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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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916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管理
分类号: F723
页数: 3
页码: 378-3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丰泽区商贸服务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管理机构、商贸服务业管理、粮食行政管理等。
关键词: 泉州市 丰泽区 商贸服务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区经济贸易局
  1997年8月11日,丰泽区经贸局设立(加挂粮食局牌子)。
  2002年机构改革,区经济贸易局(加挂城乡企业局牌子)与区粮食局合署办公。
  2007年,区经贸局内设办公室、经贸、企业、科技等4个股室,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科级职务6人。
  又,流通市场监管方面由区工商局负责。
  二、区供销合作联合社
  1953年3月,县级泉州市合作总社成立。1955年4月,泉州市合作总社并入泉州市政府商业科。1956年6月,设晋江专区供销合作社泉州办事处。1957年2月,恢复市社建制,为泉州市供销合作社。1958年,市社再次并入市商业局。1961年,市社再度恢复。1970年11月,商业体制改革,市社第三次并入商业局。1976年1月,市社重新恢复,但至1977年1月才挂牌办公。1984年4月,召开全市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市社联合社领导机构,负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服务”的职责并代行行政职能。同年7月,市社退出政府序列,由单纯行政机构变为区域内各基层供销合作社联合的经济实体。1986年1月,市社更名为鲤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97年,原鲤城区供销社成建制划归丰泽区并更名为丰泽区供销社,担负丰泽、鲤城两区的生活资料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工作,属典型的城市供销社。2007年,区供销社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审计股和业务统计股,下辖泉州市茶叶公司、泉州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泉州市土产日杂公司、泉州市集兴商贸公司和泉州市丰泽区供销社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等5个直属公司,泉州市丰泽东海供销合作社、泉州市北峰供销合作社、泉州市城东供销合作社、泉州市满江红供销合作社等4个基层供销社;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42个,其中社区综合服务站22个、专业协会7个、专业合作社1个、庄稼医院5个、信息服务中心1个、信息点6个。在编职工325人。
  三、区粮食局
  1997年8月11日,丰泽区经贸局设立,加挂区粮食局牌子。区粮食局人、财、物独立,行使辖区粮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内设人事、办公室、业务、财会等4个股室。2002年1月16日,全区党政机构改革,丰泽区粮食局与区经贸局合署办公,规格正科级。2006年,增设监督检查股。2007年,区粮食局内设综合、监督、计财等股室,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及其他副科级干部3人。
  第二节 商贸服务业管理
  一、商贸市场管理
  1997年,丰泽区加强市场的规范管理,培育一批信得过、无强买强卖的商店、商场和商业街。针对市场上拉客、宰客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开展打击街头叫客、整顿市场秩序活动。
  2002年,全区开展“无假货商店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重要节假日前后开展市场大检查,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工商、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开展农资商品专项质量检查,做到保质保量供应。
  2003年,开展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家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2004年,区公安机关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相继推出《手机市场治安管理规定》和《实名制登记具体操作规定》,完善和落实“凭证登记”“实名登记”“电子串号登记”“维修、交易登记报送”等制度。
  2006年,东湖社区被商务部评为第一批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全国仅59个社区获此殊荣)。
  2007年,丰泽区加强农贸市场管理,重抓市场摊点归位、明码标价、卫生整洁等工作,全面推行净菜上市。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8月下旬,开展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行动。对废品收购站经营不规范、帮助销赃及消防、环保不过关等隐患加强整治。是年,铭湖社区被评为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二、服务业管理
  1997年后,区经贸局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企业开辟国际市场,为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牵线搭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区外经贸业务培训,帮助用足用活国家、省、市、区各项扶持政策,确保企业在通关、退税和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快捷与高效,为企业的扩大出口创造更好更有利的条件。指导企业了解和适应国际市场不断升级的需要,帮助企业解决应对技术壁垒的实际困难。收集、分析和发布国外市场信息、贸易壁垒等预警信息,加强反倾销应诉和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宣传引导,向出口企业提供国际上技术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有关信息,为企业事前防范提供帮助。
  2007年,丰泽区以建立现代商贸流通网络体系为中心,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吸引批发、零售和贸易企业以及国际品牌工厂、商业连锁巨头到丰泽区开设直销连锁网点或大型购物中心。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完善商贸网点规划布局,形成以大型购物中心为骨干,以超市、专卖店、便民店、仓储式商场为特色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销售网络。鼓励发展科技信息、投资决策、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会计审计、律师公证、广告代理等中介服务,加快中介服务行业对外开放。
  第三节 粮食行政管理
  1997年建区伊始,丰泽区粮食局根据全国粮食扭亏增盈工作会议精神,实行绩效管理,下达年度经济指标,年终进行考核,对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报经区财政局同意,从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按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所属单位承储的储备粮、商品周转粮库存,实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风雨随时查”的管理制度,确保粮食质量。严格按照区政府指令,适时对储备粮进行轮换,确保粮食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储备粮的管理、安全保卫等项规章制度进行督促、指导,禁止逆向操作,保证粮食顺价销售,资金安全。1999、2000年,区粮食局连续2年被福建省粮食厅评为“全省粮食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4月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全国统一开展粮食清仓查库(统计时点为2001年3月31日24时)。福建省由省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市(地)之间交叉清查。由长乐市粮食局、审计局、财政局、农发行的8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丰泽区联合清查小组对丰泽区国有粮食企业所有的粮站、粮库、公司和外租仓存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商品周转粮)的入库时间、数量、品种、质量核查,清查陈化粮、超期储存粮数量,并按要求随机抽包过秤。清查工作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同年4月7—16日,历时10天,清查储粮单位5个、粮库(点)11座,粮食15226吨。清查表明:丰泽区粮食库存账表、账实相符。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单一的对粮食系统内部管理转变为对辖区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从2004年开始,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以每年12月31日为调查统计时点,组织调查人员分别对辖区农户粮食收支、城镇居民口粮收支、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收支、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收支、粮食转化企业的粮食收支、省际间粮食流向、粮食流通环节损失损耗等7个专项开展调查,分析推算丰泽区域粮食总量平衡指标。
  2005年,为维护粮食收购秩序,防止压等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通知,对取得粮食经营资格的国有粮食企业和较具规模的个体粮食企业参加粮食收购,由县级粮食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对其仓储条件、库容量、保管资质进行资格认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由县级粮食局发给粮食收购资格准入证。对其后申请参与粮食收购的个体粮食企业,必须取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证后,工商管理部门方予批准,发给营业执照。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认证的企业,必须每年由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方准予进入粮食产区从事粮食收购。对较具规模的超市经营粮食和个体粮食批发企业,设立粮食库存台账,按月报送粮食局备案,以便掌握全社会粮食流通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安全。
  2006年9月1日,按照国家、省、市粮食局的要求,丰泽区开展2006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检查时间节点为当年8月31日,重点检查丰泽区地方储备粮、政策性用粮和商品粮的库存实物、库存账务、库存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及储粮安全等内容,检查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同年11月,区粮食局增设监督检查股,作为粮食局行使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具体办事机构。此后,区粮食局加强对辖区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监督检查。
  2007年,根据省、市粮食主管部门的部署,结合治理餐桌污染,在节假日期间,对粮食经营者的粮油质量进行监测、检查,指导粮食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防止不合质量标准的粮油及制品流入市场。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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