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建筑业 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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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5123
颗粒名称: 卷二十七 建筑业 房地产业
分类号: F426.91;F299.233
页数: 11
页码: 563-57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南安建筑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包括建筑设计机构、建筑施工企业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建筑设计能力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数量和资质变化。
关键词: 南安市 建筑业 房地产业

内容

第一章 建筑业
  1989年后,南安建筑业快速发展,2008年,全市资质建筑企业43个(比1989年增加39个),实现建筑业总产值22.71亿元(比1989年增多20.93亿元)。规划建设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建设程序,落实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报备等制度,规范建筑活动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第一节 建筑工程设计
  一、设计机构
  1989年,设立南安县建筑设计室,是县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设计室具有建筑设计丁级资质,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5人、技术人员5人,年设计量3万平方米。
  1995年3月,县建筑设计室更名为南安市建筑设计院,隶属于南安市规划建设局,晋升为建筑设计乙级资质。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电器、照明工程设计,以及市内建筑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1998年,该院获全省“第一届设计行业文明院所”称号。
  2008年,市建筑设计院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9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26人,一级注册建筑师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人,二级注册建筑师10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5人。
  二、设计能力
  1989年,建筑设计的重点是工业与民用房屋工程,包括工矿厂房仓库、机关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文化教育用房和医疗卫生用房等,设计房屋一般为1—4层,土(砖)木结构。
  1990年起,县城和中心集镇的建设、改造逐步铺开,建筑设计采用新理念、新技术,设计能力和设计水平实现新突破。建筑工程设计由低层向多层、高层发展,由单纯土建设计向水电卫生配套设备设计发展,由单一功能使用向综合多功能使用设计发展,全部工程均按抗防7级地震的技术要求设计。设计的建筑工程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合结构为主。新建街道、综合市场以商住合一的楼房设计为主,一般为6层,1—2层为商场(商店、营业厅),3层以上为单元套房,不安装电梯;楼堂馆所、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多为楼房设计,功能分区明确,活动空间宽阔;住宅公寓设计以楼房为主,高4—6层,楼内单元套房布局每层2—3户、每户2—4室,分为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和阳台,水、卫、电管道集中分布,功能齐全;商品住宅小区设计为组团式花园小区,大多为7层以上的多层、高层建筑,配有电梯。
  1996年,市建设委员会制定《南安市建筑工程结构设计若干规定》,规范工程结构设计程序和质量控制标准,保障设计质量。市规划设计院更新建筑设计设备,每个设计人员一台电脑,电脑制图CAD出图率达100%,设计水平提升、设计风格趋于合理、多样、美观。
  1996—2008年,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主要工程:市委市人大办公大楼、码头镇政府办公大楼、美林镇政府办公大楼、石井港客运联检大楼;成功街汽车站改造片区、溪美街改造片区、成功街改造片区、江滨商住楼区、建宏花苑住宅小区、普莲住宅小区(9万平方米)、柳南住宅小区安置房(28万平方米)、洪濑镇改造片区;郑成功碑林、市体育场、市游泳馆、市文化中心大楼、南山公园大门;市商会大厦、烟草大厦、侨联大厦;南安一中科学楼及南光中学、鹏峰中学、石井厚德中学教学楼;市医院高级病房楼、省新镇卫生院综合楼等数百个项目。
  第二节 建筑施工
  一、施工企业
  1989年,全县县属集体三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4家,即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驻县城)、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驻水头镇)、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驻洪濑镇)、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驻诗山镇);乡镇集体四级以下资质建筑施工企业22家。当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17765万元。
  1993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28家,其中三级企业7家、四级企业19家、非等级企业2家;建筑职工近3万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技术人员25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320人。
  1995年,市属4家集体建筑施工企业均晋升为二级资质;乡镇属建筑施工企业中,14家晋升为三级资质,9家保留四级资质。
  2002年,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建筑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建筑施工企业重新审核就位,部分乡镇四级资质企业因未能晋升为三级资质而被取消资质。全市确认资质内总承包建筑企业12家(二级5家,三级7家)、专业承包建筑企业2家(三级)。
  2003年,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晋升为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2004年,全市有资质内总承包建筑企业18家(一级1家、二级4家、三级13家),从业人员8625人;资质内专业承包建筑企业8家(二级4家、三级4家),从业人员649人:有资质外建筑企业15家、劳务分包企业1家,从业人员120人。
  2008年,全市有建筑企业59家,从业人员16554人。其中:资质内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43家(一级2家、二级20家、三级21家,其中8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从业人员16357人;劳务分包建筑企业3家(二级资质),从业人员80人;资质外建筑企业12家,从业人员116人。建筑企业中有资质内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8家(二级3家、三级5家),装饰装修企业6家(一级1家、二级5家),钢结构施工企业5家(二级2家、三级3家)。当年,全市建筑企业签订建筑安装合同总金额38.13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22.71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产值21.04亿元、装饰装修工程产值1.42亿元、其他工程0.25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32.9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66.0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2.57万平方米),竣工产值16.18亿元(其中住宅4.7亿元)。
  二、施工技术
