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房地产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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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53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房地产业
分类号: F293.3
页数: 12
页码: 155-166
摘要: 本文介绍了泉州市在住房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是公租房(廉租房)体制的改革,逐步减少了直管公房,提高了公租房租金标准。其次是建设廉价房和经济适用房,解决了低收入家庭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同时,公房开始出售给干部职工,并执行政策补贴干部职工购买商品房。此外,也鼓励国有、集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商品房开发,并提供相关贷款支持。以上措施在不同阶段为泉州市的住房制度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 泉州 城市建设 房地产

内容

第一节 住房制度改革
  一、公租房(廉租房)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住房建设和分配体制由政府建设直管公房,再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和群众。
  1994年开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有住房开始出售给干部职工,公租房逐年减少。是年,市区直管公房全面实行提租方案。
  1997年10月1日,市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公租房进一步减少。翌年,打破低房租福利制,市区公房租金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08元。
  2000年,市区租金标准提高到占双职工工资总额的15%。此后,由于种种原因,公租房的减少和经济适用房的连续4年未开发,辖区低收入家庭购房更为困难。2004年,据市发展计划委调查数据,当年中心市区未参加房改户数18896户,拟购买经济适用房户数13249户,符合条件的拟购买经济适用房户数12492户。上述数据还不包括每年增加的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缺房户的数量。为此,泉州市探索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2005年8月20日,执行《泉州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该规定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资金的来源、房源筹集渠道、申请廉租房家庭条件、租金标准及其减免、申请廉租房的审核等方面作出规定,适用地区为丰泽、鲤城、洛江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年,针对市区房价持续上涨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断档等问题,启动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同时,配套建120套廉租房(北峰组团建设60套廉租房)。
  2006年,建立丰泽区廉租住房制度,摸清辖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数量和住房情况,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实行廉租住房动态管理。
  2007年,出台丰泽区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全面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和住房补贴工作,市区27户租住公房户享受廉租住房减免租金4.13万元,对廉租住户实现应保尽保。廉租户标准扩大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500元及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人群。
  2007年,市区27户租住公房户享受减免租金4.13万元。
  二、廉价房
  1990—1993年,在建设西郊、汀洲、后坂、东霞、仁风5个新村的同时,由泉州市房地产公司、城市发展公司等5家国营开发公司建设600套40~70多平方米总面积达3.2万平方米的廉价房,以低于成本价和有限产权(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不准出租和转让买卖)的形式分配供应给中心城区的低收入家庭和经济特困户(市区人均居住面积3平方米以下,无经济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双困户”)。该批套房面积不大、配套功能不齐全,但却解决当时一大批住房特困户的居住难题。1994—1995年,相继开发建设西郊新村二三期、刺桐新村等廉价房小区,住房开始采用砖混结构,并规划配备农贸市场、幼儿园、居委会用楼等公共设施,小区功能逐渐完善。
  三、集资建房
  1994年,为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市政府规划在境内的丰泽和东霞、云谷、圣湖等地建设4个住宅小区(其中2个集资小区,2个统建小区)。其中,丰泽新村、东霞新村、云谷小区、圣湖小区建筑面积分别为20.76万平方米、14.02万平方米、11.9万平方米、16万平方米。
  1995年,境内一些单位采取政府行政划拨土地、减免部分税费,单位补贴部分建房资金,个人负担部分的三方集资建房办法集资建房,解决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但因规划失控、分散建设、重单体轻配套、重地上轻地下以及产权不清、面积失控等弊端日显突出,加上资金管理较乱、配套设施不齐全,影响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集资建房的健康发展。其后,执行泉州市出台的停止单位建房分房、集资建房的规定,同时,相继执行《泉州市城镇住房统一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及《关于印发“泉州市集资建房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解决之前各地集资建房“缺乏规范,出现了苦乐不均、出资不一、面积失控、产权不清等混乱现象”。对已建集资房界定产权,核发产权证。
  四、公房出售
