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村财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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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7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村财管理
分类号: F302.6
页数: 1
页码: 2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丰泽区在村财管理方面经历了不同阶段,包括人民公社时期的统一供给制和按劳分配制度,以及后来的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经济联社的建立和规范村财管理。在镇改街道、村改社区后,村级财务管理职能移交社区办,部分社区保留报账员,会计由街道代理记账。
关键词: 丰泽区 经济体制 村财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及人民公社的各大队、生产队都配备有会计、出纳、保管员,管理社队财务。同时,多数大队、生产队建立民主管理财务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和监督队里的财务收支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原始凭证提出处理意见。
  人民公社初期以公社为核算单位,公社统一供给制;1959年以后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部分口粮采用供给制;1961年以后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按劳分配制度。
  1984年,随着农村恢复乡村设置,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建立,农村经济的组织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变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各村、各村农民小组的财务管理趋向自主,也因此造成随意性、不规范。
  1988年,境内各村全面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经济联社,规范村财管理,加强农业社会服务。
  1997年,丰泽区开始试行村财镇代理制度。
  2001年3月1日,《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实施。丰泽区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账镇管逐步推开,财会电算化开始试点。
  2003年7月,丰泽区全域镇改街道、村改社区。2005年,村级财务管理职能移交社区办。是年,在北峰、东海试行“居财居用街管”,社区保留报账员,会计由街道代理记账。至2007年,仍有北峰街道11个社区坚持实行居财委托街道代理制度。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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