在晋江设立分支机构,并依托宝龙酒店(涉外酒店)、市医院设立海员接待、医疗服务点。
  第三节 货物出口(境)检验检疫
  一、动物产品类
  检验检疫局辖区的动物类出口产品为水产品,主要品种为冷冻海捕水产品,以冷冻鱿鱼为主要出口产品,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欧盟、韩国和日本等国家。
  2000年2月,晋江市闽南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出口食品卫生注册,成为晋江市首家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晋江水产品出口取得“零”的突破。2001年,闽南水产公司建立HACCP管理体系(即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管理体系)。2002年1月,该体系通过福建检验检疫局评审组的现场验证,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对美国出口备案,同时也对韩国成功备案。2004年,该公司增建符合欧盟卫生条件的新加工车间,2006年9月,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评审向欧盟推荐注册,并顺利通过欧盟官方审核,取得出口欧盟的备案资格。2006年11月,首批出口欧盟(意大利)水产品顺利通关。
  2002年10月,晋江市富鸿水产有限公司取得出口卫生注册,成为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第二家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2005年10月,新增加的冷冻鱼加工车间通过卫生评审,辖区近海海域资源鱼类—吧浪鱼开始出口。
  二、植物产品类
  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的植物类出口产品为保鲜胡萝卜,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和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晋江检验检疫局对出口胡萝卜种植基地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出口管理模式。2005年3月,绿泉农业公司自属的5个胡萝卜种植基地共110.8公顷取得出口备案。2005年4月,晋江市绿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出口食品卫生登记,成为晋江首家出口保鲜蔬菜加工企业,晋江保鲜蔬菜出口取得“零”的突破。2006年12月,晋江市六达农业开发公司自属的3个胡萝卜种植基地共144公顷取得出口备案。
  2006年5月29日,日本开始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对输日农产品要求非常苛刻,晋江检验检疫局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专项培训班,承担福建检验检疫局输日胡萝卜出口风险评估任务,分析确定重点监测项目,进行采收前的农药残留监测,严格批次溯源管理和出口核销管理,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卫生安全。
  三、食品类
  (一)罐头 1999年,应晋江永祥罐头食品有限公司邀请,晋江检验检疫局组织人员帮助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2000年,该企业向晋江检验检疫局提出卫生注册申请,并于同年通过福建检验检疫局卫生注册考核,卫生注册号为3500/01065。该企业主要生产蘑菇、草菇、水果罐头,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量1500吨。2002年5月,罐头列入卫生注册需评审HACCP体系的产品目录,同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晋江永祥罐头食品有限公司HACCP体系的建立进行指导。2003年,顺利通过福建检验检疫局卫生注册考核。2003年,福建检验检疫局对出口罐头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2004年,晋江永祥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被评为C类企业。企业信用等级被福建检验检疫局评为“良好”级。2006年,晋江永祥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被升级为福建检验检疫局B类企业。企业信用等级被评为“良好”级。
  (二)休闲小食品 晋江辖区出口休闲小食品起步较晚,2000年,晋江金冠食品有限公司建立卫生质量体系,并通过卫生注册评审,为晋江首家出口休闲小食品生产企业。该企业主要生产糖果、果冻,产品销往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量200吨。2001年,经晋江检验检疫局对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卫生质量体系的建立进行指导,该公司通过卫生注册,注册产品为糖果、果冻,主要销往东南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量200吨。2002年,福建久久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相继通过卫生注册,主要出口泡泡糖、口香糖、果冻、棉花糖。
  2003年,晋江奇峰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福马食品集团公司通过卫生注册,出口糖果、蛋黄派。2004年,福建省晋江市永和富华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卫生注册,注册产品为糖果、膨化食品、果冻。晋江金冠食品有限公司、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福马食品集团公司、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2005年,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卫生注册评审。同年,该公司“亲亲”牌商标和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盼盼”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2007年,糖果出口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糖果主要出口市场为东南亚国家,自菲律宾“糖果甲醛”事件以来,糖果出口深受影响。
  四、鞋类
  1993年11月,晋江商检局筹建处开展鞋类出口检验,至12月,共检验不合格鞋类5批、70652双,价值31.2万美元。
  1994年,随着出口量的加大,加大鞋类出口检验把关力度,从事鞋类检验人员增至4人。
  199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输德鞋类全面实施偶氮染料测试,加强晋江鞋类出口涉及安全、环保、卫生健康项目检测。同时为适应晋江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各出口鞋类生产厂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信誉好的出口企业实行简化手续,快速放行。晋江检验检疫局根据《对出口鞋类生产厂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工厂的厂容厂貌、设备状况、质量管理、产品质量4方面进行考核评分,并依据考核结果与平时遵纪守法情况,将其分为4个等级。其中,A类企业可享受免予逐批检验、优先办理放行手续的待遇。至1995年底,晋江辖区共考核A类企业6家,B类企业26家。
  1996年,在1995年度考核32家的基础上,晋江商检局又对23家鞋类企业进行考核,A类2家,B类的21家。为改变鞋类检验仅凭“两条腿、一张嘴”的现象,晋江检验检疫局与福建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合作,委托该站对晋江鞋类出口产品进行帮底剥离强度、耐折性能、耐磨性能等物理性能项目进行检测,加强技术保障能力,为检验出证提供可靠的依据。1996年,晋江鞋类出口额同比增长37.0%。
  199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鞋类出口的检验逐渐从成品的检验转移到把日常监管和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开始在鞋类企业中着手推行ISO9000认证工作。年初,着手对企业的生产规模、设备状况、管理水平、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引导企业找差距,补缺陷,帮其整改,对较成规模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这种动态的管理办法,激励企业向一类企业看齐,促进鞋类出口质量上等级,企业管理效益上档次,1997年度出口额同比增长25%。
  1998年,晋江检验检疫局继续深化分类管理,考核23家鞋类企业,经综合评定,符合A类厂6家,B类厂16家,C类厂1家。ISO9000认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与2家鞋类出口企业签订咨询工作协议,帮促鞋类出口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至1998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考核鞋类生产企业83家,其中A类厂14家,B类厂63家,C类厂6家。
  2000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对出口鞋类批次管理作出规定,使批次管理工作纳入正轨,理顺产地与口岸查验之间的关系。3月,对辖区的60家企业按要求进行抽样送检工作。ISO9000认证工作取得突破,有两家鞋类生产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实现鞋业界质量认证零的突破。
  2001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在鞋类检验中导入风险分析的方法,重点对涉及健康、安全、环保项目的把关,鞋类出口检验的有效性得到加强。同年9月,有一批出口至伊拉克36万双、价值29万多欧元的运动鞋,经检验发现存在严重的吐霜现象,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经复检后合格放行。
  2002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出口鞋类及时进行检验监管模式的转变,采取过程检验监管新模式,加强前期监管和后续管理,减少抽检率,把检验重点转移到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上来。是年,晋江检验检疫局申报筹建国家鞋类检测中心实验室,成立筹建办公室,筹建办公室添置部分进口仪器设备,并整合泉州局的闲置检测仪器,初步建立鞋类检测实验室。是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出口鞋类产品以旅游鞋和运动鞋为主,共检验出口鞋类36257批、30130万双,货值73925万美元,其中不合格35批、228818双,货值769125美元。出口批次、数量、货值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8.9%、20.5%和22.5%。
  2003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开展产品风险分析和企业诚信度考评,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和执法依据物理平台,对不同产品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全年共对出口鞋类103家企业进行诚信度考评,其中A类企业15家,B类企业88家。是年,共抽检晋江地区出口鞋类生产企业300个样品送国家鞋类检测中心检测,并对辖区的鞋类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批次管理。
  2004年4月19日,国家鞋类检测中心挂牌成立,晋江鞋类出口的检验实现从外观检验向内在品质检验的转变,通过日常抽检和专项检测相结合,较全面掌握鞋类出口质量动态。全年共抽查90家出口鞋类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常规物性和有害化学物质的检测,其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检测全部合格,常规物性方面,耐磨不合格的有15批,耐折不合格的有7批,粘合强度不合格的有2批,对检测不合格的企业,经督促整改后,再次送检的样品检测全部合格。在构建检验监管新体系方面,初步建立“检验、监管、检测、放行”四位一体的新体系,全年共考核B类企业50家,对考核达A、B类的企业,采用“型式试验”的检验监管模式,对C类的企业按“抽样检验”的模式进行管理,从而做到快验快放,适应“大通关”工作要求。全年共开展3批对塞拉利昂出口鞋类的装运前检验工作。
  2005—2007年,对鞋类进出口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建立进出口企业信用档案的“物理平台”“电子平台”,实行信用等级考核,共考核企业340家出口鞋类生产企业,其中优秀42家,良好297家,一般1家。2005年和2006年分别抽查30家企业90个样品和70家企业210个样品送国家鞋类检测中心检测。
  2007年,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国家鞋类检测中心为依托,有效地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每双鞋的平均单价为3.45美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6.8%,晋江总体鞋类出口的档次有所提高,晋江出口鞋类正处于产品结构调整期,部分企业初具规模,具备贴牌加工生产世界区域性品牌的能力和条件。
  五、机电产品类
  199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接受出口机电产品报检246批,货值216.8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杂、货值少,主要的产品有扬声器、连杆、收录放音机、塑料脚蹬、紧固件、餐具热压机、压铸锅机、汽缸套、电话机、铜基轴承、插头、插座、工业缝纫机、夹子风扇、棉花糖制造机、电子表、计算器、管接头等,经检验一次不合格的有1批,货值1.23万美元。
  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风波的影响,外贸出口面临严重挑战,对晋江辖区出口机电的冲击尤为严重,出口产品品种、批次、数量有所减少。但是,由于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在出口机电企业中推行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同时开展出口质量许可,强化出口机电凭证报检,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晋江机电企业产品质量有所提高。当年有3家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获出口质量许可证,共接受出口机电报检183批,货值238.7万美元,出口产品有电子表、扬声器、收录放音机、电话机、手电筒、紧固件、插头、插座、一次性餐具生产设备、轴承、绣花机、电线盒、开关面板等。
  1999年,出口产品品种继续减少。接受出口机电报检225批,货值262.2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扬声器、过滤器、收录放音机、电话机、紧固件、节能灯、电线等。辖区内一家过滤器生产企业投产并开始出口。
  2000年,随着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全球经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出口产品品种较1999年有所增多。当年,共接受出口机电报检384批,货值508.7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扬声器、收录放音机、电话机、音箱、过滤器、蓄电池、节能灯、电机、阀门、紧固件、电线、闹钟、插头等,检验中发现不合格3批,货值4.43万美元。辖区内蓄电池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并获得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产品开始出口。
  2001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接受出口机电报检547批,货值1025.6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收录放音机、扬声器、电话机、蓄电池、过滤器、摩托车、发动机、电子表、插座、紧固件、滤清器等。
  2001年,晋江辖区内的摩托车生产企业三力公司在获得自营出口权之前经由山东泰山公司出口。6月,该公司到晋江检验检疫局咨询出口报检事宜,8月经晋江检验检疫局多方努力,获得为期半年的“临时许可证”。晋江检验检疫局进一步加大督促帮扶力度,在较短时间内做好相关产品抽样送检和许可证报批。12月,三力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摩托车的出口,使晋江的出口机电产品提高一个档次。
  2002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接受报检出口机电1122批,货值2306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收录放音机、电话机、蓄电池、过滤器、摩托车、插座、节能灯、滤清器、阀门、紧固件等。检验中发现不合格5批,货值12.43万美元。
  2003年1月27日,欧盟通过《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某种危险物的指令》(2002/95/EC,以下简称ROHS指令)和《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以下简称WEEE指令)。针对欧盟ROHS指令、WEEE指令,晋江检验检疫局帮助企业了解情况,寻求对策。当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接受出口机电报检1527批,货值2183.1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收录放音机、蓄电池、电话机、过滤器、摩托车、电动车、滤清器、扬声器、紧固件等,检验中发现不合格6批,货值12.76万美元。
  2003年下半年,科臣车业公司开始投产电动车生产企业,晋江检验检疫局帮助企业取得“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使企业的产品得于在辖区顺利报检出口。电动车的出口给晋江的出口机电又增加一个新亮点。
  2004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接受出口机电报检2042批,货值5936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收录放音机、CD唱机(光盘唱机)、VCD机(影音光碟机)、蓄电池、电话机、过滤器、摩托车、电动车、节日灯饰、石英钟、紧固件、变压器等,检验中发现不合格9批,货值21.6万美元。当年海关调整HS编码,将CD机(光盘唱机)、VCD机(影音光碟机)列为法检商品,华达集团当年便携式CD机(光盘唱机)、VCD机(影音光碟机)、CD组合音响的出口货值约占晋江出口机电的1/3。
  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接受出口机电报检2288批,货值6711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收录放音机、CD唱机(光盘唱机)、VCD机(影音光碟机)、蓄电池、电话机、过滤器、摩托车、电动车、节日灯饰、纺织机械、阀门、紧固件、电机、线束、插头、按摩器、滤清器等,同比批次增长12%,货值增长13.1%。检验中发现不合格12批,货值20.26万美元。当年,辖区内的出口机电产品增加大圆织机、按摩器、线束3个品种,按摩器产品经福建局技术中心检测合格后,又按规定转换产品确认书。
  2006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接受出口机电报检2543批,货值8001.13万美元,出口产品品种有收录放音机、CD唱机(光盘唱机)、VCD机(影音光碟机)、蓄电池、电话机、过滤器、摩托车、电动车、节日灯饰、纺织机械、阀门、紧固件、电机、线束、插头、按摩器、滤清器等。同比批次增长11.1%,货值增长19.2%。检验中发现不合格14批,货值3.49万美元,批次、货值分别占出口批次和货值的0.6%和0.4%。当年,辖区内的出口机电产品新增显示器。
