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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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1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99.233
页数: 2
页码: 568-56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南安市在公有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和措施。
关键词: 南安市 城镇住房 制度改革

内容

一、公有住房改革
  1989年,南安县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新建公有住房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开展公有住房改革。县政府成立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住房改革工作方案,分步实行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出售公有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改革措施。当年,县政府办公室等3个单位新建90套、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造价270元/平方米的普通单元住房,以每一年工龄优惠50元及一次性交清房款优惠10%等优待办法,出售给单位内部居住困难的干部职工。同时调整政府机关单位公房租金标准,把新房租金提高到0.3元/平方米,旧房租金提高到0.2元/平方米。
  1990年,根据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住房建设资金的房改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当年,1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集资720万元建房240套、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
  1991—1993年,全市机关单位集资建房16万平方米;出售新旧公房670多套、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收回资金470多万元;出租公房实行统一租金标准,新房租金0.8元/平方米,旧房租金0.2—0.5元/平方米。
  1995年,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取消单位集资建房和福利分房,禁止城镇私人建房。
  1998年,执行省政府规定,取消住房实物分配,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城镇商品房由房地产公司建设出售。当年,公有住房改革基本完成。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
  1994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当年开始,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10%(单位、个人各负担5%)。2003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提高至职工工资总额30%(单位、个人各负担15%)。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银行开立个人账户,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使用,职工离退休、工作调动时可以提取(转出)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1997年4月,南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是隶属市建设委员会的事业单位。
  2001年,执行市政府印发的《南安市关于实施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新增加14个归集单位,全年归集公积金4857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83宗、金额2673万元。当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余额1.49亿元。
  2002年11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泉州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南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移交给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3年6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安市管理部经泉州市政府批准设立,授权负责南安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归集、使用、核算、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和发放。管理部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放贷业务,方便职工贷款。
  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448个单位纳入公积金制度,归集总人数30130人,归集总金额108536.59万元;累计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3166宗、金额32905.1万元;批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23094人次、金额33363.48万元,其中:购房提取13206.51万元,建(翻建、大修)房提取663.29万元,离退休提取6861.91万元,职工调动转出1403.27万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10667.74万元,其他原因提取560.76万元;年末,住房公积金总余额75173.11万元。
  三、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
  2000—2004年,市政府先后投资9550万元建设普莲住宅小区、教师新村、邮电小区、电信小区等4个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0.0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主要供给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中小学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销售价格比房地产市场普通商品房价格优惠30%左右。
  2006年,市政府规划建设江北经济适用房,由6幢7层和2幢12层商住楼组成,总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投资概算1亿元。规划建设的399套住宅单位中,中小户型(80—90平方米/户)经济适用房337套、建筑面积约27630平方米。2008年末,5幢大楼竣工、3幢大楼在建。
  2007年,首期投资350万元,建设湖美廉租住房50套、2500平方米。2008年工程竣工交付使用,首批20户低收入家庭经过公开审核、公开告示和公正评议之后,被批准入住。
  2008年,南安市被列为福建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当年,在市民中心安置区规划配套建设廉租房220套,在江北大道安置区规划配套建设廉租房173套。湖美廉租住房、市民中心安置区配套廉租住房、江北大道安置区配套廉租住房等3个项目,被列入2008年度国家新增中央投资廉租住房项目;3个项目建筑总面积2658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333万元,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443万元,地方财政到位配套资金1231万元。启动梅山镇镇区廉租房、扶茂岭工业区外来员工廉租公寓、江北大道安置区配建廉租房(二期)等3个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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