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958
颗粒名称: 卷六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
页数: 24
页码: 222-24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在1988年工业化进程中,环境污染逐渐严重。1996年后,饮用水源水质开始出现污染,大气污染也日益严重。历届党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从1989年开始对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推进城镇化建设,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经过几年的努力,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良性循环,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2007年,生态环境有所好转,森林覆盖率26%,晋江水质优于Ⅲ级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显著性的提高。
关键词: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晋江市

内容

1988年,随着工业化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纺织、制革、陶磁业等迅速兴起,晋江县工业废水,固体废物、废气、以及生活垃圾不断增多,污染源不断扩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1996年,辖区内的3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虽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级标准,但到1999年,杏坂断面水质开始出现Ⅳ类,甚至V类水质。饮用水源水质中的污染因子CODMn(高锰酸盐指数)、BOD5(5天生化需氧量)也经常出现超标的现象,其水质达标率从1996年的100%下降至1999年的95%。全县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量、粉尘排放量污染约占大气污染的90%。晋江市区三个功能区噪声监测值变化不大,但处于车流量大、交通密集区的晋江市中医院监测点超标较严重。
  针对存在问题,历届党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从1989年始,对企业进行环境评估。1992年,晋江县改市,推进城镇化建设。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15个镇和11个市直部门主要领导,每年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开展创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活动。1992年开始,相继对全市建陶业、制鞋业“三苯”、制革业、石材业、电镀业、漂染业污染进行整治,以及对近海水域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固体废弃物处置办法,开展晋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依法治理乱砍滥伐、乱开山采石、乱挖矿、乱堆乱倒废弃土行为,防止水土流失。经过几年努力,污染逐渐得到控制,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好转。2002年后,城市环境保护投资逐年增加,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良性循环,基本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
  2007年,生态环境有所好转,森林覆盖率26%。晋江优于Ⅲ级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良好,处于二级水平。市区空气污染综合指数有显著性的下降趋势,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也有显著性的下降趋势,从2003年的0.093毫克/立方米下降至0.074毫克/立方米;市区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显著性的提高,其中以2006年的空气质量最好,2007年度次之。城市噪声污染有所控制,2001—2007年期间,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值2007年最低(68分贝),呈逐年下降的趋势,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落实。
  第一章 环境监测
  第一节 监测能力
  1984年12月,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县建委股级事业单位。1992年开始,配合泉州市开展常规项目监测工作。1998年,通过计量认证,申请项目122个,人员18人,各种仪器设备90多套,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监测内容包括水和废水39项、空气和废气3项、土壤5项、海水22项、噪声和振动9项、降水10项。可检测污染因子有pH(氢离子浓度指数)、COD(化学需氧量)、BOD5、SS(污水中悬浮物浓度)、色度、水温、硫化物、氨氮、六价铬、TCN、铜、锌、镍、氟化物、硝酸盐、硫酸根、氯离子、油类、挥发酚、类大肠菌群、二氧化硫、二氧化氮、TSP(总悬浮颗粒)、PM10(可吸入颗粒物)、降尘、黑度、苯系物、烟尘、粉尘。2004年,在全省县级站中率先通过三级站标准化建设验收。2005年、2007年,分别建设一套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07年7月开始,公布市区两测点空气质量日报,实现市区空气实时监测和自动化。2007年开始,建设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添置多种快速、轻便水质分析仪、废气分析仪及防护设备,组建应急监测队伍,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第二节 监测类项
  一、常规监测
  (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1988—1996年,市环境监测站主要配合泉州市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1998年,开展晋江市区环境空气监测工作。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开展的项目为大气总悬浮微粒(2004年以前)、PM10(2004—200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尘及酸雨。在市区设置三个采样点位,而酸雨采样点位在环保局大楼顶上,采用逢雨必测的方案进行监测。2005年4月,市环境监测站利用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购置安装一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置于晋江市环境监测站楼顶,2005年8月开始,晋江电视台每天发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1988—1995年,市环境监测站主要配合泉州市对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1996年,晋江市开始监测城市饮用水和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源点位布设于南高干渠(田洋),地表水点位(省控断面)布设于加沙(九十九溪与南高干渠交汇处)、乌边港(九十九溪入海口)、杏坂(南渠入石狮段),由于当初技术力量有限,只监测pH、CODMn(高锰酸钾指数)、BOD5、NH3-N(水中氨氮含量指标)、水温、CODcr(重铬酸盐指数)这6个污染因子。
  (三)声环境质量监测
  1988—2004年,市环境监测站主要配合泉州市对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2005年开始,对市区功能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点位分3类3个测点。即:以居民、居民、商业工业混杂区为主的区域代表点“国土大楼”,以工业区为主的区域代表点晋江市自来水厂,以城市中的交通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为主的区域代表点晋江市中医院测点。对市区21条交通路段的交通噪声进行监测,监测道路总长15350米。对晋江市本辖区内的128个网格噪声监测站点进行监测。
  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992年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始对污染承担着晋江市300多家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常规性监督性监测源性进行监控。每年进行2—3次的监督性监测。至2007年,此项工作从未间断。为晋江市的环境监管提供监测依据。
  三、服务性监测
  1992年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和环保设施改造竣工认定监测,为企业及个人提供环境因子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等。至2007年,此项工作从未间断。第二章 环境质量
  第一节 水环境质量
  从1996—2000年初的监测结果来看,晋江辖区内3个省控断面的地表水质量呈下降的趋势。1996年,辖区内的3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级标准,到1999年,杏坂断面水质开始出现Ⅳ类,甚至V类水质。饮用水源水质中的污染因子CODMn、BOD5也经常出现超标的现象,其水质达标率从1996年的100%下降至95%。由于地表水中污染成分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加,到2003年,饮用水源及城市地表水监测项目增加氟化物、挥发酚、油类、硫酸根、氯离子、硝酸盐、重金属、类大肠菌群。晋江辖区内河流水质达标率较低,来自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染的特征非常明显,主要的超标因子有溶解氧、五日生化氧量、氨氮及高锰酸盐指数。“十五”期间,晋江辖区内的三个省控断面除田洋断面达标率一直保持100%达标外,其余两个断面(乌边港、杏坂断面)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特别是杏坂断面的某些污染因子超过劣V标准。为防止河流水质的进一步恶化,上级部门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的环保行动,比如“一控双达标、零点行动”。2004年,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整治,督促重点污染(漂染、电镀)企业的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仪器,随时可以调查排污企业的排污情况。2007年,要求燃煤锅炉1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脱硫设施,实行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的资金建设城市生活污水管道,并与相关企业以BOT的形式建设大型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减少来自生活污水的污染。2001—2007年期间,晋江辖区3个省控断面的监测数据可以得出,劣V类水质比例从“十五”期间的7.78%降至2007年的5.55%。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2005年,市委、市政府对饮用水源的河道进行“清淤护砌”,禁止任何生活、工业废水排入饮用水河道内,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十五”期间,晋江市饮用水源水质平均达标率达到98.3%。2006年、2007年的达标率分别为98.7%、100%。2001—2007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浓度逐步下降。
