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地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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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762
颗粒名称: 三、林地保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2
页码: 301-3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丰泽区在林地保护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封山育林、工程管理、全封山等,以控制乱砍滥伐和保护森林资源。同时加强林地规划管理和打击违法行为,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丰泽区 林业管护 林地保护

内容

民国24年(1935年),晋江县政府规定:不得任意砍伐树木,有违法纪应严肃禁止。当时山林权属私有,山主自行封山育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组织林农走集体化道路。“大跃进”以后的“大炼钢铁”期间,境内山林乱砍滥伐严重,致使原始森林破坏殆尽。1962年,各公社成立造林扩林委员会或小组,开始大规模封山育林。1971年,境内(东海、城东、北峰、清源4个公社、农场)封山育林面积584.13公顷,其中城东占77.5%。1975年,境内封山育林面积266.67公顷。
  改革开放后,县级泉州市贯彻执行山林保护管理法规,特别是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后,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管理,境内乱砍滥伐得到控制。1988年,封山育林区实行工程管理,专人管护。
  1997—1998年,加强对辖区各风景区、旅游区沿线等一重山实行全封山,严禁樵采、放牧和其他人为破坏。
  2000年,全区封山育林面积126.67公顷。2003年,丰泽区政府印发《丰泽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对林地保护和管理,促进林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满足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丰泽区会同市森林公安局加大力度打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至2007年,全区查处违法案件19起,其中行政处罚14起,移送司法机关5起。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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