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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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7003
颗粒名称: 一、机构改革
分类号: F721.2
页数: 4
页码: 254-25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供销合作社在多个阶段进行改革和发展,包括组建总公司、改善管理、创办为农服务设施等,同时创新为农服务载体,探索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组织。
关键词: 晋江市 供销合作社 机构改革

内容

(一)市级供销合作社
  晋江市(县)供销合作社社址设晋江市(县)青阳泉安中路503号中联大厦6—7楼。1988年11月,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计统科、财会科、生产工业科、监察保卫科,人员34人。
  1992年8月,市供销社按照《关于深化基层社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小机关、大实体”的改革目标,组建晋江市社中联总公司,保留晋江市供销合作社牌子,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1993—1995年,市供销社抓住机遇,挖掘潜力,改善管理,加快改革和建设步伐。实行控制费用支出,实行主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开展清产核资,落实家底,盘活资产;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催收经济往来中被拖欠的资金;制定承包费收缴制度,确保承包费按时足额上缴;组织开展以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培育文明社风;坚持开展主任(经理)离任审计,做到离任者安心,接任者放心等六项措施规定。
  1996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做出《关于扶持供销社深化改革的决定》,理顺供销社组织体制以及编制、经费,经营农用物资的资金和贴息,税收和规费,保护供销社合法权益,解决历史遗留的经济包袱,扶持供销社搞活经营,支持供销社创办为农服务设施等7个方面做出决定。随后,市政府下发《关于市供销社机构编制及经费问题的通知》,核定市供销社为事业编制,设置6个科室,定编32人,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市财政定额拨补,差额部分由市供销社和按现行办法收取管理费解决。
  1997年,为合理配置资源,晋江市供销社对所属2个企业进行“一分一合”改组:将对内只是土产日杂公司下属的一个业务股,对外作为一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从土产日杂公司中分离出来,独立组建再生资源公司;将经营惨淡、扭亏无望的内坑供销社并入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安海供销社,设立安海供销社内坑分社。
  1998年,晋江市供销社组建农副产品信息服务中心,开通电子邮箱,上与省供销社、全国供销总社联网,下与各基层社、公司、蔬菜专业户建立信息联系点,及时收集、传播网络信息,沟通各地农副产品产销商情,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1999年,晋江市供销社围绕以扭亏增盈为中心,深化改革,成立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制定扭亏增盈实施意见,狠抓落实,实现扭亏为盈。签订目标责任制,实行跟踪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聘企业领导;稳定经营秩序,努力确保承包费按时上缴;挖掘潜力,发挥资产效益。利用闲置资产,增加企业收入,调整网点布局,拍卖闲置或微利的网点,集中有限的资金,投入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资产结构;善抓商机,努力拓展市场空间。发挥企业优势,寻找商机,开展代理、经销业务,扩大经营,增进效益。
  2000—2002年,晋江市供销社按照“对小型企业放开搞活,不搞一个改革模式”的指导思想,稳步推进社有企业改革。从调查研究入手,针对存在的问题,分类指导,因企施策,稳步推进企业改革。2000年,采取公开招聘公司经理、签订扭亏增盈目标责任书以及承包经营、联合兼并等改革措施。2001年,抓企业内部改革与管理,清理闲散离岗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经营承包,理顺内部关系,巩固改革成果。在推进直属公司改革进程中,鼓励职工“买断”工龄,自谋职业。3年共有14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领取经济补偿金42.59万元。
  2003—2005年,晋江市供销社继续深化改革,推进管理体制创新,组建晋江市蔬菜生产者协会。以蔬菜果品公司为“龙头”,吸纳各村蔬菜协会、基地的种植大户,牵头组建晋江市蔬菜生产者协会。2003年7月18日,召开成立大会,入会会员57人。2004年,协会分别与35个蔬菜直控基地(场)签订312.67公顷蔬菜产销挂钩合同,兑现菜农2003年度市财政扶持的生产资金28.14万元,扶持菜农实施无公害品牌战略,发展出口创汇产业。2005年,协会分别与33个蔬菜直控基地(场)签订267公顷蔬菜产销挂钩合同,兑现菜农2004年度市财政扶持的生产资金24万元。同年6月16日,组织菜农20多人参加市科技局举办的蔬菜设施栽培技术讲座。
  2005年5月,晋江市省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加入市供销社联合社。市供销社于6月30日做出批复,吸纳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社首家成员单位。经推荐申报,2005年11月,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被确认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批重点龙头企业。
  2006年,晋江市供销社创新为农服务载体,探索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组织,将发展农村“种、养、加”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供销合作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率先领办“中福联禽蛋”和“深沪华清蔬菜”2家专业合作社,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2007年,晋江市供销社落实“三定”方案。按照福建省、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8月,晋江市编委出台《晋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市供销社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设立4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18人。2007年下半年起,市供销社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根据《国务院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处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及福建省、泉州市相关文件,市财政拨付市社63.20万元,冲销1993年至1998年新增的县级政策性亏损挂账,支持供销社卸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二)社有企业