  第二节 大气环境质量
  1998年,开展晋江市区环境空气监测工作以来,市区环境综合质量明显得到改善。从两个时间段(1998—2003年、2000—2007年)的监测结果来看,晋江的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开展的项目为:大气总悬浮微粒(2004年以前)、PM10(2004—200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降尘及酸雨。在市区设置3个采样点位,而酸雨采样点位在环保局大楼顶上,采用逢雨必测的方案进行监测。
  2005年4月,市环境监测站利用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购置安装一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置于市环境监测站楼顶。2005年8月开始,在晋江电视台每天发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结果表明:2005年市区环境空气API指数为69,处于二级水平;全年自动监测获取有效数据天数105天,其中环境空气优良的天数为105天,占100%。
  2006年,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基本反映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SO2晋江一中监测点的浓度年均值为0.026毫克/立方米,曾井小区的年均值为0.043毫克/立方米,全市SO2的浓度年均值为0.034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的0.028毫克/立方米上升21.4%;NO2晋江一中监测点的浓度年均值为0.023毫克/立方米,曾井小区的年均值为0.013毫克/立方米,全市NO2的浓度年均值为0.018毫克/立方米,与2005年持平,年均值无变化;PM10晋江一中监测点的浓度年均值为0.081毫克/立方米,曾井小区的年均值为0.076毫克/立方米,全市PM10的浓度年均值为0.078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0.087毫克/立方米下降10.3%。2006年,市区空气污染指数为64。
  2007年,为进一步扩大晋江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的范围,市政府投入75万元,在晋江一中教师宿舍楼建设另一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并于2007年6月投入运行。2007年,晋江市区空气质量的优良率达到94%以上。
  晋江市辖区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良好,处于二级水平。从2003—2007年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以得出,晋江市区每年空气质量均处于清洁状态。根据相关系数法,2003—2007年市区空气污染综合指数有显著性的下降趋势,市区空气质量有提高,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也有显著性的下降趋势,从2003年的0.093毫克/立方米下降至0.074毫克/立方米,市区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显著性的提高。其中以2006年的空气质量最好,2007年度次之。
  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在监测大楼上设置一个降水的采样点,其监测结果基本反映晋江市区的降水情况。受大气环流影响晋江仍至整个福建闽南地区存在酸雨频率高,强度大。
  历年晋江市降水的PH年均值、酸雨频率年际变化趋势
  2004年度晋江市的酸雨pH值最低,强度最强。2007年度的降雨pH值上升至5.31,强度进一步减弱。2007晋江市酸雨频率为72.7%,较2001年的100%下降27.3%。
  第三节 声环境质量
  一、功能区噪声
  根据《福建省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定》,2005年开始,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区功能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点位分3类3个测点。
  市区以居民、居民、商业工业混杂区为主的区域代表点“国土大楼”。自1998年以来,该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达标率基本为50%,变化不大。
  以工业区为主的区域代表点晋江市自来水厂测点Ld自1998年度监测值均能达标。
  以城市中的交通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为主的区域代表点晋江市中医院测点昼间、夜间噪声超标率较高。
  2005—2007年期间,晋江市区三个功能区噪声监测值变化不大,处于车流量大,交通密集区的晋江市中医院监测点超标较严重。
  二、道路交通噪声
  市区21条交通路段的交通噪声进行监测,监测道路总长15350米。
  2001—2007年期间的道路,市区2007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值最低(68分贝),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从污染路段情况分析,21个路段中,泉安中路银利大厦至原公交车站、和平中路机场口至加油站、世纪大道路南区中学至游泳基地、双沟环岛至和平北路北路口4个路段都超标,其中以泉安中路银利大厦至原公交车站路段最高,超标1.7分贝。
  从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分析,晋江市区各路段的噪声等级以“好”或者“较好”为主,只有泉安中路银利大厦至原公交车站、和平中路机场口至加油站、世纪大道路南区中学至游泳基地、双沟环岛至和平北路北路口4个路段超标,未出现“较度污染”以上级别。
  三、区域环境噪声
  市环境监测站对本辖区内的128个网格噪声监测站点进行监测。2007年,全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2分贝,噪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
  第三章 环境污染治理
  第一节 建陶业污染整治
  建陶业在晋江有悠久的生产历史。1993年前,晋江市乡镇、个体建陶企业无序发展,主产区磁灶、内坑等镇大气污染环境日益严重。1993年,晋江市把陶瓷业污染治理工作列为为民办事实的内容之一。1994年开始,晋江市全面实施建陶业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制定“堵源头,抓技改,促治理”的整治方针。1995年4月,成立晋江市治理建筑陶瓷行业环境污染领导小组。磁灶、内坑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同年11月,完成治理技术的选型工作。晋江市要求所有建陶企业按省科委鉴定的8种治理技术进行窑炉改造。1996年1月,成立市建陶业治理督查队,配合磁灶、内坑两镇督查。同年6月底,1511条(座)窑炉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油(由燃煤改为燃油)86条,改造消烟除尘873条(座),改燃无烟煤149条,关停、拆除398条(座),转产5条(座),拆除所有的铁皮烟囱1419支。1996年下半年,对技改窑炉及时进行验收,并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997份,验收窑炉1333条(座)。
  1997年,晋江市政府制定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确定淘汰倒焰窑、编制规划及专业园区建设等10项工作任务。1997年,两镇共淘汰倒焰窑90座,燃煤多孔窑49条,完成市下达的淘汰10%以上倒焰窑的工作任务。同年,对56家治理达标、具有一定条件的建陶厂给予补办环评手续。磁灶、内坑两镇委托厦门大学编制环境规划,磁灶镇的陶瓷发展规划也着手修编。在磁灶镇大功山、龟山工业区联片统筹安排建设;内坑镇也在白垵、湖内规划41.84公顷建立工业区。同年10月,市政府拨款200万元作为第二轮建陶行业烟尘治理专项资金。磁灶镇邀请沈阳环保研究所开展燃煤型建陶企业消烟除尘技术攻关并取得一定成效。内墙砖素烧替代技术成熟,并由宏华集团示范推广。内坑镇采用燃油多孔窑烧坯技术投入正常生产;原材料供应中心和液化气供应中心的建设顺利进行。引进试种的抗污染美国湿地松林种和刚果12号桉树等获成功并推广。1998年,拆除倒焰窑419座,其中磁灶镇166座、内坑镇253座,占总数866座的48.40%;新增辊道窑生产线14条。烟尘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磁灶、内坑两镇区域环境规划和建陶业发展规划及环评大纲,由厦门大学编制完成并送审。磁灶镇的发展规划委托省委党校修编。磁灶大功山、龟山工业区有多家企业进区建设。1999年5—6月,市环保局继续开展建筑陶瓷行业第二阶段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安海、磁灶、青阳、陈埭4个环境监理所,分别对磁灶、内坑、安海、池店、青阳及紫帽等镇的燃油建陶企业进行为期20天的拉网式检查,详细解有关燃料贮存设施的数量、容量、使用年限以及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全市有燃油建陶企业323家,设有油罐769座。完成整治的12家,还有13家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整治。淘汰866座倒焰窑,拆除498支倒焰窑砖砌烟囱,处罚80家烟尘超标排放的企业,罚款29.85万元,新建一批辊道窑,并全面安装治理设备。通过整治,内坑、磁灶两镇建陶业得到升级,空气污染得到有效遏制。2004年,晋江市陆续建设水煤气发生炉替代燃油窑炉,燃料结构又进行一次调整,建陶业存在的酚水、尾气、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日趋显现。
  2007年,市环保局组织陶瓷生产企业主及相关部门前往泉州德化、广东佛山等地进行调研考察,并结合晋江市现状对陶瓷产业实施综合整治。制定《陶瓷行业污染整治方案》,主要解决取缔单段式水煤气发生炉,完成喷雾干燥塔除尘和脱硫改造,并全面组织实施。至2007年底,投入污染整治资金11600万元,在建干燥塔除尘脱硫设施160多台,监测达标110台,淘汰单段煤气发生炉40座,对拒不改正的22家陶瓷企业立案查处,陶瓷企业全面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第二节 制鞋业“三苯”整治
