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计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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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2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统计专项调查
分类号: C829.2
页数: 7
页码: 652-6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统计专项调查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经常性抽样调查等。
关键词: 专项调查 南安市 统计工作

内容

一、专项普查
  (一)人口普查
  1990年,南安县举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间为1990年7月1日零时。普查登记以户为单位进行,普查项目21个。南安县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调查业务由县统计局负责,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部门配合。普查前县公安局开展户口整顿,县普查办开展普查试点。7月,开始普查登记,年底完成普查数据电子计算机处理汇总。
  2000年,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南安市开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间是200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国(境)内常住的自然人,包括从乡镇以外流入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和离开本乡镇半年以上的外出人口的基本情况。市政府成立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指导普查工作。全市26个乡(镇、街道)和雪峰开发区,设立417个普查区、3986个普查小区,选配和培训68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以户(家庭户、集体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人员从普查标准时间2000年11月1日零时起,进入调查户询问、登记、填写普查表。各普查小区抽取10%的调查户填写普查长表(登记项目50个),其余调查户填写普查短表(登记项目20个)。登记完成后,市普查办对普查表登记情况进行复查、抽查,上级普查办进行事后质量抽查。经上级普查办验收合格后,普查表由市人普办采用光电录入技术进行数据录入和处理。
  (二)第三产业普查
  1993年,南安县进行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普查范围是从事第三产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个体户。普查年度资料为1991年和1992年。南安县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方式,实行“谁主管、谁普查、谁填报”,并把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结合起来,组织普查人员进入调查单位询问登记、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填写普查表,取得基础统计数据资料。普查结果:1992年全县有第三产业(服务业)企业42789个,从业人员96652人,其中,国有企业1119个、从业人员22012人,集体企业1960个、从业人员11512人,外资企业1个、从业人员9人,私营企业16个、从业人员216人,其他类企业80个、从业人员264人,个体户39613个、从业人员62639人。
  (三)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
  1995年,南安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普查对象是全部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单位,重点是国有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企业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市工业普查办公室分3期对乡镇普查人员和国有、集体、三资工业企业的统计人员共450多人进行业务培训,并整顿企业原始记录、台账,核查主要生产设备数量和生产能力,清查工业底数。1996年1—5月,全市1000多名普查人员进入工厂、企业、个体作坊,采用看、听、问、查的方式,依法进行登记。6月,普查数据录入计算机汇总处理,基本查清全市工业的所有制、行业、产品、技术的结构状况。8月,南安市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经省工普办验收合格,南安市被推荐在全省工业普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
  (四)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2001年南安市分别进行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与统计年报同时进行,各调查单位分别填写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市统计局按要求做好普查表登记收集和数据审核处理,查清各类基本单位的经济类型、行业分布、规模构成以及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况,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
  1996年和2006年,南安市分别进行第一、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部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单位、非农业企业单位、农业生产用地及行政村、建制镇等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普查内容涉及农林牧渔生产条件和规模、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耕地流转、农村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分配消费和社会保障、农村住房设施等诸多方面。1996年第一次普查,全市以393个村(居)委会为普查区、4643个村民小组为普查小区,选配和培训6800多名普查指导和普查员。2006年第二次普查,全市分为393个农村普查区、6个城镇普查区、17个非普查区,共划分4290个普查小区,选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6520名。在普查标准时间(当年12月31日)起,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村入户,当场询问、核查填写普查表。统计、农业、国土、经贸、工商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普查指导,开展普查表数据质量抽查、复查、验收和分析、评估,形成农业普查数据库。
  (六)经济普查
  2004年和2008年,南安市分别进行第一、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南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18个行业大类。普查方式: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实行全面调查,填写普查表;个体工商户实行清查、填写一览表,建立抽样框开展抽样调查。全市416个普查区1000多名普查人员在普查标准时间(当年12月31日)进厂进单位、入店入作坊,“看、查、问、记”,核实普查数据,当场填写普查表。市经普办抽查验收、控制质量,取得了较为准确的统计数据。两次经济普查,市普查办均被评选为全国经济普查先进单位。
  (七)税源普查
  1998年,南安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省税源普查。普查对象是所有从事营利性活动、承担纳税义务的独立核算企业事业单位。普查内容为1996年、1997年各纳税单位的基本情况。市政府成立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统计、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普查办公室,实施普查工作。
  二、经常性抽样调查
  (一)农村抽样调查
  1.农产品产量抽样调查。1985年,南安设立南安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在乡村建立固定的农产品产量抽样调查点。之后,年年开展早稻、晚稻产量调查。为防止样本老化,提高数据代表性,1989年、1994年、2000年、2005年进行调查样本轮换。各调查样本点用实测、实割的方式,填报早稻、晚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等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亩产量和总产量,样本数据由县调查队审核验收,并进行科学推算总体数据。
  2.农村住户调查。调查以农村常住户家庭的生产、经营、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为主要内容,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1985年,按照调查方案在7个乡(镇)的14个村民小组中抽取70户农户作为调查点,每户登记家庭收入、支出情况账本,由调查队收集整理样本数据,并据以推算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1989年、1994年、2000年、2005年进行调查样本轮换。