  1993年12月,开始实行公房预售,境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福利房根据各自的隶属由泉州市或鲤城区房管部门按政策预售给单位干部职工。
  1994年1月,贯彻执行省政府的指示和市政府发出的紧急明传电报通知,暂停出售公有住房,防止贱价卖房,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99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福建省出售公有住房暂行规定》《泉州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开始正式出售给单位干部、职工。
  1999年9月,执行市住房委员会下发《关于下一步出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出售直管公房有关问题作出统一规定。
  2000年,出售公房、界定集资房产权工作基本完成。
  2001年,泉州市住房二级市场条例的出台,丰泽区及时对区属有关单位房改房的上市进行审核把关并报市房委办审批。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38套,0.34万平方米。同时,基本完成区房改售房工作,累计售房1168套,回收房款1050万元。
  2006—2007年,丰泽区区属单位无售出公有住房。但辖区内的市属国有企业继续出售公有住房给符合条件的职工。
  五、经济适用房
  1994年,泉州市首先在境内的仁风、少林和凤山筹建经济适用住房。1996年,根据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开始在境内建设云谷、圣湖、东美、西湖、新华5个小区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3985套,总投资4.7亿元。各小区以“造价不高水平高、标准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为目标,将住宅建设成为示范工程、德政工程、人民的满意工程。至1998年,云谷、圣湖、西湖、东美4个小区住房建设全部竣工交付使用。4个住宅小区占地20.2公顷,总建筑面积30.47万平方米,住宅3076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84幢、2652套、26.77万平方米。同年,新华小区633套经济适用房竣工交付使用。同时,邮电小区、华大小区等市区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动工兴建。其中,邮电小区占地2.37公顷、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华大小区占地3.33公顷。该小区经济适用房全部按成本价出售给住房困难的干部、职工、教师和居民。是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经济房建设标准基本按干部职工相应享受面积标准设计建设。其中一般干部职工45~70平方米,科级干部50~85平方米,处级干部60~100平方米,厅级干部80~130平方米。超过享受标准实行“一房两价”,标准内按补贴价,超标准实行市场价。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审批方面,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以成本价供应中低收入者(即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平均工资3倍以下者),同时规定近期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主优先解决干部及职工中的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的特困户,分期分批解决企业单位职工及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户及经济“双困户”,并规定一对夫妇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年龄未达大龄的未婚青年(即男30周岁,女28周岁)不得购买。此后,由于境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价格合理且工程质量有保障,故每建成一个小区便成为市民争相申购的对象。
  1999—2000年,中心城区先后在云谷、东美、圣湖(Ⅰ、Ⅱ期)、西湖、新华、邮电、华大、宝洲等地动工建设第二批经济适用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占住宅建设投资的22.4%),总投资7亿多元,6000多套,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圣湖二期还获“鲁班奖”。
  2001—2004年,由于种种原因,中心市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5年未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供应远远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
  2005年,重新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丰泽区的中心片区、东海片区、北峰片区、城东片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其中北峰片区划拨6.67公顷土地用于建设北峰见龙亭经济适用房小区。
  2006年,《泉州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和《泉州市中心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出台,该规划规定辖区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商品住房用地总量的10%,以基本满足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稳定中心市区住房价格。是年,动工建设龙亭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地址位于省道307线与普贤路交叉口西北侧,用地规模约74公顷,总投资10亿元。整个小区由瑞龙苑、祥龙苑、祺龙苑三部分组成,有40栋7~18层单元式住宅以及会所、幼儿园、5个人防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小区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建筑最高52.8米,规划住户数4080多户,总人口1.4万余人。2007年,该项目列入泉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当年泉州市区最大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年底部分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