  1997年,根据省政府和泉州市关于制鞋业苯污染治理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镇遵照执行。治理方案充分考虑到制鞋行业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分类、分批、分期进行治理,对有制鞋生产线的企业,要求采用省环保局认可的治理单位的三种治理技术,在年底前确保治污达标;对有正规生产厂房、生产规模较大并有治污能力的手工制鞋厂,必须在1998年底前采取治污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生产场所不符合要求、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没有治污能力的家庭作坊式制鞋厂(点)责令关闭。同年9月13日,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由副市长王远东部署实施方案,市主要领导与陈埭、青阳、池店、安海4个重点镇分别签订限期治理目标责任状。陈埭、青阳等镇相继召开企业动员会,宣传和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治污的工作方案。同年11月1日,市制鞋行业苯污染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议,召集各有关乡镇领导汇报治污工作开展情况。市治理办根据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11月10日和11月20日,分两批签订治理合同。陈埭镇采用责任制的形式,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国税、地税、公安、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11月28日,青阳镇对2家不签订治理合同的制鞋企业进行查封,拨出20万元贷款扶持资金有困难的厂家进行治理。1998年,市政府下发《晋江市1998年度制鞋行业苯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坚持“扶持与控制结合,堵源与治理并重”的方针,采取“整治一批,关停并转一批”等措施,加快治理进度。全年治理71家96条生产线,其中由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31家46条,采用无苯胶3家4条,停产10家12条,倒闭1家1条,转产2家2条。同时,经有关部门认可的2种无苯胶在全市制鞋企业中逐步推广应用。1999年,市环保局配合各镇政府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向市政府反馈情况,为企业提供“三苯”废气治理技术咨询服务,适当拉开排污收费档次,调动企业的治理积极性,无苯胶的使用率逐步上升,有效地遏制“三苯”废气污染的回潮。同年,处罚一批违法生产的企业,共查处违法案件39件,罚款13.6万元,其中4家违法生产企业报送市政府责令关闭。对符合要求的16家制鞋企业,经核查转送泉州市环保局审批。2000年,市环保局严格新、扩、改和补办的制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不符合“三苯”污染再整治要求的制鞋企业不予审批,并责令整改。加强制鞋企业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促进“三苯”再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批准建设的164家制鞋企业进行复查。陈埭、青阳、安海3个基层环境监理所协助当地镇政府进行再整治检查,共检查733家,其中623家整改合格,合格率85%。2002年,市环保局出台新注册的制革企业的环评审批政策规定投资额不少于300万元方可审批设立,引导制鞋企业向规模化转型。2003年以后,对制鞋业转入经常性管理。
  第三节 制革业整治
  制革行业是晋江制鞋行业辅助材料的重要配套产业。20世纪80年代初期,部分群众陆续利用民房或简易搭盖建设制革加工点,厂房简易无规划,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生产废水直接排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1992年,市环保局一方面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小制革加工点进行打击取缔、处罚,并报送市政府责令关闭;另一方面协助解决制革业的发展问题。1993年开始,有关部门着手在安海镇传统制革村可慕村建设制革加工工业集控区,把分布散落,厂房简易无规划,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的企业集中生产。1996年3月,制革加工集控区建成。1997年3月,泉州市环保局予以批复同意。根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该集控区分别于1995年、1998年设计并建成日处理制革污水分别为1000吨、2200吨的一、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区内污水日处理总量达到3200吨。1999年5月,一期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泉州市环保局验收。为更有效减轻沿途村落及安海鸿江河段的污染,安海镇与集控区投入500万元铺设泉安公路—南环城路—鸿江大桥长达6千米的排污专用管道,2002年底竣工验收。2003年8月,集控区理事会委托泉州市环科所重新对集控区及二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泉州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全区年加工225.4万张牛皮。2004年12月,二期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泉州市环保局验收。由于集控区早期规划设计偏小,受土地规模的制约以及企业建设的不断扩大,厂区布局存在不合理,周边环境脏、乱、差,处理设施老化等问题。2007年6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集控区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区域环境容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市环保局联合安海镇政府于召开可慕制革集控区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可慕制革集控区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可慕制革集控区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与63家制革企业均签订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严格按照区域环境容量控制污染物排放。2007年,集控区投资1390万元,建成集中供热系统,取缔51台(套)分散的供热设备,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2007年9月,市环保局再次对集控生产规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10家擅自扩建转鼓进行生产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拆除转鼓,罚款42万元。2007年底,集控区拥有固定资产近3.5亿元,占地面积9公顷。区内制革企业经整合后共计63家,全部办理环评手续。
  第四节 石材业整治
  石材是永和、东石、英林等镇的主要产业之一,主要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家庭作坊发展起来,是当地居民生活的重要来源,存在企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保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001年,市环保局把石材业整治列为重点整治项目。2002年,对50多家各种偷排、漏排石粉废水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开展石粉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2003年,加强石板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坚决对偷排、漏排石粉废水的石材加工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组织人员对石材企业定期进行检查,并制订治理管理标准。同时,基本不再新批石材加工项目。2006年,取缔影响草洪塘水库水质安全的13家无证经营的石材小加工点。2007年,制定石材加工废水回用零排放,矿渣到指定地点堆放的整治要求,永和镇政府和东石镇政府制定石材企业整治方案,对现有石材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要求达标排放,推进石粉、石渣统一清运处理,并着手引进石粉综合利用项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英林镇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日消纳矿粉30万吨的膨化石粉砖综合加工厂,该项目2006年投建(2008年6月建成投产)。东石镇由镇组织成立清渣队,并集中设定3个堆渣场,实行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统一堆放。永和镇也同时加强石材企业管理,筹建石粉综合利用工厂。2000—2007年,环保部门联合土地、工商部门等部门对无证照污染严重、违法占地的石材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拆除违章建筑,立案248件,处罚262.2万元。
  第五节 电镀业整治
  安东工业园区
  1988年,东石镇乡镇企业基本形成以纺织服装、雨具塑料、五金汽配、矿产建材等为主的工业产业格局,作为伞具配件、小五金配件、汽配等配套加工工序的电镀业成为东石镇的经济支柱产业,但未经处理的废水、废气给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带来影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1996年,晋江市下发《关于取缔、关闭部分重污染企业和责令部分污染企业停产限期治理的决定》,东石镇第一批取缔、关闭、停产限期治理名单中被关闭的电镀厂有11家。随着晋江市整个电镀业的迅猛发展,电镀行业分布在晋江市多个村镇,电镀废水也相应通过区内地表水排入陈埭海区、深沪湾、安海湾等多处海域,造成污染。2003年,晋江市电镀工业污染整治被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确定为重点问题督察对象,要求电镀企业集中生产、集中治污、实现清洁生产,走集约化经营道路,努力解决电镀生产对周边环境污染,推动电镀业治散创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市环保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联合市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统一执法,出动人员1200人次,取缔40多家小电镀等“十五小”污染企业。同年,晋江市投入建设东石华懋电镀集控区,该区位于安东工业园区三类工业用地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13.33公顷。2004年,第一期工程正式生产运行,建设标准化电镀专用厂房12幢34000平方米,入驻电镀企业25家,配套一套处理能力每小时1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2006年,开始建设二期工程每小时4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2007年下半年投入运行,污染处理设施委托华侨大学环科所负责运营。建设二期第一批标准化厂房9幢20370平方米,安排企业20家,入驻8幢;二期第二批标准化厂房5幢20048平方米,2007年基本建成。区内电镀企业均安装酸气治理设施,将电镀工艺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做到有组织达标排放;产生的电镀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三联单,坚决杜绝二次污染。市环保局对东石华懋电镀集控区每月一查,每季一测的监督手段,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其按规定安装六价铬在线监测装置,并与泉州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
