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油储备与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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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88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粮油储备与购销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4
页码: 366-3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唐宋时期至改革开放后丰泽区粮食市场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丰泽区 粮油储备与粮油购销

内容

唐宋时期,境内地少人稠,粮食匮缺,依赖外地接济,粮食贩运、贸易经营活跃。明清至民国时期,境内粮油通过集市交易调剂。交易的粮油品种以稻谷、大米为主,其次是番薯、大豆、豆饼、生油等。1953年后,国家加强粮贸市场管理,只允许农民在完成统购任务后在市场进行粮食余缺调剂,不准私营粮商买卖。1957年,禁止农民在市场买卖粮油,1961年,开放粮食市场,极大缓解居民粮食供应不足的问题。1963年,粮食市场重新关闭,禁止粮油上市买卖。“文化大革命”期间,禁止集市交易。改革开放后,粮油实行多渠道经营,集体、个体粮店大量出现。此后,境内粮油集市贸易活跃,粮油上市量逐年增多。1992年4月,全省第二次调整粮油购销价格,同年10月,全面改革粮油购销体制,粮油市场全面放开,粮油价格随行就市,粮食成交量猛增。当年,分布在境内的国营粮店有城东粮站的城东、华大、乌屿粮店,东海粮站的东海、临海、后渚、东大粮站粮店,北峰粮站的普明、潭尾、潘山粮店。集体、个体粮店更是遍及城乡。
  建区前,境内粮食购销、储运、加工等工作由鲤城区粮食局负责管理。1997年建区伊始,丰泽区就设立区粮食管理部门,行使粮食系统粮食的管理和监督职能。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后,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单一的对粮食系统内部管理转变为对全辖区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此后至2007年,区粮食管理部门按时开展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加强对辖区粮食经营者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监督检查,指导粮食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确保粮食工作安全稳定。
  第一节 粮油储备
  一、地方储备粮
  1997年,丰泽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区财政局与粮食局联合制定《丰泽区地方专项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收储业务及管理工作的落实。泉州市政府下达丰泽区地方储备粮1.1万吨。同时,第一粮库还代储中央储备粮5983吨,其中“506”粮(晚谷)2500吨,甲字粮(小麦)1500吨,“国专”玉米1983吨。
  2000年12月,根据省粮食局《关于下达中央储备粮划转方案的通知》,丰泽区的1983吨原中央储备粮“国专”玉米转为地方商品粮销售处理。2002年4月,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颁发的《关于确定中央储备粮计划转为地方商品粮销售价格的通知》,将丰泽区的2500吨“506”粮(晚谷)划转为地方商品粮销售。同年8月,丰泽区1500吨甲字粮(小麦)划转作地方商品粮销售。中央储备粮划转地方商品粮销售以后,丰泽区不再承储中央储备粮。2004年,由于全国粮食形势发生变化,为确保泉州市中心城区粮食安全,市政府下达丰泽区新增储备粮2500吨,使地方储备粮总数达到13500吨。此外,增加短期周转粮库存5000吨。为确保储备粮的质量,区粮食局按照推陈储新原则,每年按储备粮总规模的三分之一分批次进行轮换,保持储备粮常储常新。2005年,市政府再次增加丰泽区储备粮任务1000吨。至2007年,丰泽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达14500吨。
  二、应急粮油物资储备
  2003年5月,由于“非典”疫情影响,辖区市场粮价出现异常波动,为确保粮食供应安全,建立短期应急大米库存,区财政从区级应急粮油专项基金拨出16.2万元的补贴,由区粮食局在3天内紧急调集90万千克大米,作为短期应急库存。该应急库存由区应急粮油供应领导小组统一调控,稳定辖区粮食市场,稳定民心。同年8月,市政府下达丰泽区应急大米储备150吨。是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骨干粮店与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丰泽区建立骨干粮店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确定泉州城区部队粮食供应站、东海粮站乌洲粮店、城东粮站第四门市部、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奇龙超市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丰泽区骨干粮店。在辖区粮食市场出现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上述8家粮店按照区政府指令,承担粮食供应任务。2004年,市政府再增加丰泽区应急大米储备150吨、应急食用油储备150吨。2007年,丰泽区应急大米储备总量保持在300吨、食用油储备150吨。
  第二节 粮食购销
  一、粮食定购
  1997年,丰泽区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由区政府分配到相关的镇(街道),再由镇(街道)层层分解落实到农户。辖区各粮站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收购,农户每交50千克定购粮奖售化肥尿素6.25千克。1998年5月10日,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继续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是年,为方便农民交粮,区粮食部门把粮食收购价格、等级标准公布上墙,同时增设流动收购点、延长工作时间,于当年一季度完成全年定购粮入库任务。2003年,因辖区土地征用等原因,粮食实物征收难度大,部分征购粮以货币形式完成入库任务。2004年起,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农业税的要求,结合丰泽区“村改居”的实际情况,取消农业税,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成为历史。
  二、省内国家定购粮对口调拨
  1997年初,福建省政府对省内地区间定购粮对口调拨任务,按原行政辖区下达给原鲤城区。同年8月,原鲤城区一分为三,为了便于结算和省政府下达任务统一口径,仍由鲤城区统一和调出方结算,然后由粮食局、财政局协调鲤城、丰泽、洛江三个区的粮食、财政按辖区人口比例安排丰泽区调拨任务340千克。
  199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下达1998年度省内地区间定购粮调拨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泉州市丰泽区与三明市的清流、宁化两县为定购粮调入、对口关系区(县),每年调拨任务3400吨,其中清流县1850吨,宁化县1550吨。按照“谁吃粮,谁负担”的原则和粮食财务体制,由调入丰泽区财政负担,纳入预算。
  1999年,由于对口调拨粮价位高,与当时的市场价格倒挂,粮食调入亏损较大,为减少经济损失,经与调出县协商,实际调入对口调拨粮950吨,少调2450吨。少调部份按晚谷每50千克补贴6元、早谷每50千克补贴5元的标准共补贴调出县32.06万元,由调出县按丰泽区完成指令性粮食对口调拨任务上报省粮食厅。
  2000年,省政府将定购粮对口调拨由指令性计划调整为指导性计划,省政府不再强调任务的落实。
  粮食的调拨,主要由销区根据需求与主产区签订供需合同。由于与清流、宁化的粮食调拨主要靠公路运输,费用、成本大,价格形成倒挂,所以这个指导性粮食调拨计划,从2000年夏粮登场起就不再执行。
  三、粮食调销
  丰泽区地处泉州中心城区,是一个粮食纯销区,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辖区粮食销量增大。从1997年建区开始,生产和生活用粮基本上从省内外粮食产区调入,当年购入粮食26279吨,销售25672吨。2000年,区粮食局所属各粮食企业按照“互利互惠、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吉林、山东、湖北、江苏、江西等省粮食主产区开展粮食调销,并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2003年,全区购入粮食59137吨,销售47466吨。2005年,购入粮食72961吨,销售70496吨。2007年,辖区有粮食零售网点357个(其中有工商营业执照115个),全年销售成品粮约5.6万吨。其中,粮食购入量突破10万吨,达104807吨,销售97349吨。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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