  六、商品房
  境内自20世纪90年代出台公房出售政策后,政府及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逐步减少给干部职工实物分配福利房。国家鼓励国有、集体及社会力量参与商品房开发,鼓励干部职工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并以货币补贴方式补助干部职工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向职工发放政策性贷款或单位构建房贷款、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贷款,以缓解购房和建房资金困难。
  1997年7月起,实行按工资总额的8%向干部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同年10月1日,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此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社会群众一道从当地房地产市场中自由、公平购买商品房。
  1999年,住房补贴达到工资总额的10%。
  2000年开始,落实并兑现行政机关的住房货币化补贴,促进事业单位的住房货币化补贴。2001年,开展住房普查,收回发放70%的住房普查表,对购买“圣湖二期”及“宝洲花园”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干部给予发放住房补贴,共101人、165.05万元。2002年,全年发放住房补贴117人、217.01万元。
  2004年,全市完成住房普查320个单位,总人数1.57万人,核发补贴1.20万人,核补金额1.48亿元。全年批准出售房改房603套,面积5.08万平方米,交易金额7457万元;界定产权并批准出售公房、集资房466套,面积3.92万平方米,回收资金1013万元。
  2006—2007年,泉州中心市区启动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向市区(含丰泽、鲤城、洛江)972户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76.9万元。
  七、住房公积金制度
  1994年12月,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各地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收缴、支付、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1997年建区后,丰泽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归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丰泽区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个人工资总额7.5%缴纳,财政补助等额资金缴交至个人账户。
  1997—2000年,每年递增2.5个百分点缴纳,到2000年,个人缴交比例占工资总额的15%。当年全区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145个、4527人,历年累计收缴资金1965万元。个人购、建住房支取99.41万元,发放贷款44万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收缴率达92%。
  2001年,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公积金的收缴、使用以及账务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全年全区收缴公积金单位142个,4738人,金额1285.8万元,累计收缴3817万元。当年支取及调动、购建房、还贷款支取公积金605.62万元;购房贷款98户,324.4万元;购买国债300万元。
  2002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泉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实施方案》,泉州市设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丰泽区设立分支管理部,全市公积金实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是年,全区缴交住房公积金单位144个、4836人,当年收缴资金1282.67万元,比上年增长12%。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全年发放住房补贴117人、217.01万元。
  2006年,全区新增公积金10亿多元,缴纳公积金人数21万多人,累计收缴金额61亿元。
  2007年,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79.34亿元,累计有4006个单位、22.71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平均覆盖率为21.13%(国有、集体单位平均覆盖率为94.15%)。全市新增职工10100人,新增住房公积金15.51亿元,比上年增长20.13%。全市累计提取额为28.98亿元,累计向2.76万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06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352万平方米,贷款余额18.01亿元。全市批准3.23万人支取住房公积金7.17亿元;新增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06户,发放贷款金额6.4亿元。全年审批个人按揭贷款项目116个,批准划转资金6624万元。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
  一、建设发展
  境内房地产业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市(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征用泉秀路北地块建华福住宅新村。
  1980年始,市(县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崇福路成片开发建成红梅新村,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1486套。
  1981年,在西贤路南段动工开发建设西郊新村,总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1620套。
