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建筑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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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54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建筑业管理
分类号: F407.9
页数: 4
页码: 173-176
摘要: 这段文本主要介绍了丰泽区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在工程招投标方面,丰泽区逐步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市场的监管。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丰泽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指导、监督,开展创建精品工程活动,并建立了试推广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从源头控制工程质量。
关键词: 泉州 工程招投标管理 工程质量

内容

一、工程招投标管理
  1997年建区时,丰泽区无建筑工程招标职能。
  2000年,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泉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为推进辖区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成立丰泽区招标代理公司,拓展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业务(并入造价咨询中心内),将丰泽区20万~50万元的集体及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纳入招投标代理范围。当年新开工50万元以上的政府、国有企事业、村(居)集体投资或控股的工程17个,总投资8338.22万元,全部按要求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发包;另有20万~50万元的建筑工程5个,投资105.36万元,也在区招投标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招投标代理中心组织招标发包。
  2001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决定》要求,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对辖区内区政府、镇(街道)、村(居)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开展检查,其中检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16个,均按要求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项目11个按照“决定”要求组织公开招投标。
  2002年,8个工程项目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其中建筑工程6个,市政工程1个,公路工程1个,工程造价约4171万元,中标价为3953.4万元,减少投资211.82万元,施工工期减少62天。
  2004年,构建建筑业承发包领域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取消外来企业投标申请等不合理市场准入制度,简化施工队伍进驻手续。制定《招标各环节指南》《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的通知》等配套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每个招标项目都实行公示制、“三公开”(资格审查公开、信息发布公开、中标结果公开),促进承发包工作“阳光作业”。试行交易市场与施工现场的配合与互动,使“两场联动”(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有新的进展。当年辖区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工程23个,涉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基础工程和工程监理等,工程造价2.57亿元,中标2.27亿元,核减3000万元。50万元以下区公开或邀请招投标的项目4个,核减120万元,中标价为106万元,减少投资14万元。
  2005年,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为重点监管对象,制定完善《丰泽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体系,完善建设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对有行贿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上给予严格限制,对犯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坚决清出建设市场。严格实施工程建设廉政准入制,建设单位、工程参建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做出廉政承诺,治理和预防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全区有21个工程项目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涉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土方、基础工程和工程监理,工程造价1.51亿元,中标价为1.25亿元,减少投资2600万元。
  2006年,修改《丰泽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为重点监管对象,健全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有行贿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上给予严格限制,对犯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坚决清除出建设市场。
  2007年,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创新工程招投标监管。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对小额工程实施公开随机抽取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同时制定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当年全区建设工程应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
  二、工程质量管理
  1997年建区后,受职能权限所限,区建设局建工科无法对辖区房地产公司和设计单位进行监管。由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辖区房地产公司和设计单位开展监管。当年辖区工程质量合格率85%,优良率10%。
  1998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加强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建设,提高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业务素质。
  1999年,邀请华侨大学土木建筑系副主任、副教授林建华到丰泽区作题为《国外土木建筑新趋势》的专题讲座,邀请泉州市清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衍硕、曾超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专题讲座。组织建筑企业管理人员收看由省建委录制转发的《工程质量启示录——血的代价血教训》等教育宣传片。开展创建精品工程活动,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其中,有2个达市级优秀工程质量。加强对区重点工程——津淮街改建工程的监管力度,对其中8幢房屋开展抽样检查,工程主体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5%。
  2000年,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争创优质工程。对多发性质量事故进行源头控制,建立辖区内试推广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将《建设工程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材料印发至房地产开发商、建设业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手中。加强对津淮街、滨城工业区、宝洲小区等重点工程的跟踪管理。全年工程监理验收18幢9.2万平方米,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100%。其中,完成市优质结构工程2幢、市优良工程5幢,优良品率占施工总面积20%,市级、区级优良各占10%,结构优良5%。
  2001年,对辖区内50多个建设项目基建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建设单位均能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建设手续,基本做到有证设计、有资质施工和质量安全监督。全年监督工程项目63幢,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35亿元,监督费收入127万元、检测费收入136万元。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工程有70幢,总建筑面积40.23万平方米,一次性合格率100%,其中有4幢工程被评为市优工程。