  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机电产品2583批,货值8765万美元,分别比增1.6%和9.5%,产品主要由视听设备(1782万美元)、摩托车(1788万美元)、蓄电池(1372万美元)、过滤器(949万美元)、通用机械(1002万美元)、信息设备(658万美元)等构成。这六类商品合计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量的86.1%。出口国别主要为欧、美、东南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共检出不合格9批,货值47.4万美元,不合格批次和货值分别占总的0.4%和0.5%。从统计情况来看,摩托车、蓄电池货值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9.8%、19.8%。
  六、纺织原料和纺织制品类
  2001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接受出口棉布的报检业务。是年,检验出口棉布2批、5.8万米、2.5万美元。2004年,检验出口棉布24批、188.9万米、191.9万美元。2005年,检验出口棉布67批、185.5万米、241.1万美元。同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接受出口纱线的报检业务,对出口纱线进行检验监管。该年检验出口纱线1批、39.9吨、8.4万美元。2006年,检验出口棉布58批、190.9万米、199.2万美元。检验出口菲律宾纱线54批、2553.4吨、554.4万美元,经检验全部合格。同年,对出口德国的3个报检批,对输德纺织品、鞋革制品进行偶氮染料检验,检测结果全部合格。2007年,检验出口棉布36批、30.7万米、78.4万美元。检验出口菲律宾纱线3795.7吨、883.8万美元,经检验全部合格。
  七、陶瓷产品类
  1999年,检验出口陶瓷45批,数量14万平方米,货值41万美元。2000年,出口陶瓷77批,数量29万平方米,货值82万美元;一次不合格1批,数量3.6万片,货值4176美元,主要销往菲律宾、斐济等国,用于住宅和食品厂房的装潢,品种主要为内墙砖为主。
  2001年,出口陶瓷186批,数量121万平方米,货值229万美元;一次不合格3批,数量1.2万平方米,货值4.25万美元。主要销往菲律宾、韩国、缅甸、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
  2002年,出口陶瓷604批,货值542万美元;其中内墙砖和外墙砖367批,数量256万平方米,货值459万美元;彩陶制品及其他陶瓷233批,重量150万千克,货值81万美元。产品主要是内墙砖、外墙砖、彩陶制品,主要销往韩国、菲律宾、荷兰、德国等国家及大洋州、非洲等地区。一次不合格6批,数量5.53万平方米,货值9.27万美元。2003年检验出口陶瓷775批,货值778万美元。陶瓷产品主要是地砖、内墙砖、外墙砖和彩陶制品。其中,检验出口地砖、内墙砖和外墙砖519批,数量294万平方米,货值648万美元;出口彩陶制品253批,重量123万千克,货值131万美元;建筑瓷砖主要销往韩国、非洲、大洋州、美国及东南亚等地区;彩陶制品主要销往德国、瑞典等欧盟国家。出口陶瓷7批不合格,数量6.2728万平方米,货值9.84万美元。
  2004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陶瓷759批,数量396万平方米,重量57.1万千克,货值1017万美元,陶瓷产品主要是地砖、内墙砖、外墙砖等建筑陶瓷、陈设艺术陶瓷。其中:检验出口建筑陶瓷720批,数量396万平方米,重量37.5万千克,货值990.8万美元;检验出口陈设艺术陶瓷35批,重量19.6万千克,货值19.3万美元。建筑陶瓷主要销往韩国、非洲、大洋洲、美国及东南亚等地区;陈设艺术陶瓷主要销往德国、瑞典等欧盟国家。共检验7批瓷砖一次不合格,不合格货值9.86万美元。
  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陶瓷1171批,数量715万平方米,货值1911万美元。陶瓷产品主要是地砖、内墙砖、外墙砖等建筑陶瓷。建筑陶瓷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阿联酋等国家以及东南亚、非洲等地区。检验中发现3批不合格,数量1.6万平方米,金额3.6万美元。
  2006年,检验出口陶瓷1693批,数量914万平方米,货值2701万美元。陶瓷产品主要是地砖、内墙砖、外墙砖、劈开砖等建筑陶瓷。建筑陶瓷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阿联酋等国家以及东南亚、非洲等地区。检验中发现6批不合格,数量1.4万平方米,金额7.7万美元。
  2006年5月,晋江检验检疫局调整3家二类陶瓷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模式,采用“过程检验”模式,同时修订作业指导书,取得良好效果。开始在工矿企业中开展电子监管工作,对13家陶瓷企业实行电子监管,完成电子监管批次285批。
  2007年,检验出口陶瓷2629批,数量1341万平方米,货值4015万美元,分别同比增加55.3%、46.7%、50.9%,产品主要是地砖、内墙砖、外墙砖等建筑陶瓷,销往日本、韩国、美国、阿联酋、东南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
  八、皮革类
  晋江皮革制造具有较悠久的历史,生产企业集中在安海可慕工业区。产品主要有二层反绒皮,二层贴膜革,磨沙皮,油皮,全粒面皮等等,除供应国内企业的需要外,产品也出口到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和销往中国香港等地区。2001年,晋江开始皮革出口,以二层反绒皮为主要产品。是年,皮革类出口2批次、3050千克,共2820美元。2006年,皮革类出口量大为增加,达到56批次、442533千克,共2512915美元,为当时的最高值。是年开始,随着欧盟对中国出口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晋江出口皮革的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7年,出口量回落到29批次、293180千克,共1807776美元。
  九、玩具
  20世纪80年代,晋江玩具业起步。1989年4月,国家商检局把出口玩具中的塑料玩具、布绒玩具、电动(电子)玩具和机械玩具等四类列入法检目录。玩具是晋江检验检疫局最早开检的出口商品之一。1994年初,晋江万泰玩具有限公司报检第一批出口玩具。同年4月,为落实“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的实施,福建检验检疫局局和晋江检验检疫局联合在晋江华达玩具有限公司举办“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现场宣贯会,为质量许可证在企业中推行奠定良好基础。
  1994年7月,晋江商检局开始对出口玩具产品实施凭“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报检和放行。当年共有晋江万代好玩具有限公司、晋江美斯达电子玩具有限公司、晋江华侨玩具有限公司、晋江展望电子有限公司、晋江光辉电子有限公司、晋江恒盛玩具有限公司、晋江环球玩具有限公司、晋江新菱电子有限公司、晋江好利来电子玩具有限公司、晋江万泰玩具有限公司、晋江华达玩具有限公司和晋江年年笑玩具有限公司等12家出口玩具生产企业通过许可证考核,获颁“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总计出口玩具1761批、1178万美元。
  1996年,国家商检局发布《进出口玩具检验管理规定》,规范对进出口玩具的检验管理工作。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辖区企业开始实施批次管理和分类管理。
  针对出口玩具业务量逐年上升发展的情况,晋江检验检疫局摸索出一套适应晋江乃至福建玩具检验监管业务的工作方案。2003年起,晋江检验检疫局重新对辖区28家企业在实施质量许可证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经考核将辖区企业分为一类管理企业3家,二类管理企业19家,三类管理企业6家。
  至2006年,晋江检验检疫局举办4期出口玩具生产企业检验员培训班,每年还通过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晋江辖区许多玩具企业面貌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根本性改变,每年均有1—4家新企业获得“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晋江检验检疫局还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逐步要求企业在申办质量许可证时参照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体系。1999年三检合并后,辖区玩具企业掀起ISO9000认证的高潮,至2007年,共有16家企业获得ISO9000认证。此外,晋江检验检疫局还在企业中大力推行品牌战略思想。
  1994—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玩具46285批,货值4.7亿多美元。出口玩具产品的种类主要包括:电动玩具,如遥控玩具车、机器人玩具、电动玩具车等;电子玩具,如玩具电子琴、玩具电话及其它可发光或发声的玩具;纯塑料类玩具,如积木、婴儿玩具、沙滩玩具、小赠品玩具,以及各类型的塑料小玩具;童车类,如电动摩托车、电动小汽车、婴儿学步车、儿童健身车、沙滩车等;娃娃玩具类;毛绒布制玩具类。
  第四节 进口(购进)商品检验检疫
  一、外商投资资产价值鉴定
  1994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发布〈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同年,福建省发布《福建省外商投资有形资产鉴定暂行办法》。晋江商检局于当年开始对辖区“三资”企业实施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以下简称资产评估)。
  1996年,晋江商检局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40批,申报价为1520万美元,鉴定结果为1359万美元,削价161万美元。同年,中外合资企业晋江阿尔卑斯有限公司申报一批从美国进口的日产量2.5吨黑啤酒生产设备,申报价为74万美元。经检验鉴定人员现场查勘后认为,到货的设备制作简单,属小型酿酒设备,申报价格有低价高报嫌疑。经详细核对到货设备认真测算最终鉴定该批黑啤酒生产设备重置成本为29.5万美元。削价44.5万美元,降值率为60%。
  1997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37批,申报价为2770万美元,鉴定结果为2757万美元,削价13万美元。1998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47批,申报价为2365万美元,鉴定结果为2041万美元,削价324万美元。同年,晋江某公司同时申报2批纺织设备,报检价格252万美元,经价值鉴定,降为83.16万美元,共降值168.84万美元,降值率达67%。
  1999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29批,申报价为238万美元,鉴定结果为236万美元,削价2万美元。2000年,质检总局第25号令《境外评估机构认可管理办法》颁布后,晋江检验检疫局组织对辖区内境外评估机构的调查,未发现有境外评估机构在辖区内开展价值鉴定业务的情况。2001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9批,申报价为320万美元,鉴定结果为362万美元,升值42万美元。2002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26批,申报价为331万美元,鉴定结果为457万美元,升值126万美元。在开展价值鉴定工作中,检疫人员发现独资企业高价低报的现象较为突出。经调查了解发现,一部分企业在进口设备前未对设备市场价格进行充分了解,在办理减免税证明时少报设备价格,故在报检时提供不真实的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减免税证明等资料;一部分企业办理的批文中进口设备的金额少,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加上市场上产品档次、质量竞争的加剧,需要进口更多、技术更先进的设备,在未向外经局申请增资的情况下,低报进口设备价格。如辖区一家鞋底制造公司,2002年,申请价值鉴定的14批共13台鞋底生产设备和2台经编机,申报价为164万美元,经鉴定,14批设备价值为295.8万美元。升值额为131.8万美元,升值率为80.4%。2003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21批,申报价为298万美元,鉴定结果为336万美元,升值38万美元。2004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35批,申报价为788万美元,鉴定结果为825万美元,升值37万美元。2005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18批,申报价为599万美元,鉴定结果为608万美元,升值9万美元。1995—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接受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310批,总报价10622.76万美元,经鉴定10469.11万美元,降值率为1.45%。其中,1995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48批,申报价为1395万美元,鉴定结果为1488万美元,升值93万美元。2006年,接受外商投资财产鉴定15批,申报价为219.9万美元,经鉴定发现高价低报3批,15批鉴定金额为257.3万美元,升值37.40万美元,升值率为17%。2007年,价值鉴定10批,申报价99万美元,高价低报两批,鉴定价格144.23万美元,升值45.23万美元。
  二、对外、对港台索赔
  从1994年开始,晋江商检局对检验中发现不符合合同或标准的进口商品出证对外索赔。1998年6月,晋江商检局在对福建东纶织造有限公司(晋江)进口的一批300台日本日产公司生产的喷水织机质量保证期检验过程中,发现喷水织机在调换高速齿轮运行6天后,部分喷水织机所配的棕丝磨损异常,并出现断裂。经检验出证索赔,日本日产公司赔给福建东纶织造有限公司(晋江)150万元。1998年,晋江商检局在对晋江凤竹有限公司向台湾力根公司购进的1台烘干机的检验中,对设备存在问题进行评定,为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仲裁时提供确凿的证据,使台湾力根公司在同年9月的仲裁中败诉。为晋江凤竹有限公司索得14.1万美元的赔款和57万元的经济损失。
  2004年4月20日,晋江某纸业公司从台湾购进1台全自动厨房用纸、卫生卷纸机,货值64万美元,型号为SPM—63105。到货后近一年时间里,卖方多次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但该机的性能、产品质量等技术指标均无法达到合同规定要求,设备无法投入生产。经晋江检验检疫局派员检验,发现该机在设计和制造上存在缺陷,及时出具检验证书,企业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4万美元。2004年6月8日,泉州菲莉家具发展有限公司与香港宝威物料供应有限公司签订购买一批哈萨克斯坦产冷轧钢板的合同,共有6个规格,76个炉号,重量4012.3吨,金额215.1万美元。经晋江检验检疫局抽样检测,发现有4种规格,46个炉号的冷轧钢板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其中43个炉号的钢板硬度不合格,3个炉号的钢板厚度不合格。不合格冷轧钢板的重量为2080.2吨,金额111.5万美元。在索赔期规定的时间内晋江检验检疫局及时出具检验证书,为企业索赔赢得宝贵的时间。
  2005年5月26日,晋江汇辉纺织有限公司进口德国产自动络筒机,经检验发现短少彩屏显示器2个,短少夹纱管15个。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对外索赔,卖方如数给予赔偿。2006年1月25日,晋江优兰发贸易公司进口一批无烟煤,申报重量为3580吨。经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对卸货前、后船舶水尺以及对油、淡水、压舱水等船用物料认真测算,该批货物实际到货为3433吨,短少147吨,短重4.1%,短重部分货值3528美元。晋江检验检疫局及时出具重量鉴定证书,为其向外方索赔提供有力依据。5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对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进口的卫生纸生产设备检验中,发现二批到货中短少光纤电缆、连接器、消声器、防护栅栏、退纸架机臂、桥架等106种零部件,货值1.25万美元,经出具检验证书对外索赔,卖方如数补发漏发货物。2000—2007年检出各类进口及购进商品不合格339批,货值4209万美元。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品质、安全等方面存在质量问题。经检验共出具索赔证书171份,索赔金额952万美元。
  2006年,晋江汇辉纺织有限公司进口棉花13批、13135包、2975.5吨,货值401.9万美元。检出不合格12批,占进口总批次92.3%。其中,品质检验不合格11批,数量2641.2吨,金额356.1万美元;重量检验不合格10批(其中7批短重,3批溢重),共计短重29.3吨,溢重8.9吨。出具品质或重量证书共26份,对外索赔金额达8.9万美元,占进口货物总值的2.21%。8月9日、9月22日,晋江市佳福化纤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报检2批共220台,货值273.11美元的进口日本津田驹型号为ZW408的喷水织机,检验人员在实施检验时,发现到货的喷水织机机械防护、安全标识、电击防护、电源切断控制和接地连接等机械安全和电气安全存在较多的安全质量问题。此案经福建局检监处派专家组确认,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12月12日,向全国检验检疫局发出《关于进口日本织机存在安全隐患的警示通报》。2005—2007年,晋江口岸进口煤炭23批,重量23万吨,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进口煤炭进行检验,共检出不合格20批。两年来共签发索赔证书20份,索赔金额达16.4万美元。
  2000—2007年,检出各类进口及购进商品不合格339批,货值4209万美元,共出具索赔证书17份,索赔全额952万元。
  三、重点进口及购进商品检验检疫
  (一)矿产品类
  2004年,晋江市进口石材13批,重量4399吨,金额86.2万美元。在检验进口石材过程中,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进口石材的放射性实行批批检测。同时,采用箱体表面检测与开箱检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放射性检测,并且随机抽取部分集装箱进行掏箱检测。从晋江围头港进口的石材大都来自南非,均采用集装箱装运。
  2005年,晋江市进口13批无烟煤,重量13.42万吨,金额376.4万美元。进口国别为越南、朝鲜。检验中发现13批不合格,重量13.42万吨,金额376.4万美元。其中一批重量不合格,货值9万美元;另有12批煤中收到基全水分、低位发热量、灰分、挥发分等化学指标超出合同要求,货值367.4万美元。
  2006年,检验进口煤炭10批,重量10万吨,货值289万美元。煤炭品种有无烟煤、烟煤等,进口国别分别为越南、印度尼西亚、朝鲜等。经检验,有1批重量短少;有6批煤中收到基全水分、空干基水分、干燥基挥发分、空干基高位发热量等化学指标超出合同要求,不合格货值139万美元。其中,4批朝鲜产的无烟煤有多项化学指标不合格;1批印度尼西亚产的烟煤有2项化学指标不合格;而5批产于越南的无烟煤只有1批其化学指标多项不合格,其余4批全部合格。
  2007年,检验进口煤炭1批,重量1.333万吨,货值222万美元。煤炭品种为无烟煤,进口国别为朝鲜。经检验,收到基全水分、收到基固定碳、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粒度等化学指标超出合同要求。及时出具检验证书供企业索赔,索赔金额1.428万美元。
  (二)化工工业产品类
  2001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及购进化工原材料230批,数量2.1万吨,货值1149万美元。品种有PE(聚乙烯)、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ABS(丙烯睛一丁二烯一苯乙烯)、PS(聚苯乙烯)、PP(聚丙烯)等塑料胶粒,产地为日本、韩国、美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地区。2002年,检验进口及购进化工原材料270批,重量1.95万吨,货值1294万美元。品种有塑料胶粒、木浆、聚酯切片等。产品来自美国、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2003年,检验进口及购进化工原材料330批,重量4.69万吨,货值1748万美元。主要原材料有塑料胶粒、聚酯切片、烟煤、石材、天然乳胶等。产品主要来自美国、韩国、日本、泰国、卡塔尔、印度尼西亚、南非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