  1988年,晋江县供销社下辖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日杂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果品食杂公司、综合贸易公司、供销储运公司、食品厂等7家社有企业。这些企业资产归属市供销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服务对象也跟随转变。
  1988—1999年,供销社下属企业由于在产权制度、组织体制、经营机制、经营机构和管理方式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7家社有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产权单一、机制不活、经营困难、管理松散、冗员过多、经济包袱沉重等问题,有的企业连年亏损,生存问题越来越突出。1999年底,市供销社6个社有企业及厦门高崎转运站在编职工132人,不在岗44人占1/3,其中停薪留职36人,员工明显过多。综合贸易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亏损额达15.46万元,出现企业负债大于所有者权益的局面。蔬果、储运公司虚盈实亏。
  2000年开始,晋江市供销社根据《福建省供销社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泉州市供销社关于深化县以上直属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成立深化社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从调查社有企业现状入手,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因企施策,积极推进社有企业改革。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对小型企业放开搞活,不搞一个改革模式”的指导思想,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企施策,分两步走,稳步推进。第一步,对农资、土产、再生公司3个盈利企业,在领导层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聘公司经理。受聘经理与市供销社签订3年任期目标责任书,规定奖惩办法,经理采用年薪制并实行风险抵押。副经理人选由市社下达职数,由经理提名报市社审查聘任。原经理、副经理落聘后职务自行消除,不再享受相应待遇。第二步,对蔬果、贸易和储运3个亏损单位,采取分流人员、兼并联合和承包经营的办法,推进改革。市供销社参照国企标准,制定社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一次性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办法,即按其工龄每年经济补偿金1200元(不含劳动合同制工人),其中劳保福利补贴200元。蔬果公司承担政府委托的管理蔬菜基地和节日蔬菜的供应任务,两个公司合并后,保留蔬菜果品公司的牌子。储运公司实行经理个人抵押承包。市社科长、主任分组挂钩公司,协助公司推进改革。一方面清理闲散人员,加强劳动管理,理顺劳动关系;一方面清理债权债务,催收各项欠款,核销呆账,核实资产。社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至11月底基本完成。
  2007年,从审计核实资产摸清家底和考察领导班子入手,晋江市供销社推出社有企业新一轮改革实施方案,基本思路是分流人员、整合公司,这是继2000年以来市供销社对社有企业又一次重大改革。市供销社参照晋江市国企改革有关规定,制定《晋江市供销社社有企业职业分流安置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标准,固定工辞职补偿金一个工龄可领取2100元。职工辞职后,可由本人直接向社保和医保部门办理续保手续。市供销社下辖中联总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日杂公司、蔬菜果品食杂公司、供销储运公司、驻厦门转运站等6家社有企业。社有企业虽采取一些改革举措,但经营机制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市场竞争力弱化,经济效益低迷,有的企业略有盈利,有的企业连续多年亏损,勉强维持。
  (三)基层供销合作社
  1988年,全县基层社大致按乡镇行政区域设置有:磁灶、池店、青阳、陈埭、罗山、安海、内坑、东石、永和、龙湖、英林、金井、深沪等13个基层社。1997年7月,内坑社因连续3年亏损故被并入安海社,设立安海供销社内坑分社。至2007年,全市共有磁灶、池店、青阳、陈埭、罗山、安海、东石、永和、龙湖、英林、金井、深沪等12个基层社和安海供销社内坑分社。
  1996年,晋江市供销社以开展“基层供销社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整顿基层供销社。为帮扶内坑供销社和池店供销社摆脱困境,市供销社抽出得力干部下点协助开展工作。内坑供销社先后动员16人辞职,6人停薪留职,改变人员结构臃肿的状况,走减员增效的路子,并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开支,企业面貌有改观。池店供销社加大资金催收力度,组成3个工作小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收回沉淀资金21万元,同时,吸取教训,紧紧把住资金使用关,开源节流,实现扭亏增盈。
  2002年,晋江市供销社费用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控制业务活动费和办公费支出,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费用。办公电话普遍使用磁卡电话,话费限额使用。各基层社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公费医疗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基本做法是门诊费用限额包干,住院费用按日限额或分档递减进行控制。
  2003年,磁灶、青阳、陈埭、东石、永和、英林等地供销社配合村城镇化建设,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发展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创办超市、自选商店、专卖店、品牌店、便利店,改善购物环境,转变营销业态,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
  2006年,市供销社确立“改革与发展并重,经营与管理并举”的理念,以改革总揽全局,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年末,除深沪、英林、罗山供销社和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向银行贷款175万元外,其他基层社都实现无银行贷款。各基层社至少有一幢2000多平方米的现代综合商厦,青阳、安海供销社经济实力雄厚,发展后劲强劲。
  (四)归口管理合作商店
  1988年底,全县供销社归口管理的合作商店有36个核算单位,94个门市部,从业人员422个,退休退养人员186人。其中商业门市部81个、从业人员340人;饮食店4个、22人;理发、旅社、照相服务业7个店、26人;糖品加工厂2个、16人;烟丝厂1个、18人。自有资金账面值7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780元),自有经营门店18个、私股股金27104元;银行贷款12.80万元。当年经营额223.04万元,利润10989元,亏损单位6个。因经营不佳,处境艰难,有的合作商店退休金、保养金不能正常支付。合作商店底子薄、规模小,人员老化,机制不活,面对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逐渐退出市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合作商店全部关闭。供销社对合作商店的管理,主要是协调办理退休费统筹和其他服务工作。合作商店有剩余资产的,用于安置职工或处置后办理退休费社会统筹。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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