  2002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企业及有关人员,坚决查处不合格工程及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全年开展600次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检查45个工程。其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限期整改。组织对辖区45个房建工程进行检查,合格率100%。
  2003年,按区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分阶段分组,出动1510人次对1996年以后所有的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落实完成辖区各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开展全省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排查上报672幢,建筑面积约328.19万平方米,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6份,责令停止施工,限期补办有关手续的工程有65幢、责令拆除或局部拆除的有15幢、责令停止使用有3幢。落实督查责任制度,切实做好兴淮花苑、第三中心小学运通教学楼隐患督查整改工作。
  2004年,千亿山庄1号楼、东海滨城会所2幢工程被评为市优质结构工程。
  2005年,加强现场建筑材料抽检,办理工程报监手续,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全年办理质监报监工程35幢,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7607万元,办理竣工工程46幢,建筑面积554万平方米。
  2006年,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审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到位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施工质量的监督,督促监理单位抓好现场监管,标准施工;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制度,现场材料抽检,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扩大工程监管覆盖面,当年政府投资、区级工业区和房地产建设工程的监督覆盖面达100%。对于重点工程及区级工业区建设工程,按“先上车后补票”的原则,采取边施工、边完善相关基建手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先期介入。凡先行开工的工程在工程竣工前必须补齐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竣工报备手续,并严禁投入使用。
  2007年,抓好各方主体基建报批程序、人员任职资格及工程报监手续办理审查,做好图纸会审技术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工作。把好柱基验收、结构验收及竣工抽检质量关,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定。全年办理质监报监工程28幢,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9.2亿元,办理施工许可证40件、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8.1亿元。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997年,实行建筑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与辖区施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有关精神,限制新组建低等级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企业,对新组建的市政、基础、公路、水电安装等专业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竞争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
  1999年,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进行实地测评的12幢工程,有11幢工地达标,达标率达91.7%。其中,优良工地1个,合格工地10个。
  2000年,加大对控诉工程、隐患工程的处理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解决群众反映较大、影响较广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协调各职级部门做好节日安全生产的不定期检查。全年分阶段检查80多幢建筑工程260多幢次,发出隐患通知书216份,责令停工整顿23幢工程,通报表扬2家施工企业,批评3家施工企业,停止1家施工单位的投标资格。安全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20%。全年有2幢被评为市文明示范工地。
  2001年,以迎接建设部安全检查为契机,采用组织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工地66个,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120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10个工地责令停工整顿。对东海滨城工业园一期、二期共39家投建(投产)企业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工程项目74个,对存在消防隐患的78家企业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9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是年,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被评为“市文明示范工地”,福华苑B幢被评为“部优”工地。
  2002年,辖区发生“8·1”泉秀路阳光巴黎小区一期触电死亡事故及“8·29”福华苑太阳阁死亡事故。区建设局与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互相配合,查清事故的原因,追查相关事故责任。同年,省九龙集团施工的福新花苑城1~4号楼获“文明示范工地”称号。
  2003年,改变以往分散的安全监督方式,采取集中监督管理,先后完善《安监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员工作制度》,强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必须到现场参加检查,加大对工地检查力度。同时,把工程开工之前、主体结构验收之前、进入装修阶段之前“三前”列入安全必检项目,工地安全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不予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道监管环节,多次组织“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当年重大事故为零,百万平方米竣工面积死亡率为1.4%,万人死亡率0.5,均在省建设厅下达的安全指标范围内。
  2004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综合考评、“安全生产月”、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大检查等各项安全检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出动检查监督员1200多人次,检查工地1004幢次,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835份,提出隐患4889条,责令局部工地停工整改166个(次)。
  2006年,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活动主题,组织安监、建设、消防、交通等11个部门在丰泽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开展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机械设备、施工用电、防护设施等方面安全的专项治理。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与各施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全市质量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强化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季节以及施工高峰期,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和准入制度。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关口防范前移,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泉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从严查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7年,以开展“安全生产月”为载体,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送建筑安全知识下工地活动,联合保险公司和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开办农民工学校,聘请技术人员免费为广大农民工进行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全年没有发生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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