  2004年,检验进口化工原材料426批,重量3.43万吨,货值2227万美元。进口及购进原材料主要有塑料胶粒、木浆、石材、天然胶乳等。产品主要来自美国、韩国、日本、泰国、卡塔尔、印度尼西亚、南非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其中,木浆70批,重量17677吨,金额981.2万美元;塑料胶粒340批,重量11875吨,金额1134.6万美元;天然胶乳3批,重量277吨,24.8万美元。
  2005年,检验各种进口及购进化工原材料405批,重量3.74万吨,货值2977万美元。进口及购进原材料主要有塑料胶粒、木浆、PU涂料、肥料、油漆等。产品主要来自美国、日本、泰国、卡塔尔、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其中,木浆96批,重量25366吨,金额1491.9万美元,原产地为美国;塑料胶粒292批,重量11490吨,金额1463.4万美元,原产地为美国、日本、泰国、卡塔尔、韩国、新加坡等国家;PU涂料14批,重量278吨,20.8万美元,原产地为中国台湾。
  2006年,检验各种进口及购进化工原材料425批,重量14.88万吨,货值3660万美元。进口原材料主要有塑料胶粒、木浆、煤炭、无尘纸等。产品主要来自美国、印度尼西亚、日本、泰国、卡塔尔、韩国、新加坡、越南、朝鲜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其中木浆125批,重量32937吨,金额1880万美元,原产地为美国、印度尼西亚;塑料胶粒275批,重量11124吨,金额1420万美元,原产地为加拿大、日本、泰国、卡塔尔、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煤炭10批,重量10.0495万吨,金额289万美元,原产地为越南、朝鲜;无尘纸15批,重量722吨,金额121万美元。
  2007年,检验各种进口及购进原材料520批,重量8.3万吨,货值6185万美元。批次和货值分别比增18.1%和65.3%,重量比减39.5%。进口原材料主要有塑料胶粒、木浆、化学纤维、无尘纸等。产品主要来自美国、印度尼西亚、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其中木浆169批,重量5.0万吨,货值3663万美元,原产地为美国;塑料胶粒296批,重量1.7万吨,货值2048万美元,原产地为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化学纤维(涤纶丝、尼龙丝)24批,重量0.08万吨,货值142万美元,原产地为韩国、中国台湾等地;无尘纸30批,重量0.1万吨,货值264万美元。检验中发现3批不合格,重量0.2万吨,货值127万美元。
  (三)皮革、毛皮类
  2000年,晋江开始购进皮革,主要以二层蓝湿牛皮为主。由于皮革进口口岸的多样性,大部分的进口流向单未流经晋江检验检疫局,统计的进口数据远低于实际进口数量。
  (四)纺织原料和纺织品类
  2000年,晋江辖区进口及购进化纤类纺织原料59批,重量3005吨。2001—2002年逐年增加。从2003年开始,晋江辖区进口涤纶丝等化学纤维的进口量逐年下降。其主要原因是锦兴、百宏、侨成等织造公司生产的化学纤维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化纤进口量逐渐减少。晋江辖区购进的涤纶丝、尼龙丝大部分来自台湾生产厂家,没有发现不合格的情况。
  2006年,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开始接受进口棉花检验业务,同年4月19日接受第一批进口棉花报检。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进口棉花实行批批检验。全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棉花13批、13135包、2975.5吨,货值401.9万美元,主要来自美国。其中,品质检验不合格11批,重量检验不合格10批,综合评定不合格12批,占进口总批次92.3%。
  2007年,共检验进口棉花11批、11201包、2538.5吨,货值370.4万美元。进口国别主要为美国和澳大利亚,进口贸易方式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检验中发现,品质方面存在问题的3批、短重的9批,均对外出具索赔证书,共计对外索赔金额达2.6万美元,占棉花进口货值的0.7%。2000—2007年,晋江辖区进口涤纶丝、尼龙丝等纺织原料585批,重量27497.8吨,货值3182.6万美元。
  (五)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类
  1998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金属材料28批,重量2289.8吨,金额137万美元;其中不锈钢板5批,重量125吨,金额24万美元;二级马口铁4批,重量347吨,金额15.6万美元;铁板19批,重量1818吨,金额98万美元。
  2000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金属材料15批,重量7375吨,金额321万美元;进口的金属材料均为冷轧钢板,为制造钢管家具和生产雨伞骨及配件。
  2001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金属材料29批,重量1.6万吨,货值509万美元;品种为冷轧钢板,为制造钢家具和生产雨伞骨及配件。在检验中发现1批不合格,重量980吨,货值37万美元,为锰元素超标,因企业为降低成本,购买价格较低廉的冷轧钢板所致。
  2002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和购进金属材料47批,重量6.98万吨,货值1698万美元;其中钢坯5批,重量4.56万吨,金额793万美元;钢板42批,重量2.43万吨,金额905万美元。二级马口铁、二级镀铬铁从日本进口,钢坯从俄罗斯,冷轧钢板从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引进。
  2003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金属材料16批,重量1.07万吨,金额493万美元;为冷轧钢板,从韩国进口。
  2004年,检验金属材料5批,重量2.01万吨,金额716.6万美元。进口及购进品种为钢坯、冷轧钢板,产地为日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韩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检验中发现1批冷轧钢板不合格,不合格重量2080.2吨,不合格金额111.5万美元,产地为哈萨克斯坦。
  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金属材料17批,重量18562吨,金额1150万美元,品种为冷轧钢板、马口铁,产地为哈萨克斯坦、日本、俄罗斯。检验中发现9批不合格,重量542吨,金额43.1万美元。其中一批冷轧钢板不合格,重量55吨,不合格金额3.55万美元,为部分炉号的冷轧钢板规格不符合合同要求;8批马口铁不合格,重量487吨,金额39.55万美元,为4批马口铁硬度不符合合同要求,7批马口铁卷板遭水侵蚀,表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氧化锈迹。
  2006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金属材料1批,重量3036吨,金额180万美元,品种为冷轧钢板,产地为俄罗斯。检验中发现1批冷轧钢板残损,不合格重量291吨,不合格金额17.3万美元。
  2007年,检验金属材料15批,重量9790吨,金额570万美元,分别比增1400%、222%、217%,品种为冷轧钢板、冷扎钢板一级品余料、马口铁一级品余料,产地为中国台湾以及哈萨克斯坦、日本等。
  (六)车辆
  进口机动车辆是检验检疫机构重点检验的敏感商品。进口汽车检验也是晋江检验检疫局最早开验的业务之一。晋江检验检疫局只对各口岸进口的机动车凭口岸局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进行登检,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作为客户报牌及交纳车辆购置费凭证。同时,对保质期内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检验出证,对外索赔。
  1994—1996年是摩托车进口高峰期,晋江检验检疫局年均检验进口摩托车几千辆,单日登检量最高曾近200辆。晋江进口及购进的摩托车除部分产自中国台湾地区外,大部分产自日本,且以本田车为主。1997年以后,国家不再允许进口摩托车,晋江检验检疫局逐步停止进口摩托车的登检业务。
  1994—2000年,晋江检验检疫局的年均进口汽车登检量相对较少,2001年以后逐年增多。
  1997—1999年,进口摩托车、汽车走私猖獗,晋江检验检疫局除对口岸局进口的车辆进行登检外,还对持罚没证的车辆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为配合打击走私,晋江每年还协助海关、公安、工商等部门对部分走私车进行产地等技术鉴定,为执法部门罚没走私车提供技术保障。
  2001年2月9日,国家检验检疫局发布第3号公告,吊销日本三菱帕杰罗V31、V33越野车的进口质量许可证,禁止其进口,对未经检修并更换改进设计的制动油管的车辆暂停使用。按公告要求,晋江检验检疫局积极同交警部门配合,迅速通知本辖区登检的所有上述2种车型的用户暂停使用车辆,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维修站免费更换改进设计的制油管。
  2002年5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46号公告,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办理韩国双龙汽车公司生产的MB100轻型客车报检通关和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禁止其入境;中国境内的奔驰MB100轻型客车用户应尽快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生后制动油管砸扁或磨损的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按公告要求,晋江检验检疫局立即通知本辖区登检的所有10部上述车型的用户暂停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维修点免费更换制动油管。10辆车全部按时更换制动油管,晋江检验检疫局在跟踪检查后均未发现质量问题。
  2003年4月28日,福建检验检疫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宝马735Li、745Li轿车检验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江检验检疫局接到通知后立即于5月上旬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全部14辆宝马735Li、745Li轿车进行调查,未发现质量问题。
  到2004年4月,福建省公安交警、工商等几部门调整进口汽车报牌政策,进口汽车报牌时不再需要提供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至此,晋江检验检疫局全面停止进口车辆的登检业务。
  1997—2004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汽车2032辆,货值10439.54万美元。主要车型有: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佳美、凌志、花冠、轿车,海拉克斯工具车,海狮面包车,大霸王面包车,霸道越野车;日产汽车公司的风度、阳光、轿车;本田汽车公司的思域轿车,思威越野车,时韵客车;三菱汽车公司的帕杰罗吉普车;德国产的宝马、奔驰、奥迪、欧美佳轿车;韩国产的现代酷派、大宇、嘉华轿车,嘉华旅行车;法国产的标志、雷诺轿车;其他的如沃尔沃、福特、绅宝轿车等。
  (七)电器类
  2006年,晋江市在对台的小额贸易中购进1批中国台湾产的眼部按摩器,数量200个,货值400美元,经晋江检验检疫局抽样送福建局技术中心检测,为一次不合格。经督促整改后重新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放行。
  (八)机器及机械设备类
  2000年以后,晋江市的部分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有的企业投资数千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晋江检验检疫局进一步加强进口设备监管。
  2003年5月9日,福建紫华药业有限公司向晋江检验检疫局申报进口1台水冷式无油螺杆空气压缩机,型号为ALE90W—5E,生产厂商为日本神户制钢(KOBESTEELLTD.)。晋江检验检疫局派检验员赴公司开箱检验,现场检验发现所到货物的型号与合同规定不符,经查阅该设备的最大气压不能满足紫华公司的用气要求。发现操作面和背面顶部存在着5处凹痕。晋江检验检疫局及时签发规格/残损证书,经福建紫华药业有限公司与发货人联系,发货人承认货物错发的事实,同意更换货物。
  2003年,在对晋江信诚纺织有限公司进口的96台丰田喷气织机的质量跟踪时,发现喷气织机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大部分织机的边撑出现不同程度的生锈、部分织机的面板也出现不同程度的生锈。晋江检验检疫局及时对到货的96台喷气织机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供企业作为向卖方索赔的依据。卖方对到货作适当的赔偿。
  2004年3月10日,晋江市安泰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向晋江检验检疫局申报一批进口旧浆纱机设备(含整经机,浆纱机和并轴机,型号为KSH400型),报检资料反映申报货物为原产日本的“津田驹”牌号浆纱机。经现场检验,上述到货虽贴有“TSUDAKOMA”牌号规格铭牌,型号与申报相一致,但上述到货的主电机、变速箱、电控柜内的变压器和元器件及其他重要部件均为韩国产,初步认为上述到货涉嫌伪造冒牌。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实地现场查验辖区内相同型号的浆纱机,并与津田驹代理商丸红上海办事处联系,确认到货为伪造冒牌,晋江检验检疫局出具检验证书作为企业对外索赔的依据。
  2004年4月20日,晋江恒安家庭生活用纸有限公司向晋江检验检疫局申报1批/1台从台湾购进全自动厨房用纸、卫生卷纸机,货值64万美元,型号为SPM—63105,生产厂商为台湾泰舜企业有限公司。晋江检验检疫局及时派员对到货进行初步检验。之后泰舜企业有限公司多次派技术人员对该机器进行调试,但该机的性能、产品质量均无法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跟踪设备调试情况,多次向恒安公司建议要求卖方履行合同,按规定时限完成调试并提交验收,否则予与退货。由于该机存在品质缺陷,卖方最终无法调试成功,恒安公司提出退货要求,卖方在事实面前同意退货。晋江检验检疫局根据该设备存在的品质缺陷出具检验证书,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4万美元。
  2005年1月28日,晋江市腾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向晋江检验检疫局申报1批12台从台湾购进旧剪毛机及配件。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对安装调试完毕的该批设备实施到货检验中发现2台旧剪毛机的圆刀、圆刀皮带传动轮及展布装置均未加装安全防护罩,设备运行时可能对生产者的人生安全构成威胁,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当即通知企业不许将设备投入使用,责令企业对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技术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之后企业对设备进行技术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005年12月,晋江达盛纺织有限公司进口一批、30台韩国产双喷多臂喷水织机,经晋江检验检疫局派员检验,发现到货的喷水织机均为单喷多臂,与合同规定的双喷多臂喷水织机不符,立即出具检验证书,供企业向卖方索赔。
  1995—2005年,随着晋江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口设备也由进口单机逐渐发展到进口成套设备,引进成套设备以“三资”企业为主。晋江检验检疫局共对“三资”企业进口的310批设备进行价值鉴定,降值497.44万美元,升值345.8万美元。2006年4月20日,石狮祥宇公司欲从晋江围头港进口一批旧机电,数量2台(1台排列机、1台插件机),货值1.4万美元。晋江检验检疫局发现该批进口旧机电无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相关备案,当即退回企业的报检单,并立即与石狮海关取得联系,赶往围头港对到货进行开箱查验,确认到货确为旧机电。晋江检验检疫局责令进口商立即退货。2006年6月5日,该批货物从泉州后渚港退运出境。
  2006年4月3日、4月10日、4月18日,晋江汇辉纺织有限公司分别向晋江检验检疫局报检三批共51台、货值128万美元从菲律宾进口的旧纺织机械。经现场检验鉴定,该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涉嫌不如实备案,且存在安全、卫生、环保等多项不合格。针对上述问题,晋江检验检疫局依法对汇辉公司实施处罚,对经检验不合格且无法进行技术处理的旧除尘设备和2台空压机实施销毁处理,并责令“汇辉”公司限期对旧夹包搬运车、冷冻机、2台未备案的空压机实施退运。11月上旬,这4台设备从厦门口岸成功退运。
  2007年4月23日,冠科(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向晋江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从香港购进的全自动锡膏印刷机等18台全新设备,货值为279.9万美元。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到货检验时发现,冠科公司申报设备中有16台系旧机电设备,且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货值达243.45万美元。晋江检验检疫局向省局检监处上报检验监管重大事项报告单,并向冠科公司下发不准使用通知书。省局检验监管处组织专家技术鉴定小组对存放涉案设备进行勘验。经检验鉴定,该企业进口的16台设备为旧机电设备,涉嫌不如实备案,且存在多项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不合格。
  经调查,晋江检验检疫局判定冠科公司进口的16台旧机电设备为旧机电,未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对冠科公司予以罚款12.9万元的行政处罚。设备供应商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测试整改。经晋江检验检疫局再次检验,其机械安全和电气安全达到标准规定要求。
  2000—2007年,检验监管进口及购进设备1886批,货值51723万美元。
  (九)废物原料类
  2000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加强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把关,加强与海关、环保局的合作,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凭环保批文、境外检验证书等相关证单接受报检,对品质不合格和品名不符的2批不合格废塑料下脚料给予退港处理。
  2001—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接受进口及购进废塑料报检817批,数量55580.25吨,货值1543.99万美元。进口废物种类为大部分为纯PET废塑料,部份为PP废杂料,废料进口主要来源于菲律宾、印尼等国家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现场查验未发现环保项目不合格,无退货。
  2006年,检验检疫进口废物原料273批,13523.21吨,货值512.81万美元,现场查验环保项目不合格共4批、86.07吨、货值3.21万美元,检出率为1.47%。
  2006年3月,晋江市均利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先后向晋江检验检疫局申报2批共计8个集装箱从菲律宾进口的废塑料。晋江检验检疫局查验人员在辖区围头码头,与海关人员一道,在进口企业代表在场情况下,对进口废塑料下脚料进行开箱掏箱查验时,发现其中2个集装箱重43108千克的废料为未经清洗、破碎、规格不一的各类瓶盖、瓶体、食品包装物及其他生活杂碎塑料件,并混有泥沙。另一集装箱装有废料19779千克,为夹带捆装的未经破碎清洗的回收塑料饮水桶超标。现场查验人员判定上述货物为环保项目检验不合格,当即会同海关对货物实施封存,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及时出具不合格检验证书正式通知海关、环保部门。上述不合格货物分别于3月25日、4月1日在晋江检验检疫局人员的全程监督下,退运出境。