  第六节 漂染业整治
  1978年改革开放后,晋江县在原有的区域内小规模生产企业的聚集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形成纺织、服装等极具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作为配套产业之一的漂染加工业得到较大的发展,这些企业原先多数分布在青阳、陈埭一带及安海、东石两镇,其生产废水排入泉州湾和安海湾,造成海湾局部水质污染。1992年,晋江市对漂染行业进行规范化整治。同年,香港金泉贸易有限公司在晋江市深沪镇独资开发建设晋江东海垵漂染集控区,占地面积66.67公顷,主要以漂染企业为主,配套电镀、化工企业。2000年,经省环保局批准同意在东海垵集控区建设污水处理厂。2001年,建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规模1.25万吨,污水排放口安装COD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环保局、泉州市环保局联网。2002年,开发区内部分漂染企业扩大规模,以量求生存,1.2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难以满足企业发展要求,集控区开始筹备扩建污水处理设施。2003年,二期工程(1.25万吨/日扩至4.0万吨/日)及深海排放工程经省环保局批准后开始筹建,批复同意控制日排水量≤4万吨,尾水排放执行《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2004年10月1日起,市环保局将区内分为南、中、北三个区域,按“生产一天,停产二天”的方案实施停水,对区内漂染企业实施限制供水措施,每天供水总量控制在24000吨以内,减少污水产生量。2004年8月,深海排放管道工程开始建设,2006年8月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放管道完工投入使用。2005年,二期工程由于金泉环保公司股东变更、工程建设用地问题及管道铺设遭到阻扰等问题建设进度滞后,市环保局先后多次到开发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集控区解决相关问题,对区内企业仍然进行限量生产、限水限电。2006年4月,市环保局对该集控区漂染企业实行限量供水。同年7月,市环保局有重点地开展对东海垵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该区漂染企业超规模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限量供水,集控区内企业严格按照一期1.25万吨生产规模进行限量生产。区内企业主达成《东海垵集控区限产整改自律协议》,分为南、北两区,每月单双日轮流生产,控制污水排放总量。晋江市人民政府下发《晋江市深沪东海垵水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加快二期工程建设步伐。8月,金泉环保公司对一期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在符合深海排放标准下扩大处理能力至2.5万吨,经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达标后投入运行。9月,根据《关于安装污水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的通知》,区内各漂染企业完成在线流量计的安装工作,流量数据统一接入金泉环保公司中控室。2006年下半年,二期工程2.75万吨/日开始建设。2007年8月,市环保局对集控区7家未执行分区分时段生产协议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2007年12月底,集控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行。2007年,根据晋江市二氧化硫减排计划,区内漂染企业完成脱硫设施安装工作,并委托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部分企业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装置。
  第七节 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
  2006年,晋江市印发《晋江市实施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晋江市实施泉州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全力推进晋江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工业污染整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河道整治等五大工程。2006年,累计总投资3.67亿元。2007年,继续对近海水域污染专项整治,累计投资5.53亿元。
  第八节 固体废弃物处置
  晋江市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厂的生产废弃物及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晋江市的服装、制鞋、皮革加工等企业的废弃物,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一些小企业或个人回收后给予加工利用,创造新的价值。如废塑造粒,石粉制砖、皮革下脚料加工成饲料添加剂等。一些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工业废弃物(非危险废物),早期添加到煤中给予燃烧处置或运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2002年,晋江市建成工业固废焚烧炉3个,安装调试2个,到2003年,共建成9个焚烧炉,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2005年6月,建成垃圾焚烧综合发电厂后,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运到垃圾焚烧综合发电厂进行处置。对危险废物(如医疗垃圾、电镀污泥等),主要是经审批后,转运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84年10月,晋江县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晋江县建委。1984年12月,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为股级事业单位。1986年1月,成立县排污收费监理所,为股级事业单位。1990年5月,晋江县成立环保局,为科级单位,对晋江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1991年12月,在青阳、安海、磁灶、金井4个重点乡镇设置环境监管管理所,1992年12月,增设陈埭环境监督管理所,1993年5月,市排污收费监理所改为市环境监理所,并被国家环保局列为全国第二批环境监理员制度试点单位。1995年9月,增设内坑环境监管管理所,1998年5月,撤销内坑环境监督管理所,增设东石、安海环境监督管理所。2004年12月31日,晋江市政府机构改革,市环保局成立直属机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将下设在镇的6个监理所集中在青阳办公,执法大队分三个片区设立中队进行管理。同时晋江市纪委在市环保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006年12月,设立市环境信息中心,并着手建设晋江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2007年11月,为适应对乡镇环境管理需要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综合改革,设置11个镇环境执法中队和2个直属中队,核定编制61人。
  第二节 环保宣传
  一、“6·5”世界环境日宣传
  1994年,市环保局增设宣教股。每年都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集中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张贴宣传标语、举办环保知识竞赛、环保知识讲座、出动宣传车、环保踩街、发布环境质量公告、举办环保文艺演出等。1993年6月5日,市政府在磁灶镇召开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市长何锦龙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995年,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作电视讲话。1996年6月5日,在内坑镇组织召开“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市环保局发布全市环境状况通报,联合举办建陶业司炉工培训班和制鞋业苯污染治理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1500多人次。1997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召开环保工作座谈会,邀请各级领导和商会、企业界代表140多人参加。市环保局与市委宣传部合作录制《蓝天碧水作证》录像片。1998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市环保局在党校、中小学开设环保知识讲座,举办厂长经理环保培训班。2000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市环保局与团市委联合举办晋江市首届“环保杯”少先队鼓号队比赛;在晋江市第一中学开展环保讲座、环保征文、出版环保特刊及环保宣教专题片展播等活动;在晋江市第二中心小学开展环保知识竞赛、环保签名,成立环境雏鹰小队等活动;向全市“一控双达标”企业分发300块环保宣传搪瓷标牌;制作刷新2幅环境保护宣传公益广告牌,在市(镇)区悬挂25幅标语和张贴环保宣传画;在安海公园举办环保咨询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咨询、投诉;举办3期培训班,分别对漂染、电镀、制革、再生纸、水洗等行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次157人。2002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市环保局与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联合组织1000多人举行环保宣传踩街游行、环保征文、环保绘画比赛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在市区敏月公园、阳光广场举办2场环保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分发环保宣传品,接受现场环境污染投诉,并向群众宣传解释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在有线电视台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在全市范围组织县挂22幅环保宣传标语。
