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社会化服务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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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9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社会化服务改革
分类号: F321
页数: 2
页码: 251-25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1988年开始成立村经济联合社,1992年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在2007年实施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关键词: 晋江市 农村经济 社会化服务

内容

一、经联社
  1988年开始,晋江县陆续成立村经济联合社。此后连续7年时间,市委、市政府多次出台包括缓征税收、予以办理工商登记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村一级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办法,积极创办经联社。至1995年,全市建立14个镇经联社,356个建制村都建立村经济联合社,其中农业建制村344个、渔业建制村8个、居委会4个。在贯彻实施第一、二轮村级组织建设纲要中,大部分村经联社都能发挥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资源开发、兴办企业等五大职能作用,为村一级开展农技、机耕、排灌、植保、供销等“五统一”综合服务创建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农村合作基金会
  1988年,晋江县没有专门农村合作基金会,但农村民间有自发建立一些资金合作基金会。
  1992年,在福建省农委召开全省农村合作基金会经验交流会、泉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农村改革现场会后,晋江市委下发《关于积极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确定在全市建立镇、村农村合作基金会,经联社及其成员在坚持资金所有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有偿使用和自愿互利原则建立起来的内部合作性质的资金服务组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抓出成效来。争取全市14个镇经联社和三分之一的村经联社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融资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并强调市财政金融、司法、体改委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指导,热情支持,形成一个有利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晋江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从1992年7月1日高霞村集体投资100多万元创办首家合作基金会到1998年6月,近6年的时间,农村合作基金会由点到面逐步发展,全市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76个,其中镇一级13个(除金井、东石外),村级63个。据统计,1992—1997年底,全市农村合作基金会累计投放资金18.32亿元,其中投放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3.49亿元,投放第三产业的资金4.47亿元,投放乡镇企事业的资金10.66亿元,缴纳国家税收960多万元,为集体增强加收入和积累1.64亿元,分配给入股农户的收入1.28亿元,在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一定的作用。1995年7月19日,《八闽快讯》对晋江市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作专题报道,并给予充分的肯定。
  虽然晋江市从一开始办会就从严格办会条件、坚持集体办会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坚持本社区范围筹集和投放资金、加强检查监督等方面强化管理,但由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特别在资金的投放上,缺乏有效的约束,没有严格的投放审批抵押和投放前审查、投放中调查、投放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一些单位存在“关系借”“权力借”的现象,造成逾期欠款数额越来越大,资金吊滞、沉淀有增无减,严重影响基金会的正常运转。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7年7月1日,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晋江市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培训350多人次,运用晋江市电视台黄金时间宣读专业合作法,挂宣传标语横幅2次,分发宣传手册110本、宣传单1158张到各镇、街道所辖村(社区)学习宣传、张贴,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至2007年底,全市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筹措股份资金343万元,农户入股人数达195人(其中:深沪镇华清蔬菜专业合作社102人,晋江市鸿江种植业专业合作社83人、晋江市晋东联果蔬专业合作社10人)。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能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农产品的组织和交易成本,有效地提高农业效益。据测算,直接受益农户1100多户。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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