  1987年,在泉秀街泉淮社区动工建设汀洲新村,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467套。在前坂街建设前坂新村,总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410套。
  1989年,在东湖附近动工开发建设东湖新村,总建筑面积2.89万平方米、302户。同时,在福田路开发建设霞淮花苑,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540套。
  1990年后,继续开发泉秀新村、北山新村、泉秀花园、广益花园等商业住房,解决和改善部分居民和职工住房问题。同时,在西郊、汀洲、后坂、东霞、仁风等地建廉价房17栋588套,解决部分住房困难户居住问题。
  1992年,外商独资企业在东海镇东南建设集工商业、旅游业、娱乐及住宅于一体的东海滨城,占地9平方千米,总投资额超15亿元。至1995年,活跃在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多家,其中有三分之一为非国有经济成分;是年,泉州市及鲤城区在境内的丰泽街道东霞、东湖的仁风、少林投资建设商住房小区,其中,东霞小区、仁风新村基本建成,开发商主要为泉州市国营、集体单位。同时在境内的圣湖、东美、西湖等地着手小区前期开发工作。在境内的东海镇,房地产公司动工开发云谷小区商住楼,该小区占地9.5公顷,总投资1.2亿元。分三期开发,其中小区一期11幢完成一半工程量;二期22幢完成打桩等基础工作。
  1996年,省第五建筑公司先后与外商合资成立南建(工程、建设、房地产)公司和冠裕、伍恒房地产开发公司,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其后,境内房地产的开发规模逐渐扩展到十几公顷、几十公顷,甚至上百公顷。
  1997年,港资企业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先后在辖区开发千亿大厦、千亿华园等大型地产项目。由福建省泉州市联成房地产公司开发兴建的泉州永宏花苑保险地税大楼竣工。该楼位于刺桐路和丰泽街的交叉处,是一幢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高层建筑,总楼层22层,建筑总高度93米,建筑总面积59440米,总造价1.184亿元。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新华小区。建区后,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并迅速成为丰泽区经济新的增长点。中心城市东片区每年房屋竣工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泉州的房地产企业开始注重品牌效应,30多个以追求人性化、生态型的住宅小区相继建成,以往小规模的住宅小区发展成为配套设施完整的较大规模的社区,涌现出圣湖住宅小区、国际新城、宝珊花园、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海景国际花园、千亿山庄等高档住宅区。
  至2000年,千亿大厦、圣湖二期先后获得“中国建筑行业最高奖——鲁班奖”。泉秀街与坪山路交界处的金帝花园被建设部确定为“国家首批智能化科技示范小区”,并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评审小组验收合格,圣湖二期获“省城市住宅建设示范小区”称号,华大新南小区等4个小区列入市级科技试点示范建设。品牌效应把辖区带进房地产开发与消费的良性循环阶段。高层建筑开始走进市场,并成为热销产品。新区60多幢高层建筑拔地而起,丰泽商城、青少年宫建筑群、城市雕塑等一大批富有特色的景观建筑,成为泉州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是年,成立泉州市丰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区属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经营开发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等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由于中心城区的东扩、西移和房地产业的持续繁荣,境内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开发投资连年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
  2001年,丰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增至6300万元,当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担保地产贷款3000万元,商贸贷款1200万元。2003年,辖区房地产业双向拉动促进发展,房地产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成为主要支柱产业。区委、区政府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开发建设精品住宅小区和商住大楼,借鉴漳州市的华园小区(部级试点)开发建设等成功经验,提出培养、扶持重点项目建设和景区建设思路。
  2006年,泉州市行政中心规划东迁为丰泽区特别是东海片区的开发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辖区房地产业呈现一派繁荣景象。各开发商为广大住房消费群体提供高、中、低价位,大、中、小户型的多品种的商品房,满足不同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是年,辖区人均居住面积达37.45平方米,位居全省前列。泉州千亿山庄获“2005年度亚太人居环境奖”。由泉州市丰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宝秀安置小区动工兴建,由外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南少林寺二期演武堂工程动工兴建,面积969.3平方米。此外,海星、宝秀安置小区也相继开工建设,当年完成海星小区9号楼、2号楼、13号楼共4.5万平方米的基础建设,完成1~8号楼地下室桩基施工;宝秀小区的1~5号楼、9号楼和12~19号楼14幢共5.81万平方米封顶。
  2007年,随着中心市区“东进、南下、西拓”的进一步实施,东海板块、城东组团的房地产业发展加快。海星安置小区21栋楼建设快速推进,国道324线拓改二期安置房建设全面展开,美仙山安置小区一、二期安置房和东海湾·俊园、海逸国际公寓等项目相继开工。宝珊花园续期别墅、鑫源麦德龙·国贸商城、巴厘印象、海泰御景、天瑞·滕王阁等项目相继亮相。当年辖区有19幢楼房竣工,500多套住房,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此外,还有城东片区安置房3幢18层高的安置房封顶,海星安置小区5幢住宅楼封顶,见龙亭小区8幢经济房开工建设,5幢安置房封顶。总投资近10亿元。其中,城东片区安置房完成投资3.58亿元。
  二、拆迁安置
