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合作基金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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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997
颗粒名称: 二、农村合作基金会
分类号: F321.1
页数: 1
页码: 251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92年,晋江市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全市建立多个经联社和村经济联合社,融资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然而,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逾期欠款和资金沉淀。
关键词: 晋江市 农村经济 农村合作基金会

内容

1988年,晋江县没有专门农村合作基金会,但农村民间有自发建立一些资金合作基金会。
  1992年,在福建省农委召开全省农村合作基金会经验交流会、泉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农村改革现场会后,晋江市委下发《关于积极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确定在全市建立镇、村农村合作基金会,经联社及其成员在坚持资金所有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有偿使用和自愿互利原则建立起来的内部合作性质的资金服务组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抓出成效来。争取全市14个镇经联社和三分之一的村经联社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融资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并强调市财政金融、司法、体改委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指导,热情支持,形成一个有利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晋江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从1992年7月1日高霞村集体投资100多万元创办首家合作基金会到1998年6月,近6年的时间,农村合作基金会由点到面逐步发展,全市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76个,其中镇一级13个(除金井、东石外),村级63个。据统计,1992—1997年底,全市农村合作基金会累计投放资金18.32亿元,其中投放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3.49亿元,投放第三产业的资金4.47亿元,投放乡镇企事业的资金10.66亿元,缴纳国家税收960多万元,为集体增强加收入和积累1.64亿元,分配给入股农户的收入1.28亿元,在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一定的作用。1995年7月19日,《八闽快讯》对晋江市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作专题报道,并给予充分的肯定。
  虽然晋江市从一开始办会就从严格办会条件、坚持集体办会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坚持本社区范围筹集和投放资金、加强检查监督等方面强化管理,但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特别在资金的投放上,缺乏有效的约束,没有严格的投放审批抵押和投放前审查、投放中调查、投放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一些单位存在“关系借”“权力借”的现象,造成逾期欠款数额越来越大,资金吊滞、沉淀有增无减,严重影响基金会的正常运转。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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