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生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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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50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计生执法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128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丰泽区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打击“两非”违法行为等计划生育措施,加强持证怀孕妇女的跟踪管理,建立多项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施奖惩制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平衡。
关键词: 丰泽区 人口 计生执法

内容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丰泽区强化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03年,全区征收社会抚养费7户、29万元,分别占应征户数和应征金额的63.6%和84.2%。其中,申请法院受理社会抚养费案件3起,执行3起。
  2007年,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执行“收支两条线”。区人口和计生局与区法院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5例、38万元;行政处罚42例,处罚金额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例。
  二、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2002—2003年,针对辖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苗头,丰泽区制定持证怀孕跟踪管理制度,强化孕妇跟踪管理,防范人为出生性别选择行为。
  2005年,丰泽区执行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组织卫生、公安、计生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清查,采取疏与堵、奖与罚等措施,开展对持证人引育妇进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米非司酮)鉴定,严厉打击“两非”(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
  2007年,制定《丰泽区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当场作出决定制度》等7项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加强对持证育妇特别是持证怀孕妇女的每月跟踪随访服务力度,对持证育妇怀孕期间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按规定填报丰泽区人流引产审批登记表并层层审批:建立完善B超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联席会制度、持证育妇引产审批制度。建立打击“两非”行为快速反应和举报有奖等制度,集中力量开展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清查。全年查处非法行医机构10家、责令整顿和停业整顿4家、行政处罚1.6万元。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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