  1989年后,建筑工程施工逐渐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操作由手工逐步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演变。房屋建筑结构从土木、石混、砖混结构为主发展到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混合结构,房屋高度从低层发展到多层、高层,房屋使用功能从单一功能发展到多功能;建筑材料从土木砖石为主改变为钢材混凝土为主,全面推广冷轧带肋钢筋和冷拔螺旋钢筋以提高钢筋与混凝土的黏结力,提倡和使用节能节土利废的烧结多孔砖、空心水泥砖;基础工程开挖从人工开挖发展到挖掘机开挖;土建工程从使用竹木脚手架、木模板发展到使用钢脚手架、钢模板;钢筋制作由人工制作发展到使用调直机、弯曲机、焊接机等;混凝土浆制作由手工搅拌发展到搅拌机搅拌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业制作;建筑材料输送由肩挑、小轮车手推、三脚架葫芦吊发展到井字架、多功能提升机提吊等。
  2002年后,建筑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实施安全环保工程标准,建筑施工发生根本性变化。建筑基础开挖方面,10米深度以上的工程淘汰人工开挖和挖掘机开挖,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分别使用钻孔桩、冲孔桩、锤击桩、静压桩等;建筑基础从条石地基改变为钢筋混凝土桩基、冲孔灌注桩基等;混凝土制作推广使用工厂化生产的商品混凝土浆;建筑材料输送普遍使用高速施工电梯、塔吊和泵压管送设备;建筑材料推广使用加气混凝土砖和节能环保新型轻质建材,淘汰实心砖和黏土砖;门窗结构推广应用密封性、保温性、耐久性更好的铝塑门窗、钢塑门窗,防火防盗门窗等。
  三、装修施工
  1990年后,执行《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装饰材料广泛使用铝合金、不锈钢、花岗石、大理石、釉面砖、彩色墙地砖、玻璃幕墙、木地板、胶合板、仿古波形瓦等新型建材。
  2002年后,室内外装修装饰档次逐步升级,推广使用国家规定的防火材料和环保材料。外墙装修采用镶贴瓷砖、玻璃马赛克、人造石、玻璃幕墙等材料以及布涂节能环保外墙涂料;室内装饰在白灰砂浆或水泥打底基础上采用新型涂料罩面或敷贴高档壁布或墙纸;天棚采用防火板、纤维板、钙塑板、石膏板;地面铺贴采用瓷砖、地砖、水磨石和木地板;给、排水采用PVC、PPR管材、新型水暖五金器具等。
  第三节 建筑工程管理
  一、造价管理
  1994年,成立南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人员编制4人,隶属南安市规划建设局。管理站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标准,对建筑工程预算造价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招投标文件中所有项目费用预算定额进行审核,对有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复核处理,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管理,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调查、收集、分析市内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每月上报泉州市造价站。
  1995—2008年,市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的所有建筑项目、市建委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包的招投标项目,均经过造价咨询审查。
  二、招投标管理
  1989年前,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主要由建设单位(业主)自行组织。
  1990—1993年,根据省建委提出“凡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的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标”的要求,选择建设单位开展公开招标试点工作。
  1994—1998年,执行省政府颁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成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指导协调机构,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招投标。
  1999年,市建委执行《泉州市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工程招投标项目95个,建筑面积33.61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9346万元,中标率95.7%;中标造价比原造价节约投资1353.73万元,资金节约率近7%。
  200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成立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编制人员6人,是市建委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负责为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管理和服务。当年,凡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水利工程项目,都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
  2002年,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工程招投标制度,依法规范建筑工程的标底制订、投标期限、竞标过程、评委选择等工作环节。市纪委、监察局、发展计划局、规划建设局、工商局、银行等部门参与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当年,全市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125个,进场交易率达100%;投标控制价13.79亿元,中标价12.11亿元,节约建设资金1.68亿元、节约率12.2%。2个招投标代理机构违章受到查处。
  2003年,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对规避招投标、弄虚作假串标拱标、中标后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04个应招标建筑工程,全部公开招投标。
  2007年,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行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的实施意见》和《南安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预选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从业主招标发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投标人参与竞争、专家评标到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管理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机制。南安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建筑工程网上招投标制度和建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预选制度。
  至2008年底,市经济开发区、五大专业市场、八大工业基地等单位的53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发包,公开招标投标率100%,中标总价值584935万元,中标价比预算价平均降低11.1%,节约投资资金75076万元。
  三、质量管理
  1984年,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设立建筑材料检测室,人员编制4人,隶属县建设委员会。
  1990年起,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四不准”规定,即未经持证单位勘察的工程不准设计,未经正规设计的工程不准施工,无合格证的建筑材料不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申报竣工产值。
