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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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49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人口管理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6
页码: 123-128
摘要: 本文讲述了古代至民国时期,因无节育措施,溺婴成为控制家庭人口增长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实施人工干预生育技术,成立计划生育机构,实施计生政策。1997年建区后,丰泽区委、区政府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将其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获得多项荣誉。
关键词: 泉州 人口 计生政策

内容

古代乃至民国时期,因无节育措施,贫寒人家往往因为无力抚养或因害怕多子分产、人丁苛税、厚嫁破产等原因,以“溺婴”手段控制家庭人口增长。其中,由于重男轻女思想影响,溺女婴多于溺男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实施人工干预生育技术。1963年,县级泉州市成立计划生育机构,开始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当时计生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宣传提倡晚婚晚育、节制生育,动员多子女的育龄妇女有选择地放置节育环避孕。后因“文化大革命”干扰,境内计划生育工作停止。1972年2月,县级泉州市计生机构恢复成立。同年,调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公社卫生院等单位19名医务人员组成计生工作队,在东海公社法石大队开展计生试点。该试点工作历时20天。1977年8月,境内各公社(场)均成立计生领导小组,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举办赤脚医生计生训练班,培养基层计生业务人员。1979年,县级泉州市革委会颁发《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倡育龄夫妇只生一孩、领取独生子女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干部给予政纪处分。全市上下形成党委主要领导挂帅、各级领导层层负责的计生工作领导机制。1980年初,县级泉州市全面推行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1981年,境内(城东、东海、北峰、清源)计划生育率55.97%。其中,北峰公社最高,为71.92%;清源农场最低,为34.78%。
  1985年以后,境内的城东、东海、北峰等镇(乡)及清源农场相继成立计生办,基层计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境内各级计生部门加强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供应。1991年,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和全省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计生工作开始进入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新阶段。鲤城区建立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计生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1997年建区后,丰泽区委、区政府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将其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财政预算投入计生经费由1998年的100.09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1125万元,增长11.24倍。丰泽区连续10年保持全省计生一类先进区水平,先后获得“福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婴幼儿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等称号;区人口计生局获“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区计生服务站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一级站”。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997年10月,成立丰泽区计划生育局。2005年5月,更名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部门,内设办公、宣教法规技术、发展计划财务3个股(室),下属有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稽查队3个事业单位。2007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工作人员45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
  二、区计划生育稽查队
  1997年12月16日,丰泽区计划生育稽查队正式挂牌成立。为区计生局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2007年,区计划生育稽查队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股级干部6人。
  三、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1998年1月5日,丰泽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为区计生局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2004年,区计生服务站通过省一级站验收,获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7年,区计生服务站有工作人员15人,其股级干部1人。
  四、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1998年1月5日,丰泽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正式挂牌成立,为区计生局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2007年,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有工作人员11人。
  第二节 计生宣传
  1997—1998年,丰泽区通过制作大型计生宣传画、流动宣传展板和建宣传一条街,设立黑板报、计生阅报栏和宣传标语,社区文化室开辟计生图书角等途径,围绕“男孩女孩都一样”“女孩也是传家人”等主题,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和村(居)依托社区党校、人口学校、市民文明学校以及计生协会等阵地,通过举办讲座、演出、咨询等活动,提高计生宣传效果。2001年,丰泽区获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1999年5月27日,区委宣传部、区计生局联合举办“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会演,纪念中国计生协会成立19周年。
  2002年,丰泽区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泉秀街道的“夕阳红”合唱团、东湖街道的腰鼓秧歌队、东海街道的“妈妈合唱队”等群众自发组成的计生宣传文艺队伍活跃在社区各个角落。婚育新风环境宣传与城市美化相结合,在辖区丰泽广场、刺桐公园等交通主干道、路口、人群聚集点制作精美大型宣传画、搪瓷宣传牌、计生灯箱宣传标语等,辖区各村(居)均设置婚育新风宣传画廊。
  2003年,根据群众需求,制作发放广告伞、毛巾、一次性纸杯等美观实用的计生宣传品,印发《致未婚青年一封信》《关爱女孩行动倡议书》《计生奖励扶助问答》等人口计生宣传画册10万份。