  2006年12月27日,根据晋江均利无纺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晋江检验检疫局查验人员对其从菲律宾(经香港转口)进口的废塑料下脚料,共2个集装箱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其中1个集装箱中的废料,箱内约1/4货物与所报检废塑料成分不符,认为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类即PMMA废塑料,且未经清洗干净,根据国家现行进口废塑料环控标准,判为环保不合格。查验人员及时拍照取证,并请企业代表确认,将不合格废料全部装回箱中,加封进行封存监管。同时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书面通知海关、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置。
  2007年,检验检疫进口及购进废物原料523批,数量3602吨,货值1572万美元,分别同比增加91.6%、178.1%和206.4%。进口及购进废物大部份为纯PET废塑料,少数为PP废杂料,废料进口主要来源于菲律宾等国家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现场查验环保项目不合格2批、68.9吨、货值3.0万美元,从装载进口及购进废料的集装箱中截获蠊类医学媒介生物2批。
  四、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业务
  (一)重量鉴定
  根据外贸合同规定和不同商品的特性,晋江市结合国际惯例对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对外贸易商品,按照包装情况,包装货如箱装、桶装、袋装和捆装等,采用衡器计重;散装货中价值不高的散装固体商品采用水尺计重,散装液体商品则采用容量计重或流量计重。晋江检验检疫局根据贸易关系人的委托,按有关技术规程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计量工作,签发鉴定证书,作为买卖双方进行重量交接和处理索赔争议的依据。钢坯属于捆装货物,采用衡器计重;冷轧钢板、马口铁属于标明重量商品,也采用衡器计重(抽样计重);煤炭是价值不高的散装商品,采用水尺计重。
  1998年,衡器计重28批,重量2289.8吨。2000年,衡器计重15批,重量7375吨。2001年,衡器计重29批,重量1.6万吨。
  2002年,衡器计重47批,重量6.98万吨。2003年,衡器计重16批,重量1.07万吨。2004年,衡器计重5批,重量2.01万吨。
  2005年,完成重量鉴定30批,重量15.3万吨。其中衡器计重18批,重量1.9万吨;水尺计重12批,重量13.4万吨,其中1批短重。2006年,水尺计重10批,重量10万吨,发现1批重量短少。
  2007年,水尺计重1批,重量1.3万吨,发现1批品质不合格。
  (二)委托检验
  1999年,晋江检验检疫局玩具实验室建成以来,接受6家企业的玩具委托检验业务共11批次,检测14个项目。共检出1批玩具样品机械物理性能不合格。实验室向玩具生产商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有效改进产品质量。
  第五节 卫生检疫
  一、出入境卫生检疫
  从1984年开始,卫生检疫机关对国境口岸从事饮食、饮水服务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和健康证书制度。1999年“三检合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晋江检验检疫局加强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监督工作,在辖区深沪、围头港区开展以除害防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监督,绿化美化港区环境,改善港区卫生面貌。在围头码头设临时隔离观察室。对辖区深沪、围头两口岸均进行蚊、蝇、鼠、蚤、蜱、螨类等媒介生物密度、种属、季节消长的本底调查,摸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消灭啮齿动物、病媒昆虫,防止传染病的传入传出。
  (一)旅客和交通员工检疫
  1995年8月至1999年11月,泉州卫生检疫局晋江办事处(以下简称晋江办事处)检疫出入境船员6216人次。1999年12月至2006年9月,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境船员26777人次,香港包机旅客1633人次。
  1998至2000年春节,晋江—香港开通客运临时包机通航。飞机抵达晋江机场后,卫生检疫人首先登机,经初步了解,在末发现疫情的情况下,旅客即可下机进入旅检厅,在卫生检疫查验台处填报旅客健康申明卡,出示相应有效的预防接种证书和健康证明书,对来自疫区或患有疾病的旅客做流行病学询问和医学检查观察,必要时发给“就诊方便卡”,旅客在居住处就近医院享受优先诊治待遇,医院及时将诊治结果报给发卡的卫生检疫机关。对患有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和精神病的外国人不准入境。出境人员必须出示相关的预防接种证书。对出境居住1年以上的本国公民和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回国的中国公民要求出示健康体检证明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对台贸易发展,2005年8月,深沪港开通对台小额贸易海上快运。对进入船舶船员的检疫查验,是把船员集中在甲板上,以逐个点名的形式进行肉眼观察,后改为按船长提供的船员名单顺序进入检查厅进行肉眼观察,并校对该船员的预防接种证书是否有效,对有病态者进一步检查询问,对新调入的船员了解其上船前的旅行史,作流行病学调查。随着卫生检疫改革,检疫人员在锚地登轮后,经了解确无疫情,同意驶进港内与其他联检单位一起联检。之后开始执行电讯检疫,凡符合电讯检疫条件的船舶,简化检疫手续,缩短查验时间,对航行途中或在港内生病,以及死亡的船员做详细的医学检查,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对出境的船员,因国内无疫情,不做医学检查,但仍应出示有效国际预防接种证书。2007年,共对6385人次的出入境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同比增加35.1%;其中检疫入境4392人次,同比增加33.3%,出境1993人次,同比增加39.2%。
  对入出境飞机的机组人员,在飞机抵达机场后检疫人员首先登机向机长或其代理人了解健康情况和查阅国际预防接种证书。1998—2000年,检疫入出境机组人员1358人次。2005年8月至2007年,检验检疫对台小额贸易船舶1470艘次,共检疫进出台胞5616人次。1995—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查入出境船员39378人次。
  (二)交通工具检疫
  1.船舶检疫
  1995年,晋江办事处成立初,晋江辖区口岸只有少量小型货轮往返于深沪—香港之间。晋江办事处对外轮的检疫查验实行登轮检疫和检疫锚地两种,船舶到达检疫锚地后应在前桅杆悬挂检疫信号,白天为一面黄旗,即“Q”字旗,夜间为3盏红灯。若船上有染疫或染疫嫌疑,则白天为两面黄旗,即“QQ”字旗,夜间为“红、红、白、红”4盏灯,悬挂检疫信号的船舶除引航员和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上船,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其他船舶不准靠近;船上人员,除因遇险外,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离船;引航员不得将船引离检疫锚地。检疫人员首先登轮初步了解无疫情后,其他联检人员再登轮执行各自任务。入境船舶检疫的程序为:船长填报“航海健康申请单”,提交船员名单、货物清单,并出示船舶除鼠证书和船员预防接种证书,检疫主办人员根据该轮航行情况,向船长提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必要的可索阅航海日记,然后进行船员医学检查及船舶卫生检查,包括船员宿仓、储存仓及冷存库、食品卫生、厨房和卫生间等,必要时下货仓检查。查验完毕后,若无染疫,检疫主办人员向船长宣布卫生检疫结束,交待船舶在港注意事项,签发入境检疫证;该船降降下检疫信号,方可作业。若发现检疫传染病,应按规定进行卫生处理,卫生处理完毕签发入境检疫证后方可开进港内。1998年7月,晋江办事处对中国籍“金捷”轮进入时未悬挂检疫信号,依法给予警告处理。1995—1999年,晋江办事处共检疫查验船舶528艘次,其中入境389艘次,出境139艘次。
  1999年“三检合一”,组建晋江检验检疫局。2000年初,福建检验检疫局下发《关于规范船舶出入境检疫的若干实施意见》,规范出入境船舶检疫申报、专用章使用、证书签发等事项。2000年7月20日,又下发《船舶出入境检疫管理办法(试行)》和《船舶入境电讯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船舶检疫工作。2005年8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及时制定《晋江检验检疫局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验检疫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对台小额贸易特点,启用监管本,减化对台小额船舶检疫手续,提高通关速度。2000—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疫出入境船舶3432艘次,其中入境2471艘次,出境961艘次。
  2.航空检疫
  自1996年12月,泉州晋江机场改作军民两用机场,正式开通民航业务。1998年,为做好对香港的客运包机通航的卫生检疫工作,泉州卫生检疫局在旅客候机厅内划出部分场地作旅检场所,添置一些急需的仪器设备,并及时制订出台《晋江辖区口岸入出境飞机卫生检疫程序》。航空检疫的方法:飞机抵达晋江机场后,检疫人员首先登机,经初步了解无疫情后方准旅客下机,到旅检厅检查。机长或其代理人必须提交总申报单、旅客名单、载货仓单等,然后检疫人员对飞机进行卫生检查,对客仓、卫生间以及供应旅客的食品、饮料进行检查,必要时抽样检验。1998年,晋江至香港客运包机通航,后又增加晋江至澳门临时包机,航空检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晋江至港澳客运包机至2000年结束。1998—2000年,共检疫飞机90架次,进出人员1633人次。
  3.集装箱检疫
  1997年,晋江办事处开始开展入出境集装箱的查验工作,起初晋江辖区出入境集装箱大部分从厦门口岸进出,致使集装箱管理较为薄弱,漏报、漏检很多。为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病媒昆虫、医学动物以及有害公共卫生的物品通过集装箱传播疾病,同年,泉州卫生检疫局与厦门卫生检疫局制定《出入境集装箱分流后续监管措施》对集装箱进行管理,实行申报、验放、卫生处理“一条龙”,减少申报环节,方便货主。后又采用分流后续监管、注册登记制度、微机管理、举办培训班培训集装箱报检员等举措,基本消除漏报、漏检现象,提高卫生处理率。1997—1999年,晋江办事处检疫入出境集装箱19747个标箱。
  1999年“三检合一”后,晋江检验检疫局执行福建检验检疫局出台的《进出境集装箱检验规程(试行)》,规范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对所有出入境集装箱都实行卫生检疫(包括空箱),并根据所装载的货物、包装、来源等情况,判定是否实施动植物检疫。对装载一般商品经审核予以直接放行;对来自疫区或装载废旧物品的集装箱,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实施卫生除害处理后,经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须开箱查验的,根据查验后的情况予以卫生除害处理或放行;对装载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在装箱前实施适载鉴定。
  2000—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疫出入境集装箱224393标箱。
  (三)废旧物品检疫
  晋江辖区口岸进口废旧物品主要是废塑料、合成纤维废丝等。晋江办事处对进口废旧物品从卫生检疫、现场查验、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等环节全面加强进口废旧物品监督管理。1997年,购制放射性检测仪,开展对进口废旧物品的放射性检测。1997—1999年,共卫生处理进口废旧物品10767吨。2002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又购置1台国产高精度、高灵敏度放射性检测仪,进一步提高进口废旧物品的检疫技术水平。2004年,福建检验检疫局下拨4套个人防护服,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又购进4台个人剂量仪,加强对现场检疫人员的个人防护。2000—2007年,共卫生处理进口废旧物品1925批、129219.91吨。
  二、传染病监测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入出境交通工具、人员、食品、饮用水和其他物品,以及病媒昆虫、动物均为传染病监测的对象,同时还规定应当阻止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入境。晋江办事处加强疾病监测工作。1999年“三检合一”,泉州卫生检疫局办事处人员大部分调回泉州,辖区内对外开展监测体检工作职能由泉州国际旅行保健中心承担,晋江检验检疫局不再从事对外监测体检工作。赴美移民的预防接种由福建国际旅行保健中心负责,其他机构不得办理。检验检疫部门按照疫情管理、疫情报告、疫情通报、公布规定,根据各种传染病传染性的强弱、传播途径难易、传播速度快慢、人群易感范围大小及不同的预防控制措施实行分级监测、分类监管,共分为甲、乙、丙3类34种,其中鼠疫、霍乱为甲类。随时报告发现的重大疫情,定期收集整理国内外最新疫情信息,按规定定期填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及时报告传染病个案及其流行病学调查报告。2000年1月24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下发《关于加强出入境健康体检管理的通知》,规定开展出入境健康体检的单位应先向福建检验检疫局申报,经对其体检场所、实验室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审核合格后,方可对外开展监测体检工作。
  (一)健康体检
  1995年,晋江办事处刚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时,技术人员少,设备简陋。办事处逐步增添X光机、心电图仪、自动化生物检测仪、尿十项检查等仪器设备,使体检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体检主要对象是国境口岸和入出境交通工具上从事食品、饮用水的有关人员;出国留学进修、劳务出口、商务、公务人员、援外人员、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以及来华工作学习的外籍人员等。
  1997年,泉州卫生检疫局成立泉州口岸卫生保健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国际旅行健康体检、疾病监测和咨询等服务,对前往传染病高危地区者予以预防接种或提供相应的预防和医治药品。1995年8月至1999年,晋江办事处体检的人数达12217人次,检出梅毒32人次、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1008人,以及其他疾患500多人次。
  (二)预防接种
  晋江办事处成立初期,由检疫人员自行承担预防接种和签发证书工作,主要预防接种对象为交通员工、出入境人员、旅客。1995年8月—1999年,预防接种霍乱7992人次、预防接种黄热病79人次,签发预防种证书8000多份。1999年“三检合一”,晋江辖区口岸预防接种及签发证书职能由泉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承担。
  (三)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查
  泉州地区是鼠疫流行区,晋江办事处在围头港、深沪港区多次进行疫源探索,由于设备、技术的限制,对鼠类只做密度调查、解剖观察。2002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围头港区进行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历时半年,捕获鼠类48只,检获蚤类17只,采集血清22份及肝脾48份送福建保健中心进行检测,均未发现鼠疫杆菌。
  (四)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
  1.鼠类监测
  2002年4—9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围头港区内布点,于每月中旬连续3天布放鼠笼,进行鼠类监测。共布笼1800个,有效笼1742个,有效率96.7%,捕获鼠3种共48只,笼捕鼠密度为2.75%。其中褐家鼠21只,构成比43.7%;黄毛鼠16只,构成比33.3%;黄胸鼠11只,构成比22.9%。在鼠蚤调查中,染蚤鼠数9只,染蚤率18.7%;印鼠客蚤共17只,印鼠客蚤指数为0.35。共布放粘蚤纸600张,检获蚤数0只。同时,采集鼠类血清21份,肝脾48份送福建局检疫实验所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2006年4月开始,在围头口岸每月中旬连续3天布放鼠笼,进行鼠类本底调查,至10月,捕获鼠类19只,经实验室鉴定隶属2科4种,分别为黄毛鼠、黄胸鼠、褐家鼠、臭鼠句。
  2.蚊类本底调查
  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对深沪口岸进行蚊类本底调查。在深沪口岸调查点捕获成蚊254只,经鉴定隶属3属6种,其中优势种为骚扰阿蚊,共135只,占捕获总数的53.15%;其次为致倦库蚊,共93只,占捕获总数的36.61%。
  3.蝇类本底调查
  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对围头口岸进行蝇类媒介生物本底调查。捕获蝇类17978只,经鉴定隶属4科11属16种,优势种为家蝇,占捕蝇总数的36.02%;其次为元厕蝇18.13%、中华海花蝇12.24%、大头金蝇10.99%、黑斑海花蝇7.20%、铜绿蝇5.71%、丝光绿蝇3.22%,其中元厕蝇、中华海花蝇、黑斑海花蝇、横带花蝇、巨尾阿丽蝇、东方溜蝇6种蝇类媒介品种是原全国口岸本底资料中未有记载的,填补全国出入境口岸的医学媒介生物本底资料,为今后全国各口岸的蝇类媒介控制和快速发现传入性蝇类媒介生物及其科学防治提供重要依据。
  不同生境蝇类优势种各不相同,职工食堂以家蝇为主;生活区树丛以元厕蝇为主;集装箱堆场以大头金蝇为主;码头以中华海花蝇为主;工人宿舍以黑斑海花蝇为主。
  围头港蝇类全年平均蝇密度99.88只/笼·日。以10月份为最高峰,密度234.93只/笼·日。不同生境蝇类密度有差别,以食堂的蝇类密度最高,达186.28只/笼·日。
  4.蠊类本底调查
  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对围头口岸进行蠊类媒介生物本底调查。布放蜚蠊诱捕盒2300盒次,捕获蠊类媒介生物311只,经鉴定隶属2属3种,分别为德国小蠊、美洲大蠊、澳洲大蠊,其优势种为德国小蠊。
  口岸媒介生物监测,查明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深沪、围头口岸的媒介生物种群,即鼠类2科4种,蚊类3属6种,蝇类4科11属16种,蠊类2属3种。
  三、卫生处理
  2000年7月25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于下发《福建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卫生除害处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福建检验检疫局法综处负责福建省(厦门市除外)卫生除害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晋江辖区从事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单位为上海浦检熏蒸消毒中心福州分部。每年均在辖区深沪、围头港区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消灭“四害”,加强口岸病媒昆虫的防制,改善港区卫生面貌。
  2000年1月—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使用环氧乙烷、硫酰氟药剂对1402批、91617.871吨的进口废塑料进行熏蒸消毒、除虫处理。使用漂白粉精对2艘来自霍乱疫区的入境船舶所装载的900吨需在辖区深沪口岸排放的压舱水进行消毒处理。使用氯氰菊酯类杀虫剂对20艘入境船舶厨房、餐厅及食品储存舱等部位进行喷洒杀虫处理。2001—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40艘次入境船舶进行鼠患检查,签发免于除鼠证书40份。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时,应当立即将其隔离,防止任何人遭受感染。2006年4月,在辖区深沪口岸建设标准隔离室,2007年3月,在围头港区建成临时隔离房。至2007年,尚无留验、就地诊验案例。