  1994年起,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开展优质建筑安装工程创建活动,重点治理钢筋、模板、混凝土搅拌及屋顶修造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1998年,对市内30个建筑企业进行施工资质年检,对企业质检监理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考核。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142幢、建筑面积31.9万平方米,检测各种建筑材料9538组,发出工程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126份。创建优良质量建筑工程28幢,其中南安市级优质工程23幢、泉州市级优质工程4幢、省级优质工程1幢。南安一中教师宿舍楼工程是南安市第一幢省级优质工程。
  2002年后,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全面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形成工程质量管理新机制。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项目,加大施工现场质量监管力度。当年,办理工程质量监督207幢、建筑面积59.07万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90幢、建筑面积24.24万平方米,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创泉州市级优质结构工程5幢、文明示范工地5个。
  2006年,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45份、施工许可证60份,办理质量监督项目152个、建筑面积122.5万平方米,查处建筑质量违法违规行为20件。
  2007年、2008年,受理质量监督建筑面积分别为145万平方米和168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均100%,多幢工程被评为泉州市优质工程、福建省优质工程。
  四、安全管理
  1989年后,县(市)建设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建筑工程项目配备安全监督员,常年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活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制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防范措施,用奖优罚劣的经济手段强化推行安全管理制度。
  1998年起,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南安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奖优罚劣暂行规定》,一年两次对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活动,奖优罚劣,以保障施工安全。
  2000年起,各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员。对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管理,设置“一图”(施工平面布置图)、“三牌”(施工现场标志牌、安全生产纪律宣传牌、防火安全用电须知牌),采取“三安四口”(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设置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防护措施,切实保证施工安全。
  2006—200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986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6份、《责令停工通知书》8份;对21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共处以罚款26.3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第二章 房地产业
  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南安房地产业蓬勃兴起,房地产市场迅速形成,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2008年,南安市有房地产开发公司72家,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额15.7亿元,完成房屋施工面积336.57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29.17万平方米、销售额9.86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房屋产权证书41990件。房地产业发展带动一批相关产业发展,成为南安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第一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一、公有住房改革
  1989年,南安县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新建公有住房分配制度的若干规定》开展公有住房改革。县政府成立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住房改革工作方案,分步实行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出售公有住房、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改革措施。当年,县政府办公室等3个单位新建90套、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造价270元/平方米的普通单元住房,以每一年工龄优惠50元及一次性交清房款优惠10%等优待办法,出售给单位内部居住困难的干部职工。同时调整政府机关单位公房租金标准,把新房租金提高到0.3元/平方米,旧房租金提高到0.2元/平方米。
  1990年,根据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住房建设资金的房改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当年,1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集资720万元建房240套、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
  1991—1993年,全市机关单位集资建房16万平方米;出售新旧公房670多套、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收回资金470多万元;出租公房实行统一租金标准,新房租金0.8元/平方米,旧房租金0.2—0.5元/平方米。
  1995年,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取消单位集资建房和福利分房,禁止城镇私人建房。
  1998年,执行省政府规定,取消住房实物分配,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城镇商品房由房地产公司建设出售。当年,公有住房改革基本完成。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
  1994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当年开始,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10%(单位、个人各负担5%)。2003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提高至职工工资总额30%(单位、个人各负担15%)。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银行开立个人账户,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使用,职工离退休、工作调动时可以提取(转出)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1997年4月,南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是隶属市建设委员会的事业单位。
  2001年,执行市政府印发的《南安市关于实施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新增加14个归集单位,全年归集公积金4857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83宗、金额2673万元。当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余额1.49亿元。
