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结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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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6901
颗粒名称: 二、“三结合”
分类号: C923
页数: 3
页码: 138-1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市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通过奖励制度和五大工程提高群众婚育观念,投入大量资金支持计生家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 晋江市 计划生育 政策法规

内容

1994年3月,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出积极推广计划生育“三结合”(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立幸福文明家庭相结合)经验,晋江市及时调整思路,转变和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由“重罚”到“重奖”,先后出台、落实并完善各种奖励优惠政策,当年,市财政就拨出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计生“三结合”采用多种形式对计生贫困户实行帮扶。2001年起,对计生“三户”(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其他计生户)特别是农村“二女”户实施安居、成才、幸福三大工程,通过有关部门帮扶、干部结对帮扶,从政治上关心“二女”户家庭,经济上支持贫困计生户。2001年,计生协会召开全市计生“二女”户代表座谈会,倾听“二女”家庭的意见和建设,提高“二女”户家庭的政治地位。晋江市还通过政策上不断倾斜,资金上逐年加大投入,有效地促进群众传统婚育观念的提高。
  (一)四项奖励制度
  2005年起,晋江市实施计生“四项奖励制度”。
  法定奖励制度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500元的奖励费;农村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励标准由法定的1000元提高至1500元;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奖励标准由法定的500元提高至1000元。
  奖励扶助制度在上级财政没有补助的情况下,晋江市率先启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试点工作,并提高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节育奖励制度 在全省首创节育奖励及贡献奖励制度,对只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从落实绝育措施的当月起,按夫妇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节育奖励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夫妻,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按夫妇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贡献奖励金。夫妇年满60周岁后,自动转入享受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贡献奖励制度 对只生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夫妻,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按夫妇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给贡献奖励金。夫妇年满60周岁后,自动转入享受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节育及贡献奖励兑现14659人、1005.38万元。
  (二)五大工程
  2005年起,晋江市实施计生“五大工程”。
  安居工程 结合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慈善安居工程建设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大力推进计生“二女”户“安居工程”。至2007年,完成六期830户,其中,帮助建房706户、购房91户、解决用地33户,市、镇两级投入资金2200万元。
  成才工程 率先为“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减免学费,其中小学每人每学期减免9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减免120元。2006年起在全市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给予农村“二女”户中考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给予考上大学的“二女”户女儿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每人奖励3000元,专科每人奖励1500);对于复学的“二女”户学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助学金200元;农村“二女”户女儿升入初中时在所居住镇(街道)范围内自由择校,在高中阶段学费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农村“二女”贫困户女儿报考职高录取时,申请贫困学生学费补助的对象自入学至毕业每人补助2000元。
  致富工程 坚持市直、镇直部门对所挂钩的村(社区)计生困难户的帮扶制度;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二女”贫困户,低保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其他农村计生贫困户每人每月增加10元。至2007年共兑现2392人、投入162.968万元。
  保障工程 对实行计生的夫妻免费提供计生技术服务。将农村“二女”户中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特困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市级每户每年给予不少于1000元困难补助。对新婚夫妇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100%。2007年,全省倡导推行科学婚检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现场会在晋江市召开,晋江市经验得到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开通流动人口分娩绿色通道,并减免300元住院分娩费用。
  亲情工程 通过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上对计生“三户”的关心、爱护,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幸福工程
  2006年10月,实施首期幸福工程,确定30户对象,每户无偿资助5000元(市财政3000元,镇财政2000元)。据2007年底了解调查,全市30户对象中,成效明显有16户(月增收800元以上),占53.33%;有一定成效的12户(月增收400—800元)占40%。
  (四)生育关怀行动
  2007年,市、镇两级均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19个镇(街道)和74个村(社区)成立生育关怀基金,筹集生育关怀基金3200多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50万元,镇级筹集2340多万元,村级筹集811万多元。探索拓建生育关怀基地:市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分别与市中心小学劳动技术教育基地和平山中学联建“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安海镇与有关部门、企业合作开办鸿江职校“恒安班”,培养机械制造专业技术人才;在安海育婴堂建“生育关怀基地”,关怀被遗弃婴儿的健康成长;建立“生育关怀门诊部(服务队)”,定期开展不孕不育症诊治和生殖健康服务;英林、梅岭等镇(街道)在企业中建立就业基地等。各级在原有宣传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旨在救助因病因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和独生子女夭折的计生家庭以及基层计生工作者、志愿者的“紧急救助”“真情关怀”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至2007年,全市各级生育关怀基金投入200多万元,对500多名计生困难户子女助学,救助遭病灾的计生户和基层工作者1164人,慰问困难户及工作者5964人。2007年,晋江市又实施一系列生育关怀行动,各有关部门纷纷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在新农合政策中,“按规定凭证生育并住院分娩的参合孕产妇实行定额补助,一次性补助300元”“农村计生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个人参合费(限对象本人)由镇(街道)财政支出”“农村计生户、“二女”结扎户(限父母及其女)参合人患高血压、糖尿病,参合年度内未住院补偿者给予定额门诊补偿,每一病种每人参合年度500元”(比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多300元);“农村计生独女户、“二女”结扎户(限父母及其女)参合人因病转外住院办结补偿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结,并可根据需要实行住院结报补偿款送款上门服务。”桥南片区在拆迁时,对拆迁户中的老人(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贴,对其中的计生户给予每人2万元的补贴。此外,大多数部门都制订对计生户的优先、优待等政策。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晋江市志(1988-2007)上册》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分为十七卷,内容包括:政区与自然环境、国土资源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实力、品牌、开放与开发、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旅游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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