  第六节 动植检检疫
  泉州动植物检疫局(所)和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应检物实施强制性检疫。1999年11月至2007年12月31日,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7665批、29988.7万美元,其中进境1794批次、19895.9万美元;出境5871批次、10092.8万美元。检疫除害处理出口货物木质包装物3046批,截获各类动植物疫情34批次。晋江辖区进出境动植物产品主要包括出口热带鱼饲料、水产品、竹木制品、木包装物、保鲜胡萝卜、葵花籽、盐渍姜、观赏鱼和鳗鱼苗;进口盐渍牛皮、蓝湿牛皮、观赏鱼、木制品、木包装物等。
  一、动物检疫
  1992年起,泉州动植物检疫局对引进的丹麦丽佳种鸭苗隔离场地实行考核审定制度,以及部分进口动物产品加工厂的考核监管制度,强化管理,防范疫情扩散。1999年1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受理晋江辖区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业务。2000—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出境动物32批次、12万尾、货值34.9万美元,进出境动物产品4878批次、144937.7吨、24583.4万美元。
  (一)进境动物及其产品
  2001年7月,围头港边防站截获1批来自台湾金门的走私甲鱼幼苗,64箱、89600只,货值近10万元,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该批甲鱼幼苗进行焚烧销毁处理。从2002年12月起,晋江市建荣水族生物基因有限公司先后进口4批观赏鱼,24556尾、0.14万美元,主要品种为花罗汉、七彩神仙等。晋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热带观赏鱼检疫。2003年,晋江边防大队在围头港查获1批来自台湾的走私甲鱼蛋100箱、42万粒,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该批甲鱼蛋进行深埋销毁处理。
  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进境动物产品主要是盐渍牛皮和甲鱼蛋,盐渍牛皮主要产地为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等国家,甲鱼蛋为对台小额贸易入境。
  2004年1月19日,晋江检验检疫局会同晋江市工商局从晋江海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不明的进口冻鸡翅50箱800千克,2月13日,会同质监局从晋江联发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不明的进口冻鸡翅11箱176千克,3月25日,从晋江海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阿根廷、无入境检疫证明的进口冻鸡爪265箱3975千克,4月2日,同质监局、公安局从晋江海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丹麦、无入境检疫证明的进口冻猪颈排8箱120千克,8月8日,协助晋江边防大队销毁处理截获1批产地美国的非法入境冷冻鸡爪、鸡翅164包3280千克,9月28日,协助晋江边防大队销毁处理截获1批产地美国的非法入境冷冻鸡翅90包、1800千克。
  2005年1月11日,会同晋江质监局从晋江海生冷库中查获1批产地澳大利亚、无入境检疫证明的进口冻牛筋16箱、233.6千克、冻猪舌42箱、420千克,5月10日,配合石狮海关对1批涉嫌走私入境10吨白带鱼进行销毁处理。9月,晋江对台小额贸易正式开通。2006年7月,台湾甲鱼蛋开始进入,按照相关规定,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进入甲鱼蛋进行现场检疫和外包装消毒,并加施检验检疫标识,调离到江西瑞金联亚淡水养鳗场隔离检疫。
  2002—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肉类产品的专项冷库执法检查活动中,查获来自疫区或产地不明的非法入境肉类共9批次、208046千克,对查获的非法入境肉类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2006年,泉州海关截获1批来自台湾的走私宠物犬7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该批宠物犬进行全部扑杀销毁处理。
  1999—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进境动物产品1187批、75018.6吨、12399万美元,主要品种包括盐渍牛皮、蓝湿牛皮、水产品和甲鱼蛋。1999—2007年,晋江兴业皮革公司、晋江国峰皮革工业有限公司、晋江峰安皮业有限公司和晋江锦兴皮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先后取得进境牛皮定点加工厂资格,经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境的动物皮张1535批次、99477.5吨、货值12227.2万美元。
  (二)出境动物及其产品
  1999年1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晋江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出口动物30批、34.8万美元。
  2001年,检疫1批出境旅客携带20头鹦鹉到菲律宾。按照国家法规和《出境观赏鱼检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出口观赏鱼养殖场实行检疫登记制度。2004年7月,晋江市建荣水族生物基因有限公司通过检疫考核,成为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首家出口观赏鱼检疫登记企业。同年8月,首批观赏鱼2250尾出口到马来西亚,至2007年共检疫出口观赏鱼17批、9.4万尾、4.5万美元,主要出口日本、马来西亚。
  晋江辖区出口动物产品主要品种为热带鱼饲料和冷冻水产品,检疫重点对象为热带鱼饲料,冷冻水产品作为动物源性食品主要是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监控。晋江市闽南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通过韩、美出口食品卫生的注册,2006年9月通过欧盟出口食品卫生的注册。2006年4月,晋江对台公司首批鳗鱼苗出口到台湾,至2007年,检疫12批、30.3万美元。
  二、植物检疫
  1999年1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成立,开始受理晋江辖区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业务。晋江进出境植物检疫主要包括出境木制品、植物源性食品如保鲜胡萝卜、木质包装和进境木制品、木质包装。2000—2006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检疫进出境植物产品2443批次、28287.8吨、货值3705万美元。2001—2007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每年的5月到11月均开展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诱捕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辖区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分布危害情况。其中,2005年开展刺桐姬小蜂、红火蚁的疫情普查,2006年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清查工作,查获48支疫花。
  (一)进境植物检疫
  1995年,东石镇粮站从美国进口1批小麦,经上海进口后分流入库,上海动植物检疫局在下舱卸运时检出小麦矮腥黑穗病疫情,泉州动植物检疫局对该批疫麦进行封存。晋江检验检疫局分别于2004年12月从香港进入船舶食品舱的绿豆中、于2005年5月从越南入境船舶食品舱的大米中检出四纹豆象并作销毁处理。
  木材检疫主要来自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物。2004年起,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辖区3家草木制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经考核3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均为二级,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产品,按照管理办法的监管规定实施监管。2005年9月,晋江市新塘宇兴木制品加工厂取得资格考核,成为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首家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标识企业,编号为039。2006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从1月1日起所有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物需加施有效的IPPC检疫除害处理标识。
  (二)出境植物检疫
  晋江检验检疫局出境植物检疫主要产品包括木质鸟屋、木质垫板、干燥花和木质包装物,未从出境植物及产品中检出植物疫情。1998年起,泉州动植物检疫局对晋江菲莉集团公司公司大量出口到美国、加拿大货物中包装用的木托盘试行集中熏蒸处理、分批出口核销的管理办法,减轻菲莉集团公司70%的熏蒸费用。1999年1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指导菲莉公司建立检疫管理制度,经福建检验检疫局卫监处现场考核同意给予集中熏蒸的优惠措施。
  2000年9月起,实施熏蒸处理业务转由总后勤部防化指挥工程学院负责实施,晋江检验检疫局负责加强对熏蒸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2005年9月,晋江市罗山新塘宇兴木制品加工厂建立除害处理(热处理)设施和防疫管理制度,经福建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处现场考核合格,取得出口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加施标识企业资格,辖区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开始按规范要求处理并加施有效标识。
  1999—2007年,检疫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物5950批次、484673件。其中,检疫除害处理出境木质包装物2035批、287941件。
  三、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检疫
  根据口岸的特点,对旅客携带物的检疫在现场进行,对可能带有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而又没有申报的旅客进行查询、抽检,必要时逐件开包检查。199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等相关法规发布,正式实施全面的携带物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颁布后,在旅检现场进境流程中于海关查验台前设置动植物检疫工作台位,出境工作台设在海关附近。主要通过“察、问、查”的方法或行李过海关X光机时,发现可疑带有应检物品的旅客手提行李、托运行李实行开包查验。旅客进境时,携带有中国检疫法管制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要求填写“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动植物检疫;对携带中国规定禁止进境物以及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土壤等,除有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特批准许进境外,一律予以截留销毁或监督其复带出境,现场开具“进出境旅客携带物留检/处理凭证”;对携带植物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办理引进植物种苗检疫审批,携带猫、狗等伴侣动物要求有输出国的检疫证书及免疫注射证书,并限量带进。对携带禁止入境物或重点检查物进行检查,按照规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如对水果、茄科蔬菜以及生肉制品等进行没收销毁或退回处理,或对截获的水果在实验室进行剖果、观察以获得害虫;对种苗及繁殖材料进行截留检疫;对可能带有某种潜伏性检疫对象的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动物,截留进行室内检验或隔离试种(养)等;对带土壤和植物性包装物的植物,剔除土壤及包装物,并进行消毒处理等;对未发现疫情的植物产品,现场检疫合格予以放行,随检随放等。各种检疫处理均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运输工具装载物检疫
  1999年11月,“三检合一”,晋江检验检疫局全面开展进出境运输工具检疫业务。按照规定,对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进境运输工具,所有进出境、过境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包括集装箱均依法执行检疫检查或检疫监督。
  (一)船舶装载物检疫
  1999年11月起,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实施对出入境航行船舶的动植物检疫查验工作,主要对船舶上生活食品舱存放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2004年10月10日,从来自日本的“绿色先锋”轮生活舱红豆中检出玉米象、烟草甲害虫,12月1日,从来自香港的“东旭”轮生活舱绿豆中检出四纹豆象害虫。2005年1月6日,从来自香港的“伟兴”轮生活舱红酒中检出露尾甲害虫。5月17日,从来自越南的“金宝”轮生活舱大米中检出四纹豆象害虫。8月24日,从来自朝鲜的“业达”轮生活舱玉米粉中检出玉米象害虫,10月21日,从来自香港的“文龙”轮生活舱花生中检出锯谷盗害虫,10月21日,从来自香港的“联发66”轮生活舱玉米中检出赤拟谷盗、锯谷盗害虫,12月11日,从来自台湾的“上和”轮生活舱绿豆中检出赤拟谷盗害虫。2006年3月20日,从来自越南的“东山”轮生活舱香茹中检出扁谷盗害虫。
  2000—2007年,检出有害生物9批次,截获来自疫区的动物肉类产品19批次、698千克,均按要求进行封存限制食用的检疫处理。
  (二)集装箱装载物检疫
  对集装箱的检疫,重点是检疫有无害虫、杂草、蜗牛、植物性残留物和土壤。集装箱检疫由货主、箱主或代理人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提前申报检疫,对装载检疫物的集装箱,连同内装物一道申报检疫。进境集装箱抵达口岸时,在码头堆放场进行箱表检疫并拆封开箱检疫,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经检疫不合格的,通知报检人作熏蒸消毒或除害处理。报检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联系落实具体的检疫事宜。至2007年,未检出动植物疫情。
  (三)飞机装载物检疫
  1996年8月,国家动植物检疫局下发《关于加强空港动植物检疫工作的意见》《进境飞机动植物检疫规程》等。飞机检疫的重点是飞机的食品舱、货舱、配餐间及机上存放动植物废弃物的场所。重点检查机上是否带有国家规定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如生猪肉、生肉制品,以及水果、茄科蔬菜等,同时还须对机上废弃物、泔水以及存放的容器、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的的防疫性处理。检疫人员在飞机入境时登机检疫并实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发现飞机上有疫情则另行处理。对福州口岸装载活鳗、活虾等运载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货物包机依法进行检疫消毒处理。至2007年,未检出动植物疫情。
  第七节 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
  一、出口商品
  (一)出口食品卫生管理
  1994年晋江商检局成立后,从泉州商检局接管原在泉州商检局办理注册登记的晋江市怡宾罐头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晋江远东姜厂。这两家企业成为晋江辖区首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晋江检验检疫局成立后,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卫生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卫生注册登记。至2007年底,有13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卫生注册,4家企业通过卫生登记,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对欧盟以及美国和韩国注册。
  晋江检验检疫局重视出口食品的检验监管工作。2002年9—10月,对辖区内所有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003年6—11月,对辖区内所有卫生注册登记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2007年,强化认证认可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完成6家食品企业的初步审查工作,新增卫生注册企业2家,新增出口车间2家。
  (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管理
  1990年,福建商检局组成质量许可证考核组,对申请许可证的纸箱厂,对照考核办法规定的环境条件、设备情况、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验收。晋江第一批有2家企业获得质量许可证。1993年3月,福建商检局成立ISO9000福建评审中心(以下简称福建CQC),当年11月,福建CQC通过国家出口商品生产企业(ISO9000)工作委员会的认证评审。
  1994年晋江商检局成立后,负责对获证企业进行后续管理。同年7月,晋江商检局开始对出口玩具产品实施凭“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报检和放行。当年共有晋江万代好玩具有限公司等12家出口玩具生产企业通过许可证考核,获颁“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这12家企业当年总计出口玩具1761批、1178万美元。在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过程中,晋江商检局选择晋江市华侨玩具有限公司和晋江展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质量体系认证的试点。1996年底,这2家企业通过福建CQC的认证,获得ISO9001:1994认证证书;至2006年底,指导帮助32家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1998年,泉州市永佳电子有限公司成为晋江辖区首家企业获得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书。至2005年,晋江市下村纸箱厂、晋江市群英包装有限公司、晋江市群兴包装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获得质量许可证。至2007年底,4家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书。晋江辖区23家出口玩具生产企业获得许可证。
  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对出口纸箱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登记管理。至2007年底,31家包装企业获得备案登记。
  (三)出口产品质量分类管理