  2002年11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泉州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南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移交给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3年6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安市管理部经泉州市政府批准设立,授权负责南安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归集、使用、核算、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和发放。管理部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放贷业务,方便职工贷款。
  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448个单位纳入公积金制度,归集总人数30130人,归集总金额108536.59万元;累计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3166宗、金额32905.1万元;批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23094人次、金额33363.48万元,其中:购房提取13206.51万元,建(翻建、大修)房提取663.29万元,离退休提取6861.91万元,职工调动转出1403.27万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10667.74万元,其他原因提取560.76万元;年末,住房公积金总余额75173.11万元。
  三、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
  2000—2004年,市政府先后投资9550万元建设普莲住宅小区、教师新村、邮电小区、电信小区等4个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0.0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主要供给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中小学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销售价格比房地产市场普通商品房价格优惠30%左右。
  2006年,市政府规划建设江北经济适用房,由6幢7层和2幢12层商住楼组成,总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投资概算1亿元。规划建设的399套住宅单位中,中小户型(80—90平方米/户)经济适用房337套、建筑面积约27630平方米。2008年末,5幢大楼竣工、3幢大楼在建。
  2007年,首期投资350万元,建设湖美廉租住房50套、2500平方米。2008年工程竣工交付使用,首批20户低收入家庭经过公开审核、公开告示和公正评议之后,被批准入住。
  2008年,南安市被列为福建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当年,在市民中心安置区规划配套建设廉租房220套,在江北大道安置区规划配套建设廉租房173套。湖美廉租住房、市民中心安置区配套廉租住房、江北大道安置区配套廉租住房等3个项目,被列入2008年度国家新增中央投资廉租住房项目;3个项目建筑总面积2658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333万元,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443万元,地方财政到位配套资金1231万元。启动梅山镇镇区廉租房、扶茂岭工业区外来员工廉租公寓、江北大道安置区配建廉租房(二期)等3个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
  1986年,由国营、集体单位以股份合作形式联合经营的南安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当年,该公司投入资金116万元,建造商品房60套、建筑面积4625平方米,进入市场销售。
  1990年,南安县水头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泉州市蟠龙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当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200平方米,竣工面积6774平方米,竣工房屋价值200万元,平均造价295元/平方米。
  1991—1994年,县(市)政府把城市(城镇)建设与发展房地产业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县城和中心集镇的旧区拆迁改造和新区规划建设。南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溪美房地产开发公司、水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官桥金桥房地产开发公司、石井成功拓展房地产开发公司等9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方筹集资金3.5亿元,参与4期县城旧区拆迁改建工程建设。市区主要改造西溪路、镇府路、南大路,何厝街、普南洋、民主街、中山街、武荣街、井脚街、成功街,以及汽车站片区、运输车队片区、油园口片区、顶溪美片区、金街片区等,共拆除旧房(建筑物)8万平方米,新建成159幢高6层商(店)住(宅)合一的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43.5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约32.68万平方米。同期,新建美林新区、普莲新区、新华东区3个住宅小区。水头、官桥、石井、洪濑、丰州、英都、梅山、诗山、罗东、金淘等中心集镇开展旧区拆迁改造工程,建造大量的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1994年,各房地产公司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23万元,房屋施工面积104064平方米(其中住宅95043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60992平方米(其中住宅52066平方米)。
  1995年,全市11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11个开发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5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738万元,房屋施工面积95098平方米(其中商品房77466平方米),完成竣工面积35042平方米(其中商品房30747平方米)。
  1996—1999年,城镇拆迁改造建设告一段落,房地产业处于低迷状态。
  2000年起,市区规划建设普莲新区、教师新村、邮电小区、电信小区等经济适用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业务逐步回升。当年,全市9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完成投资额13483万元、房屋施工面积193246平方米、竣工面积123054平方米。
  2001年,南安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推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当年,新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16家。市区改造建设下房小区、长安南路小区、新华南路小区、河滨小区、柳湖小区、南美小立交片区、火车站片区等项目,拆除旧房(建筑物)面积11万平方米,建设一大批新商品房。乡镇实施水头东南小区、梅山芙蓉小区、洪濑洪东洪南片区、石井滨海小区、英都镇府商住小区等项目规划建设。
  2003年,南安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把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规范、发展。当年,36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自主开发经营房地产业,共投入资金38889万元,房屋施工总面积69.47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48万平方米。