  2003年,市环保局与市广播电视台共同制作2003—2004年度《全球环境资讯》(每天1集、每集5分钟)环保宣传栏目和环保公益宣传标语并于2003年6月1日起在晋江市有线电视台频道正式播出。制作40幅宣传图片墙报、12张宣传图板及近90条环保宣传布幅标语在市区、各镇及重要路段张贴悬挂,利用市青少年宫、市科技馆的宣传橱窗开设常年环保宣传专栏。与季延中学合作编写《当环保卫士创美好家园》环境保护知识读本,印制2万册,向市镇两级领导、企业及中小学校发放;利用市召开企业创名牌大会向与会领导及企业业主发放泉州市“创模”宣传材料300多份。在晋江一中、青阳幼儿园及陈埭赤西小学分别举办4场环保讲座。录制反映全市环保工作情况的新闻报道在中央电视台4套节目中播出。2004年,组织8辆标印环保标语的彩车深入青阳、磁灶、安海、金井等地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在各镇、街道办事处悬挂70幅环保宣传标语,发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印制环境保护知识读本、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品10万册(张)分发到各工厂、村居、学校;在安海公园前和青阳阳光广场举办两场环保咨询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在市老年大学、青阳、梅岭街道办事处为400多名离退休老干部举办8场题为《可持续发展与晋江的环境保护》的专场报告会。2005年1月,“2004年中国城市绿色健康万里行”活动在晋江举行。市环保局在社区、广场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包括环保宣传图片展、废物综合利用工艺品展、环保灯谜竞猜、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环保咨询等活动。与市科协、市团委等单位联合在科技馆举办“关爱自然、保护动物”的科普活动,有万人签名、环保宣传图片展、废物综合利用工艺品展等活动,这吸引2万多名群众和师生参观、参与;与陈埭镇政府联合举办“六一欢歌”文艺演出,进行环保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联合晋江市实验幼儿园举行纪念日踩街活动;举办第二届“环保杯”老年人门球赛邀请赛。在竹园小区、青阳阳光广场、安海前蔡村、东石梅塘村、陈埭镇文化中心、岸兜村、函埭村、英林镇英林村等举办“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环保进社区系列宣教活动。2006年,市环保局印制《晋江市环境应急手册》5000本,分发到各重污染企业以及各镇、街道;购买一批环保音像、宣传挂图赠送有关中小学校和企业;制作环保宣传标语在市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悬挂;在晋江市侨乡电视台和《晋江经济报》开辟专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举办“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晋江”的现场参观、考察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观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深沪东海安漂染集控区和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沃尔玛在SM广场联合举办构建“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型环保宣传活动。2007年,市环保局组织农业局、市团委、东石镇政府、沃尔玛、侨声中学、晋江青年摄影协会300多人在围头澳(晋江盐场边)开展红树林种植活动,种植红树林8000多株;开展“环保进百家企业”宣传活动,制作录音宣传带、安装环保宣传车,深入百家企业赠送“6·5”宣传标语、环保书刊;聘请晋江青年艺术团在阳光广场举办以“污染减排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在晋江电视台侨乡频道连续3天滚动播放“6·5”宣传标语;通过移动短信平台、电信小灵通短信平台,向社会各界发送“6·5”世界环境日宣传短讯近20000条;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污染减排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绿色学校与社区创建
  (一)绿色学校创建
  2001年,市环保局会同市教委联合制定晋江市“绿色学校(幼儿园)”评审标准,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创建工作。同年10月,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绿色学校”的26所学校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有1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被评为晋江市“绿色学校”。晋江市各学校对创建绿色学校,较多的学校参与创建工作。
  (二)绿色社区创建
  2004年10月,晋江市首个创建绿色社区试点村在安海前蔡村启动,揭开全市创建绿色社区的序幕,开创农村创建绿色社区的先例。2005年2月,市环保局授予安海前蔡村绿色社区称号,同年12月,被泉州市环保局授予绿色社区称号。此后在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委文明办三部门共同推动下,晋江市各社区(村居)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市环保局分别授予青阳街道青新社区、梅岭街道竹园社区、罗山街道华泰社区、西滨镇海滨社区、紫帽镇园坂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罗山街道许坑社区、磁灶镇大埔村、龙湖镇埭头村、东石镇梅塘村等社区为绿色社区称号。2007年5月,罗山街道华泰社区、梅岭街道竹园社区、青阳街道青新社区3个社区获泉州市级“绿色社区”称号。
  三、环保“三下乡”活动
  2006年,市环保局首次在全市19个镇、街道开展环保“执法、宣传、咨询三下乡”活动。2007年,聘请晋江市“夕阳红”艺术团开展10场环保“三下乡”演出活动,通过环保图片展、有奖问答、灯谜竞猜、万人签名、宣传车环镇区宣传、分发环保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环保治理技术及办事程序咨询、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并查处、开展“禁磷、禁白”检查行动、表彰环保先进企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现场检查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6—2007年,累计在全市开展19场环保“三下乡”和11场环保文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近20000份,宣传手册近10000本,环保知识有奖问答近2000份。
  第三节 环境规划
  1993年9月至1994年,完成《晋江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晋江市辖区内水环境功能区划》《晋江市环境规划》及《晋江市区环境规划》,其中市域环境规划属全省首例。1998年,磁灶、内坑两镇区域环境规划和建陶业发展规划及环评大纲,由厦门大学编制完成并送审。2000年,组织编制“十五”环保规划,2005年,组织编制“十一五”环保规划。2005年编制的“十一五”环保规划明确指出:到2010年,全面巩固和扩大“十五”期间重点污染源整治的成果,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著,在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的同时,水、气、声环境质量较2005年有明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得到无害化处理,使得人民群众基本能够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并在2015年前,晋江市建成生态县级市,把晋江市建成产业结构和布局基本合理、功能较为完善、生态和谐的花园式海滨城市。
  区划宣传牌
  第四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989年,市建设环保部门开始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批复。1992年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499件,1993年1397件,1994年252件,1995年441件,1996年949件,1997年722件,1998年425件,1999年254件,2000年728件。2001年,市环保局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针对当年有大量企业因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而需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审批手续及污染整治任务重和环保要求高等实际情况,成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批委员会,并对内部人员重新进行调整组合,成立4个审核审批小组;取消环评表由基层环境监理所审核的环节,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从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印发《晋江市环境保护管理办事指南》和《公开信》,并发给有关企业,公开环评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以及乱收费举报电话,增强环评透明度,当年共审批1539件。2002年,市环保局审批科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对建设项目审批文件进行统一收取、登记、发放,当年审批2548件。2003年审批2080件,2004年审批1623件。2005年12月,市环保局实行审批科人员全部成建制进驻审批中心,实行网上审批,同时,对审批事项进行内部疏理,加强内部流程再造,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审批速度,办理速度比法定期限快2—3倍,当年审批1386件。2006年审批1325件,2007年审批971件。
  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1989年,市建设环保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三同时”验收工作。2003年,市环保局制定《晋江市轻污染企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促进晋江市轻污染企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至2007年底,市环保局共办理重点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31家。
  第五节 排污管理