  境内的拆迁安置工作起始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其时房屋拆迁主要以辖区靠近核心城区的泉秀、东湖、北峰一带拓宽改造为主。执行1991年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1993年《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997年建区后,辖区的拆迁工作由区住建局负责。
  2001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1991年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2年,执行新修订《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03年3月,贯彻泉州市《关于印发泉州市各县(区、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和《泉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围绕沿海大通道、大坪山隧道连接线、森林公园和海丝景点整治等市政工程建设,丰泽区抽调精干600人次参与海上丝绸之路江口片、国道324线拓宽改造项目等地的拆迁工作,全年完成拆迁、动迁20多万平方米,协助选房、腾空房屋1000多户,查处阻碍工程的城建违法行为320起。
  2004年,全区开展“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注重解决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拆迁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浔美工业区部分企业的拆迁安置,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报批用地手续及过渡费、拆迁管理费、征地费等工程费用办理,完成投资4400多万元。
  2006年,加大拆迁日常监管,对晋江大桥丰泽段房屋拆迁、丰泽区海星安置小区建设用地工程拆迁、LNG项目房屋拆迁等20多个拆迁项目审核把关,核发拆迁许可证,做好拆迁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对全辖区拆迁估价进行技术指导,受理拆迁估价技术鉴定,推动拆迁估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完成泉秀东街拆迁安置小区部分安置房工程建设。国道324线拓改二期完成拆迁302户,完成5户拒拆民房的全部行政诉讼及强制拆迁听证,并上报市政府申请强制拆迁。完成拆迁户安置房建设工程13幢楼建设。基本完成海星小区、宝秀小区一期工程征迁工作。
  2007年,全面完成内环路建设征迁、泉永路拓改暨北低渠整治工程和宝秀小区一期工程10.93公顷、海星小区12.6公顷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补偿工作。启动田安路南拓及片区改造项目和宝秀小区二期工程10.4公顷征迁工作,启动国道324线拓改、城东片区改造、泉州软件园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延长东海片区核心区域房屋协议拆迁期限。
  第三节 开发企业
  一、房地产企业发展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鲤城郊区的国有房屋建设均由政府按计划分别下达省五建等6家国有开发公司承建。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开始允许私人组建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允许全民所有制企业与集体、外资联营、合作,允许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使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同时,从根本上调动企业的内部活力。当时,香港运通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与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合资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洲工业区20公顷、泉秀花园住宅小区8公顷。此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性质也从单一的国有企业发展为外商或港澳台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国有、集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开发格局境内的各建筑安装企业也及时适应形势变化,变单一的经营结构为“一业为主、多业经营”的多元结构,兼营房地产、装修装潢、建材及其制品,发展第三产业。1992年,成洲工业公司建成工业厂房2.1万平方米,商住房建成2.1万平方米,公司总销售额5270万元,盈利857万元。
  1995年,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等三资企业先后成立。至1997年建区前,活跃在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性质也从单一的国营企业发展为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开发格局。1997年,活跃在辖区的有工商执照房地产企业近200多家,其中三资企业占四成。1999年,丰泽区各类建筑安装企业完成产值1.6亿元。其中区属建筑安装企业完成产值9000万元,外来施工企业完成建安产值7000万元。
  2000年,丰泽区各类建筑安装企业完成产值1.9亿元,其中区级企业完成产值6000万元,镇(街道)企业完成产值6000万元,外来企业完成产值7000万元。
  2001年,政府取消房地产公司成立的审批手续,取消建设立项的初审手续,进一步放宽房地产企业的准入门槛。此后,在辖区营运的房地产企业进一步增加。丰泽区各类建筑安装企业完成产值2.5亿元,其中,建设部系统建筑企业完成产值7248.4万元,专业局系统建筑企业完成产值11136.6万元,外来建筑企业完成产值6615万元;施工面积91.8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4.8万平方米。
  2004年,推进辖区建筑业企业改制工作,召开辖区各建筑业改制企业、财政、审计、工商、人事、劳动等部门参加的企业改制工作座谈会,要求各企业拟定企业改制方案,尽快完成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其中泉州基础工程公司和华大珞迪思装修公司提交改制方案。
  2005年,丰泽区房地产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当年审核新成立房地产企业资质37家,办理资质升级18家。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446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家、二级资质企业18家、三级资质企业76家、暂定资质企业217家。审核新成立物业管理企业资质29家,办理物业资质转正33家。南益地产、福建冠亚集团等企业获得福建省房地产企业品牌。