  2004年,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南安市有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44家,其中有内资公司36家、港澳台资公司3家、外商投资公司5家;公司资质:二级资质3家、三级7家、四级10家、四级以下24家;从业人员523人;年完成投资总额20809万元;房屋施工面积664160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507461平方米;房屋销售面积152905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131150平方米;房屋销售额22715万元,其中商品住宅15576万元;商品房销售均价为1187元/平方米。
  2005—2008年,随着市区北拓、西进、东移、南疏和各中心城镇拓展建设,房地产开发在市区和中心城镇全面扩展。市内新建的住宅小区和高档楼盘,市区有:宏华国际花园城、环西小区、日昇新城、名都城、皇家滨城、水岸帝景、融欣大厦、江滨大厦、新新大厦等;中心城镇有:温泉新都城、百宏·香榭花都、成功国际城、时代新城等。至2008年底,全市建成住宅小区49个,总建筑面积约427万平方米(其中市区35个、建筑面积约233万平方米,乡镇14个、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
  2008年,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南安市拥有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73家,其中内资公司66家(国有2家、集体2家、有限责任公司21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私营40家),港澳台资公司4家,外商投资公司3家;企业资质:二级2家、三级18家、四级8家、四级以下45家;从业人员1116人;年完成投资额156968万元;房屋施工面积336569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395254平方米;房屋销售面积29169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45201平方米;房屋销售额98552万元,其中住宅77517万元;商品房销售均价3368元/平方米。
  第三节 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产权产籍管理
  1987年起,县房地产管理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全县规划区内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进行核实、丈量、测绘、登记、发证,对转让、继承、赠予、析产、交换以及翻建、改建、拆除等的房屋进行产权产籍登记或变更登记,实行“档证结合、以图管档、以档管产、以证管市场”。
  1991年,全县发放房地产产权证5000多件,办理商品房转让30件、面积4500平方米。
  2000年,市房产处协调乡镇、街道,对部分因手续不全而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以及乡镇镇区拆迁改建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和自建房,同时进行清理、确权、办证。当年,共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收件2300本,审批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725本,确权面积38万平方米。
  2002年,南安市房地产管理处在泉州市率先实现全程业务电子化管理,对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过程中的受理、办理、审核、缮证、计费、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业务均实行计算机处理。
  至2008年底,全市共完成单位房产登记发证4047件,建筑面积1159.55万平方米;私有房屋登记发证37943件,建筑面积595万平方米。同时,根据规范化管理要求对56688件房产证实行微缩扫描、归档管理。
  二、房产交易管理
  (一)转让登记
  1990年起,县(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依法对全县(市)房地产经营、交易进行指导、监督。至2008年底,共办理房地产产权转让登记6026件,转让面积89.66万平方米,交易金额91764万元。
  (二)房产抵押登记
  1994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开始受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为商业银行防范金融信贷风险把关。至2008年底,共办理房产抵押贷款12856件,抵押面积1247.97万平方米,贷款金额2041055万元;办理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8375件,抵押面积153.61万平方米,贷款金额321608万元。
  (三)商品房销售备案
  2003年,贯彻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报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利用南安房地产信息网,建立商品房网上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发布房地产销售价格和交易数量,培育房地产二级市场。至2008年底,共办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16713件,房屋建筑面积176.38万平方米,销售合同金额318561.07万元。
  三、管理机构
  1987年,成立南安县房地产管理处,是隶属县建设委员会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人。
  1990年,成立南安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与县房地产管理处合署办公。
  第四节 物业管理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房地产业发展和居民住宅小区兴建,南安市物业管理服务应运而生。市建委环保局小区、普莲住宅小区、官桥镇共建街小区、水头东南小区、仑苍水暖城一期小区的物业管理,实行小区业主招聘人员自管形式,即由业主代表或社区居委会直接向社会招聘负责保安、保洁、维修、绿化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小区物业管理。
  2004年,环西小区、宏华国际花园城、江滨大厦、新华花苑二期、邮政经济适用房、教师经济适用房等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与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管理。当年,全市有专业物业管理企业7家,管理服务人员95人。此后,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分别采用上述两种形式进行物业管理。
  2008年,市规划建设局出台有关住房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开通使用住房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当年,全市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500多万元。市物价局和市建设规划局联合制定《南安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规范指导。
  至2008年底,全市有物业管理企业7家(其中三级资质企业3家、暂定资质企业4家),管理服务人员192人。全市有住宅小区49个,已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27个、管理服务面积104万平方米(市区20个、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乡镇7个、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其中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5个,由业主招聘人员自管的22个;在建住宅小区22个、建筑面积约323万平方米(市区15个、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乡镇7个、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其中已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的小区6个、管理面积68.5万平方米,着手筹建或招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6个。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下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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