  2005年,区委中心组带头学习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区计生部门与泉州市人民广播电台、长城信息台联办计生专题节目,开通以“优质服务惠及你我、婚育新风伴你同行”为主题的丰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把宣传教育对象从一般育龄群众向部队、特殊人群拓展,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计生宣传。是年,全区干部、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7.5%、93%,有5个街道和45个社区达到福建省“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基地”标准。
  2006年,北峰街道霞美社区以现代文化活动、新型生育文明取代以往体现封建陋俗和男尊女卑的“阿公桌”聚餐活动。2007年3月,纪录片《别了,阿公桌!》获全国第十三届人口文化奖(影视类)二等奖。
  第三节 计生政策
  1981年,城东、东海、北峰、清源4个公社(场)结婚1237人,晚婚率65.5%;计划生育率56%。
  1997年后,丰泽区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男女双方晚婚(男25岁,女23岁)的,婚假延长至15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为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给男方7天陪产假。婚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的家庭奖励1000元,对原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奖励500元。
  2000年,丰泽区在全省率先推广个体基因识别工作,免费为独生子女办理基因识别卡,建立丰泽区独生子女个体基因识别库。
  2005年上半年,丰泽区实施“安居、致富(幸福)、成才、亲情、保障”“五项工程”,全面实施计生帮扶政策,致力使计划生育特困户和弱势家庭住上房、读上书、挣上钱。对居住危房的计生困难家庭,每户帮扶助金为1万~3万元,通过帮助翻旧建新、购置商品房、修缮旧房、租赁居住房等方式,实现其“安居梦”。同年6月,区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建立街道“爱心捐助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丰泽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全社会对计生等困难家庭的扶助。9月,实施《泉州市丰泽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救助实施意见》,凡就读于辖区内中小学的独生户、二女户子女实行杂费补助,其中小学每人每年40元,中学每人每年80元;困难子女则纳入丰泽区特殊困难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救助对象,实行“两免补”(免杂费、课本费和补助50%寄宿费)。对农村“二女户”和困难家庭子女,读高中期间分别实行加分照顾和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录取本科的奖励3000元,录取专科的奖励2000元。
  2006年,丰泽区对历年出台的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进行整合,建立“八有”机制,形成完善的计生利益导向链:奖有所依,对独生子女家庭奖励500元,对二女绝育的夫妻奖励1200元(比省“条例”高500元),对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奖励2000元(比省“条例”高1000元);居有所安,继续扶助居住危房的计生困难家庭建房;学有所补,继续推行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业有所扶,扶持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计生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每户补助3000元,并帮助申请贷款、选定项目,指定专人跟踪指导,使其尽快产生效益;贫有所济,把计生困难户纳入区委、区政府春节慰问对象之一,同时推行区直部门挂钩帮扶计生困难户制度和爱心捐助活动,计生困难家庭每年可到“爱心援助中心”领取价值220元的生活物资;老有所养,放弃再生育指标的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可领取30元的贡献奖励金,低保计生户的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可领取80元的养老金,计生“低保”户每人每月比非计生户多22元(10%)的低保金;残有所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不再生育、领养的夫妻,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的伤残扶助金;病有所医,实行医疗救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可领取3000~10000元医疗救助金。
  2007年,在全区开展“爱心捐助服务中心”活动中,发动企业和社会人士与计生困难子女开展结对帮扶和手拉手捐资助学活动。活动募集款物13.59万元,为计生困难居民等群众发放款物近10.08万元,受惠群众达1805人。
  第四节 计生服务
  一、服务网络
  1998年1月,丰泽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成立。此后,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出台《丰泽区计划生育三级服务网络规范》等规定,加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投入近37万元用于区计生服务站环境改造,更新和添置新型B超仪、半自动生化仪、不孕症治疗仪等技术设备。2000年,城东、东海、北峰3个镇的计生服务所通过省合格所验收。各社区建立“环境温馨、药具齐全、服务规范、方便群众”的计生服务室。
  2007年,各街道分管计生工作领导由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调整为街道党工委计生专职副书记,同时,出台《丰泽区社区计生工作者绩效考评制度(试行)》,加强对社区计生工作者的教育、使用和管理,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计生工作者46人。当年全区71个社区的235名社区计生工作者的年度考评中,称职212人,警示谈话16人,解聘7人。
  二、生殖健康
  1998年后,丰泽区以贴心服务育为特色,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辖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2000—2005年,利用辖区内医疗资源,先后在驻军180医院、南亚华侨医院等医疗单位建立生殖保健定点单位。2006年,区计生服务站开通生殖健康服务“绿色通道”,育龄群众凭优惠卡可获得方便快捷的服务。
  2007年,开展生殖健康推进活动,组织不孕不育和妇女乳腺疾病检查和诊治:设立男性生殖健康服务点,建立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档案。全年检查生殖健康2630例。
  三、优生优育
  1997年建区后,丰泽区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推行免费婚检。辖区各医疗、妇幼保健机构在保健管理中,指导35岁以上高龄孕妇、有过习惯性流产或死胎者、羊水过多症、怀孕3个月内患有传染性疾病或长期服药者、生过先天性痴呆或畸形儿者、男女双方及家族中有遗传病史或近亲结婚者、夫妇一方经常接触放射线及其他化学物质者、长期服用避孕药失败而受孕者等有异常情况的孕妇及时至遗传门诊做产前诊断,指导其进行B型超声或染色体检查、发现胎儿异常及早中止妊娠,减少先天缺陷儿的出生。1998年,全区婚前体检男女青年1262人,检查率为87.4%,疾病检出率为14.74%,暂缓结婚19人。婚姻保健门诊采用随访和分类指导的形式,对智力低下、小睾症等不宜结婚的不予出具健康证明,并劝其不结婚;对不宜生育但可结婚的开具检查证明,并动员患病一方采取绝育措施;对患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须暂缓结婚的,待其治疗好转后开具健康证明;对严重包茎、尿道下裂、无阴道、处女膜闭锁等疾病的,指导其手术后开具健康证明。
