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生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5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计生政策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125-12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丰泽区实施了多项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包括晚婚晚育奖励、计划生育率奖励、基因识别卡、计生帮扶政策、“五项工程”、特殊困难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救助等,形成了完善的计生利益导向链,为计生家庭提供各种福利和优惠。
关键词: 丰泽区 人口 计生政策

内容

1981年,城东、东海、北峰、清源4个公社(场)结婚1237人,晚婚率65.5%;计划生育率56%。
  1997年后,丰泽区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男女双方晚婚(男25岁,女23岁)的,婚假延长至15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为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给男方7天陪产假。婚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的家庭奖励1000元,对原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奖励500元。
  2000年,丰泽区在全省率先推广个体基因识别工作,免费为独生子女办理基因识别卡,建立丰泽区独生子女个体基因识别库。
  2005年上半年,丰泽区实施“安居、致富(幸福)、成才、亲情、保障”“五项工程”,全面实施计生帮扶政策,致力使计划生育特困户和弱势家庭住上房、读上书、挣上钱。对居住危房的计生困难家庭,每户帮扶助金为1万~3万元,通过帮助翻旧建新、购置商品房、修缮旧房、租赁居住房等方式,实现其“安居梦”。同年6月,区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建立街道“爱心捐助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丰泽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全社会对计生等困难家庭的扶助。9月,实施《泉州市丰泽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救助实施意见》,凡就读于辖区内中小学的独生户、二女户子女实行杂费补助,其中小学每人每年40元,中学每人每年80元;困难子女则纳入丰泽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救助对象,实行“两免补”(免杂费、课本费和补助50%寄宿费)。对农村“二女户”和困难家庭子女,读高中期间分别实行加分照顾和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录取本科的奖励3000元,录取专科的奖励2000元。
  2006年,丰泽区对历年出台的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进行整合,建立“八有”机制,形成完善的计生利益导向链:奖有所依,对独生子女家庭奖励500元,对二女绝育的夫妻奖励1200元(比省“条例”高500元),对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奖励2000元(比省“条例”高1000元);居有所安,继续扶助居住危房的计生困难家庭建房;学有所补,继续推行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业有所扶,扶持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计生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每户补助3000元,并帮助申请贷款、选定项目,指定专人跟踪指导,使其尽快产生效益;贫有所济,把计生困难户纳入区委、区政府春节慰问对象之一,同时推行区直部门挂钩帮扶计生困难户制度和爱心捐助活动,计生困难家庭每年可到“爱心援助中心”领取价值220元的生活物资;老有所养,放弃再生育指标的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可领取30元的贡献奖励金,低保计生户的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的养老金,计生“低保”户每人每月比非计生户多22元(10%)的低保金;残有所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不再生育、领养的夫妻,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的伤残扶助金;病有所医,实行医疗救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可领取3000~10000元医疗救助金。
  2007年,在全区开展“爱心捐助服务中心”活动中,发动企业和社会人士与计生困难子女开展结对帮扶和手拉手捐资助学活动。活动募集款物13.59万元,为计生困难居民等群众发放款物近10.08万元,受惠群众达1805人。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泉州市
相关地名
丰泽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