  (二)城市抽样调查
  1.城市住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情况调查)。1990年,南安县组建南安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在溪美镇所属中山、民主、新华3个居民委员会中抽取50户居民作为调查样本户。调查户按统一的调查账本每日登记收入、支出账目,调查队逐月收集账本,审核汇总,取得当月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的数据,据此推算城镇居民收入支出水平。之后,每3年进行一次住户样本轮换。2004年,随着市区区域扩大和居民人口增加,在溪美、柳城两个街道办事处的8个居委会中抽取100户居民作为新调查样本进行常年调查。2007年样本轮换,调整为5个居委会的80户调查户。调查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收入、分配、消费、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
  2.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物价调查)。调查反映居民家庭购买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作为推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依据。南安县1990年开始进行居民消费价格调查,调查网点和调查产品规格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调查目的不同,进行调整、增减和轮换。常规调查网点有市区30个商场(商店)、7个市场和39个服务网点,调查产品有8大类、263个基本分类的601个代表规格品。样本数据由调查员每月定点定时定规格进行调查登记、整理、汇总得出,然后据以推算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3.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2002年3月,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抽取80家企业作为调查样本单位,调查推算每个月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样本单位涉及石材、陶瓷、纺织、服装、机械、五金、电子、化工、塑胶、食品、油脂、纸品、伞具、电力、自来水等行业。
  (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
  1996—1997年,南安市是省统计局工业统计抽样调查试点单位之一。1999年3月,市内10个乡(镇、街道)的23个村委会、8个居委会作为省级样本单位,由市企业调查联络站进行调查,调查资料上报省统计局汇总处理。2004年,扩大调查范围,以全市为总体,在11个乡(镇、街道)的35个村居委会中进行抽样调查,由省统计局依据调查数据确定南安市当年规模以下工业产值。2007年轮换样本,在26个村居委会中进行抽样调查。调查主要指标有企业单位数、从业人员、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业务成本、税金、职工工资、用电量等。
  (四)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抽样调查
  1998年5月,南安市36个小型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被省统计局抽取为样本单位,开展抽样调查。调查以销售额为核心指标,调查精度在95%以上,代表性误差控制在5%以内。2000年,南安市抽取28个企业开展调查。2002年建立以全市为总体的抽样调查网点,取得全市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额的数据。2004年轮换调查样本,抽取8个样本单位的163个企业和个体户进行调查。调查主要指标有经营情况、销售(营业)收入、费用总额,综合毛利率,固定资产原值等。
  (五)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
  1999年6月,依托市农村抽样调查队开展农村住户调查的7个村,同步进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抽样调查。2002年,建立以全市为总体的抽样调查网点,抽取18个村为调查样本,调查农村投资情况。2006年,依托开展农村住户调查的9个村,调查农户的投资情况。
  (六)人口抽样调查
  1.人口变动情况调查。1987年起,每年在省人口办抽取的国家级样本点和省级样本点中进行人口变动情况调查。调查重点是核实当年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以检验年度人口计划完成情况。调查表按户填写的项目有,家庭常住、暂住、外出人口及出生、死亡人口的情况;按人填写的项目有每个家庭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文化程度、迁移流动、工作就业、婚姻生育、经济来源、社会保障等情况。调查由调查员在标准时点进村入户,逐户、逐人、逐项询问填写调查表。
  2001年起,在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国家样本点中结合进行城镇劳动力调查,登记调查户家庭中16岁以上人口的就业、工作情况。2003年,在国家样本点中增加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反映公民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心理感受和对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
  2.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小、普查)。1987年、1995年、2005年,南安市分别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该调查把调查样本量增加到总人口的1%以上,并且增加家庭户的住房设施及生活条件等调查内容。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协同公安、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该调查。
  (七)旅游抽样调查
  1996年,市统计局首次开展旅游抽样调查,内容包括海外旅客在华消费情况和国内居民旅游消费情况两大部分。1998年6月,在梅山、诗山和官桥3个镇抽取3个村,调查海外侨胞回乡旅游情况。1999年,在涉外旅游酒店、宾馆调查过夜侨胞和国外旅游者在华期间的行、游、住、吃、购、娱等方面花费情况。2002年10月,在35个村居委会各抽取100户居民样本,在涉外酒店、宾馆、旅游景点共随机抽取590个旅客样本,以问卷调查方式登记旅游情况。2003年后,旅游抽样调查常规进行,每年对住宿过夜的50个旅客及20个社区住户接待游客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
  三、其他调查
  (一)少数民族村调查
  2000年起,每年在霞美镇梧坑村(满族)和码头镇坑内村、丰美村、丰联村、铺前村(均为★畲族)开展少数民族村社会经济情况调查。调查结合统计年报进行,内容包括民族村基本情况和基础设施与生活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收入分配、村及村以下企业、文化教育与合作医疗设施等情况。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调查
  2003年,开始结合农村统计年报进行该调查。调查对象为市内所有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调查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与经营特征、经营规模、带动基地、农户经营的规模与效益、政府扶持情况等。全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2003年16家,2004年16家,2005年15家,2006年17家,2007年9家(因企业标准调整而减少),2008年12家。
  (三)农村社区基本情况调查(乡镇卡)
  2000年后,结合每年农村统计年报进行调查,同时调查县(市)经济基本情况(县卡)和村基本情况(村卡)。调查内容有乡(镇)建制基本情况,人口与就业,农业生产,企业生产,乡镇机构,财政收支与债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乡镇社区环境,科技、文教、卫生设施,生活质量社会福利情况,建制镇镇区情况等,共80多个指标项目。
  (四)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
  2000年起,该调查在市内有科技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内容包括科技活动和R&D活动的人力、财力、资源投入总量及其结构,政府资助R&D活动的资金规模与结构,科研项目及成果等。
  (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
  1996年起南安市是省级调查试点之一。2001年,国务院和福建省政府分别制订新的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对两个纲要的监测成为常规统计。妇女发展纲要监测内容有6个方面34项主要目标、123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内容有4个方面18项主要目标、53项支持性目标、70项策略措施。市统计局协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劳动、卫生、教育、法律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分析评估,形成统计监测报告,上报省统计局和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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