  一、排污申报登记
  1992年,晋江市开始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到1995年底,完成建档610家,其中水污染物171家,大气和固体废物302家,环境噪声137家。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的通知》发出后,晋江市进一步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并作为排污费征收的重要依据。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完成申报登记核定858家、860家、860家。
  二、排污许可证管理
  1998年初,晋江市开始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并相继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计划通知,出台相关实施意见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至2007年底,晋江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524份。
  三、排污费征收
  1986年,晋江县开始征依法收排污费,排污费刚开征时,群众不理解,环保工作人员较少,工作难度较大。通过环保工作人员的广泛宣传和加大对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晋江县(市)的排污费征收工作逐年深入,1988年,共征收23户,征收排污费7万元,以后逐年增加,1998年,市环保局把排污收费作为促进企业积极治理污染及加强环境管理的必要手段,依法制定一系列措施,拉开收费幅度,做到宽严结合,调动排污单位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和依法经营、遵守环保法规的自觉性。本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1014.55万元(包括生态保护费10.35万元),完成任务的101.46%,比上年多收206万元,增长25.5%,为全市治理环境污染积累大笔资金,减轻市财政投入污染治理的压力,在全省县级单位率先突破千万元。2001年,市环保局坚持“堵源头、上治理、严执法、抓收费”的原则,制定并落实《晋江市排污收费制度》,根据企业的治理情况和监测污染物的浓度,确定征收额度,全年共征收排污费877万元。同时,加强排污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入库率达100%。1988—2007年晋江市排污费征收情况表
  表6-4
  四、排污费的使用
  晋江市征收的排污费,主要用于环境污染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补助,环保无息贷款。
  第六节 城市环境定量考核
  1993年,晋江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当年考评得分36.8分,1994年得分59.27分,1995年得分达70.55分,进入全省城市前5名,列县级市第三名。1996年得分51.34分,1997年得分62.83分。1999年,结合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建成市区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青阳镇加强对烟尘控制区的管理,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整治,推广使用水膜除尘设施,提倡改用燃油锅炉。市区饮用水源、大气、交通干线和区域噪声、锅炉烟尘等监测任务完成,同时建立全套“城考”报表的电脑档案资料。2001年得分78.60分,2002年,“城考”工作严格按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和城市管理年工作要求,加强烟尘控制区管理工作中,继续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水膜除尘设施,对新、扩、改项目一律要求燃油锅炉。“城考”考核指标基本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得分57.49分。2003年得分66.48分,2004年得分65.94分,2005年得分68.27分,2006年得分66.42分,2007年得分73.09分。
  第七节 污染源控制与管理
  一、“一控双达标”工作
  1996年开始,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开展建陶业的烟尘污染治理,制鞋业的三苯污染治理等行业整治活动,组织力量对全市300多家漂染、制革、电镀、再生纸等重污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取缔、关闭和停产限期治理101家污染企业,并建立详细的污染企业管理档案。经过努力,晋江市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有所缓解,环境污染初步得到控制。2000年,市环保局担负“一控双达标”重任,加大“两大重点”(建筑陶瓷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制鞋“三苯”废气整治)、“四大行业”(电镀、漂染、制革、再生纸)污染治理力度。督促全市工业污染企业149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并通过达标验收。至2000年12月1日,晋江市149家列入“一控双达标”考核的工业污染源135家治理达标,10家关闭,4家停业。2000年底,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12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995年水平”的目标基本实现,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全市共有127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安装SWC—2000型全自动污水流量设施、国家环境监理网络配器、电流传感器(黑匣子)各127套,监理微机网络点7(台)套,实现对排污单位的排污量、设施运转状况的微机监控。按国家统一技术标准编号立标,安装污水排放口平面标志牌42块,立式标志牌87块,废气排放口平面标志牌111块,共240块。2001年,市环保局实施“一控双达标”再提高工程,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坚持至少每月1次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充分运用电脑网络对排污量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控,确保达标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对未验收的企业及时召开会议部署验收工作。
  二、“零点行动”
  2003—2004年,市环保局按照泉州市政府部署要求对所有污染企业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对138家工厂污水处理设施当中不配套或老化严重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要求在2005年1月1日零点没有完成治理验收的企业要予以关闭停产,此次行动投入治理资金2500万元,有98家企业完善改造污染治理设施98台套,关闭、停产的8家企业,“零点计划”通过泉州人民政府验收。同时,被泉州市评为“零点行动”先进单位。
  2006年,晋江市环保局出台《市环保局重点监管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巩固深化“零点计划”成果,继续将市级重点排污企业纳入监控,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达95%以上,对3家未能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挂牌督办,整改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的在线监测监控,累计安装企业30家,与福建省环保局、泉州市环保局联网,晋江市环境自动监控分中心进入调研试验,逐步建立健全环境监控网络,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
  三、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2002年,市环保局大力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包括环境标志、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帮助企业加快污染项目技改步伐,引进先进技术,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高治理管理水平,做到减污增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在环境管理方面予以扶持。至2007年底,共有382家(不包括没有备案的)单位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四、清洁生产审核
  2002年,晋江市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市环保局组织编制《清洁生产相关知识问答》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宣传单各1万份,通过环保“三下乡”“环保进百家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国内外清洁生产动态及相关知识等。开展清洁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先后与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联系,组织开展4期专题培训班,对环保局工作人员、安海可慕制革集控区、磁灶建陶等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专题培训,大力宣传清洁生产。市经发局制定《晋江市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扶持的通知》,对促进产业节能减排的,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由市经发局报市政府审批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至2007年底,晋江市3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其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公司、凤竹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验收,联邦印染(泉州)有限公司、锦兴再生造纸厂签订合同并着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五、市区污染企业“退二进三”
  2007年,提出在市区规划区实行“退二进三”战略,确定晋江峰安皮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第一批“退二进三”搬迁企业。市经济开发区在安东园区规划6.87公顷(不包含峰安)搬迁安置地块,并合理分配到搬迁安置企业。至2007年底,完成土地平整,厂房设计等工作。
  六、减排工作