  1994年,晋江商检局为简化检验手续,加快通关速度,支持外贸出口,根据福建商检局《产品质量分类管理办法》,在包装容器企业试行产品质量分类管理,对取得质量许可证的工厂,视其遵纪守法、产品质量稳定等情况来划分类别。根据该办法,对企业分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即每半年对各类厂家的产品质量、设备状况、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和厂容厂貌等五个方面进行复核评审,并结合日常所获取的各厂质量信息,重新调整起类别的升降,也采取相应的检验和管理措施。晋江商检局及时总结经验,将分类管理办法逐步推广到玩具、服装、鞋类等出口商品的生产厂家,促进企业生产上规模、工艺上等级、管理上水平、质量上档次,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1999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成立后,继续在出口鞋类、服装、玩具、机电、食品、陶瓷等行业推行分类管理。至2007年底,实施分类管理511家,其中一类27家,二类218家,三类266家,基本涵盖晋江辖区主要出口企业。
  (四)查处逃漏检
  晋江商检局成立后,承担监督管理辖区内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任务。针对晋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少数经营进出口商品企业追求眼前利益,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晋江商检局通过监管,派员深入企业的车间、仓库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进出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开展查堵逃漏检行动,查处逃避法定检验的行为。
  针对出口法检业务,晋江商检局对辖区内近800家生产出口的企业归类登记,建立数据库,结合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分类管理等考核,以服装、玩具行业为突破口,采取措施堵住逃漏检。针对进口设备、原辅材料逃漏检行为,晋江商检局以电话催报和下发“催报检通知单”等形式,及时通知进口企业履行报检责任,敦促企业按期报检,防止逃漏检行为。
  1999年,晋江检验检疫局成立后,加强催报检和对逃漏检案件的查处工作。2004年,晋江洋森服装有限公司自营出口2批服装,品名分别为七分单裤和沙滩短裤,数量18260条,货值280720元。上述2批服装系法定检验商品,该公司未报经检验合格就擅自出口。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该公司予以罚款19650元的行政处罚,成为晋江检验检疫局成立以来针对进出口逃漏检行为实施的首次行政处罚。
  二、进口商品
  (一)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管
  1996年9月,晋江商检局会同晋江市工商局重点对晋江市流通领域进口彩电及化妆品进行抽查。抽查6家商店,其中电气商店3家,抽查4个品牌36台彩电;抽查3家化妆品商店的3个品种的化妆品。抽查的项目有进口电器CCIB标志、假冒伪劣;进口化妆品的商检标识、卫生项目等。经对抽查样品检测,发现“夏士莲雪花膏”的汞含量超标。
  1999年“三检合一”后,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展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监督检查,与晋江市工商局建立加强业务工作协作机制,签定《关于加强业务工作协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的职能,提升联合执法的合力。
  2000年,晋江检验检疫局联合市工商局,在晋江市范围内对5家进口商品开展抽查活动。重点检查进口食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加贴中文标签、CIQ防伪标志,有否有效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检查进口家电(电视机、电吹风、电熨斗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加贴安全标志,有否有效的进口家电检验证书;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制假售假案件等,没发现有违规的企业。
  2001年1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参加由市卫生局组织,农业局、技监局参加的联合行动小组,在金井镇和安海镇查处有毒大米,即检查大米经营单位销售的大米是否存在发霉、变黄、掺假和受黄曲霉毒素污染等问题。在现场抽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行为。
  2002年2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参加泉州市技监局牵头组织,泉州检验检疫局参加的联合行动小组,在晋江市检查进口肉品和水产品。行动小组共抽查“海生”冷库和“闽南水产开发公司”的二个冷库。在“海生”冷库,查获150箱、1500千克产地不明,纸箱上无唛头和标记的进口鸡翅。对于这些产地不明的鸡翅,由泉州市技监局予以封存,做进一步处理。在“闽南水产开发公司”的冷库,无发现进口肉类和水产品。
  2003—2004年底,由市政府牵头,晋江检验检疫局与工商局、技监局建立联合打击非法入境肉品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对肉品冷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开展7次联动执法检查(5次进境肉类冷库检查,1次进境水果批发市场检查,1次进境奶粉和食品标签市场检查),其中4次查获销毁非法入境肉类产品共334箱、5071千克,有力地打击肉类非法入境活动。
  2005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展“苏丹红一号”市场清查。3月7日,联合晋江市工商局检查各类可能销售和使用“苏丹红一号”的有关经营场所,抽取麦当劳、肯德基、特乡基、思口福等5家商店的7种样品,送福建局技术中心检测。经检测,这7种样品中没有含有“苏丹红一号”。9月22日,会同晋江市工商局对辖区内5家商场、超市开展进口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检查。检查产品包括进口洋酒、进口奶粉、进口饼干、进口化妆品共4类商品13种产品。在检查中,查获3箱、174包的进口饼干没有标签审核证书、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当即责令企业将这些进口饼干撤下食品柜,对该批进口饼干实行就地登记保存,要求企业做出书面检讨后,移交工商局进行处理。联合林业部门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清查工作,查获1批48枝“一枝黄花”。2007年,联合市工商局、农业局开展有害生物市场检查、监督,对6批检出有害生物的入境木质包装、15批出现病虫危害状的入境木质包装和20批入境甲蛋鱼的外包装进行熏蒸和消毒处理。
  (二)监督处置进口废次货物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开始快速发展,伴随着经济建设对原材料需求的增加,作为对原料需求的有益补充,从国外进口可再生利用的废物原料数量开始大量增加。与此同时,在国外处理费用较高的各种有害废物也大量夹带在可利用的废物原料中转移到中国,有的不法商人将国外有害废物大规模地转移到中国,一时间向中国倾倒“洋垃圾”成为不法商人谋取暴利的手段。199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转移的紧急通知》。1996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局联合有关部门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同年,国家商检局提出必须加强进口废物的检验与监管。同年6月,福建商检局在泉州市召开进口废物检验鉴定工作座谈会,要求把进口废物当作特殊商品,对其检验和监管当作特殊工作,坚决堵住“洋垃圾”。
  2006年,晋江辖区口岸连续检出进口废料环保项目检验不合格事件引起福建检验检疫局、晋江市领导的重视。2006年3月28下午,福建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谢少华一行到不合格废料的存放地晋江围头码头,进行现场调研与指导,现场开箱查看环保不合格废料实际情况,并在现场召开口岸有关单位参加的强化监管协调会,促成有关各方达成全部退运、尽快退运的共识,并顺利退运出境。
  第八节产地证签发
  1993年11月,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筹建处设立,即开展检务工作。1994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至1998年2月,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未设立检务科。1998年2月,正式设立检务科,主要负责受理报检、计费、签证、放行、证单档案管理、空白证单及签证印章的保管及管理、产地证签发等工作。
  一、原产地证明
  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自1993年筹建起,开始执行国务院第9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对外经济贸易部于1992年4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有进口成分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清单》。
  1994年,晋江市签发原产地证明283份,金额530万美元。至2007年,共签发25085份,金额45147元。
  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
  晋江商检局自1993年筹建起,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用福建商检局统一印制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外贸公司和工贸公司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三资”企业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FORMA证书签证后调查或查询调查记录表、GSP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申请FORMA证书产品情况表、重发或更改FORMA证书申请单和含进口成份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等。同时,对普惠制原产地证编号进行规范,编号由局代号、企业代号、年份及证书流水号4个部分组成,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代号为12。
  1994年7月14日,晋江商检局黄向慧获准对外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当年签发1007份、2047万美元。
  1995年3月24日,晋江商检局郑艺聪获准对外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当年签发1812份、2055万美元。
  1996年6月14日,晋江商检局张咏梅获准对外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当年签发2405份、2643万美元。
  1998年8月20日,晋江商检局庄忭靓、陈冰冰获准对外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当年签发2583份、3635万美元。
  至2007年,晋江市惠普制原产地证明签发61216份、109809万美元。
  第九节 通关建设
  2000年1月1日前,按原商检、动植检和卫检机构要求签发检验检疫证单。“三检合一”后,从2000年1月1日起,启用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设计的新检验检疫证单和业务印章。
  2000年1月1日,检验检疫系统全面推进和深化检务业务改革,实施检验检疫新通关机制,原“三检”多种放行方式统一为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实现通关方式、流程管理、证书格式、证书印制、收费管理、数据统计、计算机应用管理程序的全面统一。晋江检验检疫局正式启用检验检疫新单证、新印章和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实施“先报检后通关”通关制度,并且推行“一次报检、一次计收费、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一次签证放行”的“六个一”工作模式。启用新的检验检疫证单后,原“三检”签发的仍在有效期的放行单需由检验检疫机构换发通关单,造成证单量急剧增加。针对此情况,晋江商检局提出“当天的证单当天办理完毕”的要求,及时调配打单人员和设备,检务部门人员加班加点赶制证单,克服“压单”现象。
  2000年7月13日,为适应“三检合一”后新的通关制度的施行,晋江检验检疫局本部按照福建局的统一部署,开始上线运行“检验检疫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IQ2000系统)。2001年3月1日,龙湖工作站建成局域网,开始运行CIQ2000系统,租用晋江市电信局的64K帧中继线路,连接局本部的CIQ2000服务器。
  2000年9月,福建检验检疫局“三电”(电子签证、电子报检和电子转单)工程推广会议在泉州召开后,晋江检验检疫局按照福建局的统一部署,着手推广运用“三电”工程。
  2000年11月28日,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与厦门检验检疫局试点出境货物电子转单,至12月底,电子转单191批。电子转单口岸从厦门局开始运行,2001年1月,实现与福建局系统电子转单,并逐步拓展到全国各有关口岸。运行初期采取纸质单证与电子转单信息并行的方式,运行成熟后于2001年5月逐步取消纸质单证,凭转单号和密码换发通关单。2001年,电子转单25658批,至2006年,累计电子转单476592批。
  2001年,晋江检验检疫局重点推广电子报检和电子签证。6月,逐步开展推广电子报检。第一批实行电子报检企业10家,包括爱奇(福建)鞋塑有限公司、福建美明达鞋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001年,实行电子报检16793批,占所有报检批次的48.6%。从2003年1月开始,电子报检率100%。至2006年,实行电子报检524550批。电子报检企业逐步拓展,至2007年底达86家。
  2001年7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开始推广电子签证,第一批电子签证企业7家,包括福建美明达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晋江新菱电子有限公司等。至2001年底,电子签证789批,占产地证签证数的15.2%。从2003年1月开始,电子签证率100%。电子签证企业逐步拓展,至2007年底达47家。至2006年,实行电子签证54674批。2007年,电子签证13590批。
  2004年下半年起,晋江检验检疫局逐步开始推广“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重点是电子监管,并以电子申报替代原有的电子报检和电子签证,以电子放行涵盖电子转单以及电子通关(电子放行因故至2007年底尚未开通)。
  2005年1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在局本部和围头口岸检验检疫办公室建成电子监管室,从数据监管和视频监管两种模式进行监管。通过对围头口岸船舶靠泊位、集装箱堆场、进口废料堆场和检验检疫场所,深沪口岸船舶靠泊位、散货堆场,闽南水产公司生产车间、仓库等重要区域进行远程视频监管,可以实时掌握重点区域工作动态,实现高效、便捷的远程监管。
  2004年12月,晋江检验检疫局对辖区的晋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晋江宝声电子有限公司等8家出口企业实施电子数据监管。
  2006年,晋江检验检疫局加强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成立晋江检验检疫局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欧阳钦芬担任组长;并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张文安担任组长。晋江检验检疫局加强探索和研究,2月底,率先实现工业品电子监管放行。8月底,完成75家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安装工作,提前且超额完成全年推广目标。至12月底,有效监管5467个生产批,在线放行2681个报检批。在推广工作中,晋江检验检疫局举办电子监管业务推广培训会2次,对来自玩具、鞋类、机电、陶瓷、服装、食品行业75家企业的113名人员进行培训,开展3场局内部人员电子监管业务培训会。至2007年12月底,完成121家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安装工作,在线放行11556个报检批。
  第十节 海事管理
  一、口岸查验与船舶签证
  198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办理进出港签证。”
  1988年,晋江海事处开展口岸查验,发放船舶签证。通过口岸查验与船舶签证,晋江海事处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进出港船舶、船员的动态和状态,预测辖区内船舶交通密度、船舶等级、类别,了解港区内外航行船舶及船员的状况、航行和停泊秩序以及船舶船员安全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合理地布置海事执法力量,维持良好的通航环境和秩序。同时为方便船舶进出港,晋江海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开通重点物资运输船舶“绿色通道”,推行诚信船舶管理等,有效缩短船舶在港时间和降低船舶营运成本。
  二、海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2001年以来,晋江海事处始终围绕水上安全监管这一中心工作,牢记“让航行更安全、让海洋更清洁”的神圣使命,坚持季节性安全防范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四季多节”(春季大雾、夏季台风、秋冬季寒潮大风以及春运、“五一”“十一”、中秋、元旦、“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并先后组织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小型船舶与老旧船舶专项检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专项检查、晋江市水头支航道安海中亭港航道段整治、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打非治违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辖区海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海上搜救应急
  晋江市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挂靠晋江海事处,海上搜救分中心日常工作由晋江海事处具体承担。晋江市海上搜救中心发挥协调指挥的原则,努力形成部门协调,专群结合、军地结合、自救和互救相结合的搜救格局,增强整体协同和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多部门间的无缝对接与协同应对,为保障海上运输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挽救遇险群众生命,为晋江市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
  2006年10月29日14时,晋江海事处接到求救电话,有男女2名村民被困于深沪新海安水域距岸200米的礁石上,当时正在涨潮,风大浪大,情况危急,随时有被淹没的危险。海事处立即调动附近的船舶前往救助,经过研究,决定派人游过去解救,随即招集当地水性较好的4名村民,利用救生圈、救生衣、绳子,游到礁石边,把救生衣送到2名被困人员,被困人员穿上救生衣,岸上的人用绳子将2人拉上岸,经过近2个小时的解救,2名被困人员于15时50分被成功解救。
  2007年4月15日15时左右,武汉籍货轮“金昌39”船和“闽狮渔3912”渔船在泉州围头湾相撞,造成“金昌39”轮因碰撞而沉没,船上9名船员爬在救生筏上在海上漂浮,生命处在危险之中。晋江海事处在接报后,赶赴现场协助进行抢救,与围头边防所联合行动,组织在港的2艘渔船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分组展开搜救行动。16时,9名漂流在海上2小时的落水船员被过往的油船“锦乐266”成功救起。
