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工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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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1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建筑工程管理
分类号: F426.91
页数: 3
页码: 566-56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南安市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和措施。
关键词: 南安市 建筑业 工程管理

内容

一、造价管理
  1994年,成立南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人员编制4人,隶属南安市规划建设局。管理站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标准,对建筑工程预算造价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招投标文件中所有项目费用预算定额进行审核,对有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复核处理,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管理,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调查、收集、分析市内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每月上报泉州市造价站。
  1995—2008年,市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的所有建筑项目、市建委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包的招投标项目,均经过造价咨询审查。
  二、招投标管理
  1989年前,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主要由建设单位(业主)自行组织。
  1990—1993年,根据省建委提出“凡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的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标”的要求,选择建设单位开展公开招标试点工作。
  1994—1998年,执行省政府颁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成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指导协调机构,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招投标。
  1999年,市建委执行《泉州市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工程招投标项目95个,建筑面积33.6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9346万元,中标率95.7%;中标造价比原造价节约投资1353.73万元,资金节约率近7%。
  200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成立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编制人员6人,是市建委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负责为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管理和服务。当年,凡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水利工程项目,都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
  2002年,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度,依法规范建筑工程的标底制订、投标期限、竞标过程、评委选择等工作环节。市纪委、监察局、发展计划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局、银行等部门参与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当年,全市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125个,进场交易率达100%;投标控制价13.79亿元,中标价12.11亿元,节约建设资金1.68亿元、节约率12.2%。2个招投标代理机构违章受到查处。
  2003年,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对规避招投标、弄虚作假串标拱标、中标后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04个应招标建筑工程,全部公开招投标。
  2007年,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行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的实施意见》和《南安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预选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从业主招标发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投标人参与竞争、专家评标到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管理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机制。南安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建筑工程网上招投标制度和建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预选制度。
  至2008年底,市经济开发区、五大专业市场、八大工业基地等单位的53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公开招标投标率100%,中标总价值584935万元,中标价比预算价平均降低11.1%,节约投资资金75076万元。
  三、质量管理
  1984年,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设立建筑材料检测室,人员编制4人,隶属县建设委员会。
  1990年起,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四不准”规定,即未经持证单位勘察的工程不准设计,未经正规设计的工程不准施工,无合格证的建筑材料不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申报竣工产值。
  1994年起,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开展优质建筑安装工程创建活动,重点治理钢筋、模板、混凝土搅拌及屋顶修造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1998年,对市内30个建筑企业进行施工资质年检,对企业质检监理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考核。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142幢、建筑面积31.9万平方米,检测各种建筑材料9538组,发出工程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126份。创建优良质量建筑工程28幢,其中南安市级优质工程23幢、泉州市级优质工程4幢、省级优质工程1幢。南安一中教师宿舍楼工程是南安市第一幢省级优质工程。
  2002年后,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全面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形成工程质量管理新机制。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项目,加大施工现场质量监管力度。当年,办理工程质量监督207幢、建筑面积59.07万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90幢、建筑面积24.24万平方米,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创泉州市级优质结构工程5幢、文明示范工地5个。
  2006年,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45份、施工许可证60份,办理质量监督项目152个、建筑面积122.5万平方米,查处建筑质量违法违规行为20件。
  2007年、2008年,受理质量监督建筑面积分别为145万平方米和168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均100%,多幢工程被评为泉州市优质工程、福建省优质工程。
  四、安全管理
  1989年后,县(市)建设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建筑工程项目配备安全监督员,常年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活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防范措施,用奖优罚劣的经济手段强化推行安全管理制度。
  1998年起,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南安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奖优罚劣暂行规定》,一年两次对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活动,奖优罚劣,以保障施工安全。
  2000年起,各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员。对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管理,设置“一图”(施工平面布置图)、“三牌”(施工现场标志牌、安全生产纪律宣传牌、防火安全用电须知牌),采取“三安四口”(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设置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防护措施,切实保证施工安全。
  2006—200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986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6份、《责令停工通知书》8份;对21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共处以罚款26.3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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