  2007年,全年审核新增房地产公司开发资质16家,办理资质晋升9家,重新核定资质2家,审核新增物业管理企业资质14家,办理物业资质晋升11家,重新核定物业资质3家,办理变更2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3个项目,批准预售面积119.28万平方米;办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28个项目;新增加维修资金3074.9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12起,处罚金额30.05万元。全市有532家房地产管理企业,154家物业管理企业,307家房地产中介机构。
  二、企业及人员资质管理
  20世纪90年代,对经营不善、质量效益差的企业,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警告直到降级处分。
  1997年建区后,境内的房地产企业由区建设局负责监管。
  2001年,区属16家建筑企业按要求年检的有13家,其中二级3家,三级5家,四级5家,未年检的企业有3家。原二轻73家建筑装修装潢公司归属区管后,区建设局做好73家企业的“五员”(管理员、消防员、安全员、质量审核员和监督考核员)办证、安全资质申报、资质年检等初审工作,当年办理资质年检的装饰企业62家。
  2002年,全年初审上报并审批建筑企业40家。其中一、二级企业25家,三级企业15家;按类型分,建筑企业9家,装饰企业30家,其他1家。完成概预算人员资格的年检工作,发展专业人员81人,造价师4人,组织市政专业预算人员资格培训33人。初审上报项目经理资质140人,当年全区有项目经理297人。
  2005年,按省建设厅关于企业资质网上系统管理要求,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的信息全部上网,并实行网上资质申报和年检,简化审批手续。全年为企业资质申请或增项7件,初审上报项目经理资质84人,项目经理转二级建造师138人,办理初级岗位资格证87份,初审上报中级岗位证书16人,完成技工生产操作技能考核鉴定500人。
  2007年,全年审核新增房地产公司开发资质16家,办理资质晋升9家,重新核定资质2家,审核新增物业管理企业资质14家,办理物业资质晋升11家。全年查处违法案件12起,处罚金额30.05万元。
  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一、产权登记
  1997—1999年,市、区两级房管部门管理权限不明确,责权关系不明,致使丰泽区房管部门无法正常履行职责,造成辖区房地产管理秩序混乱。1999年,区房管处开展办理“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前期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各村、镇开展辖区内的房地产现状调查。全年受理企业和私人申请产权登记31件,其中报送市建委审批24件,有7件获颁房屋所有权证。
  2000年9月,会同市土地局深入8个镇(街道)现场办公,为单位、群众解答办理“两证”有关问题。全年受理企业个人的房屋产权初复审工作和外业勘测144件,其中110件上报市建委产权科审核,发证24宗。
  2001年,派员深入辖区各镇、村及开发区开展房屋产权登记调查摸底。全年办理企业房地产权初复审6件、个人房地产权初复审42件。
  2002年,办理辖区内企业办证6宗,面积4.09万平方米,审批发证5宗。
  2003年,市房管局委托丰泽区房管处办理津淮街、温陵路北拓采取安置房屋产权的登记收件和审理工作。全年收件审理1064件。
  2004年,受理和昌中心二期拆迁安置房及浦西滞洪区拆迁安置户的房屋确权工作,办结380余套。加快中心城区私房土地、房屋的调查摸底,当年有140多家企业完成登记办证。同时,通过向市级争取,承接津淮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确权扫尾工作,为群众办结产权证120套(件)。
  2005年,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交易管理和权属登记一体化服务体系,梳理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中心市区累计收受各类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28839件,办结审批25051件,累计缮证(制作产权证)13774本。
  2007年,中心市区累计受理各类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业务36496件,办结36060件。其中商品房分户登记9694件、97.96万平方米,金额29.71亿元;初始登记297件、195.34万平方米,金额34.19亿元。
  二、房地产测绘估价
  1999年,丰泽区开展房地产抵押登记和房地产估价,评估房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土地面积8.5万平方米,完成210宗房地产估价业务。配合区财政局对水产养殖户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和测量,评估和测量面积7000平方米。全年测绘私房222宗,企业厂房53宗,地形测绘3宗,并对东霞村的改旧建新进行前期测量。
  2000年,丰泽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成立。当年完成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咨询业务58个项目,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总造价9000万元,核减造价100多万元;参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站材料价格的调查,参与编写《泉州市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全年完成房地产估价71件,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使用土地面积5.8万平方米;办理企业、个人房地产抵押登记80件。
  2001年,组织测绘队伍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完成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核定申报工作,对32人年度概预算人员开展资格年检,组织43家室内装饰企业预算员换证。全年测量企业房产、私房130多件,配合拆迁房屋测量21909平方米。加强与辖区金融部门联系、沟通,严格审查、办理企业、个人房屋抵押登记、估价34件,评估建筑面积50024.83平方米,估价总额4936多万元。