  2007年5月20日12时45分,晋江海事处接到有关货船“闽南海盛9”触礁的险情报告:在石井角屿附近海域,货船“闽南海盛9”触礁,随时可能沉没,该船9名船员遇险。海事处派海巡1337艇赶赴出事地点,并通报南安海事处。南安海事处接讯后,派出海巡1331艇一同赶往出事地点并于13时10分到达现场。经过2艘海巡艇人员的共同努力,该船9名船员全部成功获救,并于14时将全部船员安全接回石井港。
  第十一节 对台小额贸易
  晋江的对台小额贸易早已存在,那时的对台小额贸易杂乱无序,被认为是走私。1992年1月24日,福建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围头半岛成为福建省民间对台小额贸易交货试点。1992年,晋江对台小额贸易的年贸易额5000万元。此后几年一步一个台阶,至1995年,来自台湾、金门、澎湖的船只514艘、6567航次、37257人次、上岸49657人次,年贸易额增1.8亿元。晋江的对台小额贸易出现一些新变化:交易点由外海发展到近岸300米;货物由单一的土特产向中药、工艺品、鱼苗、鳖苗等多样化扩展;货源供给地由晋江市发展到闽、浙、赣、粤、沪等10个省、市;信息联络从同一海区作业的口头传递方式,改用“大哥大”直呼(台、金、澎渔民拥有晋江市的大哥大60部,BP机100只);结算方式从以物易物转为按货币交易。1996年,由于台湾当局蓄谋制造“两个中国”,使日趋活跃的晋台民间海上贸易出现倒退,晋江对台民间贸易锐减。1996年,贸易交往仅2181航次、9272人次,对台民间贸易额仅8500万元。1997年,对台民间贸易额仅4058.25万元。1998年,对台民间贸易额3228.9万元。2000年,对台民间贸易额102.05万美元,呈一路下滑的趋势。2001年跌到谷底,年贸易额只有53.22万美元。
  2001年,随着大陆和台湾地区作为独立关税区加入世贸组织后,两岸之间的经济联系开始更加密切,货物贸易也更加频繁。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成立晋江市对台贸易有限公司,对台民间贸易更加规范化、规模化。2001年8月28日—9月2日,晋江市总商会与金门县商业公会在金门县体育馆联合举办晋江市名优特产品(金门)展销会,这是祖国大陆商品首次直接进入台湾地区展销,也是首创祖国大陆人员与商品首次直航台湾地区。2002年,晋江对台小额贸易403.19万美元,2003年达488.99万美元。2005年,晋江正式开展对台小额贸易。2006年,晋江的对台小额贸易再次呈上升势头,全年完成贸易额411万美元。2001—2006年,对台民间贸易额1419.40万美元。2007年7月,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先行先试设立晋江围头对台小额贸易口岸。2007年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放开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晋江深沪港被列入试点口岸名单。对台小额贸易业务更加活跃,2007年,晋江市对台小额贸易额18415吨,货物总值1973.8万美元,缴纳海关税款3726万元。主要业务为帮助企业物流配送由台湾进口的机械及配件、化工原料、农(副)产品等与晋江传统产业关联的物资。
  第十二节 打击走私贩私
  一、开展反走私专项斗争
  20世纪80年代,晋江县打击走私工作只是在沿海的乡镇开展。
  1990年4月12日,县边防大队在安海码头查获深沪航运社的“晋沪4号”船运载走私日产“乐声”牌2187、2190型,日立188型彩电计161台,东芝单放录像机99台,三菱冷气机71台,案值人民币110万元,总罚没为104万元。1991年3月12日,县边防大队获省政府特案奖(规定1案的罚没收入在100万元以上)。1991年5月16日,晋江县人民政府召开县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1991年的打击走私工作,强调坚持综合治理,开展专项斗争。7月31日,县府召开打击香烟整顿香烟市场的专项斗争会议(以下简称香烟专项斗争会议)由副县长邱华谋主持,会议决定成立打击走私香烟,整顿香烟市场的协调领导小组,协调组下设办公室。会议印发县政府《关于打击走私香烟走私整顿香烟市场的意见》的通知。8月22—24日,由县府办、县打击办牵头调集工商、公安边防、烟草、财办等有发关部门协同各乡镇有关部门分别对青阳、陈埭、罗山、安海、磁灶、东石、金井、龙湖、深沪等乡镇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出动车辆30辆次,人员225人次,分别对个体烟贩、摊点进行清理,查没进口走私香烟1437.2条,冒牌红塔山香烟4850条,云烟1733条,大中华188条,摧毁贩私窝点6个。以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和烟草局部分人员组成一个“补扫队”,见缝插针进行流动检查。工商局也采取措施整顿香烟市场,打击香烟走私活动。8月29日,召开全县沿海社会治安综会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永恩主持。打击办根据国务院关于《要把反私斗争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进行全面整理,从根本上扭转走私活动的猖狂势头》的精神。与会者一致认为反走私必须坚持集中打击和综合治理并举的方针,坚持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继续贯彻“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的方针。必须采取行动,坚持挖掉沿海超产驻窝点,打击走私团伙,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严惩走私活动,下决心堵住海上走私源头,彻低清理洋货市场,割断私货销售网络。县委副书记、县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许龙烈作会议总结。
  1994年11月1日至1995年元月30日,晋江市开展第二次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查获走私贩私案件4起,案值730万元,查获主要物品有:轻柴油4945.75吨、香烟3700条、没收无证无号摩托艇3艘、淫秽日历17000本,摧毁地下黑批发香烟大户4家,同时破获一起企图偷渡日本35人,依法扣留案犯11人,收审1人,逮捕1人。
  1995年,查获走私、贩私案件14起(比1994年的27起下降48%),总案值1161万元(个案100万元以上的2起),罚没值525万元,查获的主要物品有轻柴油4945吨、香烟1674件、彩电22台、空调4台、摩托车58辆、裸体日历17000本、手枪11支、“五四”式子弹20发、“冰毒”68公斤,依法扣留案犯15人,逮捕4人,有效地遏制走私贩私活动。市打击走私办公室被评为1990—1995年度福建省打击走私先进集体。
  1997年以后,反走私专项斗争逐渐延伸到晋江市各个乡镇。1997年3月30日,市边防大队东石边防所在辖区后湖路口截获一辆机板车,缴获走私香烟180箱,罚没值45.8万元。4月23日,市烟草专卖局在安海查获走私香烟134件,罚没值20万元。5月4日,市边防大队在公安刑警二中队配合下,查获闽晋渔5454号,其在3—4月3次运载走私香烟,数量大,罚没值42.7万元。9月1日,市边防大队深沪边防所在金井石圳渡口查获五部机板车,缴获走私香烟234件,罚没值28.14万元。9月17日,市公安刑警局金井刑警大队在金井丙洲某家中查获贩私香烟938件,罚没值164万元。11月10日,在刺桐大桥收费处,市公安刑警局陈埭刑警大队截获一辆从福州开往石狮的走私香烟货车,缴获五五牌香烟477件,罚没值145万元。全年查获走贩私主要案件(个案值10万元以上)10宗,案值569万元。查获主要物品有香烟2099件,摩托车8辆,三级文物16件,恐龙蛋化石4枚,依法拘留6人。
  从1998年3月开始,每年在全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全市19个镇(街道)签订反走私责任书。会后各镇迅速召开各种会议,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把反走私工作责任书签订到村(居委会);边防所与渔船签订保证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走私工作格局。1998年,全年查获走贩私案件个案值10万元以上19宗,总案值1001.7万元。查获主要物品有“冰毒”28.25千克、香烟2730件、汽车8辆、摩托车20辆、涤纶丝202.4吨、合成橡胶115.4吨、0号柴油37吨、水银345千克,依法扣留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3人。
  1999年,晋江市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实施“海上抓、岸边堵、口岸查、市场管、处罚严”的总体作战方针,加大打击打击力度,狠抓综合治理。公安边防部门根据海上走私活动猖獗的情况,组织开展打击小额成品油、香烟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效果,抓获走贩私案件18件,总案值450万元,拘留犯罪嫌疑人16名。配合省政府开展打击小额商品走私的统一行动。厦门海关、晋江、石狮两地政府开展打击海上走私成品油、香烟的联合行动,成立指挥部,设立专项斗争联合办公室,在石狮海关集中统一办公(市打私办抽1名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参加)。发挥查私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取得较好的效果,晋江辖区全年查获走私案件19起,总案值2790万元。对证照不全的36家供油点,责成停业整顿,取缔不符合安全规范的15家。本市各部门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的决定。全年查获的走贩私案件37宗,总案值1329万元,一律移交缉私警察机构受理。各缉私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抓好走私大案的查处,对省里挂牌督办的一批走私大要案,组织精干力量查处。
  2000年,市打私办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反走私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缉私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加大反走私专项斗争的力度。1—3月,公安、边防破获走私贩私案件6起、案值26万元。烟草专卖机构依照《烟草专卖法》,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查处7起贩私案件,查扣香烟170箱。10月15日,在罗山镇杏坂村无人聚居的50幢旧民房中,共查获走私卷烟992件。这些走私卷烟来自石狮沿海,利用山村旧房做外运中转站。工商部门加强节日市场的清理整顿,让群众过好节日。市公安局、边防、烟草等部门及石狮海关联合开展打击香烟走私的专项斗争,查获贩私香烟案12起、香烟1810件,有效地遏制香烟走私活动。
  2001年,晋江市开展全市打击走私统一行动。打私办及时下发通知,精心组织,在厦门海关、石狮海关积极支持、配合下,查获走私案件27宗,案值469.2万元。5月下旬至6月上旬,全市各级各部门集中力量,在重点地区针对重点商品和重点渠道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走私专项行动。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烟草等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行动方案,采取“海上抓、岸边堵、口岸查、市场管、惩治严”的作战方针,全面出击。边防部门出动警力260多人、车辆18辆次,破获走私案件7宗,查扣香烟298件、“冰毒”8千克、白油70吨、甲鱼苗62箱,案值360万元,发挥“海上堵”的职能作用。公安、工商、烟草部门加大陆上和市场监管力度,公安与烟草部门联手查处2起陆上走私香烟案件,查获香烟156箱。烟草与工商部门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清理整顿香烟交易市场。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有力地打击走私犯罪。
  2002年,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反走私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全市公安、边防、工商、烟草组织开展反走私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加大反走私综合治理力度,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香烟和小额成品油走私的势头。同年4月,市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开展打击香烟、成品油专项行动月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打击香烟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2002年8—9月,开展反走私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各缉私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取得反走私专项斗争的阶段成果。行动期间,抓获走私案件16宗,案值611.94万元。
  2003年,晋江市开展打击非涉税走私专项斗争。重点打击走私毒品、盗版光盘和反动、淫秽物品,创新打击毒品走私工作机制。开展商品市场整顿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走私货物营销为重点,坚决取缔走私货物市场,严厉查处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走私行为,特别是计算机、手机、成品油、汽车及零配件、化工原料、洋烟、服装及固体废料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斗争,打击各种形式的洗钱活动。开展清理整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三无”船、改造船进行走私违法活动。11月6日,召开第二次全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打私会议精神,部署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从10月18日至2004年1月30日,查获走贩私案件15宗,查获的主要物品有私盐1200千克、假币4.3万元、香烟138件、假烟400箱、成品油15.92吨、手机70部等,依法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8人。
  2004年,晋江市加强反走私监督检查,根据沿海个别地区香烟走私上岸较多的情况,5月28日,市口岸办深入深沪镇,召开打击走私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走私动态,研究打击措施;对镇反走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反走私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扭转辖区内香烟走私屡禁不止的局面。10月28日,市口岸办根据有关方面提供的信息,组织海关缉私分局、市边防大队、市烟草局、金井镇政府、石圳村两委在金井镇石圳村召开打击走私现场会,针对石圳海域多次出现走私的文体,与村两委商讨对策,并通过村两委对村民进行反走私教育。会后,金井镇政府与围头边防所联合采取措施,捣毁走私香烟窝点。
  2005年2月17日,春节长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打私办根据晋江市沿海“两节”前后晋江市走私反应出来的走私形势,迅速召集缉私各成员单位部署今年打私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遏制走私势头。
  2005年9月26日—10月26日,省打私办在石狮、晋江沿海组织开展打击走私香烟联合行动,晋江、石狮两地各职能部门共出动警力2000多人次,船艇200多艘次,车辆1000多辆次,检查整顿市50多次,查获涉嫌走贩私香烟7342条、洋酒400瓶、甲鱼蛋64000粒,依法处理香烟12685条,有效遏制晋江、石狮一带海滩上岸走私的香烟走私犯罪活动。
  2006年,晋江市反走私综合治理与重点整治双管齐下,开展沿海重点镇(村)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平安晋江”建设,以建立缉私部门工作机制为手段,部署沿海地区打击香烟走私专项活动。根据石狮海关缉私局提供的情报,及时组织市边防大队、市烟草专卖局缉私大队联合行动,有效地打击走私团伙企图在沿海走私香烟,做到专项整治与严厉打击相结合。2006年查获的走私案件比2005年有所下降,抓获走贩私案件16宗,案值640万元,依法扣留犯罪嫌疑人4人,有力地打击沿海地区香烟走私活动,维护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2007年,晋江市保持高压态势,开展反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元旦、春节及国庆期间是走私活动的易发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针对香烟等为重点的敏感商品的走私专项打击行动,各职能部门也针对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烟草专卖局开展“海鸥行动”,出动缉私人员1662人、车辆286辆次,查获走私香烟案值98万元。边防大队开展“铁树”专项行动及打击走私“突击月”活动,连续查获4起走私香烟案,查获走私香烟256条,案值150万元,打击走私的气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确保节日市场的稳定。
  二、开展反走私宣传
  1988—1992年,晋江县每个乡镇都张贴打走私维护社会稳定标语,用宣传车放打击走私录音带进行全市镇、村宣传。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县、镇、村层层落实反走私工作责任,加强重点镇村反走私工作的督促检查,逐级抓落实,确保各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镇、落实到村。
  1993—1997年,晋江市在沿海金井、深沪、龙湖、东石、英林、安海镇六个地区设置宣传栏6块,开展反走私宣传活动,打击办每年出版缉私专刊6期26板分别在龙湖、深沪、金井、东石镇码头及交通要道宣传栏,定期出板宣传。
  1997年7月4日,晋江市打击走私研讨会召开。会议围绕“走私动态及采取的对策”主题,参研文章9篇,对进一步抓好反走私工作取得共识。省打私情况简报的第13期以“晋江市召开打击走私工作研讨会”刊出,收到很好的效果。
  1998年11月23—30日,晋江市开展反走私宣传周活动。以推进全市反走私斗争深入开展为目标,以“立足宣传早,采取揸施硬,宣传成效好”为特征,统一编印晋江市反走私宣传小册子,统一编印《晋江市反走私宣传专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及普法宣传阵地,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反走私活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深认识走私走私活动的危害性,自觉与走私活动作斗争,震摄打击走私犯罪分子,把晋江市反走私斗争推向深入。
  1999—2000年,晋江市开展反走私宣传进社区、进工厂活动,把反走私宣传活动搬到口岸、非设关码头、沿海重点村镇及工厂等场所和部分人流较多的地方,重点宣传海关打私成果。3月,打击办与市司法局编印3000本普法教育小册子下发到全市沿海金井、深沪、龙湖、东石、英林、安海镇6个地区,出版缉私专刊4期24版在全市沿海金井、深沪、龙湖、东石、英林、安海镇张贴。在沿海金井、深沪、龙湖、东石、英林、安海镇6个地区开展反走私宣传活动,累计18200余名群众到场参观,派发各类宣传资料900余份。
  2001年1月1日至2月29日元旦、春节期间,晋江市开展宣传月活动,出动宣传车19辆,加强反走私宣传,形成强大舆论攻势,推动反走私斗争的深入开展。打击办出版缉私专刊第2期印制600份在全市各镇地区下发;烟草部门抓住《烟草专卖法》实施10周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反走私专项行动期间、利用广播电视、专栏进行宣传,每年全市各镇召开打私会议32场,出动宣传车26辆,加强各镇有线电视的宣传,在全市形成强烈的反走私氛围。
  2001年4月,晋江市开展全市性宣传周活动,利用晋江电视台广泛宣传走私的危害性,张贴反走私标语48幅,打击办编写缉私专刊6期分别在龙湖、深沪、金井、东石、青阳各镇的码头及交通要道张贴,加强各镇有限电视的宣传,在全市形成强烈的反走私氛围。
  2003年,晋江市出版反走私宣传专刊4期27版到沿海各镇码头及交通要道张贴。6月下旬至7月底,市打击专项领导小组与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利用伏季休渔期,在沿海镇村联合开展反走私教育宣传月活动。教育重点对象是广大渔、船民及村民,主要做法是组织一次宣传反走私活动座谈会,制作一个图片宣传栏,编印一份普法宣传手册,选取一个典型走私案例进行宣传。发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