  2007年起,晋江市开始核算减排量。2007年完成SO2非电行业削减量1615.1吨,新增量2581.2吨(电力行业),比2006年增排966.1吨,增排率5.75%;完成COD削减量2141.77吨,新增量1409.3吨,比2006年2007年泉州市召开沼气现场会,与会领导参观由泉州、晋江两级区划办在紫帽三益农业公司实施的循环农业“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示范项目净削减732.46吨,净削减率3.9%。
  第八节 环境执法监察
  一、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从2002年起,市环保局联合监察局等7部门每年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每年抓住一个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活动。经过几年的努力,晋江市不法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取得一定的成效,严查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对违法建设的“十五小”企业坚决给予取缔,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对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给予处罚。
  2002年,针对九十九溪上游再生造纸厂污染问题,对全市再生纸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24家再生纸厂全部配套生化污水处理设备,提高污水回用率,再生纸生产企业基本上可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
  2004年,晋江市结合开展“零点计划”行动,以重污染行业和“十五小”为整治重点,联合各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不法排污企业的力度。共立案查处309件,罚款金额359万元。其中:石材行业119家,占案件数38.5%,“四大行业”(电镀、制革、再生造纸、漂染)120家,占案件数38.8%;关闭新发现的“十五小”污染企业13家。责令有放射源的5家单位申报登记放射源设备14台(套),放射源得到有效地监控。
  2005年1月1日零时,基本完成“零点计划”整治任务后,加大对全市及九十九溪沿岸的“十五小”企业的排查力度,对小染线、小电镀等污染企业发现1家,坚决取缔捣毁1家;2005年,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在相关镇政府,及公安、工商、消防、供电等有关部门配合下,取缔关停企业52家,全年立案查处各种环境违法案件244件,罚款401.5万元。
  2006年,强化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清查,每月开展2—3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
  2007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791人次,检查企业1045家(次),立案查处47家违法排污企业。强行取缔130家(次)“十五小”企业。
  2002—2007年,组织出动人员36000多人次,关闭取缔“十五小”企业177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64件,罚款金额1838.86万元。
  二、环境行政处罚
  1994年,福建省环保局制定《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福建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试行)》,1993—1995年,晋江市环保局立案394件,罚款35.2万元。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后,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当年立案236件,罚款93.16万元。1997年,晋江市成立法制工作委员,对重大疑难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案件集体研究,当年立案132件,罚款66.4万元。1998年,加大对小电镀、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重点加大对水洗企业、石材企业的处罚力度,当年立案191件,罚款129.5万元。1999年,加大对小电镀“十五小”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重点加大对制鞋企业的处罚力度,当年立案245件,罚款101.1万元。2000年,重点加大对罗山后林炼锡加工点、磁灶镇硅酸锆加工点及制鞋企业的处罚力度,当年立案356件,罚款183.84万元。2001年,加大对小电镀“十五小”企业、制鞋企业、建陶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安海可慕制革“十五小”加工点的关闭力度,当年立案312件,罚款127.7万元。2002年,加大对小电镀“十五小”企业、石材企业、安海可慕制革“十五小”加工点的处罚力度。为规范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处罚的合理性,制定《规范部分行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当年立案270件,罚款251.52万元。2003年,加大对罗山后林炼锡加工点和安海可慕制革“十五小”加工点的处罚力度,当年立案314件,罚款241.04万元。2004年,加大对石材企业和安海可慕制革“十五小”加工点的处罚力度,当年立案325件,罚款360.9万元。2005年,加大畜禽养殖场、建陶企业和安海可慕制革“十五小”加工点的处罚力度,当年立案244件,罚款401.5万元。2006年,加大民营医院和安海可慕制革“十五小”加工点的处罚力度;当年立案137件,罚款277万元。2007年,进一步完善《规范部分行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制定《市环保局关于取缔“十五小”企业的暂行规定》,当年立案174件,罚款306.9万元。
  三、“禁白”“禁磷”检查
  2002年,市政府发布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背心式塑料袋和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公告,2002年9月1日起,在市区域内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背心式塑料袋和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9月,市环保局协调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等部门组成“禁白”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在市区及各镇区同时开展为期1个月的联合检查活动。本次活动出动363人次,检查40个农贸市场、56家超市、1152家商店(包括快餐店、酒店等)以及5家背心式塑料袋销售摊点、3家生产塑料袋企业,查获违法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企业各1家,没收45袋不可降解的背心式塑料袋,收缴“禁白”用品20卡车。此后,“禁白”工作转入常规管理。通过经常性开展“禁白”活动,对经营摊点、超市、酒店及大型商场定期不定期组织执法检查。2003年后,大型超市、酒店及大型商场基本采用可降解一次性塑制用品。2004—2007年,市环保局每年组织开展2—3次专项宣传和执法行动。
  第五章 防灾减灾
  第一节 气象防灾减灾
  一、气象预报机构
  1989年4月,县气象站改称为县气象局,为科级事业单位。1992年,更名市气象局,下设办公室、预报股、测报股、防雷中心,编制10名,实有10人。2003年,防雷中心更名为防雷减灾管理局。泉州市防雷中心晋江分中心负责晋江市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工作,该机构于2007年8月经泉州市气象局批准成立,其前身为1992年10月15日由晋江市安委会、公安局和气象局联合发文成立的市避雷装置安全监测分所和2000年4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市防雷中心,具有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至2007年,防雷分中心有高工3人,工程师4人,助工或技术员7人,具有检测资格证10人。
  二、气象观测
  晋江区域自动站
  地面综合气象观测建站至2002年,地面气象观测为人工观测,观测项目有云、能见度、天气现象、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雪深、日照、地温及蒸发等气象要素,1960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每天02时、08时、14时、20时进行4次观测;1990年1月至2007年,取消02时观测。2002年12月,建设地面自动气象站,2003年5月1日起,正式投入业务试运行;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人工观测和自动观测双轨业务运行;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自动观测单轨业务运行。自动气象站的业务运行,实现24小时地面气象要素包括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地温的自动观测记录,改变地面气象要素人工观测的历史。
  区域自动气象站观测网络2007年初,开始建设乡镇区域自动气象站,至2007年底,在全市各个乡镇布置自动气象站,监测密度达到5.5千米。区域自动气象站的建设,加强全市海洋气象灾害的监测力度,加强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观测捕捉,为海洋气象灾害的预报提供有利的基础资料。
  农业气象观测农业气象观测任务有土壤墒情观测和自然物候观测。土壤墒情观测为每月逢8日、18日、28日观测固定地段白地5厘米、10厘米、20厘米和30厘米深度的土壤含水率及干土层厚度。2004年6月28日,增加每月逢3日、13日、23日土壤墒情监测任务。自然物候观测主要观测项目为苦楝树、家燕和蝉。
  三、气象预报及服务
  县气象站建站至20世纪80年代以前,气象服务对象重点是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服务方式主要有有线广播、电话、口头汇报等。
  1996年8月,引进电视天气预报制播系统FQ2.0,电视天气预报节目正式开播。1998年,由该系统制作的电视天气预报节目获第二届华风杯全国电视天气预报节目观摩评比(县市级节目)三等奖。2000年,制播系统升级到FQ5.0。2005年,市广电局开通“侨乡频道”,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转为由晋江电视台制作,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内容。
  1996年12月,市气象局同市电信局合作正式开通“121”天气预报自动咨询电话。2005年1月,“121”电话升位为“12121”。此后,由于固话受拨号升位和手机短信等多重影响,固话“12121”逐显萎缩。
  2000年初,市气象局综合大楼落成,建立福建省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晋江支中心。同时地面卫星接收小站及MICAPS气象信息综合显示系统建成并正式启用,气象信息实现快速获取并实现局域网内共享,天气预报实现无纸化,气象服务高效及时。