  2007年,测量企业房产、私房156多件,配合拆迁房屋测量32560平方米;办理企业、个人房屋抵押登记、估价65件,评估建筑面积78560平方米,估价总额8379多万元。
  第五节房地产服务
  一、房地产交易
  境内房地产交易起始20世纪80年代。1994年,始实行商品房备案登记制度和商品房预售、外销许可证制度。
  1997年建区后,辖区房地产企业开始注重品牌效应,开发精品住宅,以追求人性化、生态型的住宅小区。2000年,湖心商业街、国际新城等一批优质商品住宅上市热销。
  1998年后,中心城市东片区每年房屋竣工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竣工(包括获准预售)商品房一旦开盘上市即销售一空。
  2001年,政府出台购买商品房、二手房者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等优惠政策,房产交易中心实行交易、办证一条龙服务等,刺激房地市场发展。房改房开始上市交易。当年全区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38套,0.34万平方米。历年累计售房1168套,回收房款1050万元。
  2002年,全年办理住房二级市场上市交易12套,抵押贷款11套。
  2003年,辖区房地产销售态势良好,二、三级市场日趋活跃,存量房交易大幅度攀升,成为市场主体,支持丰泽区经济的发展。
  2004年,辖区16层以上高层住宅房价每平方米突破4000元。年初登记备案的住宅平均价为每平方米2536元。到年底每平方米增至3203.82元,房价每平方平均上涨近700元,涨幅达27.6%。核心城区一带商品房供不应求,出现市民彻夜排队购房现象。
  2005年,辖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每平方米4422元,其中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每平方米3313元(不含别墅)。
  2006年,批准房改房出售722套,面积6.22万平方米;出售公有住房78套6894平方米,回收资金251万元。
  2007年,辖区房价继续上涨。盛世融城、瑞士花园、东海湾·俊园、海逸国际公寓等项目相继开盘销售。其中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在津淮街东段开发集超大型别墅、商业街区配合社区于一体的千亿山庄新一期别墅均价每平方米1.3万元,最高价每平方米1.5万元。全年全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3个项目,批准预售面积119.28万平方米。
  二、房地产中介
  1997年后,由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及政府、行业管理措施未及时跟进,辖区房地产市场常出现虚假广告、面积短缺、合同欺诈、延期交房、中介市场混乱以及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等现象。
  1999年8月,丰泽区造价咨询中心成立。中心当年完成各种建设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的标底预算和决算54个项目、12.75万平方米,造价7129万元,核减工程造价421.44万元。参加市站材料价格的调查。完成定额测定费4万元,编制预决算书达7000万元。
  2003年,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资质申报和年检,纠正开发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项目手册制度,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实行综合验收制度,严把交付使用关,对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综合验收,对手续不完整、不按规定配套公共设施的督促整改,只有通过综合验收方可办理总产权证;建立资本金制度,凡是资本金达不到20%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检查是否按规定将业主临时公约向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加强合同管理,实行合同备案;对房地产虚假广告和不规范广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并及时反馈,对不予整改的企业,年检不得合格;推行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房地产销售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完善市场监管制度。
  2004年,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与工商部门联手,对经纪评估、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擅自预售商品房、工程质量低劣、将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从)业人员无证和超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及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006年,联合区物价部门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要求辖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营业场所将经纪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联系电话、人员名单等情况进行公示,并按照合理、公开、诚实信用、质价相符、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服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书,明确约定委托事项、收费方式和合同期限,不得变相强制及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损害委托人利益。
  2007年1月,建设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区房管部门要求所有辖区房产中介机构必须到房管局登记;买卖双方如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则中介公司必须在银行建立资金专用账户,保障资金划转安全。建立二手房交易结算“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独立于设立方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也不属于设立方的负债,资金的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设立方无权挪用“专用账户”下的资金。二手房的资金实行银行托管模式。在买卖合同签约完毕后,买卖双方自行到银行,通过开立买方账户或者卖方账户,买方按合同约定将首付款或者全款存入账户,银行对资金实现冻结。银行根据买卖双方约定的条件给予放款。