  2001年,丰泽区建立计生优质服务信息三级采集制度,发挥计生志愿者、卫技人员、中心户(协会小组)长的作用,定期收集群众计生优质服务需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区计生服务站获“福建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
  2003年10月,国务院颁布《婚姻登记条例》,取消“结婚前必须体检”项目,加上政府对婚前体检必要性的宣传力度不够和社区居民婚检认识不足,婚检率大幅下降,婚检工作停滞不前。2004年,全区婚检仅54人,检查率1.5%,疾病检出率为24.07%;
  2005年2月,国家实行免费自愿婚检,全区婚检率缓慢回升。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建立《丰泽区持证育妇跟踪管理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对持证育妇进行登记造册,与育妇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书,明确街道、社区两级具体的责任人,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次,对持证管理服务不到位的,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6年,丰泽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负责、服务机构运作”的人口早期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检测服务中心”,提供优生优育检测服务。同时,探索人口早期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模式。
  2007年1月,国家实行强制免费婚检制度。当年婚检人数回升到2787人,检查率为65.7%,疾病检出率为24.3%。当年全区先天性畸形发生率为5.69‰。
  四、避孕节育
  1957年,境内就有人实施避孕节育。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的人数增加。
  1997—1998年,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在泉州市率先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普及面和知情同意率达100%;实行免费妇女病普查,为育龄妇女提供妇科常见病咨询诊治服务。
  2003年,实行社区计生工作者“区管、街道聘、社区用”的制度,应用指纹身份验证系统开展“双查”;推行租赁房屋委托管理,推行“让小组长唱主角,协会工作创一流”的工作模式。
  2005年,各社区计生服务室均开通咨询热线,设立避孕药具橱,办好“悄悄话室”,为群众提供药具发放和宣传咨询服务。
  2007年,区计生服务站开展妇科病普查6万多人次。
  五、流动人口计生服务
  1998年1月,丰泽区针对辖区外来人员多、计生管理难等特点,成立丰泽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管理站根据“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为流动人口提供查环查孕等计生技术服务。
  2003年,区计生部门探索和推行租赁房屋委托公安、物业部门管理等办法,实行公安、计生、劳动部门“三证”(即暂住证、就业证、婚育证)一个窗口免费办理和警务区责任分片与计生综治联系挂钩制,成立区流动人口管理联合执法队,开展月巡查和季度督查。此后,通过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行外来人员计生服务享受与丰泽辖区居民同等待遇。全年落实流动人口双查48290人次。
  2007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区、街道、社区三级流动人口实现实时在线录入、集中管理。
  第五节 计生执法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丰泽区强化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03年,全区征收社会抚养费7户、29万元,分别占应征户数和应征金额的63.6%和84.2%。其中,申请法院受理社会抚养费案件3起,执行3起。
  2007年,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执行“收支两条线”。区人口和计生局与区法院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5例、38万元;行政处罚42例,处罚金额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例。
  二、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2002—2003年,针对辖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苗头,丰泽区制定持证怀孕跟踪管理制度,强化孕妇跟踪管理,防范人为出生性别选择行为。
  2005年,丰泽区执行修改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组织卫生、公安、计生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清查,采取疏与堵、奖与罚等措施,开展对持证人引育妇进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米非司酮)鉴定,严厉打击“两非”(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
  2007年,制定《丰泽区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当场作出决定制度》等7项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加强对持证育妇特别是持证怀孕妇女的每月跟踪随访服务力度,对持证育妇怀孕期间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按规定填报丰泽区人流引产审批登记表并层层审批:建立完善B超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联席会制度、持证育妇引产审批制度。建立打击“两非”行为快速反应和举报有奖等制度,集中力量开展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非法行医者、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清查。全年查处非法行医机构10家、责令整顿和停业整顿4家、行政处罚1.6万元。
  第六章 流动人口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99年,建立基层单位外来人口申报站82个,各村(居)委会均有外来人口协管员。
  2002年,区委、区政府确定首批15个流动人口管理站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镇(街道)共投入150万元,加强软硬件建设,建立镇(街道)、村(居)不同层次的流动人口管理站21个。其中15个流动人口管理站通过区综治办会同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综治验收。
  2007年,在各街道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10个,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58个。全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15名,兼职协管员291名(其中58个流管站兼职协管员281名,

知识出处

泉州市丰泽区志

《泉州市丰泽区志》

本书收录了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综合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农业与海洋渔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地方组织,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军事法治,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民政,华侨华人,港澳台乡亲,教育,科技,文体旅游,艺文,医疗卫生,风俗宗教民间信仰,街道概况,方言和人物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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