  2004—2007年,晋江市每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走私法制宣传栏4期,与石狮海关缉私分局联合印制反走私小册子300份,放映反走私电影10部20场,提高干部群众反走私意识,受教育群众20000多人,做到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对反走私斗争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实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执法监督检查
  1995年3月7日,省政府检查组到晋江开展第二次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省检查组对第二次打击走私联合行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1996年5月9日,省打击走私执法检查和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小组到晋江检查工作。1997年12月26日,省打私检查组对晋江市打私工作进行执法检查。1999年4月11日,市打私办组织边防、工商、公安等有关缉私部门深入各镇,对打击走私工作责任书签订情况和打击香烟、成品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违法乱纪或执法不严的坚决给予打击。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打击成品油、香烟(含假烟)毒品等在晋江市走私活动蔓延。深沪镇派出所加大查处力度,对深沪湾渔船、运输船8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一旦发现改制暗仓,就将船只扣留,坚决拆除,使走私油船不敢停靠。经查长期限住外的运输船(部分)到广东参与小额成品油走私,被广东查扣的运输船有12艘,对参与广东走私成品油的船和人员加强管理。9月19日,组织边防、工商、公安等有关缉私部门和深沪、东石、金井等镇到各类码头进行检查。2000—2001年,深入沿海镇、村、所、站了解情况,开展香烟、成品油走私情况专题调研。2000年4月16日,组织边防、烟草、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到全市各镇检查落实反走私领导责任制情况。组织工商、石油公司加强对成品油市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02人次、出动车辆105辆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45家,取缔一家非法经营加油站。专项受理案件10宗,宣传报道10篇,举行各种会5场,发放宣传材料102份,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走私成品油现象。2001年10月8日,组织工商、烟草、公安等部门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烟联合行动,查处大要案,形成高压态势,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受理制假贩假案件10宗,抓获各制假烟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刑拘13人、逮捕6人,起诉1人,采取其它强制措施2人)查扣制假卷烟机组4台套,假烟1700多箱,烟丝330多袋,案值约500多万元人民币。2003年3月5日,配合省、市打私办组织有关缉私部门到全市沿海各镇对打击走私工作责任书签订情况和打击香烟、成品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打击走私香烟、成品油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3月30日,配合省、市打私办组织有关缉私部门到市沿海检查防治“非典”情况,并就港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8月20日,市打私办牵头组织经贸、工商、边防、石油等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市经营成品油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经营的站点坚决给予取缔,检查中未发现走私油活动。2004年10月10日,省打私办张光生主任一行4人到晋江市检查台货海上快运筹备情况,泉州市口岸办副主任林泗河陪同在围头现埸参观检查,听取关于围头对台小额贸易及台货快运的情况汇报。2006年10月19日,市打私办深入工商、边防、公安、烟草缉私部门检查,对打击走私工作责任情况和打击香烟、成品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打击走私香烟、成品油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附
  一、查获“通盛189号”船涉嫌走私固体废物(旧衣服)案
  2002年11月19日晚,石狮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根据举报在东石码头查扣走私进口固体废物(旧衣服)一船,现场查扣“洋垃圾”1345包,重130多吨。经查,该船系“通盛189号”船舶,船籍为泉州,挂泉州丰泽第一航运公司,该船此航次共装有“洋垃圾”2880包,重280吨,于11月19日10时左右停靠晋江市东石码头。11月19日晚,东石港务公司在货主的要求下不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不能卸港的通知,卸货上岸1828包,运走1465包。海关侦查支局现场查扣“洋垃圾”1345包,重130多吨,“通盛189号”船船长肖德壮(在逃),两名船名被石狮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留置。11月27日,由市政府组织在东石港务码头召开销毁走私固体废物(旧衣服)现场会,组织石狮海关、晋江检验检疫局、晋江海事处、石狮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晋江公安局等单位100多人执法部门参加。市政府副市长方玉銮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走私柴油案
  2002年1月,吴某坚(金井镇人),从台湾人“发哥”处接予经营私设于金井石圳村后海边的2个专门用于走私柴油的地下油罐和停泊于附近海面的专门用于过驳走私柴油的闽晋鱼下601号渔船。1月10日晚,吴某坚雇吴某康(金井镇人),从台湾船上过驳50多吨无任何合法进口手续的柴油下601船再泵到地下油罐。1月11日,吴某坚将上述走私入境柴油12.5吨卖给(南安水头镇)林某某,得款2.5万元。1月17日,吴某坚同吴某康又从台湾船过驳50多吨无合法手续的柴油到地下油罐。同日,吴某坚又卖给林某某2油罐车的柴油,分别是车牌号为闽D61987一车为12.5吨及车牌号为闽D60910一车为10.93吨。1月17日晚,厦门海关调查局和石狮海关当场查获车牌号为闽D60910车运载从该地下油罐买来走私柴油10.93吨,闽晋渔下601船上过驳油仓中未来得及泵到地下油罐储存的柴油4吨,并查扣吴某坚经营的地下油罐中储存的柴油63.55吨。以上吴某坚、吴某康共走私柴油103.47吨,经关税部门核定,上述走私柴油偷逃税款为50541.64元。2002年3月14日,吴某坚由所在村委会主任带到石狮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投案。石狮海关侦查局认定吴某坚、吴某康违反海关法规和对外贸易管理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此案移交泉州市检察院受理,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坚、吴某康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于2002年11月18日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泉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吴某坚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退出违法所得24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吴某康犯走私货物案,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第七章 开发区建设
  第一节 晋江经济开发区
  一、区域规划
  1998年8月,晋江科技工业园区成立,2000年,工业园区正式动工建设,200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5年,被列入省级开发区示范区,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发改委正式审核公告更名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下辖五里园、安东园、东海垵园三个组团,建成区面积12平方千米。至2007年,入区投产及在建企业141家,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0亿元。
  1998—2007年,开发区规划面积迅速拓展。开发区聘请中规院进行高层次的科学、系统规划、修编,从建区之初规划面积5.8平方千米,涵盖现在的灵源街道范围。2000年,晋江市工业园区扩规至8.5平方千米,涵盖安海、永和部分村庄。2001年晋江市工业园区扩规至一区三园,总规面积40平方千米,其中,五里园20平方千米、安东园10平方千米(包括安平工业区)、东海安园10平方千米。五里园、安东园30平方千米范围内跨5个行政区域(包括安海、永和、东石、灵源、罗山等)、17个建制村(社区)开发建设。“十一五”期间在开发区总体规划指导下,开发区立足发展实际,实行“一区三园”管理。以建设晋江市现代化制造业基地和培育发展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为目标,将五里园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化制造业龙头基地,重点发展新型材料、生物制药、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等高科技产业和食品、纺织服装、鞋业等优势产业;安东园定位为现代化加工业、集控区、综合经济区,主要以发展皮制品、纸制品、纺织、玩具等产业为主;东海垵园定位为市对台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和旅游度假滨海城区,重点发展临港工业、纺织服装、旅游业等产业。加快和完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形成产业集群,根据市政府概念性规划,到“十一五”末开发区扩规至100平方千米。
  二、土地开发
  为适应现阶段土地政策调整、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开发区以工业幅射周边村居,联合开发、共同发展,全面推进征地工作。2002年,五里园8.5平方千米全部征完,安东园规划范围内全部征完;2003年,五里园20平方千米全部征完。2007年,安东园完成规划范围内征地任务。
  晋江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1866.67公顷(五里园1413.33公顷、安东园453.33公顷)。其中,开发区配套及其他公共用地面积约393.33公顷(包括排洪排涝占地、市政设施、高压线走廊、供电供气设施等占用地),安置用地约133.33公顷,投产及在建企业用地633.33公顷,预约未建需用地553.33公顷,商业配套及预留用地约80公顷,其他用地73.33公顷。
  三、投资环境建设
  晋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自成立初就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奉行“创新高效、孵小扶强”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打造服务企业的“保姆式”软硬平台。
  行政服务开发区实行一站式全程跟踪的高效简洁管理服务体制,为企业提供立项申报、工商税务、金融信贷、信息咨询及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
  基础配套2000年,开发区规划初期就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环保型”配套,建成区道路、供水、排污、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区内11万伏、22万伏、50万伏变电站建成并投入使用,首期日处理污水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日供水8万吨的自来水厂以及垃圾转运站、排洪沟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相继建设、运营。2005年,建成区基本达到“八通一平”配套水平,整区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同时,晋江机场、福厦高铁、沈海高速公路、万吨级码头深沪港及围头港等交通要素均在3-10千米服务区域内。
  社会稳定2003年,成立灵源派出所后,即全面推行“百厂联防”“平安园区”建设;至2006年底,区内建设有履盖整区的电子眼100多个、治安岗亭6个、社区巡逻队10支、专业巡逻队1支,消防队1支,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的交叉、网络化巡逻,确保区域生产、生活安全;同时努力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2007年,开发区通过省级“和谐园区”验收。
  四、经济运行
  经过10年发展,开发区建成区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同步发展,纺织服装、鞋业制造、食品、纸制品、伞具等传统产业具规模,核心企业如向兴织造、利郎、安踏、三六一度、亲亲食品、蜡笔小新、福马、雅客、恒安纸业、梅花伞业等。随着晋江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电子新材料、精细化工、精密机械、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如金保利能源、晶蓝光电、三力机车、灵源药业等。
  开发区招商层次日益提高。1998年,开发区建设伊始,面临东南亚金融危机波及中国大陆,招商引资十分困难;2000年,开发区动工建设后,按市委、市政府指导思想“立足本地,面向珠三角,力争世界500强”,开发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鼓励晋江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珠三角晋江籍企业回归发展;鼓励晋江企业衔接世界500强强强联合,努力推动园区早日形成、开发。2002年,晋江建市10周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举行工业园区组织“百家企业”入区签约仪式,开发区当时招商签约企业118家。2006年,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开发区一期的开发建设初见端倪,征地难、报批难,企业用地较为紧张,市政府适时调整招商项目的入驻标准,从初期的“大招商”转为的“招大商、择优商”,至2007年,预约入区企业316家。
  经济效益不断跃升。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从2002年的6.2亿元到2007年的20多亿元;企业工业产值从2002年14亿元到2007年140亿元,税收从2003年的不到1亿元到2007年的超5亿元。至2007年,入区项目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90家;产值超亿元22家,5000万元以上39家。其中,上市企业4家,预备上市5家,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5家,获全国驰名商标8家,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5家,获中华老字号1家,福建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10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3家。2007年,被列入省市级以上重点企业(包括预备项目)18家。世界500强美国宝洁公司、意大利满誉集团以及知名企业金保利、晶蓝光电等一批高科技项目和规模企业落户开发区,大大推动晋江产业结构调整。
  第二节 安平开发区
  一、机构设置
  1994年1月,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泉州市安平开发区内设置泉州市安平开发区晋江管理处。
  泉州市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位于晋江市安海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平桥南侧。由安平管理处对安平开发区实行经济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并负责开发区内的协调服务工作。
  二、基础设施
  道路系统 由泉州市安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3122万元建设区间道路,总长22.7千米,浇筑水泥路面15.9万平方米,构成纵横交错往来便捷的道路交通网络,凡有工业和商住户的小区,车辆畅通无阻。至2000年,“六通一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供水系统 1996年10月,成立的安平自来水公司直接从南安的石壁水库铺设全长12.8千米的输水干管进入区内。同时,安平自来水公司除自供开发区区域内用水外,还对安海镇的供水管道进行全面的改造、扩建,提供整个安海镇区域的工业和生活用水。
  供电系统 1992年11月,安平电力公司与市电力部门协作,投资1132万元创办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电力公司,在开发区11号区建设11万伏输变电站,至1995年3月,架设完成长达14千米的输电线路,完善区内供电网和供配电设施,及时为区内建设提供服务。
  电讯系统 1998年建立安平邮电局,开通5000门程控电话及相配套的邮政服务,别墅区也与电信部门协商引入智能化小区网络,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功能。
  其他电信设施 由安平管理处牵头组织开发区企业捐款20.4万元在开发区内主要干道架设12个摄像头,将监控系统安装在安平派出所,建立“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对区内各主干路口实施全天候监控,为创建“平安安平”提供有利保证。
  排水排污系统 1995年,由泉州市安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2767万元在开发区内一次性铺设排水排污管网25.139千米、雨水明沟暗管23.172千米,这一系统形成的排泄能力,使开发区经受多次台风暴雨的考验而无淹积水现象。
  交通运输 安平码头于1998年10月底建成,建有500吨级的泊位三个。为使安平开发区进一步地持续、稳定的发展,在泉州市政府、晋江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安平公司计划于2013年再投资3000万元建设安平港口码头工程,再为发展地方经济、造福桑梓作出奉献。安平汽车站于1997年2月正式运营,站址占地0.8公顷,是具有交通服务中心的二级站,拥有各类车辆75辆,每日发往福州、泉州、厦门、石狮、南安、金井等地的班车达300多个班次,安平交通环境得以有力改善,满足客运市场发展的需要。
  三、土地开发
  开发区在一片荒滩烂泥、海滩低洼地上填土开发而成。开发区由新加坡华侨黄加种联络印尼、香港等工商界实业家共同投资开发,投资总额2180万美元,注册资金900万美元,开发面积136.93公顷,是福建省政府批准的外商独资土地成片开发项目之一。开发区立足本地区,面向国内外,定位以外向型工业基地为重点,并配置商住、文教卫生、休闲娱乐和管理服务的综合开发区。至1996年,完成1—11区土方填筑280万立方米,平整土地85.33公顷,占前期开发120公顷的71%。至2000年底,完成全部土方填筑工作,平整土地136.93公顷。至2004年,开发区内土地全部售出。
  四、招商引资
  1991年6月6日动工以来,经过17年的开发建设,至2007年,形成以玩具制造、机械制造两大支柱产业,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配套企业,有好利来、万代好等一批市场知名度高的玩具制造企业和鸿煜、守时、标达等机械制造企业,并进一步带动模具加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区内现有企业110家,全年企业总产值9.76亿元,其中工业产值8.77亿元,外商投资企业产值6.35亿元;出口交货值6000万美元,自营出口额1100万美元;用电总量6000万千瓦时。2007年,增资项目3个,利用合同外资253万美元。区域人口1.5万多人。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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