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4845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民(商)事审判 |
分类号: | D926.22 |
页数: | 2 |
页码: | 272-27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9年至2008年,南安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措施和改革。他们建立了基层办案点和挂钩点,推行公开审判和巡回办案的方式,并规范了民事审判工作。他们优先审理与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涉港澳台侨以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有关的案件。他们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协助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在商事审判方面,他们严格遵循非歧视原则,审理各类合同、金融纠纷案件,并制裁逃废债务的不当行为。他们还强化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在2002年全国法院系统民事审判改革后,经济审判庭所承办的经济案件并入民商事案件。2006年以后,调解方式结案的民事案件逐渐增多。至2008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的数量为22258件。 |
关键词: | 南安市 审判 公安司法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