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929
颗粒名称: 二、综合治理
分类号: S157
页数: 3
页码: 208-21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晋江市采取植树造林、荒山坡地治理、生态修复、园地改造、溪(河)岸治理和矿山迹地治理等措施,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37.83公顷,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空间,为全市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治理措施包括种植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种,选择适应性强、生长迅速的树种,挖大穴埋基肥,营造混交林,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保护和治理并重的办法,对重点山体及重要水源地进行封禁生态修复,同时设置封禁牌,保护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关键词: 晋江市 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

内容

(一)植树造林
  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晋江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开发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开山采石挖土毁林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2000年起,晋江市为确保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围绕“生态修复、采石迹地植被恢复、果园治理、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和沿海风沙区治理”等五大工程,根据不同立地条件、不同的用途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种,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应性强、生长迅速、枝繁叶茂、根系发达、无病虫害、具有较高经济价值、选取耐旱性强、抗风蚀沙埋能力强的各类树种,包括巨尾桉、木麻黄、大叶相思、湿地松、龙眼、余柑等,并坚持挖大穴埋基肥,确保树木能成活、成长,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2000—2007年年底,累计造林达773.4公顷。
  (二)荒山坡地治理
  1988—1996年,晋江县(市)以治理荒山坡地为主,重点分布在晋西北福厦公路两侧和晋中的赤土埔及灵源山周围,治理措施种植果树为主,结合修筑水平梯田、鱼鳞坑、谷坊、拦沙坝等工程措施,树种方面主要选择杨梅、余甘和龙眼等果树,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294.27公顷。主要投资方式为群众投工投劳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投入治理。治理区内植物结构从过去的单一型逐步走向混交型,在强度流失区实行林果配置,在坡耕地和赤土埔实行果中套果,长短结合,能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2000年起,从农户投入坡地开发改造果园逐步走向由国家、集体投入治理水土流失地,针对境内的疏残林地和荒坡废地等表土裸露的山体,以纯林或混交林方式进行绿化,种植点采用三角形配置,绿化树种包括巨尾桉、马尾松、大叶相思等。2000—2007年底,累计完成荒山坡地治理540.13公顷,既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又提高治理点的水土保持防护功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三)生态修复
  1988年前,晋江县采用封禁治理措施,加大宣传,禁止开山、采石、挖土、砍伐行为,严厉查处违法案件等措施,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纯的封禁治理不能满足水土流失治理的需要。2002年起,晋江市立足于对现有生态资源的保护,以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保护和治理并重的办法,对紫帽山脉和灵源山脉等重点山体及重要水源地——重点山实施封禁生态修复,配合坡面防御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植物措施主要采取补植各种巨尾桉、木麻黄、相思、湿地松等林木,部分流失严重地带套种羽叶觉明、百喜草等草本;工程措施主要采取挡土墙、护坡、排截水沟等。同时,取缔项目区范围内采石取土点,严厉打击盗采行为,并设置封禁牌,上面明确标明封禁东西四至范围、年限、管护责任人等,保护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不受人为破坏。至2007年,累计完成生态修复面积772公顷,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空间,为全市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园地改造
  2002年起,晋江市针对果园作为一种经济体,以往在经营过程中考虑得更多的是眼前的经济效益,部分经营者为避免杂草与果树争肥,将林下植被清理得干净,导致地表裸露(特别是山坡地),以往的坡改梯、鱼鳞坑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治理水土流失,但一遇降雨,地表径流便冲走大量泥沙和养分,并对下游的河道、水库构成威胁。不但没有起到节约肥料的作用,反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等情况,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改造治理技术,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对坡度较大的片区进行削坡开级,在坡脚开辟山边沟;在树冠投影范围以外配套种植羽叶觉明等绿肥,控制绿肥与果树的距离,避免与果树争肥;在坡地道路两侧开挖截排水沟,有条件的采用块石砌筑,有效拦截山坡径流冲刷,下游修筑沉沙池、蓄水池等;砌筑护坡、挡土墙等工程措施,在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山体滑坡地带及部分危险地带,单纯的植被措施不足以防治水土流失,所以结合砌筑护坡、挡土墙等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同步实施。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果园保水、保土、保肥,达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进的效果。至2007年,累计完成果园、坡耕地改造231公顷。
  (五)溪(河)岸治理
  2005年,根据晋江市地势由西北向东南海面倾斜,地形以台地、平原为主,境内无大河发育,只有29条以低丘台地为中心呈辐射状向海发育的时令溪,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土流失造成泥沙淤积,不少溪流水不流,且因环境及生活垃圾污染,发黑、发臭,不仅影响河道排洪,而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的情况,晋江市将水土流失治理的工程措施列入扶农政策补助范围,开始对水土流失现象造成淤堵发臭严重的溪流河道进行治理,开展清淤及两侧护砌工作。至2007年,砌筑溪岸护坡累计达2.61千米,并在两岸围砌护拦、种植柳树等,有效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
  (六)矿山迹地治理
  晋江市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母岩类型以酸性花岗岩属布展,花岗岩矿产丰富,每年的石材出口给当地带来丰厚的收入,因此不少当地群众为谋取短期经济利益,长期进行开山采石,严重破坏水土资源,致使山体表土裸露、碎石成堆,水土流失现象极为严重情况,故晋江市于2002年,根据当地自身情况对市内紫帽山脉和灵源山脉等重点山体及市区规划区内所有山体实行特别保护。至2007年,在实行全面封禁和依法取缔70多家采石场、取土场生产活动的基础上,对遗留下的迹地及时进行绿化、美化。通过爆破挖大穴客土回填,采取乔、灌、草、藤相结合,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挡土墙、谷坊)相结合的办法,在包括市区规划区在内的各个矿山迹地种植各类苗木39.3公顷,完成山体立面仿真工程1.5万平方米,谷坊2座,山体“青山挂白”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七)经费保障
  1.地方财政投入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晋江市财政每年都拨出专项资金投入水土流失治理。2004年,出台《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7年,又出台《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项优费政策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特别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给予资金上的保证。财政部门还参与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的选择、规划、实施、验收等,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杜绝资金浪费和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十五”期间,全市水土保持投入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各级财政共下拨596万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其中省市级120万,本级财政476万元),同时逐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考虑相关生态项目,明确各项措施,在资金安排中,逐步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资金使用方式。
  2006年,市水土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33.33公顷)被列为市委、市政府“百个工程”之一。2007年,市水土办沿海风沙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33.33公顷)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从制度上、预算上保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开展。2003—2007年,地方财政每年分别投入27万元、39万元、45万元、157万元、198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2.承包治理补助
  2004年,晋江市出台扶农政策,将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植物措施列入补助范围,对连片超过3.33公顷采取植树、种草或坡改梯的治理项目每公顷给予13.33元补助。2007年,扶农政策修订后又增加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措施补助,规定列入年度水土保持规划的项目按投资定额及实际工程量补助25%,并引入市场机制,运用市场手段,推行合同制、法人负责制,明确产权,改善水土保持投资政策环境,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户、各类经济实体和台港侨外资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至2007年年底,共有23家企业投入资金治理水土流失,其中台资企业1家、海外侨资企业1家,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晋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