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政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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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84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政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法院从1989年到2008年进行了行政审判工作。在初始阶段,他们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1990年到1993年,共受理并审结了28件行政诉讼案件。随后,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长。他们还受理和办结了大量的非诉执行案件,并为国家挽回了相当金额的税费流失款。在2004年到2008年期间,他们注重平衡保护相对人的诉权和维护行政机关权威。他们还推行了案外协调的工作机制,并开始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关键词: 南安市 审判 公安司法

内容

1989—1993年,是行政审判工作的初始阶段。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始施行。县法院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总结积累行政审判工作经验,坚持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开展。1990—1993年,共受理、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件。
  1994—1997年,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件。1995年规范行政执行工作,撤销原派驻行政机关的执行室,非诉执行案件归口行政庭办理。
  1998—2003年,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长。1998年,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件。1999年14件,2000年25件,2001年32件,2002年57件,2003件51件。此外,每年受理并办结大量的非诉执行案件。1998年受理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809件,1999年782件,2000年666件,2001年639件,2002年778件,2003年484件。6年间共为国家挽回各项税费流失款近千万元。
  2004—2008年,行政审判注重平衡保护相对人的诉权和维护行政机关权威,共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0件,受理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1397件。2007年,市法院探索案外协调的工作机制。2008年开始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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