  第六节 物业管理
  20世纪80年代,居民宅楼(小区)的物业一般由房屋所有者或开发商自行设立物业部门进行管理。
  1990年后,境内开始出现现代物业。至1994年,境内新建住宅小区100%实行物业管理,旧住宅小区采取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方式,基本实行物业保安、保洁、保绿专业管理。
  1996年,从远太大厦和云谷、圣湖、东美、湖心街等省级物业管理试点入手,以试点小区带动全市物业管理发展。东美、湖心街获建设部“优秀住宅小区”称号,远太大厦和云谷、圣湖、宝洲花园获省级“优秀小区”称号。云谷、圣湖、西湖、东美小区采用计算机物业管理系统和智能化楼宇对讲系统。
  1997年,根据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推行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加强物业管理的法规建设。政府在建设云谷、圣湖、东美、西湖4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时,开始探索、引导物业管理公司规范化运作。境内第一家外资物业企业——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公司承接商住小区、别墅、办公楼、商场和工业厂区物业管理。其中云谷、圣湖、东美、西湖4个区(街)被省建委评为“省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让群众接受,新建住宅小区基本实现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1998年,实施《泉州市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境内的东美花苑、湖心街商住区、南丰新城等小区的物业管理获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称号,云谷小区、圣湖小区被评为“省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2001年,辖区城市社区建设、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等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区建设局。2002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辖区社区物业工作调研,制定《丰泽区社区物业管理方案》《关于推进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推行专业服务与业主自治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鼓励、培养、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丰泽区社区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规范化。
  2003年,执行泉州市《物业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委员会成立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与市房管局初步理顺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职能、管理权限和工作任务,区政府出台《丰泽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区建设局指导多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实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规范管理。
  2004年,规范各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规范业主大会成立程序。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70%。当年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到116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1家、三级企业资质35家、暂定资质企业80家。
  2006年,借鉴上海市物业管理的做法,在全区开展创新物业管理新模式试点,建立“职责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条块结合、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新体制。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城市文明创建范畴,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发挥街道、社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方面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作用,完善住房维修基金管理。是年,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和资质核定实行网上审批。
  2007年,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教育,做好物业公司成立前的审查、培训工作,引导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敦促物业公司建立健全保安部,与当地派出所建立治安联防等工作。是年,市区有经营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165家,有小区业主委员会120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41%。有国家级优秀住宅物业小区4家,省级5家,市级6家,区级15家。其中冠盛国际星城、冠亚城市花园、中远名城3个住宅小区获“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称号;湖心商业街商住区、东美花苑等2个小区通过国家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复检;圣湖小区通过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复检。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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