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退役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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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88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退役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296-2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自1989年开始进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采用不同的安置办法,包括政府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近年来,南安市以自谋职业为主、重点安置为辅的安置办法进行退役军人安置,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并提供一次性的安置补助金。此外,南安市也进行了军队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截至2008年,南安市共接收安置退役军人4199人,回农村安置3617人,由政府一次性安置582人。
关键词: 南安市 民政 退伍军人 安置

内容

一、退役士兵安置
  1989—1997年,贯彻执行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退伍安置工作实行“哪里来,就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和“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安置办法,其间,全市共接收退伍军人4631名,回农村安置3435名,在城镇安排工作1196名。
  1998年冬季起,退役士兵安置采取依靠政府安置与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自愿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义务兵2万元、志愿兵3万元)。是年冬,全市退伍军人回农村安置452名,由政府一次性安置117名(其中自谋职业21名)
  1999—2002年,在泉州市率先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重点安置为辅的安置办法,把自谋职业作为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主渠道。其间,全市接收退伍军人3354人,回农村安置2711人,由政府一次性安置643人,其中自谋职业408人。
  2003年冬季起,对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全面实行以自谋职业为主、重点安置为辅的办法进行安置:对2003年10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的士兵,按新的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实行城乡义务兵享受同等优待标准和待遇,城镇退役士兵采取自谋职业、扶持就业的安置办法,不再安排工作,不再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对2002年冬季之前入伍的城乡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非重点安置的进藏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采取自谋职业、扶持就业的安置办法,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2万元,不再安排工作。重点安置对象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转业士官3万元,服役期满12年的,每超期服役一年增发10%;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和重点安置的进藏退伍士兵2.5万元;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士兵2万元。是年,专门设立退役士兵劳动就业服务站,建立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库。当年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739名,其中符合安置条件者115名,符合重点安置条件的15人全
  部安置到事业单位就业。2006年,落实省政府关于1953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助金100元。当年共审批增发生活补助金50名。
  2003—2008年,共接收退伍军人4199名,其中回农村安置3617名,由政府一次性安置582名(其中自谋职业504名)。
  二、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
  至2008年底,全市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57名,其中离休干部计3名,转出1名,尚有2名;退休干部计22名,转出2名,死亡7名,尚有13名;退休志愿兵计1名;退休职工计31名,转出1名,死亡6名,尚有24名。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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