  2005年初,建立“数字福建”政务网络,开通泉州县市远程视频天气会商系统,安装省—市—县三级NOTES网络办公系统,晋江局局域网络改造升级,同年4月,建立“晋江气象信息网”互联网站。
  2006年3月,借助323气象日宣传之际,市气象局与晋江电视台侨乡频道联合成功举办“华山杯”晋江风云主播气象小姐大赛活动,踊跃参与者近百人。该活动的举办让气象第一次在晋江与群众产生互动,使气象知识步入百姓。该类型活动系福建省县级气象部门首创,在晋江市引起反响,引起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
  2006年4月,《晋江经济报》创刊,开始对平面媒体的预报服务。2007年,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开通气象灾害信息短信发布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全市各级领导发送气象灾害信息。
  2007年,晋江海洋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系统获泉州市科技局课题立项。该项目建立的海洋气象灾害监测警报平台,实现实时数据共享、气象灾害预警报传输发布迅速、快捷,获得晋江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四、网络与通信
  2000年以前,气象信息的传递主要依靠电话及传真,2000年后,随着通讯手段的快速发展,气象信息依托通信的发展得到快速传递。2003年,气象资料借助电信X.25专线实现每小时自动上传至省气象局,2007年,开通SDH宽带专线,取代X.25线路,同时使用VPN专线及CDMA无线网卡作为备份应急线路,真正实现气象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快速高效传递。
  五、气象业务成果
  自1989年气象科技服务取得新突破以来,市(县)气象局获得气象部门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7项,其中省级8项,国家级1项(第二届华风杯全国电视气象节目观摩评比三等奖);获得泉州市政府奖励8项,其中2001年、2002年、2005年被泉州市政府授予服务农业支持农业先进单位;个人获地厅级以上表彰22人次。
  第二节 防雷减灾工作
  一、防雷减灾工作管理
  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2005年3月,成立由副市长陈晋永任组长,政府办、规划建设、安监、气象、经济发展、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雷电防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气象局,负责依法履行防雷减灾政府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福建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气象局2个行政审批事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于2005年10月31日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依法开展对各种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工作。
  市气象局创建雷电业务服务体系。包括雷电预测预警系统、防雷装置检测与防护技术组成的雷电业务体系,建立服务窗口人员文明行为规范,围绕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言行等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依法履行防雷行政审批管理职能,大力推进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做到从源头上把好防雷装置设计、施工质量关。2005—2007年,受理办结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417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1000多栋建(构)筑物;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通信、金融、学校、医疗等单位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设施防雷安全检查。对防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实行限期整改,发出整改通知书200多份,对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或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提高防雷装置的安全防护水平;做好防雷宣传和雷灾调查、鉴定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防雷减灾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好国家有关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典型雷灾事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市民掌握防雷的基本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
  主要负责全市可能遭受雷电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易燃易爆物资仓储场所、电力设施等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常规检测工作;负责新、改、扩建工程和重大设项目防雷工程的施工质量分阶段跟踪检测和竣工验收综合检测工作;负责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与鉴定工作。20世纪90年代,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防雷装置检测及防雷设施技术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检测范围包括汽车加油站、油库、液化气站、天然气储气化站、煤气发生炉、化工厂房、仓库、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水利设施、港口、码头、普通民用建筑,银行、医院、中小学校等,至2007年发出各类检测报告、审查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等技术结论10000多份。对于防雷装置经检测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加大跟踪和督促整改力度,为社会各界落实防雷安全措施、防范和减少雷电袭击服务。
  第三节 种植业防灾减灾
  1988—1995年,晋江县(市)没有对种植业自然灾害进行统计。
  1996年3—4月,持续阴雨低温,其中4月1—4日连续4天,日平均气温10.2℃,是1983年以来发生最严重“倒春寒”,导致早稻大面积烂种、烂秧和“坐苗”。据不完全统度,全市早稻烂种、烂秧面积209.13公顷,占全市秧田面积1/3以上,损失谷种10.5万多千克;早稻“坐苗”266.67公顷。7号、8号台风连续袭击晋江,连续7天降雨,全市受淹水稻1439.87公顷、农地作物772.67公顷。
  1999年,受14号台风影响,水稻渍水多天,晚稻部分绝收;大面积紫菜、牡蛎养殖场、虾池被摧毁,一些渔船沉没失踪,全市渔业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2000年,多次出现暴雨、强降水,6·18强降雨,全市水稻受淹面积4320公顷,部分农田渍水时间超72小时,早稻损失525吨,价值500多万元。台风“碧利期”影响较大,内涝成灾,粮食大幅度减产,播种面积3.16万公顷,较上一年少588.47公顷,每公顷产量21.73千克,减产63千克。台风冲击养殖池120公顷,水产品损失2766吨,价值655万元。
  2002年,受台风“北冕”影响,全市普降暴雨,经济作物受灾严重,蔬菜受灾面积1120.87公顷,经济损失841万元。
  2003年,接连出现“夏旱、台风、秋寒”,农业受影响严重,粮食总播种面积23920公顷,同比减少11.9%,总产量11.3万吨,减产13.8%。台风“莫拉克”带来降雨363.4毫米,农作物及果树受淹5964公顷,部分畜牧业养殖场畜舍冲毁,造成直接损失1867万多元。
  1988—2007年,县(市)各级各部门在应对各类农业灾害时,坚持做到早预警、早预防、早行动,努力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全市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和应急机制不断完善、健全。在灾害天气到来之前,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抢收成熟或基本成熟农作物,加固未成熟的果树、大棚等;及时调剂调运改种补种所需的种子、苗木、农药以及机耕等所需物资,最大限度地满足抗灾减灾需要;结合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灾害期间有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及时调度、汇总、上报灾情,强化每日灾情信息报送,确保通讯畅通;对可能发生的农情灾情第一时间组织抗灾抢救;灾后迅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恢复生产指导服务。
  第四节 水产防灾减灾
  一、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预案
  1988—2005年,晋江县(市)没有制订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预案。
  2006年8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晋江市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预案》,预案确立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成立领导机构,规定农业局、环保局、气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文体局、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建立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及决策体系,制定应急响应与减灾措施,做好灾后评估工作。
  赤潮减灾防灾工作按照“以防为主,防、控、治结合”的原则,以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安海湾和东海垵等几个污水集控区排污口周边海域为重点,加强赤潮监测工作,及时通报赤潮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赤潮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1988—2006年,晋江县(市)没有制订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2007年12月31日,市农业局发布《晋江市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风暴潮和海啸各自的预警级别分别为Ⅰ、Ⅱ、Ⅲ、Ⅳ四级警报,分别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发布预警信号的颜色依次为红、橙、黄、蓝。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