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4849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告诉申诉与审判监督 |
分类号: | D926.22 |
页数: | 2 |
页码: | 274-27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从1989年到2008年,在南安市法院,告诉立案和申诉工作由相关审判庭负责。随后,于1991年设立了告诉申诉审判庭(告申庭),负责立案、信访和案件申诉复查工作。1992年开始实行立案和审判分离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立案工作的分工。1999年,告申庭被赋予了案件流程管理职能,并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在2000年撤销告诉申诉庭后,分别设立了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审判监督庭负责案件再审工作。市法院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审判监督制度,加强对案件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从1989年到2008年,法院共审查了11万余件立案申请,并受理了216件当事人的申诉案件,纠正了41件错误裁判案件。 |
关键词: | 南安市 审判 公安司法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